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刻字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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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341
颗粒名称: 二、刻字业管理
分类号: D631.44
页数: 1
页码: 42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刻字业管理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特种行业 刻字业

内容

刻字业,是指专营和兼营刻制钢印、铜印、原子印、锌版印模等印章以及名章、戳记的行业。为了防范各类犯罪分子私刻公章、戳记进行犯罪活动,根据1951年8月15日公安部发布的《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制定了《长春市刻字业治安管理暂行办法》,对刻字业制定了一套管理制度。规定了承刻审批制度,凡刻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公章、钢印、重要专用章,必须持上一级领导机关的介绍信,到所在市县公安局申办批准手续,领取许可证,到指定厂店刻制;刻制机密、重要公章,要到指定的保密厂店、车间由专人刻制,非保密厂店不准刻制机密和重要公章;刻字业在刻制公章和戳记时,对委托单位和委托人、刻制项目和数量、交货日期及取章人姓名,都要详细登记,以备公安机关核查;刻字业从业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和可疑情况,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协助侦察破案;对模范执行本《办法》的刻字厂店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本《办法》的厂店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或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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