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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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373
颗粒名称: 三、规章制度
分类号: D631.1
页数: 3
页码: 485-48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规章制度情况,解放初期,看守所尚无严格的规章制度,关押人犯不登记、找不到办案人、打骂体罚人犯情况司空见惯,各类事故时有发生。1987年8月,结合看守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监管工作目标责任制,开创甲级看守所的活动,促进了看守所的队伍建设,确保看守所安全,加快监所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
关键词: 长春市 监管 规章制度

内容

解放初期,看守所尚无严格的规章制度,关押人犯不登记、找不到办案人、打骂体罚人犯情况司空见惯,各类事故时有发生。看守所是对敌斗争前哨阵地,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极易发生问题。1951年市公安局制定了看守所各项规章制度,随着不断总结经验,各项规章制度日趋完善。看守员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之前,普遍认为看守员就是“一看二守”。各项制度建立后,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被动局面得以改变。
  规章制度,包括收押规定,要求人犯入监要详细登记,收押时要凭手续,并详细记载办案人姓名、单位。财物保管制度要求物品要逐一登记。还有看守规则,学习制度,监规纪律,看守人员纪律,提审制度,释放、移送制度,以及医疗、卫生制度等等。
  犯人入监前,思想放荡,行为不羁,为所欲为。公共道德、组织纪律一概不放在眼里,心目中只有自己。触犯法律入监后,对其严格约束和管教。在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同时,对他们进行遵守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只许他们老老实实认罪服法,不许他们乱说乱动。
  1959年,总结实践经验,看守所规章制度又进一步补充修订。
  (1)必须严格执行看守所收押、提审、解押和财经管理制度;
  (2)犯人入监时,对其要仔细检查,以免将危险品带入监内;
  (3)注意在提审时加强戒备,一人只能提一名人犯,而且人犯要走前边;
  (4)注意关押同案人串供,及时了解犯人思想动向,建立犯人档案;
  (5)注意放风时加强警戒力量;
  (6)每月对监所门锁检查1次,每月被褥晾晒1次;
  (7)每月对监所进行1次安全检查;
  (8)押解人犯要根据犯人多少增加武警和看守人员;
  (9)人犯财物保管登记要具体开列保管物品清单,写明保管物品名称、数量、特点、规格、牌号、新旧程度。一份给犯人,一份由看守所保管。
  这些规定的建立,使看守所的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
  然而“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组织瘫痪,无政府思潮泛滥规章制度得不到执行,结果犯人自杀、逃跑、串供事故时有发生,体罚犯人也屡见不鲜。
  1979年以后,随着《刑法》、《刑事诉讼法》的通过实施,公安部又制订了看守所工作制度,全面完善了看守所的管理工作,看守所工作制度包括:
  (1)必须凭逮捕证、拘留证以及追捕逃犯的证明文件,否则拒绝收押。如发现犯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一律不得收押。精神病患者不得关进看守所。(2)收押犯人时要进行讯问,填写押犯登记表。对押犯随身携带物品要进行详细检查登记,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犯人签字捺押,送办案单位处理。防止将危险品带入监内。对女犯的人身检查,必须由女工作人员进行。对犯人要拍半身免冠照片、捺印指纹。(3)犯人入所时要宣布监规,责令遵守。监规的主要内容是:服从管教,遵守纪律制度,不准串通案情,发现同监犯人有企图逃跑、行凶、自杀、破坏等行为必须立即报告。(4)对同案犯、男女犯要分别关押。(5)看守所对按法定时限羁押即将到期的罪犯,要通知办案单位抓紧处理。此外,对看守犯人、提审押解,也都作了严格规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记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要将押犯人数和注意事项交待清楚;看守警戒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入监室不得携带武器;犯人违反监规,要及时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严加训诫,隔离反省。对阴谋行凶、逃跑、组织越狱和严重影响监所安全的犯人,可以使用械具,除紧急情况外,使用械具都必须经领导批准等。由于加强看守所的安全工作,管教员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杜绝和防止了一些重特大事故的发生。1982年6月1日下午1时55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派人来看守所将强奸、抢劫、盗窃犯崔爱军押往法院进行宣判。下午2时30分崔犯由法院宣判回来后,管教员张文国首先对崔犯进行细致的搜身检查,然后将崔犯押到13号监舍。之后,张文国又对崔犯所有的物品进行细致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一捆粉色手纸用绳捆着,他觉得这手纸虽然是看守所发的,但感到手纸的重量有些不同,于是将手纸打开,发现里面包着一块肥皂,并发现肥皂上挖有一个槽,在槽内安放两枚雷管。他向上报告后,组织力量继续检查,相继从崔犯衣兜盖里搜出一根火柴和一片火柴盒的磷面。经过审讯和调查,雷管系崔犯被捕前准备的,被捕时将雷管隐藏在棉背心内,火柴和磷面是准备引爆用的,据崔犯供称,如果判死刑就用此雷管爆炸自杀。由于张文国严格执行看守所的规章制度,预防了一起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1987年8月,结合看守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监管工作目标责任制,开创甲级看守所的活动,促进了看守所的队伍建设,确保看守所安全,加快监所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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