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两次预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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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367
颗粒名称: 四、两次预审工作会议
分类号: D631.1
页数: 3
页码: 476-4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公安机关两次预审工作会议情况,1957年,公安部召开第一次全国预审工作会议,总结了建国以来公安机关预审工作经验,确定了预审工作任务,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进展,对预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1965年3月,公安部召开第二次全国预审工作会议。
关键词: 长春市 预审 预审工作会议

内容

1957年,公安部召开第一次全国预审工作会议,总结了建国以来公安机关预审工作经验,确定了预审工作任务,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进展,对预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会后将《逮捕拘留和预审工作条例》(草案)修订为《预审工作守则》。规定讯问被告实行预审员、记录员两人办案制度,讯问应做记录,并向被告宣读。长春公安机关认真执行《预审工作守则》,修改预审工作制度,预防乱捕乱押、诱供、指名问供等违反法制的现象发生,努力使预审工作更加规范化。然而这期间社会主义建设出现了曲折发展的态势,长春公安机关的预审工作又遇到新的问题和考验。
  1958年,在总路线提出之后,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长春公安机关跟着“大跃进”步伐,大搞破案。由于捕人增加,预审任务加重。全年共逮捕人犯1249人,其中反革命306人,其他刑事犯罪分子943人。预审干部按总路线精神,发挥积极性,苦干实干加巧干,承包案件,包审、包记、包查,基本上随捕、随审、随结。但是,由于提出公检法三家合一、互相代替的错误主张,公安部制定的《预审工作守则》在执行上打了折扣。由于“高指标”、“瞎指挥”之风影响,预审上也提出“大案不过三,小案不过天(不进监)”等不切实际的口号。预审工作中,查明犯罪事实的要求,虽然做到了,而深挖犯罪,扩大战果,追查漏网犯罪的目标,却无法实现。
  从1959年开始,国民经济发生严重困难,社会治安出现了极端复杂的状态。残余反革命势力借机兴风作浪,流窜犯罪,频频作案,人民内部矛盾也突出了。预审办案对于这种两类矛盾交织的情况,一方面以法律和政策为武器,查明反革命破坏和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等犯罪分子罪行;另一方面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明辨人民内部矛盾,予以妥善处理。注意把小偷小摸与盗窃犯区分开,把通奸与强奸区分开,把落后不满言论与反革命造谣区分开,把工作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与有意破坏区分开。总之,把轻微违法与构成犯罪区分开,区别非罪与犯罪界限。对案情复杂,事实不清,性质不明的“边缘”案件,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核实问题,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不能把构不成犯罪的案件作为犯罪案件处理。办案中注意区分,事后进行检查纠正偏差,反复清理积案。1962年6月,市公安局召开预审工作会议,采取措施,解决久押不决问题。1962年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按照先监内后监外的顺序,对1958年到1962年批捕的(包括已判的)7999件案件,进行复查清理。先后复查6985件,经过反复核实,认定为冤假错案182件,占复查案件总数的2.15%。以1958年为最多,有134件,占冤假错案总数的73.9%,其中又以粮食案件居多,共62件,占冤假错案的34%,主要发生在农村。按照党的政策,以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对冤假错案进行了平反,对受冤错伤害的群众落实政策,予以经济补偿,恢复名誉。
  1962年12月,公安部颁布《预审工作细则》。预审工作有了更加具体的规定,特别是规定了对少年犯的审讯实行监护人参加的制度。1965年3月,公安部召开第二次全国预审工作会议,着重清除“逼供信”,就建立社会主义的预审原则进行讨论,制定了预审工作必须实行“不枉不纵”方针,做到坚决打击敌人,坚定保护好人。长春市公安局教育预审人员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细则》,清除逼供信的流毒。由于国民经济调整任务的完成,社会治安也明显好转,捕人减少,预审任务减少。1963年受理案件697件,当年审结628件,审结率达90%。有条件依据《预审工作细则》办案。1964年、1965年,社会治安更趋好转,贯彻中央的“少捕”、“矛盾不上交”的指导方针,捕人又有减少,预审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文化大革命”期间,砸烂公检法,预审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被全盘否定,污蔑按《预审工作细则》审讯是“和平谈判”,是搞“阶级斗争熄灭论”。对“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执行的镇压反革命惩办犯罪的政策肆意歪曲,把谢富治等制定的“公安六条”推出来,作为大棒,随意给人扣上“恶毒攻击”的罪名,迫害干部和群众。鼓吹预审工作要“立足于有,着眼于是”,“一人供听,二人供信,三人供定,大棒底下出材料”。据当时在预审处留守的干警介绍,1968年至1970年,看守所羁押人犯,刑事犯罪分子仅有一部分,多数是按“公安六条”扣上“现行反革命”帽子的受害者。少者押一两天,多则押几天、几十天、几个月。1970年开展“一打三反”运动,搞“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到1972年底,全市挖出“政治性案件”4903件,其中不少冤假错案,搞“逼供信”打死和自杀的达239人。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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