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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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394
颗粒名称: 三、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
分类号: D631.42
页数: 15
页码: 528-5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全国人口普查 普查工作

内容

1982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等文件,对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普查目的:主要是准确掌握全国人口构成及分布情况,便于从国家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人口政策和人口规划,更好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安排好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普查对象:仍为常住人口,与前两次不同,这次采用以1年为期,以本地为界的“时空分界法”,来划分和确定常住人口和外住人口的界限。普查时间:确定1982年7月1日零时为人口普查登记标准时间。普查项目:共19项,其中按人填报的有13项,即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文化、行业、职业、不在业人口状况、户口登记状况、婚姻状况、存活子女数和1981年生育情况。按户填报的有6项,即户的类别、住址编号、本户人数、1981年出生人数、1981年死亡人数、有常住户口已外出1年以上人数。普查资料汇总:分6级,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生产大队为1级,街道办事处和农村人民公社为2级,县和区为3级,省辖市为4级,省、市、自治区为5级,国家统计局为6级。组织与实施:成立各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整个普查工作分准备、普查登记与数据处理、资料编印与分析研究三个阶段实施。
  第三次人口普查项目多,规模大,要求质量高。为了做好这次普查工作,根据中央和吉林省委部署,首先,成立了长春市第三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委宣传部、市工会、市妇联、团市委负责人组成。各县区都相继成立了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全市183个公社级单位建立了人口普查办公室,2578个大队级单位建立了普查小组,城填居民组和农村生产队都建立了人口普查登记站。全市共抽调30261名干部参加普查工作。
  其次,进行了整顿户口工作。普查前,全市调集了19189名干部逐户逐人专访核对。共查出人户分离335723人,其中有人无户口的60925人,有户口无人的201682人,无户口人员38984人(超生小孩无户口29526人),流动人口7125人,重登户口的782人,漏登户口的7610人,应注销未注销户口的18615人(其中死亡未销户口的8157人)。查出户口差错13040项。通过户口整顿,纠正了户口登记中的各种差错,为人口普查打下了基础。
  第三,进行普查资料编码准备工作。这次人口普查首次采用电子计算机汇总,需事先编好各类代码本。为此,培训了60多名编码骨干。经过认真查对,反复核实,先后编印出2537个居民委员会、生产大队地址代码本,28058个居民组、生产队地址代码本,3万多个单位行业代码本,全部在业人员职业代码本,为正式编码做了准备。
  第四,开展宣传活动。为了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亲自出面做动员报告,宣传人口普查目的意义,讲解党的人口政策,解释人口普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6月,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了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板报、画廊等各种宣传形式,大造舆论,提高了群众认识,调动了全市人民参加人口普查积极性。
  第五,改进办公室工作,充分发挥普查人员作用。为了使整个人口普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市普查办公室绘制了工作进度流程图,规定了县区、公社、街道必须完成的13项工作和64条具体任务,明确了质量标准和完成任务的时间。普查员每人每天登记20户左右,编码员每人每天编300人左右,指导员负责掌握进度、答疑、汇报和处理问题。
  这次人口普查工作于1982年末全部结束,经省市县联合检查组验收,认为人口普查质量达到了标准,普查任务完成得较好,特别是在户口整顿、普查登记、编码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了省人民政府的奖励。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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