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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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439
颗粒名称: 一、消防设施
分类号: D631.6
页数: 3
页码: 623-6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消防设施发展情况,分别记述了望火楼、锣、警笛、消防水源等。
关键词: 长春市 消防设施 装备

内容

一、消防设施
  (一)望火楼
  望火楼是早期消防队瞭望火警的主要设施,楼上设警钟和五色灯球,发现火灾,瞭望者击钟报警,以连续击钟次数和灯球颜色指示火灾方向。在60年代以前,全市共有5座望火楼,由消防队员在楼上昼夜执勤,以便瞭望火情。随着城市建设和通讯事业的发展,逐步由电话取代。
  (二)锣、警笛
  清末,商办水会成立之初,遇有火警,急报该段水龙存储处,并以鸣锣为号,召集该段水夫,水夫按东三、西四、南五、北六之锣声辨别起火方向参加灭火。警笛由岗警随身佩戴,遇有火警,由岗警鸣笛报警。
  (三)消防水源
  清末,消防用水主要是火场附近的井泉或澡塘,夏秋季节水池或环城河之水亦可供消防用水。1911年,长春工程局修建洒道用水井18眼,亦可供消防用水。1913年,“满铁附属地”内使用自来水,始建消火栓。1925年5月,由开埠局在长春公园东北隅修建消防专用水井1眼。1927年,在消防队院内建消防专用水井1眼。1932年后,在伪都“新京市”内兴建消火栓,共建735个,同时凿深井20眼。据1948年统计,全市共有深井22眼、浅井4眼,消火栓1339个。
  长春解放后,消防队加强对消防水源的管理,制定了消火栓管理办法,将距住户较近的952个消火栓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住户,规定责任户要及时清扫消火栓附近的积水和雪,严禁倾倒污物或压埋。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消防水源设施逐年增多。1979年,全市共有市政消火栓1461个、各企事业自建消火栓1090个,储水池54个、深井和机井55眼、水塔23个、天然水源27处。凡具有提供消防用水条件的设备、设施,如蒸汽机车、市政洒水车、水塔、水池、深井等都安装了消防取水接口。并由市公安局、城建局、公用局联合发出《关于长春市消防水源设施管理的通告》。在省测绘局的协助下,编制了《消防水利图》,供消防人员熟悉使用。每年春、冬季节,消防队配合自来水公司对消火栓进行清理、防寒和维修保养,保证随时应用。到1988年,全市共有市政消火栓1586个,能使用的1379个。企事业单位内部消火栓1212个,能使用的1088个。还有深井47眼、大型贮水池104个、水塔38个、天然水源10处。
  (四)电话
  长春解放后,各消防分队均设有普通电话。市消防队接到“119”火警电话后,值班员通过普通电话通知主管分队出动灭火。1956年,火警电话由“119”号改为“09”号。1958年,火灾专用电话回线由原来的2条增至4条,火警电话由单机改为火警专用电话机台,安装史端桥式50门电话交换机1部,并设火警调度台,大队机关及所属7个消防中队都安装了内部警备电话,火警调度台可同时或分别与各执勤中队通话。1959年上半年,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和7个消防中队的值班室都安装了火警对讲机。火警调度台也安装L601型录音机2台、美多牌交流扩音机3台。当火警调度台受理火警时,同时录音,省厅、市局和消防各中队值班室都可同时听到报警。1974年,消防大队安装供电式100门电话交换机1台。1981年10月15日,火警电话号码由“09”重新恢复为“119”。1984年1月,消防支队安装了IZHO-1型纵横制电话交换机1台。支队机关、中队、支队长及各科长住宅均安装了警备电话,支队机关各科和各中队均有市政电话。1988年,全市共有火警专用电话回线14条。消防支队火灾调度室安装了50-DH-HI-1型火警调度机1部。
  (五)电台1959年,消防大队安装无线电报话机4台,院内架设木杆天线,基地台为9-B型150瓦报话机1台,消防指挥车安装大81型50瓦报话机1台、移动式步话机2台,大队指挥调度室随时和在火灾现场的消防指挥车保持通讯联络,掌握火场情况。1967年,消防大队机关迁至康平街12号后,在消防队大院内架设25米高铁塔天线1部。1976年,经省无线电管委会批准,在直属中队、五中队、七中队一号消防车上各安装15瓦无线电台1部。此后,其他各中队的消防一号车也都陆续安装车载电台。至1980年,有基地指挥电台2部,功率为25瓦。各中队一号车均安装了功率10瓦的车载台,均为74系列1121型超短波调频无线电台。1984年,消防电台逐步更新为80系列产品。1988年,消防基地指挥台配备9025型25瓦电台2部,9个中队各配备10瓦车载台1部,中队指挥员配备3瓦袖珍电台共38部,实现了消防指挥调度中心与火场指挥车、作战中队、作战中队指挥员的火场通讯联络现代化。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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