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打击凶杀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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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303
颗粒名称: 五、打击凶杀犯罪
分类号: D631.2
页数: 3
页码: 335-3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打击凶杀犯罪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凶杀犯罪 刑事犯罪

内容

1964年,国民经济开始全面好转之后,继续深入调整工作,随着生产的进一步恢复,人民生活有所改善,社会秩序良好。但是,在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屡教不改的惯盗、惯窃和为非做歹的亡命之徒又出来进行破坏活动。有的盗窃、骗取国家和群众的财物,有的行凶报复,有的流氓成性、奸污妇女,扰乱社会治安。这一年前5个月,发生凶杀案18起(市区8起,五个县10起),比1963年同时期增加50%,被害24人(死11人,伤13人)。
  根据第十三次全国公安会议的指示,加强凶杀案的侦破工作,遵循专案专办制度,学习北京市公安局“四快”、“两细”①(“四快”,指出现场快,现场勘查快,提取物证快,案件定性快。两细:案情分析研究要细,审查嫌疑人要细。)破案经验,对新发生的大要案,加强调查研究,注意掌握以下六种人:(1)在运动中,对干部、积极分子或检举人有行凶报复可能的重点对象;(2)因恋爱结婚不成、夫妻离婚或家庭、邻里纠纷有行凶可能的;(3)因奸情有杀人可能的;(4)闲散无业或返乡倒流人口中因要求就业或落户不成有行凶杀人可能的;(5)有杀人可能的精神病患者;(6)其他有行凶杀人可能的分子。在市内查出有上述行凶迹象者159人。对此,一面说服教育,打消行凶念头,防止行凶活动得逞;一面布置职工群众提高警惕,严密监视他们的动向,把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阶段。
  1964年5月6日早7时,省医院办公室干部何米福在院内车架上发现自己前三天丢失的67612号自行车牌子安在另一辆自行车上,立即向保卫科报告,8时20分左右,一个人从医院主楼里出来,骑上这辆自行车,冲过保卫干部的阻拦闯出大门。保卫干部和交通民警追了上去,朝阳区清洁大队的汽车司机李贵盛开车挡住了此人的去路,他迅即拐进省防疫站,在群众追喊包围之中,他扔掉自行车,又窜进省医院后院,闯进药剂室,周树范(女)医师当即盘问,此时追赶的群众也都赶到。歹徒见势不妙,即先后开枪打伤李贵盛,打死周树范,然后跑到锅炉房后边。追赶的群众毫无惧色,锅炉工王立本、师新田等带领几十人追了上来,歹徒又连续开枪卡壳,王立本冲了上去,用木棒打伤歹徒右手,手枪落地,歹徒又用左手拾起枪,王立本又将其左腿打伤,大家用砖头瓦块把歹徒打昏。市公安局研究案情之后,开展侦察工作。这个凶犯名叫侯国栋,出身于新蔡县一个破落地主、土匪家庭,1947年混入人民解放军,先后在豫皖苏军区独立旅和十八军五十三师任卫生兵、卫生班长,1955年复员返回原籍,担任村卫生所长,1958年被开除公职,跑到兰州、山丹县、银川等地。1960年带着短刀从银川赴拉萨,从拉萨军管会车管处和拉萨市委招待所盗窃了4张用过了的介绍信,并在拉萨市杀死青藏公路管理局干部张子战,抢走可尔特手枪一支和10多发子弹,一块手表、50多元钱,3月末经银川,逃到长春市,混进长建三公司。1962年4月以后,侯犯大肆进行抢劫、盗窃、投机倒把。在伊通县伊磐公路上,冒充政府工作人员持枪拦路抢劫3次;在长春市内偷自行车4台;在长春市一些建筑公司盗窃9次;还预谋纵火进行报复,1964年4月,被伊通县公安局发现,侯犯携枪逃来长春,企图寻机作案,弄到钱财,逃往外地。5月26日,召开宣判大会,沿街游行,宣布侯犯罪状,散发判决书。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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