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标线、标志、护栏及隔离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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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405
颗粒名称: 一、交通标线、标志、护栏及隔离带
分类号: D631.5
页数: 4
页码: 561-5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交通标线、标志、护栏及隔离带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交通标线 标志

内容

在全市的道路上,不断改进、充实和完善各项安全设施,以保障安全、减少事故。路面上设置的交通隔离设施及各类交通标志,可以引导车辆、行人有秩序地行进,使之各行其道。
  一、交通标线、标志、护栏及隔离带
  清道光五年(1825年),长春厅北移宽城子,新建了一条南北走向的主干道和九条东西走向的街道,都是土路和砂石路,供畜力车、人力车行走。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以后,在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附属地”内,其道路以水结碎石为主,有的还铺装了柏油路面和水泥方砖。之后,有少量汽车行驶。当时,长春的路面设施,是只在陡坡、狭窄路段或急转弯地方,设有标着“危险”或“注意”等字样的木牌,以警示车辆、行人注意。
  1931年东北沦陷后,长春市成为伪满洲国首都,城区扩大,街路扩建,人口骤增,各种车辆及行人的交通流量亦随之增加。1937年10月1日,伪首都警察厅规定了10种交通标识,计27个样式。
  10种交通标识是:
  (1)横断步道标识。设于车道靠步道上,或在步、车道无区别之道路,于横断步道两端易见之处。
  (2)停止线标识。设于疾行、缓行车道之境界线与停止线之交叉点,或在车道狭隘地点停止线之步道靠车道上。
  (3)警戒标识(6种)。包括:徐行、危险注意、交通路口徐行、时速X公里、左转弯暂停、前边是横道等。设于危险路口路段。
  (4)回转标识。设于道路交叉路之中央。
  (5)禁止通行标识(2种6个式样)。第1种为禁止通行标识,包括:一切车辆禁止通行、一侧禁止通行、道路中央禁止通行。第2种是指定车种禁止通行标识。包括:营业用空车禁行、载重车禁行、货运汽车禁行等。以上两种标识物,设于道路之中央或疾行、缓行车道之境界线上,有时亦得置于车道左侧角。凡规定禁止通行时间的,可记于标识左侧。
  (6)禁止标识(6种)。禁止回转、禁止右转弯、禁止左转弯、禁止超车、禁止停车、禁止乘降车等,设于禁止路段路口。
  (7)指挥标识(3种)。包括:单行线、各种车辆右转弯、汽车左转弯等,设于交通路入口车道靠步道上,或车道左侧角。
  (8)停车场标识。设于停车场入口或停车场前头。
  (9)安全地带标识。设于安全地带一头或两头。
  (10)横道标识。设于铁路线路之两头各车道之左角)。
  日伪当局在市区繁华路口安装日本产机械式自动计时交通信号灯。安装在今长春百货大楼门前;西安大路、同志街交叉路口;大马路、七马路交叉路口;大经路、上海路交叉路口,大经路、三马路交叉路口;大马路、四马路交叉路口及大经路、四马路交叉路口等7处。还在今北京大街、南京大街路口,安装了有轨电车压铃报警器。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军队占领长春期间,将残留下来的路面标志和道路设施拆毁殆尽,用于修筑军事工事或当柴烧掉。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后,市公安局对市区交通设施进行紧急抢修,很快修复了四马路、重庆路、西安大路等6处交通指挥信号灯。从1951年开始,在东大桥、四马路、大经路、三马路、重庆路及西安大路等交通流量较多的街道路口,安设了简易链式人行护栏,总长为480米。并在胜利公园、重庆路、同志街等坡道、拐弯等险要地点,安设了缓行霓红灯。从1955年下半年起,在大马路、大经路等主要街路口,用白瓷钉镶在路面上,标出分道线和人行横道线。接着,在大马路、大经路等8条主要街路用白瓷钉划出快、慢车道分道线213处,总长8000余米。白瓷钉突出路面,高低不平,容易破损,有碍路面整洁,影响交通,逐步淘汰,改用油漆划线。1965年,全市有各种交通标志148面,信号灯岗16处,交通岗亭15处。1979年,有各种交通标志270面,信号灯岗19处,拉链式人行护栏920米,各类交通标线28216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长春市交通设施迅速发展。特别是1986~1989年,4年间迈了三大步。第一步:全面更新改造陈旧落后的交通设施。市政府拨出100万元用于更新改造。在施划交通标线时,研制出自动喷涂划线机械,提高工作效率,改善了劳动条件。第二步:1987~1988年,市政府每年投资120万元,使全市各种交通设施大幅度增加。1988年交通信号灯岗增至70处,各种交通标志1951面,栅栏式人工护栏1426米,街路隔离带5910米,各种交通标线(包括中心双实线、中心单实线、中心单虚线、车道分界线、路口中心安全岛、圆环线、人行横道线、车辆转弯示意线等)378327米。第三步:为适应现代化交通管理的需要,使交通设施布局合理,从1988年起,将交通设施建设与科学管理交通结合起来,列为一项重点工作。为了实行路面渠化管理,便于控制和调整流量,重新规划和设置了交通标志、人行护栏、物体隔离带等。对重点街路和繁华路口,调整了交通标线,还增划了左转弯专用线。
  为满足交通设施建设的需要,保证工程质量,于1979年2月,组建了长春市交通设施工程队,隶属市公安局交通大队,事业编制、定员35人。在制造、施划、维修各类交通设施、标线、标志等工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附注

①(伪满交通规则左侧通行。)。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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