第二节 规定执法措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46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规定执法措施
分类号: D631-53
页数: 3
页码: 678-6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规定执法措施发展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法制建设 规定执法措施

内容

市公安局是国家在地方掌管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门机关,在国家法制建设正常发展时期,一直是按照党的方针、国家法律、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规章以及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规定本身的执法措施,组织所属各部门各警种具体实施。
  长春解放初期,长春市公安局根据当时的社会状况,先后制定了《关于收容长春市散兵游勇、反动党团警宪特的规定办法》、《关于将本市散兵一律集中城郊集训的通知》、《关于对各种航空器材妥为保管的通知》和《对登记隐藏各机关团体反动党团特分子的决定》、《关于户口调查工作的决定》、《迅速建立户口制度的通知》、《对长春市封建会道门处理计划》等,对建立革命秩序,保卫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发挥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在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长春市公安局先后开展了第一次大镇反,取缔反动会道门,扫荡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丑恶现象和藏污纳垢的场所、组织建设群众性治安保卫委员会,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为此,制发了《长春市镇反工作暂定办法》、《长春市打击一贯道的计划》、《派出所各种制度暂行规定》、《关于加强街道治安保卫委员会领导教育的指示》、《关于公安派出所定期召开居民会议的指示》,指导和规范了这个时期的公安工作,为加速恢复国民经济进程和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伴随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基本完成,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起步,市公安局围绕保卫大规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本着一切为大规模经济建设服务的大前提,先后制定了《处理城市反革命分子的办法》、《对公私合营企业保卫工作的具体分工的暂行规定》、《关于保卫组织干部和内保分工追查事故等项制度规定》、《保卫组织设置和干部配备的补充规定》、《关于处、分局对公私合营企业分工等问题暂行规定》、《长春市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项办法、细则,帮助厂矿企业建立内保组织,加强企业保卫组织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保卫工作制度,在工矿企业进行“肃反”,纯洁职工队伍,依靠职工群众,保卫要害,维护内部秩序,追查破坏事故,由此,经文保战线逐步得到充实和发展。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面对当时社会治安不安定的状况,市公安局起草并由市政府通过发布了《长春市公共娱乐场所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市旧货业治安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市印铸业治安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市修理业治安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处理交通违章试行规定》、《关于交通肇事处理暂行规定》 等地方性规章,为维护长春“文化大革命”后的治安秩序和保卫经济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邓小平提出“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思想指引下,市人大、市政府的公安立法工作得到发展,推动了公安机关法制建设迈向新阶段。1983年,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中,针对社会治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人大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了《长春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刑事犯罪、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办法》,本办法是为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的,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还批准了《长春市城市交通规则实施细则》。
  市人民政府也制定了一批规章,为市公安局依法进行治安管理提供了依据。1981年7月15日发布了《关于禁止在市区设置机动停车场的通告》,1982年4月22日公布了《关于禁止在市内养犬的通告》,1984年1月17日公布了《关于各种事故、案件非正常死亡者尸体寄存问题的通知》,1987年8月29日公布了《关于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通告》并于12月施行,1987年9月11日发布施行《关于加强城乡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1987年9月11日公布施行了《关于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职工群众及所在单位实行处罚的规定》,1987年11月23日发布实施《关于严禁私自生产、销售和滥着军警服装的通告》,1988年1月3日公布施行《关于严禁赌博的通告》,1988年1月9日公布施行《长春市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1988年5月6日公布施行《关于加强刀具管理和收缴凶器的通告》,这一系列的规章,均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自1977年至1988年,市公安局累计制定公安工作的规章制度136件。从长春解放到1988年,累计制定各项公安工作规章制度465件。40年来,市公安局制定的规章制度,或报请市人大、市政府制定的法规、规章,都组织全局具体实施,有效地发挥了公安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打击犯罪活动中应有的作用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