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理阶级队伍”等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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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258
颗粒名称: 四、“清理阶级队伍”等冤假错案
分类号: D631
页数: 3
页码: 267-2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清理阶级队伍”等冤假错案的记事,在“文化大革命”中开展“清理阶级队伍”,是文化大革命的一个组成部分。当公安局军管会把全市公安干警集中到公主岭“学习班”的时候,全市大小单位和街道居民委员会都成立了群众专政指挥部(简称群专)。“
关键词: 长春市 冤假错案 阶级队伍

内容

在“文化大革命”中开展“清理阶级队伍”,是文化大革命的一个组成部分。当公安局军管会把全市公安干警集中到公主岭“学习班”的时候,全市大小单位和街道居民委员会都成立了群众专政指挥部(简称群专)。“清理阶级队伍”就是由解放军战士和群专人员来进行的。“清理阶级队伍”,概念不清,政策界限模糊,各单位群专扑风捉影,指鹿为马,随便抓人、抄家,没收财物,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大搞逼供信,不仅打击了一大片,而且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在长春地区“清”出了几个庞大的“反动组织”,有榆树县的“国民党”、德惠县的“国民党新线”、双阳县的“大同党”,还有市区的“朝修特务集团”等等。从1968年5月至12月,在整个“清理阶级队伍”期间,“清”错了数千人,而且有些人不堪蹂躏而自杀。据统计,“清队”期间,全地区非正常死亡达1929人。其中,打死和刑讯后致死184人,自杀1745人。尤以五个县的情况最为严重,自杀1031人,打死172人,共计1203人。仅榆树一个县就打死61人,自杀342人,共计403人②(《关于“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人员情况报告》,长春市档案馆6全宗21目录8、50号。)。
  在“清理阶级队伍”中,“群众专政”、“民办公安”、“群众破案”叫得很响。当时社会上派性严重,群专内部非常复杂。在无政府状态下,混在群专里的一些坏人纷纷出笼,他们揪斗治保人员和保卫干部,许多人惨遭打击报复,把建国17年来建立的公安工作基础彻底破坏了。
  1971年9月13日,林彪叛国出逃自取灭亡之后,毛主席和周总理针对林彪的倒行逆施,提出“要认真注意政策”,重申“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毛主席特别在一份群众反映北京监狱关押许多党政干部,蒙受冤狱遭受隔离审查、打骂虐待等不人道待遇的来信上批示:“这种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是谁规定的?应一律废除。” 12月,长春市委和革委会召开斗批改工作会议,不只对“清队”中非正常死亡1929人的问题,而且对“一打三反”运动中非正常死亡239人和两派武斗中死亡219人等问题,一并要求查清死亡原因,对死者家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切实落实党的政策。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到1972年末,全地区已将1948人死亡原因查清,并结案处理,还有106人正在审批,两项合计占非正常死亡总数的86%。对死者家属的生活问题妥善加以处理。有的一次抚恤,有的定期补助,有的给死者家属安排了工作。对证据确凿定为敌我矛盾的死者家属个别生活难以为继者,也予以社会救济。由于“四人帮”在吉林省的代理人王淮湘把持着党政大权,清理非正常死亡中的冤假错案并不彻底。
  到1982年5月,基本上完成了冤假错案(三案)的平反工作。据最后统计,全地区“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三案”,包括五县的一些集团性质的反革命案件,共31437件,造成非正常死亡2396人(其中四类分子365人)①(长春市档案馆1全宗27目录78号卷76至79页和6全宗21目录8号39至42页。)。到1982年5月末止,除个别案件正在复查待办和部分案件留有尾巴需要进一步解决以外,均已实事求是地进行平反昭雪,为受害者恢复了名誉,为受株连的亲属清除了影响,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生活问题妥善安排。据统计,全地区用于补发受害者工资、医疗费、埋葬费、抚恤金和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共发放1086.7万元。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提出的子女就业、回城落户和改为商品粮供应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该解决的均已解决。不该解决的,也耐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不满情绪。整个“三案”平反工作,经过各级党委检查验收,基本上达到了市委规定标准,受到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热烈拥护。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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