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放初期的预审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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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364
颗粒名称: 一、解放初期的预审工作
分类号: D631.1
页数: 4
页码: 470-4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公安机关解放初期的预审工作发展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预审 监管

内容

长春解放,摧毁了反动政权,国民党大批特务、军政警宪官员、反动党团头目各处逃窜,窃伺方向,待机再起。当时公安机关面临的任务是:迅速摧毁残余反革命势力,巩固人民政权,安定社会秩序。由于依靠和发动各方面力量,捕获了一批反革命首要和骨干分子,并将其关进监所。预审工作便是从捕获的人犯中扩大线索,追查逃跑、藏匿、潜伏的敌特、反动党团、军警宪等方面首要和骨干,力求一网打尽。在这当中,担任市公安局秘书长的龚堪贵曾亲自找国民党督察处上校督察长关梦龄谈话。关在长春逮捕、杀害中共地工人员和爱国青年多人,罪行极为严重。但他于长春解放后,到吉林省公安处自首,被送回关押,待机处理。龚堪贵着重向关梦龄讲了“对待反革命分子的宽大政策”,教育关梦龄要彻底坦白,争取立功赎罪。关梦龄相信了党的政策,走上坦白从宽的道路,不但揭发了长春的敌特组织内幕,而且提供了保密局在北平印制解放区假钞的印刷局,保密局北平站一个秘密潜伏点,保密局天津秘密组的潜伏场所等重要线索。预审、看守人员也加紧工作,向关押人犯宣传解放战争形势,消除他们对国民党统治集团的幻想,因而从中获取一批漏网外逃的反革命线索。经过调查,进一步搜捕了国民党吉林省师管区少将司令李寓春,中统局松北工作队副队长陈一鸣,中统特务、长春市参议会议长李树中,军统少将、吉黑地区人民义勇剿匪总队副总指挥张复,等等。从四平抓回来长春督察处督察长陈牧,从沈阳抓回化妆成蹬三轮车的国民党长春市警察局副局长、保密局东北公开第八组组长李贺民,从北京抓回来伪满首都警察厅“作恶多端群众恨之入骨的“三张二粟”中的粟宗元,还抓获了在哈尔滨杀害东北抗联将领李兆麟将军的又一名凶手刘一之,等等。
  搜捕并关进监所的反动组织首要和骨干,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和一般骨干分子还散在社会上,为了加紧清理并分化瓦解敌人营垒,还采取了收容审查的方法。1948年11月26日,成立了政治感化所,收容486名比较重要的反动党团特分子,集中进行形势和思想教育以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教育,促使他们坦白交待反动历史罪恶,揭露反动组织内幕。经过一年多的工作,80%以上受到触动,表示要改恶向善,重新作人。从他们的坦白和揭露中,公安机关获得大量资料,经过清理,主要反动组织的人员活动脉络基本清晰,从而为有目标地追查外逃敌特创造了条件。1950年3月2日,在北京捕获了长春四大特务头子之一的袁晓轩。袁原为八路军洛阳办事处主任,后叛变投敌,当了国民党特务。1947年保密局派他来长春,任保密局长春站军事组组长,东北特技组少将组长,阴谋策反东北民主联军的几名将领,搜罗反动势力,组建“中国新社会建设事业学会长春分会”,充任特务武装吉黑地区人民义勇剿匪总队总指挥,搜集情报,进攻解放区,残害百姓。1948年10月17日伙同保密局长春站长项迺光、市政府政工大队长马绍周等企图突围,未能得逞,便秘密窜到北京潜伏。
  1949年3月21日,在长春督察处院内挖出被国民党特务杀害的中共地工人员、爱国青年和无辜群众的尸体,广大群众特别是遇害者家属闻讯纷纷前往认尸、吊唁,人们切齿痛恨国民党特务的滔天罪行,强烈要求政府查获凶手,严厉惩办。市公安局预审人员集中力量审讯在押的督察处特务,查明了真相:1948年10月17日晨,国民党六十军起义消息传出,长春督察处长张国卿找督察长陈牧、主任秘书印匡时、侦审室主任翟丕翕、督察主任陈寿岚讨论处理被他们关押的人员,陈牧主张“一不做二不休,杀!”张国卿一声令下:“一律杀”。遂即将46人架到后院土山下杀害,然后用土掩埋。按照特务供认,又在督察处院内挖出71具尸体,在南岭、白山公园等处挖出100多具被害者尸体。
  1949年8月10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公安与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职责的规定》,规范了公安机关预审工作。其中规定:“凡反革命罪犯及严重妨害国家治安之罪犯案件,公安机关有侦察、拘捕、搜查、羁押、预审之权,根据侦察结果,犯罪成立,即向司法机关起诉,由司法机关判处。”这个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分工,表明国家司法机关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关系具有初步形态。长春督察处杀害中共地工人员、爱国青年和无辜群众的案件,在查清案情,查明主要凶手之后,市公安机关按照上述规定向司法机关提出起诉,共五名罪犯:一为陈牧,长春督察处先任侦审室主任,后任督察长,罪行极端严重,为1948年10月17日屠杀中共地工人员、爱国青年的主犯。二为印匡时,长春督察处上校主任秘书,是督察处特务头子张国卿的帮凶,为参加10月17日杀人事件的主要凶手之一。三为郭子襄,长春督察处少校督察,1948年7月初,督察处在南岭秘密杀害中共地工人员,他是参加者之一,1948年3月他在特务武装吉黑地区人民义勇剿匪总队任少校参谋,去米沙子抢粮,打死两名老百姓。四为张逸民,伪满首都警察厅特务警察,罪行累累,长春百姓恨之入骨,日本投降后,投靠国民党,当上中统局长春区的分区主任,他搜集到中共长春工委情工组地工据点经济大药房的情报,报告长春督察处。因此,经济大药房遭到破坏,地工人员李真凡、于经五等8人被捕,惨遭杀害。五为苏安人,1934年参加东北抗联,1939年投降日本,转而追剿抗联队伍。1945年日本投降后,混入民主联军,1946年投靠国民党,参加长春特务头子会议,提供中共地工情报,致地工人员遭到逮捕杀害。市公安局预审结束,对五犯起诉,交人民法院审判。1949年10月17日,在南岭体育场召开全市三万多人参加的公审大会,人民法院宣判陈牧、印匡时、郭子襄、张逸民、苏安人五犯死刑,立即执行。全市人民拍手称快,这次公审大会是进一步镇压反革命的一个动员令。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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