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改革开放初期破获道德会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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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244
颗粒名称: 七、改革开放初期破获道德会案
分类号: D669
页数: 2
页码: 249-2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改革开放初期破获道德会案的记事。
关键词: 长春市 道德 会案

内容

1984年初,双阳县公安局在打击刑事犯罪中发现,方家村徐家屯居民刘凤芹、党春雨夫妻常年烧香磕头,以邪术为人“治病”。特别是其家有很多外来人,三五成帮,自称亲友,不分农忙农闲,一住就是几天。据前去看病的人反映:刘凤芹自称“观音母”,说什么“若是有病,信我就不能死,若是哪不舒服,念叨我一声就能好病”。双阳县公安局决定立案侦察。经到刘、党的原籍和前住地白城、伊通等地以及双阳的石溪、刘家和双营等乡深入调查,至5月末宣告破案,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
  原来,刘凤芹1969年在内蒙古科右前旗居住时,经白城市许徐氏(女)介绍,加入道德会。1974年诡称“得了道”,开始用邪术为人“治病”。1975年发展道徒。党春雨入道后,与之勾搭成奸,1979年二人私奔,先后到白城、伊通等地。1980年,二人以夫妻名义到双阳县石溪乡方家村落户。此后,刘自称是“南海观世音佛子”,封党为“北海青龙”,到处讲经传道,口授“真言”咒语,传抄《高王观世音经》、《皂王经》,打着“信仰自由”的幌子,采用欺骗、引诱、恫吓等手段,四处拉人入道,在双阳组织起道德会。到1984年3月,先后流窜内蒙、吉林2个省区、6个市(县)、11个村,发展道徒49人。他们散播谣言,“甲子年要发大水,平地一米深,吃斋念佛的淹不死。”“今年秋天要天崩地裂,从地下冒出来的水,又猛又大”等等,蛊惑人心,破坏生产,危害社会安定。
  在侦破这起道德会案同时,进一步发现了白城市和洮南县的红羊会、伊通县的中庸道、双阳县石溪乡的道德会。对刘、党2人依法予以严惩。外地线索及时通报出去。道德会案告诉人们: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教育发达,科学进步。可是,反动会道门仍然有它的市场。说明消除封建迷信,不给反动活动以可乘之机,要依靠全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仍然任重道远。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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