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范围和立户标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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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381
颗粒名称: 一、登记范围和立户标准
分类号: D631.42
页数: 1
页码: 4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户口登记范围和立户标准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登记范围 立户标准

内容

1949年9月,根据东北公安部《户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市公安局迅速建立户口管理制度,印制了户口原簿、户口簿和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的户口登记簿册,以及人口统计报表等,开展了户口登记工作。当时的常住人口分为:住家户,即一般住户,以其主管人为户主;公共户,居住在机关、学校、工厂等集体宿舍的人,以单位指定的人为户主;寺庙户,居住在庵、观、寺、院、教堂里的人,以其主持人为户主;外侨户,外国人、侨民及无国籍的人,以其负责人为户主。城市,以家庭为单位,每户建立一个户口簿;农村,以户或自然村为单位,建立一个户口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的单身职工,建立集体户口。公安派出所掌管的户口原簿,每户一张,除登记户内每个人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外,还有何时从何地来长春市、来往社会关系等项目。对本户来客住宿、户内人的表现都有记载。只要翻阅户口原簿,就知道各户的基本情况。长春解放后,曾实行居民家来客留宿挂条制度,1949年9月以后,改为暂住人口登记,主要指外地常住人口来长探亲访友临时居住的人,要到公安派出所登记。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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