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爱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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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460
颗粒名称: 第十四章 爱民活动
分类号: D631.19
页数: 8
页码: 666-6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公安机关爱民活动情况,爱民活动,是公安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公安工作路线的基础,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根本。公安机关从建立之日起,就把教育、引导、砥砺公安民警树立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作为核心任务,常抓不懈,不断深化。“文化革命”期间遭到破坏,粉碎“四人帮”后得到恢复和发展。
关键词: 长春市 爱民活动 公安机关

内容

爱民活动,是公安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公安工作路线的基础,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根本。公安机关从建立之日起,就把教育、引导、砥砺公安民警树立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作为核心任务,常抓不懈,不断深化。“文化革命”期间遭到破坏,粉碎“四人帮”后得到恢复和发展。
  第一节 爱民活动的起步
  长春解放后,在公安机关里,来自老解放区的各级领导干部便以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人民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优良作风,教育和影响全体公安人员,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950年,公安部长罗瑞卿在一次会议上指出“必须在全体公安人员中,加强来自人民、为了人民的思想教育”。按照这个指示,结合一系列纪律整顿,进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热爱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1949年7月,进行户口大调查,全市建立63个公安派出所,每个户籍区都配上一名专职户籍民警。1950年3月17日,市公安局发出指示:派出所要定期召开居民会议,向居民报告工作。全市的公安派出所都认真执行。开始一两个月一次,以后一个季度一次,借中学大礼堂,利用居民大院,召开居民代表或居民大会,派出所长报告一个时期的工作,请求居民对派出所提出意见,诚心诚意接受群众监督。居民常提出些外勤民警下户籍区少,接触群众少,内勤民警接待群众申报户口态度生硬等等意见。派出所召开所务会议认真讨论,在下次居民会议上所长做检讨,被批评的民警当众检查,表示改正。改好了,居民还在大会公开表扬。在党的优良传统熏陶下,广大民警增强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下户籍区到群众家串门,不吃群众的东西,不向群众要东西,把群众冷暖放到心上,群众有事热情帮助,把为群众办事当成人民警察的份内任务。群众生活有困难,帮助介绍就业;老幼病残生活无依靠,同街政府联系,请领救济粮和衣物;群众生病,帮助送医院救治;孤寡老人病故,参加送葬,安排后事。民警为群众做了好事,派出所、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及时表扬,刊登公安报,广为宣传。为群众服务日益成为良好风气,好人好事越来越多。桃源路派出所民警解占环下户籍区走家串户,听有人喊:“五岁小孩掉进厕所粪坑了”。当时,这是一片棚户区,厕所设在街道两旁,十分简陋,解占环推开围观群众,不顾齐腰深的粪汤,跳进去把孩子捞上来,吓昏的孩子得救了。解占环跑回派出所冲洗身上的粪汤,居民拿着香皂、内衣赶来看望。1952年冬,桃源路派出所管内居民白玉山之妻难产大流血,危在旦夕,白玉山深夜跑到派出所请求帮助,派出所长二话没说,把睡在被窝的民警叫起来,借付担架,几个民警抬着产妇,从桃源路跑到市医院,路途近十华里,产妇和婴儿得救了,民警的棉衣却被汗水湿透了,回来路上冻成冰甲,没人叫苦,都感到为人民办好事是应该的。白玉山逢人便讲:“人民警察是我家的救命恩人”。城内的民警争先恐后地为群众办好事,郊区的民警也同群众心连心,热心给群众服务。1950年冬,净月区晓园派出所管内人民村小安屯农民于显阳病了一周,不吃不喝,准备用门板抬到市内治病。民警杨桂林听说,请示镇反工作队,工作队医生给吃付药便好了。1950年12月,双庙子村农民陆祥的五岁男孩病了许多日子,越来越重,陆祥夫妇一筹莫展,守着孩子直哭。民警吕兴儒得知后,连夜去区防疫站把医生请来,民警和医生忙活了一宿,孩子的病渐渐地好了。许多年后,陆祥提起这件事,总是心怀感激,他说:“当年若不是老吕给请大夫,我还能有儿子吗,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人家”。广大民警一心一意帮助群众解决疾苦,群众心里是有本帐的。民警办好事,建立起来的警民鱼水之情,永远凝结在人民心中。前些年,晓园派出所副所长许守民、民警吕兴儒等相继去世,当地农民跑几十里路赶来市内悼念,不忘民警为他们做过的好事。
  第二节 爱民活动的深入
  1958年6月,召开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罗瑞卿部长在《关于九年斗争总结的几个问题》报告中,总结了建国九年来公安工作的经验教训,着重指出“遵从党委领导和贯彻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最重要的传统”,要求公安机关要建成“充分革命化、充分群众化、为人民所喜欢、为敌人所惧怕”的队伍。据此,制定了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十项注意特别揭示公安人员要“多办好事,服务人民”。会议又决定每年最终一个月(或节日期间)开展公安人员爱民月活动,把爱民月做为制度固定下来。
  长春市公安局遵照公安部的指示,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公安工作必须贯彻群众路线的有关文件,发动民警讨论三个问题:派出所是人民的上司,还是人民的工具?是为群众服务,还是群众为我们服务?对人民应是什么态度,对敌人应是什么态度?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动员群众给民警提意见。全市统计,群众共给民警提意见17858件,其中工作作风问题占35.3%,不关心群众疾苦占17.3%,违法乱纪问题占1%,表扬的占14.4%,规章制度等问题占32%。对思想作风方面的批评意见,经过当众检查,登门拜访,分别向群众表示要虚心改正。对工作上的意见,凡是合理的均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接着,掀起了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好事的热潮。1959年春节期间,长春市公安局发动全体民警开展了第一个爱民月活动。组织各警种、各单位集体参加爱民活动,又发动民警深入群众,为群众多办好事。涌现出大量敬老爱幼、济困扶贫、忘我为民的事迹,从1958年6月到1959年6月,共为群众办了26912件好事。
  1959年以后,年年新年春节期间开展一次爱民月活动,不但户籍民警广泛行动,交通、消防民警也参加进来。不但爱民月期间办好事,日常也办好事。突出的个人、单位相继出现。在评选先进个人、先进单位的事迹中爱民活动是重点方面。在这当中最优秀的是二道河子分局东盛路派出所。
  这个派出所,解放以后,在中国共产党一个支部的领导下,经所长、指导员同全体民警反复讨论,要把关心人民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立所之本。无论形势如何变化,每个民警都要视群众为父母,摆正警民的关系,把解民于困苦,救民于危难,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为此,每位民警都有个帮贫联系户,全所还有重点济贫联系户,他们把辖区内的困难户都列为要帮助的对象。所内有一条旧警察用来殴打老百姓的扁担,他们首先用这条扁担给困难户挨家挑水,把水缸灌满,这是他们为群众办的第一件好事。接着,他们给孤寡老人、残疾人、烈军属扫院子,买柴禾、劈柴,买粮食,乃至用自己微薄的工资帮助特困户解决生活问题。扶贫济困,是每个民警在所务会议上必须汇报的一个重要内容。辖区内一位回族老大娘金杨氏,无儿无女。先是由副所长刘福庆悉心照顾,后来有4位民警相继承担这个任务,这位老人一直活到104岁。临终时,老人呼唤着刘福庆和那4位民警的名字。全所先后为10几名孤寡老人送终,群众深深为之感动,都说“只有共产党、人民政府的警察才能做到”。这个派出所,由老一代民警树立起来的廉洁自律新风一直相传下去。外出办案路过果园,不吃群众送的海棠果;路过菜地,不吃群众给的黄瓜;为群众做好事,婉言谢绝群众送的鸡蛋。全所上下一个个都能过好金钱关、人情关,拒腐倡廉。所员董桂珍负责照顾闫玉春老大娘,14年如一日,为老人洗衣、买粮、劈柴、烧炕,老人有病买药护理,老人临终时紧紧握住董桂珍的手说:“你是我的好姑娘,若不是你来照顾,我早就离开人世了。我没有什么好表示的,你写个字据,我按手印,把我的房子过给你用。我的儿女不孝,他们无权要我的房子”。董桂珍婉言谢绝了老人的这番心意,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人民警察就是人民的好儿女。这个所的民警,总是满腔热情地教育、感化和挽救有劣迹的人。给他们找工作,帮助安家,解决生活上的问题,使他们走上自新之路。
  1964年《吉林日报》派出记者组考察了东盛路派出所的爱民事迹,并以《守卫在社会主义阵地上的人们》为题整版登载出来。长春市公安局组成工作组进行考察,并召开全市民警大会,号召向东盛路派出所学习。1964年1月22日,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尹肇之来长视察政治工作,到东盛路派出所看望和慰问全体民警,提笔赋诗,倍加赞扬:“东盛舞东风,满院读书声,毛选治天下,马列救民生,警民如鱼水,干警手足同,浪费以为耻,艰苦以为荣,群众深发动,众志可成城,百尺竿头上,功上再加功,戒骄复戒躁,永远保光荣。” 1964年,第十二次全国公安会议上,东盛路派出所被树为全国公安战线“十面红旗”之一,成为“爱岗敬业,廉政爱民”的典范。
  十年动乱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成员谢富治和吉林省代理人王淮湘,为了篡党夺权,“砸烂公检法”,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诬陷长春市公安局实行“资产阶级专政”,诬蔑公安民警是“帝修反的别动队”。在上边制造了任青远假案,在基层诬蔑东盛路派出所是“黑典型”,是“资产阶级专政的黑旗”,是“给刘少奇卖命的黑样板”。派出所民警被扫地出门,指导员杨玉山被抄家,并撵下乡。副所长刘福庆被遣送到农场劳动改造。刘福庆老实厚道,勤勤恳恳地干工作,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是领导夸、群众夸、人人夸的好民警。由于干了好事反遭诬陷,到农场闷闷不乐,悲愤不平,轻生离世,他80岁的老母异常悲痛,神志不清,天天呼喊儿子。东盛路的群众为刘福庆之死痛心,一位受过刘福庆照顾的老人听到死讯,泪流满面地说:“福庆啊,他们太狠心了,你怎么能死呀,再也见不到你啦!”
  第三节 爱民活动的恢复与发展
  1977年12月,第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召开了。这是粉碎“四人帮”之后,公安战线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会议。会议指出:要拨乱反正,把被“四人帮”颠倒的路线是非纠正过来,并明确指出了“一定要恢复和发扬公安机关的好传统、好作风”。这次会议精神,给被四人帮和王淮湘一伙诬陷、砸烂的东盛路派出所带来无限生机。东盛路派出所重新组建起来,老指导员从农村回来重新主持工作。按照老传统,指导员杨玉山在全所会上,讲一条扁担的故事,嘱咐大家要关心群众疾苦,要为群众排忧解难,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勤务员,要把满腔热情倾注到辖区,倾注到群众身上,为群众多办好事。东盛路派出所过去就是靠这个得到人民的爱戴,今后也要认准这一条坚持走下去,更加发扬光大。一批新民警进入这个光荣集体,也打上了爱民的烙印,扎下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的根子。如今,东盛路派出所爱民传统传下来了。民警一茬接一茬,一批人走了,一批人来了,爱民传统继续发扬。以户口内勤来说,老民警高桂香在这个岗位上,当时被命名为“省三八红旗手”,后来的民警董桂珍在这个岗位上为群众办好事,被命名为“行业树新风,岗位学雷锋”标兵,如今在这个岗位上的女民警赵海滨,学着老民警的样子,埋头工作,无私奉献,获得了公安部授予“颁发居民身份证先进个人”,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户口内勤”等荣誉称号。在老所长刘福庆精心照顾老人的事迹鼓舞下,新民警尊老爱幼、关心群众安危冷暖。辖区27家“五保户”,老人们生活有什么困难,都有民警精心照看,春天换季,夏天防暑,秋天贮菜,冬天御寒,民警都来照顾。老人过生日,他们买礼品祝寿。每逢年节他们把包好的饺子送到老人桌上。不管民警怎么调动,照顾老人这件事始终有人接班。
  1978年5月,吉林省、长春市为东盛路派出所恢复名誉,授予“模范派出所”的光荣称号。1982年市公安局组织了向东盛路派出所学习的活动。1986年1月,市委、市政府授予东盛路派出所“爱民模范派出所”光荣称号,吉林省公安厅向全省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向东盛路派出所学习活动的通知》,市公安局做出《关于学习东盛路派出所模范事迹的决定》。
  全市性的爱民活动也在恢复和发展。1980年,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通知,恢复了一年一次的爱民月活动。并在东盛路、北京大街、重庆路、六马路派出所搞了试点,继而全面开展。在这个过程中,深入群众征求意见,集中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民警主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扶老携幼,给烈军属干家务活,为外地群众寻找亲友,一个月当中为群众做好事1996件。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长春市公安机关的爱民活动持续进行,东盛路派出所取得了新的成绩。1985年12月,东盛路派出所的代表参加全国公安功模汇报团向中央直属机关保卫干部做汇报,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对东盛路派出所的汇报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东盛路派出所的事迹说明东盛路派出所几代人几十年正确处理了警民关系,旧警察与人民警察的区别就在于此,这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方向。
  长春市公安机关各警种爱民活动典型不断出现。近年来,西安广场派出所把为人民服务视为公安工作的根本,作为派出所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们采取措施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建立扶贫济困联系点,热情为人民献爱心。他们深入走访烈军属、五保户、残疾人、贫困户,确定30户扶贫济困点,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5委有位76岁老人朱玉珍,无儿无女,与91岁的老母相依为命,生活仅靠朱玉珍拣破烂维持。派出所教导员与管区民警一道担负起照顾老人的义务。经常到老人家帮助打扫卫生,拆洗被褥,送生活用品,逢年过节送粮油水果。教导员亲自跑街道办事处给办了特困证,两位老人每月领到260元生活补助费。20委有位患慢性病的辛兆环老大娘,老伴不管,孤独一人。派出所内勤为之洗衣、做饭、买药,送生活用品,几年不断,待如亲人,直到老人去世。老人临终前将自己积累下来的三千元钱和一枚金戒指送给派出所内勤民警,以表达感谢之情。老人去世后,这位内勤民警又把钱和戒指返还给老人的儿子。帮助老人不是为了索取什么,体现了人民警察无私奉献的本色。
  此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遵照公安部的指示,长春公安机关努力做到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使爱民活动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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