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
唯一号: | 070120020220002290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
分类号: | D631.2 |
页数: | 6 |
页码: | 320-325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情况,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当时社会治安相当混乱。国民党在长春的统治崩溃前夕,不仅潜伏下特务分子,而且从监狱里放出一批惯犯,特别是有些土匪隐匿起来,还有些散兵游勇在社会上游荡,其中有些人本来就是土匪被国民党军队收编,解放后乘人民政权立足未稳,重操旧业,不断出来作案,刑事犯罪活动十分猖獗。长春公安机关在市委领导下,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侦察破案,大力搜捕,分批收容,打击了犯罪分子,稳定了社会治安。 |
关键词: | 长春市 公安 刑事犯罪 |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