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生活、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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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375
颗粒名称: 五、生活、卫生
分类号: D631.1
页数: 3
页码: 488-4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公安局生活、卫生发展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监管 生活 卫生

内容

1949年1月,市公安局就看守所犯人生活做出了决定:责成公安部队理发员每月给犯人理发一次;洗脸水、洗衣水由总务科负责解决;犯人喝开水费用由财政报销;全监所订6份报纸;犯人患感冒由所内医治,急、慢性病、传染病送医院,费用由局里解决;每年除夕让犯人吃上饺子。有条件的监所节假日还要自编自演文艺节日,以配合教育改造。
  1959年~1960年,由于自然灾害,主副食供应标准低,市公安局看守所320名在押犯中,经过体检出现有99名患大便干燥,163名大便干燥加浮肿,5名肝炎,4名肺结核,17名其它慢性病。针对上述病情,在主食里混放一些豆腐渣,病号给些小米粥、喝些豆汁水,增加开水供应量,病情十分严重的给予保外。为增强犯人体质,以利改造,1961年初组织犯人在监内加工纸盒,以后又加工书柜、厨柜、箱子、桌子、写字台、椅子、凳子、床等,所得收入补充狱政经费不足。1962年,根据公安部撤销看守所生产摊子的指示,停止了生产。1979年,公安部制定的看守所工作制度中对犯人的生活卫生作了进一步的规定:(1)看守所的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犯人的粮、油、副食品按当地居民标准供给,严禁虚报冒领、克扣、调换。(2)犯人伙食要单独管理,在规定的范围内力求调剂改善,开水要充分供给,饮食要清洁卫生。对少数民族犯、外籍犯的生活习惯和病犯,应予照顾。(3)监房要注意检查维修,保证不塌不漏,牢固安全;要注意防火、防寒、防暑。(4)要适当安排犯人作息时间,犯人每日要有8小时睡眠,并有一定的室外活动时间。(5)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监室内外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定期让犯人洗澡、理发、晒被褥等。
  这个制度的问世,使看守所在犯人生活卫生方面有了遵循。十几年来,基本上做到饭菜干净、吃熟、吃暖,并配有病号灶,逢年过节都能吃上应节食品。犯人患病能及时得到治疗,患有传染病的,能在病号监舍得到及时隔离或保外就医,每个看守所都设有医务室,配备医生、护士,负责监所的卫生防疫、监室消毒,及一般疾病的诊治。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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