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有计划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29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有计划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分类号: D631.2
页数: 6
页码: 325-3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有计划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关键词: 长春市 公安 刑事犯罪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内容

国民经济基本好转之后,开始了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央又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随着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深入,城乡剥削阶级中反抗社会主义改造的分子进行报复活动,刑事犯罪分子也极尽破坏之能事。长春公安机关紧紧依靠群众,深入调查研究,严厉打击一切敢于破坏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
  一、打击盗窃公共财物犯罪
  1953年,正当广大群众准备搞好“一化三改”的时候,刑事犯罪分子竟然把矛头指向企业、机关、学校和基建单位,在这些地方连续发生内盗案件。这个时期,长春公安机关把主要力量放在打击盗窃公共财物的犯罪活动上。据不完全统计,1953年第一季度发生内盗案件64起,第二季度61起,第三季度93起,第四季度增到168起。企业、机关、学校内部被盗案件逐渐增多,其损失和影响相当严重。1954年第一季度全市发生内盗案件82起,损失1.12亿元人民币(旧币)。被盗物品多为白金锅、钨金铅、紫铜、铝、布匹、被褥、衣物、人民币、手表、金笔等。这些物品被盗,直接影响到生产计划和教学进度。搪瓷厂仅有一块火表仪,被徒工刘林忠盗走后,无法对火力强度进行鉴定,全厂当即停工。度量衡厂的“水井梯样子”被窃后,影响了向第一汽车制造厂按时交货。地质学院放大镜、罗盘仪及全国少有的矿物大辞典被盗,影响到教学。土建工程学校制图器40多盒被盗,使学生无法实习。有些内盗案件,其破坏性带有政治色彩,第一汽车制造厂由苏联购进的设备滚珠被卸下埋在土里,若找不到,得重新去苏联购买。还有建厂图纸被盗走三张。坦克兵团丢了莱克照像机,胶卷内摄有军事机密。长春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开除的护士邓墨文,偷出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填写后伪装成去市立医院任见习医生,隐藏在院内作案4个多月,最后一次盗窃病房40个床单被发现。工人、干部、学生自己的被褥、衣服、钱款、钢笔、手表等也不断被盗,以致无法安心在车间工作、在课堂听课。
  造成内盗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原因是:(一)长春市新建扩建了许多工厂,大批招收工人,社会上的流氓、惯窃旧习不改,趁机混入内部,利用合法身份继续行窃。林士德,一贯掏兜,关押4次,就业到省玻璃工厂,前后盗窃数十次。赵福祥是有名惯窃。混到兽药制造厂当了管理员,去沈阳时偷卖厂里的药品。王勤,混进搪瓷厂偷盗面盆,被发现后潜逃。第一汽车制造厂三〇一工地工人薛福三,原为偷车贼,到了三〇一工地后仍然偷自行车。惯窃张万成判过4年徒刑,竟混到航校当炊事员。(二)单位清洗或开小差的人员,没有职业、在外流浪,他们熟悉单位内部情况,寻机盗窃。东北军区第六陆军医院开小差的胡杰,身着军装,在第五政干校、十八陆军医院、军区招待所、速成中学等军事单位偷盗雨衣、军用皮鞋、帽子、证章、机密文件等。(三)思想麻痹,制度不严。有些机关、企业、学校负责干部埋头生产和工作,不注重“四防”工作,对盗窃活动缺乏警惕,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有章不循,给盗窃分子以可乘之机。以捡破烂为掩护的盗窃分子,曾走上地质学校三楼,竟然无人知晓。(四)对内部盗窃打击不力,一度处于无人过问状态,及至案件发生后,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因而被盗窃分子钻了空子,案件发生多破获少,盗窃活动日渐猖獗,危害愈来愈大。
  针对内盗案件大量发生,公安机关深入单位内部进行侦察,通过各种形式进行防盗宣传,检查防盗制度执行情况。1954年6月28日,市公安局提出《积极防止与加强打击“内盗”的工作意见》:(一)潜藏在内部的盗窃分子的活动,虽然与反革命有性质上的不同,而其给经济建设造成的危害,却与反革命没有什么区别。因此,除公安机关加强打击内盗工作以外,各企业、基建、学校等单位的领导干部必须予以重视,不得麻痹。要组织有关部门经常进行防盗检查。教育职工切实执行出入、会客、值班、交接班、备品保管等项制度,防止盗窃案件发生。因为疏忽大意、不负责任而造成被盗的有关人员,应以失职论处,对严重失职人员要负责赔偿损失之全部或一部。(二)各单位保卫组织,除积极打击反革命分子外,应对治安危险分子加以掌握控制,并可布置给治保人员秘密加以监视,并负责侦破一般内盗案件。对发生盗窃国家资财的重大案件,应切实保护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做到积极配合,内外夹攻,及时破案。(三)在公安机关成立研究打击内盗小组,专人负责掌管内盗案件与防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导,以堵塞漏洞。(四)对查证属实经批准必须逮捕又有教育意义的内盗案件,向职工公开宣布,并建议司法机关将内盗案件判决书抄给原单位,以便教育广大职工,引起警惕,注意防盗。
  各企业、机关、学校按照上述意见,在内部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广大职工向盗窃分子开展坚决的斗争。三〇〇工地保卫组破获了盗窃手表案。公安三分局与五金厂保卫组织侦破盗卖国家钨金案,查获盗窃国家钨金2百多公斤,案犯周保金落网。公安四分局配合综合研究所,破获内盗积案12起。长春搪瓷厂召开全厂职工大会,公开处理刘林忠盗窃贵重仪器火表案,进而健全防盗制度,此后很长时间没有发生盗窃案件。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在犯罪分子经常逗留、挥霍、隐身、销赃的各种行业中建立了治保组织,培养了92名积极分子,迅速形成一道群众性的防线,成为侦破盗窃案件的有力措施。对混入内部的盗窃分子,经过调查,取得罪证后,坚决予以打击,先后逮捕了135名惯盗、惯窃分子,对66名有前科劣迹尚未发现有现实活动的人,列为治安危险分子,予以控制,防止他们重操旧业。
  二、打击流氓、盗窃犯罪
  1953年,第一次镇压反革命运动胜利结束了,可是同刑事犯罪的斗争又突出出来。流氓、盗窃分子的犯罪活动严重地危害了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长春市自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以来,流氓、盗窃分子的眼睛紧紧盯在国营企业、合作社、基建工地和学校。犯罪分子混入这些单位内部,专门偷盗原料、工具和职工财物,严重地影响了生产任务的完成和教学科研工作的进行。度量衡厂弯头模子被盗,少生产11400个产品。地质学校从德国买一套矿石标本,共12块,是世界上稀有的贵重教学资料,被盗走5块,剩余的7块无法使用,全部作废。惯盗张林、姜云海组织盗窃集团,从长春市郊团山、岳家屯等5个合作社盗走棉布90多匹。惯窃张祥印专门偷窃基建工人的东西,致使工人无法安心工作,有的背着行李上工。盗窃分子不仅盗窃单位的财物,而且危害人民的生命。抢劫杀人犯赵清山把到市内取款的十二区中心校职员张福民杀死,劫走1700元。杀人惯犯张福5年间,为抢劫财物先后勒死8个老人和一个13岁的小学生。惯盗曹广志勾结李继成从1951年至1953年,在长春、沈阳等城市以挖墙、撬锁等手段偷窃45次,偷得猪70多头、自行车8台、手推车15台、胶轮车1台,还有其它财物。
  流氓分子经常追逐、调戏、污辱、强奸妇女,诈骗财物,扰乱社会秩序。有的是夜间守候在公园或僻静的街巷,堵截妇女;有的乘职工上班,闯入宿舍强奸家属;有的在影剧院、汽车或电车上猥亵妇女。流氓钱尚秋经常在二道河子一面街等地等女工上下班时,用各种下流手段调戏、侮辱妇女,仅长春化工厂受追逐调戏的就有15人。流氓王九令奸污幼女5、6人,最小的不满10岁。惯犯高柏青强奸后杀人灭口。1953年前后,人民公园、胜利公园、动植物园连续发生强奸案,致使不少妇女不敢出门,女工不敢单人上班。
  1954年11月,为了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长春公安机关同检察院、法院密切配合,开展了打击流氓、盗窃运动。打击的重点,是以盗窃为业,流氓成性,屡教不改,危害大、民愤大的流氓、盗窃分子。
  公安机关为了使打击流氓、盗窃分子成为群众性的运动,经过充分准备,于11月26日,在全市各区分别召开公开逮捕罪犯的群众大会,到会群众总计28000余人。会上群情激愤,公开逮捕流氓、盗窃分子37人,其中有惯盗、惯窃、流氓、赌棍等。当逮捕这些罪犯宣布他们的罪恶时,人民群众热烈拥护,感谢党和政府。会后,很多群众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流氓、盗窃分子。到28日,据5个区公安分局的不完全统计,群众提供的各种线索达400多件。
  为了继续深入发动群众,公安机关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的配合下,向企业职工、在校学生、街道妇女以及特种行业的营业人员,广泛进行宣传教育,使他们深刻认识流氓、盗窃分子的危害性,积极揭发检举。不到一周的时间,揭发检举材料达3115件,经调查属实后,逮捕犯罪分子15人。
  在同流氓、盗窃分子的斗争中,共接到群众的揭发检举材料14960件。不仅有力地打击了流氓、盗窃分子的犯罪活动,进而破获了一批恶性案件。1954年12月初,人民公园连续发生强奸案件,在至善派出所管内抓获了强奸犯李昨非,破获强奸案8起。
  1955年春节前,在胜利电影院召开了处理流氓、盗窃分子的宣判大会,1500多人参加大会,并组织广大群众收听大会实况广播,会上公开判处了16名流氓、盗窃分子,其中3人判处死刑。除报社电台进行宣传之外,还举办了“反流氓、盗窃展览会”。这次打击流氓、盗窃运动,共逮捕144名流氓、盗窃分子。其中,惯盗35人,流氓恶棍68人、赌棍10人、烟毒犯10人,还逮捕了以卖淫为业的职业暗娼21人。这次运动,由于充分发动群众,行动迅速,在短时间内给流氓、盗窃分子以沉重打击。有些预谋犯罪的坏分子,慑于人民群众的威力不敢轻举妄动。刑事案件发生率显著下降,1955年1~5月,比1954年同期下降34.2%。这次运动的不足之处,对积案破获不多,特别是几起持枪行抢杀人案和路劫大案没有破获。在运动中也还出现了“左”的错误倾向,搞“好坏人站队”,给没有揭发检举的人施加压力。在宣传上也有不慎重的地方,以致影响家庭和睦等等。
  1955年正处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时期,犯罪分子疯狂盗窃工厂、企业、大专院校的重要工具、仪器、材料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耕畜。不法资本家利用低价收买,高价出售等方式套购国家物资、盗卖国家器材。有的盗窃分子更名改姓,混入内部作案,有的伪造证件、证章、冒充干部行骗。诈骗犯马喜龙伪装成荣军处长,骗奸妇女50多人。流氓杨波用骗来的奖章、纪念章伪装成“战斗英雄”,混入东北人民大学,甚至混入党内。土匪高凤山、孙墨等在1951年镇反中逃避镇压,当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到来时,又出来拦路抢劫杀人、偷盗耕畜。
  为了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公、检、法机关成立了打击刑事犯罪联合办公室,再一次掀起群众性的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运动。这次运动,深入地发动群众,加大了对流氓、盗窃分子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改进了刑侦工作方式,大力防范,主动出击。(一)刑侦人员深入派出所,分片包干;(二)成立专业队,专门打击夜盗、盗自行车、绺窃和流氓;(三)与邻近城镇建立联防;(四)及时表彰对治安工作有功的积极分子,在社会上形成了人人防盗的态势。1955年共发生刑事案件1418起,破获1222起,破案率达86%,与1954年相比,破案率提高8.3%。全年共捕处刑事犯罪分子1390人。1956年,发生刑事案件716起,比1955年下降了41%,治安状况日趋稳定。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