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掀起破案高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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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299
颗粒名称: 一、掀起破案高潮
分类号: D631.2
页数: 4
页码: 330-3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1957年以来掀起破案高潮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公安 刑事犯罪 破案

内容

1957年,在党忙于整风的时候,刑事犯罪分子又活动起来,这一年发生刑事案件1703起。根据第八次全国公安会议关于开展同刑事犯罪斗争的指示,于1957年3月,长春市开展了打击刑事犯罪运动,决定通过运动惩办一批有现行破坏活动的惯犯、要犯和危害严重、群众痛恨的犯罪分子,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减少刑事案件发生,争取改造多数犯罪轻微的分子,对广大群众进行共产主义道德和法制教育。据6月25日~7月15日的统计,发生刑事案件52起,破获34起。捕获犯罪分子27人。接到群众检举材料852份,有39名犯罪分子坦白自首。9月,对不够捕、不够管的刑事犯罪分子,采取发动群众,揭摆事实,讲清道理,批驳谬论的方法,展开严肃的说理斗争,形成了抵制犯罪活动的气氛,控制、缩小刑事犯罪活动的机会。通过群众性的说理斗争,许多坏分子不得不低头认罪,表示改悔。有126名违法犯罪分子向公安机关坦白自首。到1957年底,共打击刑事犯罪分子572人,其中逮捕273人,收容168人,斗争131人。可是,刑事犯罪活动仍有蔓延趋势。
  1958年,在全国发动了“大跃进”。同时批判反冒进、反对“右倾保守”。长春公安机关也展开了公安工作的“大跃进”。提出了“大案不过十,小案不过五”、“新案、积案一扫光”的口号。要把社会变成“水晶石”、“玻璃板”一般纯净。为此,先后开展4次破案高潮。3月15日,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下,掀起了以侦破现案、积案为主的第一次破案高潮。首先,发动一个群众性的安全运动,把安全规划变成群众自己的奋斗目标,为实现“安全街”、“安全单位”,互相挑战,竞赛。一方面检查、堵塞“四防”漏洞,制订“安全公约”,建立经常性的检查制度;另方面监督改造有前科劣迹的人员,揭发检举现行犯罪活动。各公安分局集训了地、富、反、坏和刑满释放分子以及来历不明者1504人。由于进行社会远景与个人前途教育,许多人表示要老老实实地生产劳动,悔过自新,改造自已。有一批反坏分子交待了新的问题。在郊区公安分局集训的577人,其中有465人交待了问题,有122人坦白了重要问题。在破案方法上,采取案件落户,组织群众提供情况、线索,参与破案工作。10天中,破获刑事案件1393起,其中现案123起、积案32起、漏报案件和外地案件1238起,挖出了一些重要的内盗分子。第一汽车制造厂发动机车间电工刘民庆偷马达、千分尺等多件,价值1961元,直到破案,其单位才发现被盗。1956年9月14日,汽车厂子弟中学学生于凤琴被奸杀,这个15岁的女学生于14日11时50分失踪,直到第二天在汽车厂附近的苞米地里发现尸体。经现场勘查,判定为强奸后用麻绳勒死。此项重大案件,经过一年多的侦察,毫无头绪。又过了一段时间,一个叫栾志华的人在市郊金钱乡附近高粱地里企图强奸一名14岁的女学生,被农民抓获,押送郊区公安分局。经初步审讯,发现栾志华经常调戏妇女,作案手段、侵害对象,都与一年前于凤琴被奸杀案相似。于是押到市公安局进一步审讯,法医对现场物证作出鉴定,迫使栾志华供认了强奸杀害于凤琴的罪行。在这场运动中,还缴获了一批赃物,价值2万余元。当时,由于联防制度执行不力,边防口岸和铁路沿线控制不严,一些惯犯仍然利用交通方便,在铁路沿线大中城市流窜作案。为了在1958年内争取扫清流窜犯,东北三省打击流窜犯罪座谈会提出实行“东北大联合、点线大协作、卡住边防口岸、封锁铁路沿线、筑起铜墙铁壁,布下天罗地网、围剿流窜,全歼惯犯。”市公安局成立了指挥部,制订了打击流窜犯罪活动计划。以火车站为中心,采取堵截与追击、秘密与公开、专门工作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控制车站和复杂场所。对流窜犯罪分子易于销赃、落脚藏身的旅店、饮食业、钟表修理业、自行车修理业以及古玩业等5个行业,通过落实安全规划,发动从业人员揭发检举,从中发现流窜犯,各派出所结合户口管理,对户在人不在或经常外出的可疑分子,通过查职业,算经济帐,看来往社会关系,发现流窜犯罪分子。对摆地摊、卖药的、变戏法的、输血的、长期住店的、蹲火车站的,进行严格审查,从中发现一批盗窃、诈骗、走私的流窜作案分子。
  在打击流窜犯罪活动中,共破案170起。其中,1958年现案82起,积案20起,漏报案件64起,预谋案件4起。有202名犯罪分子受到打击,内有流窜犯40人,占19.8%。
  1958年8月6日,为了向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报捷,用20天的时间,再次掀起破案高潮。此次以打击现行破坏活动为重点,开展安全运动,保卫生产“大跃进”。要求把1958年发生未破的各种刑事案件全部破获,新发生的案件,发生一起,破获一起,不留积案。1957年发生未破的229起积案,要破一半,大要案要力争全破。在破案上,还是公布案情,交给群众,提供线索,大家破案。市公安局全体干警和各单位保卫干部学习《人民日报》发表的《警惕起来》的社论,对未破的案件进行排队,分出主次,件件落实,制订破案计划。接着,开展宣传活动、举办公安展览会。各级公安机关选择一批从宽、从严的典型案件,由法院适时公判,号召犯罪分子坦白投案,破获了一批疑难案件。1955年,在6203部队发生的家属孙淑珍被杀案,侦察多年未破,通过发动群众,逮捕了罪犯。在此期间,共破获刑事案件326起,其中现案97起,积案150起,漏报案件79起。此外,破获外地案件98起。
  10月20日,长春市掀起了把“现案、积案一扫光”的第四次破案高潮。经过前几次破案运动,还剩下一些疑难案件,经反复研究,认为有些案犯可能已被本市或外地拘押,尚未供出实情。于是组织力量,分赴沈阳、哈尔滨、四平等地和省内各县劳改队、就业队、收容所,提审曾在长春活动的惯盗、惯窃。经审讯在押犯和深入查证,到11月底,共计破案254起,其中现案43起,积案211起。在此期间,宽城、二道河子和郊区3个公安分局将现案和积案一扫光。南关区公安分局的现案也全部破获。全市仅剩8起现案未破。1958年共发生刑事案件691起,破678起。破案率为98.1%。1958年发生案件比1957年下降59.4%,破案率提高13.2%。同时,还破获1956、1957年积案510件,重大积案全部破获,创造了解放以来破现案、积案的最高记录。然而由于急于求成,反对“右倾保守”,以致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指标,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造成一些冤、假、错案。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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