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
唯一号: | 070120020220002255 |
颗粒名称: | 一、“大跃进”期间的冤假错案 |
分类号: | D631 |
页数: | 3 |
页码: | 259-261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大跃进”期间的冤假错案,从1960年冬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长春市公检法三机关在市委领导下,根据中央和省公检法机关《关于对1958年至1960年上半年所批捕判的案件进行一次甄别工作的指示》,从1961年1月开始,对上述时期捕判的反革命案件和刑事案件全面进行复查。 |
关键词: | 长春市 冤假错案 大跃进 |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