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侦察技术的建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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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315
颗粒名称: 一、刑事侦察技术的建立
分类号: D631.2
页数: 2
页码: 375-3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刑事侦察技术的建立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刑事侦察技术 刑事犯罪

内容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接管国民党长春市警察局时,仅存有破旧不堪的照像设备,罕有可资利用的技术条件。1949年新中国成立,长春公安机关尚在应用简单的侦察手段进行工作。1950年,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之后,正式建立刑事侦察技术。当时,在市公安局办公室内设立技术室,也只能现场拍照、照片翻印和尸表检验。1953年,开始有计划地经济建设,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将技术室划入治安处刑侦科,技术工作由4人增加到10人。可以运用照像、指纹、法医、化验和警犬。1954年,现场勘察与技术鉴定均有所提高。在受理1821件指纹卡片中,发现有刑事犯罪前科的448人,同现场发现的36件指纹进行比对鉴定,破案13起,破案率比上一年提高25%;受理反动标语案109起,经鉴定,肯定31件,否定39件,鉴定结论无一差错。1955年,不仅增加了人员编制,而且经公安部培训了10名技术干部,加强了刑事侦察工作。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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