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交通安全宣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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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417
颗粒名称: 三、坚持交通安全宣传
分类号: D631.5
页数: 1
页码: 58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坚持交通安全宣传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交通安全 宣传

内容

为了宣传教育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减少和防止交通事故,1957年5月1日市公安局举办了交通安全展览会。展览会分4个部分:(1)长春城市建设迅速发展,交通工作必须相应加强,以保证交通运输畅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用电动图表和照片等显示了长春市交通工作的面貌,全市政治、经济、文化飞速发展的情况。(2)通过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揭示交通事故对国家和个人的危害性。(3)要求大家遵守交通规则,行人和各种车辆驾驶员应当怎样遵守交通规则、识别交通信号和应当注意的问题。(4)要求相互监督,共同维护交通秩序。还介绍了教师怎样教育学生、家长怎样帮助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以及治保员、三轮车夫协助交通警察维持交通秩序的典型事例。展览会开馆后,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和各企事业单位,踊跃组织职工、学生和居民群众参观。展览会历时4个月,参观者达30多万人次,约占当时全市人口的1/3。公安部还专门向各省、市公安部门发出通知,介绍长春举办交通安全展览会的情况。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等10多个城市,先后派来2000多人参观展览。1964年7月1日,长春市公安局又举办了一次规模较大的“长春地区用电、防火、交通安全展览会”。在“交通安全栏”介绍了当时长春市的交通管理概况,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展出了群众性交通安全组织状况以及怎样防止交通事故等。
  1978年,市公安局在斯大林大街(今人民大街)人行道旁设置了大型宣传画廊,共出刊%期;又在36条主要街路口建起小型宣传画廊,共出刊690期。运用连环画、事故现场照片,向群众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内容生动,收到较好效果。
  1984年6月,创办了《长春交通安全报》,截至1988年底,已出版58期。宣传交通法规,报道全市交通管理动态,对推动全市交通安全和沟通信息发挥了一定作用。
  1986年,购置了电视录相设备,可录放、制作、剪辑电视节目。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能及时收录现场实况。几年来,制作专题新闻节目226个,在省、市电视台播放。还录制34集《车祸无情》等电视短剧及小品,在长春、吉林电视台播放,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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