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打击盗窃犯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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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292
颗粒名称: 二、打击盗窃犯罪
分类号: D631.2
页数: 2
页码: 322-3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打击盗窃犯罪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公安 盗窃犯罪

内容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盗窃犯罪属于多发案件,危害人民生活和社会安定。从1949年至1952年,共发生盗窃案件6701起,破获5134起。其中,盗马案件对农业生产和农业互助合作的破坏最为严重。长春解放后,郊区丢失马匹的案件屡屡发生。仅1949年11月,在八区就丢失33匹。公安机关虽然控制了牲畜市场,向各地通报案件,但是仍然收效甚微。1950年10月,破获了政治土匪赵福田案,发现了大盗马贼刘希圣,他是长春地区盗马团伙的头子。逮捕后,经过审讯,弄清了其团伙成员。在九台、德惠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捕获盗马贼30多人,缴回骡马400余匹,而且捕获了盗马贼林万年、伪造马籍犯王殿臣。从1950年冬到1951年春,共捕获了盗马贼54人,追回骡马500余匹,均返还失主,保护了春耕生产。从此,消除了丢失马匹的现象。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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