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五批肃清反革命运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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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225
颗粒名称: 二、第五批肃清反革命运动
分类号: D631
页数: 2
页码: 214-2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第五批肃清反革命运动的记事,从1958年春到1959年上半年,由于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有些肃反单位新增加了人员,有些由个体经营的小摊贩、手工业者组成各种合作组织。这些单位还未把新增加的人员列人肃反运动。
关键词: 长春市 反革命 运动

内容

从1958年春到1959年上半年,由于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有些肃反单位新增加了人员,有些由个体经营的小摊贩、手工业者组成各种合作组织。这些单位还未把新增加的人员列人肃反运动。市委根据1957年10月吉林省肃反会议《关于凡领国家工薪的人员、公私合营企业从业人员、各类合作组织人员都要开展肃反运动的决定》,于1960年1月4日提出开展第五批肃反运动。根据调查摸底,应列入这一批肃反运动的单位,有市属5个区和东风人民公社(汽车厂区),以及市人委几个局所属406个基层单位,计39964人。其中,属于地方国营企业20个单位,2644人;国营农场5个单位,5530人;合作商业系统(主要分布在各区的综合商店)22个单位,2754人;合作运输系统14个单位,4435人;文教卫生系统17个单位,1696人;手工业系统(包括洋铁铺、修理皮鞋和锁头店)6个单位,447人;民办工业293个单位,19836人;郊区社办工业29个单位,2622人。这批肃反的特点是:单位很小、很多、很分散,分布全市各个角落,最大的单位千余人,最小的才四五个人,一般的是几十人、上百人左右。这些单位的人员,大都是1958年“大跃进”期间进厂(店、社)的,对他们尚未来得及审查,很多人没有档案。而较多的又是伪满、国民党的军政警宪人员和敌对阶级分子。最为复杂的是合作商业、合作运输业和手工业系统。这些单位多属新建,领导力量薄弱,骨干甚少①(《关于开展五批肃反运动的请示报告》,长春市公安局档案1-1-13-64卷。)。
  市委决定,凡市内尚未开展肃反运动的新建扩建工厂、企业、机关、学校、合作组织、民办工业以及其他必须开展肃反运动的各行各业,都列入第五批肃反运动,已经验收的前四批肃反单位,新增加的人员,原则上不列入第五批肃反,但新增百人以上、情况复杂的单位,列入第五批肃反。前四批肃反运动,搞得不深不透,需要重新开展运动的单位,也列入第五批肃反。以1959年末作为界限,凡在此以前,招收进来的人员,均列入第五批肃反。
  为了加强第五批肃反的领导,市委调整了肃反五人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生产和肃反两不误的原则经过充分准备之后,便大力发动群众起来提供线索,深入宣传“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的宽大与镇压相结合的政策,促使反坏分子彻底交待问题。公安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反复核实。各级党委的五人小组及其办公室,注意对调查研究工作的领导,调查对象由各口和区五人小组统一控制,逐级呈批,反对工作中的粗糙、浮浅和片面性,强调在“准”字上下工夫。
  整个运动用了半年时间,到1960年6月末结束。全市共清查出444名反坏分子,各级党委及五人小组加强了甄别定案工作的领导,基本上做到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合乎法律和政策要求。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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