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肃清反革命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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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22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肃清反革命运动
分类号: D631
页数: 6
页码: 211-216
摘要: 本节记述了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深入,敌对势力知道公开地反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已不可能。因此,便采取更为阴险、隐蔽的方式,以两面派手法伪装进步,钻进革命队伍内部进行破坏。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的指示,市委决定在长春地区开展一场肃清反革命分子的运动。首先于1955年6月5日成立了“五人小组”,继而在东北师范大学、东北人民大学(今吉林大学)、长春电影制片厂组织试点。从1955年6月到1961年6月,全市的肃清反革命运动分六批逐次展开。
关键词: 长春市 运动 反革命

内容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深入,敌对势力知道公开地反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已不可能。因此,便采取更为阴险、隐蔽的方式,以两面派手法伪装进步,钻进革命队伍内部进行破坏。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的指示,市委决定在长春地区开展一场肃清反革命分子的运动。首先于1955年6月5日成立了“五人小组”,继而在东北师范大学、东北人民大学(今吉林大学)、长春电影制片厂组织试点。从1955年6月到1961年6月,全市的肃清反革命运动分六批逐次展开。
  一、第一~四批肃清反革命运动
  1955年7月1日,中央发出《关于开展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市委据此制定了计划,在第二次社会镇反运动的同时,从1955年7月到1957年上半年,开展了第一、二、三批肃反运动,接着开展第四批肃反运动,到1959年底结束。这四批肃反运动,时间长,规模大,挖得深,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第一批肃反运动主要在市级党政机关和相当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第二批主要在县区级机关和厂矿、基建单位以及中小学进行;第三批主要在县区的附属单位、小学以及分散的小企业中进行;第四批主要在街道中进行。第一批运动初期,由于调查研究不够,一度发生斗争面过宽的偏向,个别单位还出现了逼、供、信的错误。市委及时发现,加以纠正。特别是中央于1956年3月10日批准并下达了《中央十人小组关于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解释及处理的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1957年6月,中央十人小组又发出了《关于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解释及处理的政策界限暂行规定的补充解释》。有了这两个文件之后,认真执行“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等一系列政策,严格区分反革命与政治历史问题,反革命破坏与工作过失、反动言论与落后言论,反革命集团与落后小集团的界限。坚决贯彻“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清查对象及时进行复查,对定性不准的及时进行甄别,长春四批肃反运动从而健康发展。
  全地区有367624人投入肃反运动。其中,第一批81399人,第二批47548人,第三批54228人,第四批184449人。整个肃反运动分为准备阶段,小组斗争阶段,专案斗争阶段和甄别定案阶段,先后共查出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3405人;属于普通反革命、反动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809人。两项合计4214人①(《关于长春地区内部肃反运动的总结》,长春市公安局档案1-1-13-64卷。)。
  长春地区五个县,先后共有64932人投入肃反运动。其中,德惠县12313人,农安县11860人,榆树县18967人,九台县14179人,双阳县7613人。运动中共清查出反坏分子807人,还清查出普通反革命分子188人,两项共计995人。同时,查清了579人的政治历史问题。
  全地区查出的反坏分子,混入县级以上机关的294人,生产厂矿736人,基建单位439人,交通系统110人,财贸系统270人,农林水系统30人,文教系统650人(中小学570人),卫生系统149人,科研机构15人,长春电影制片厂16人,公私合营企业466人,各种合作组织222人,工商联8人,共计3405人。敌情严重的是文教卫生系统,中小学尤甚。
  在3405名反坏分子中,有日本、国民党特务643人,反动党团骨干分子365人,反动会道门头子55人,土匪357人,恶霸63人,汉奸500人,国民党军政警宪人员中的反革命分子992人,敌对阶级中的反革命分子64人,现行反革命分子64人,政治骗子21人,叛变分子95人,流氓分子130人,蜕化变质分子38人,其他坏分子18人②(《关于长春地区内部肃反运动的总结》,长春市公安局档案1-1-13-64卷。)。
  有些反坏分子伪造历史,改名换姓,混入内部,伪装进步,甚至钻入党团组织,当了干部,有的窃踞了领导职务。据统计,混入党内的101人;混入团内的80人;混入干部队伍的1534人,其中窃踞领导职位的42人,属于市、地管理的干部14人,县、区管理的干部11人,高级知识分子17人。有的反革命分子竟爬上了较高的领导岗位,原铁道部长春客车厂行政处长、机车局长春干校校长王伟炎,1930年参加共产主义青年团,曾任团嫩江特支书记,因满洲团省委被日本特务破坏而被捕,他自首投敌,受日伪特务机关保安局的指示,进行特务活动,在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接受了日本特务机关发给的应变费和枪支等,待机行动①(《关于长春地区内部肃反运动的总结》,长春市公安局档案1-1-13-64卷。)。
  清查出有血债的反革命分子390人。有些是罪大恶极、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日本特务程云秀,伪满时期充任佳木斯伪铁路警护队日本特务平岗的密侦,1942年4月侦得“山东潜来八路军”的情报,日本特务机关在佳木斯、连江口、鹤岗、汤源、哈尔滨、大连、沈阳和长春等地进行大搜捕,共捕220余人。程动手使用灌凉水、火烧等酷刑。已经查明,因受刑过重而死于狱中者26人,释放29人,其余下落不明,这是有名的“铁牛”惨案②(《关于长春地区内部肃反运动的总结》,长春市公安局档案1-1-13-64卷。)。南关区查出的反革命分子孙俊一,原是山东省高密县开明乡乡长、恶霸地主,1947年9月在原籍组织国民党还乡团,反攻倒算,率还乡团配合国民党军袭击解放区农民协会,逮捕农会干部,以割耳、残杀和活埋等手段,杀害124条人命。一次孙率队配合国民党整编第九师,偷袭小杜家、大杜家和大迟家庄农会,当场打死59人,捕去干部、群众积极分子57人,在高密县城全部活埋,造成闻名山东的116人大惨案③(《关于长春地区内部肃反运动的总结》,长春市公安局档案1-1-13-64卷。)。
  肃反运动,还查出一批有现行活动的美国、国民党潜伏特务。长春市机电研究所清查出来的特务分子朱其清,是国民党国防部二厅技术室少将主任;永春路副食品商店查出的黄居忠,是美国战略情报局第44海外观测队驻长春海外联络处情报员,代号“田ESD80”,受美国特务麻生达南直接领导,解放前大肆发展组织,搜集解放区军政情报,解放后潜伏下来。这些敌人,及时清查出来,有力地巩固了人民政权,保卫了社会主义事业。通过肃反运动,还查清了33583人的政治历史问题,进一步划清了敌我界限,有利于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使有政治历史问题的人放下了思想包袱,心情舒畅,靠近组织,增强了人民内部的团结,也为审干、建党、建团、培养提拔使用干部,提供了条件。电力设计院王鹿宾,曾长期因为政治历史问题不清楚,背着沉重的思想包袱。肃反运动中,否定了他的反革命嫌疑问题,实事求是地给他做了历史结论。他感恩戴德,努力工作,很快由技术员晋升为工程师。
  肃反运动,锻炼了干部和群众,提高了识别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能力,提高了社会主义觉悟。在整个运动中,共抽调专职干部10633人,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2.6%。其中,除了从公、检、法、司四机关抽调的一部分人外,绝大部分是从开展肃反运动单位中抽调出来的,经过四年半的斗争锻炼,涌现出一大批立场坚定、思想进步、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的优秀干部,经过三次评选,共选出了979名肃反先进工作者。由于斗争的艰苦、复杂,也考验和锻炼了各级领导干部,提高了他们领导水平。还有数以万计的积极分子,在实际斗争中得到了锻炼。那些处于中间或落后状态、敌我界限模糊的人,在这场严肃的敌我斗争中,看到了反革命分子的真实面目,提高了政治警惕性和斗争的自觉性。他们积极参加对敌斗争,揭发检举了大量材料,对清查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起了重大作用。
  对肃反运动清查出来的反坏分子,给予刑事处分的共1818人,占查出的反坏分子总数的53.4%,判处死刑的9人,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3人,判有期徒刑的665人,判管制的1141人。捕后送当地处理的29人,开除公职的484人①(《关于长春地区内部肃反运动的总结》,长春市公安局档案1-1-13-64卷。)。
  二、第五批肃清反革命运动
  从1958年春到1959年上半年,由于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有些肃反单位新增加了人员,有些由个体经营的小摊贩、手工业者组成各种合作组织。这些单位还未把新增加的人员列人肃反运动。市委根据1957年10月吉林省肃反会议《关于凡领国家工薪的人员、公私合营企业从业人员、各类合作组织人员都要开展肃反运动的决定》,于1960年1月4日提出开展第五批肃反运动。根据调查摸底,应列入这一批肃反运动的单位,有市属5个区和东风人民公社(汽车厂区),以及市人委几个局所属406个基层单位,计39964人。其中,属于地方国营企业20个单位,2644人;国营农场5个单位,5530人;合作商业系统(主要分布在各区的综合商店)22个单位,2754人;合作运输系统14个单位,4435人;文教卫生系统17个单位,1696人;手工业系统(包括洋铁铺、修理皮鞋和锁头店)6个单位,447人;民办工业293个单位,19836人;郊区社办工业29个单位,2622人。这批肃反的特点是:单位很小、很多、很分散,分布全市各个角落,最大的单位千余人,最小的才四五个人,一般的是几十人、上百人左右。这些单位的人员,大都是1958年“大跃进”期间进厂(店、社)的,对他们尚未来得及审查,很多人没有档案。而较多的又是伪满、国民党的军政警宪人员和敌对阶级分子。最为复杂的是合作商业、合作运输业和手工业系统。这些单位多属新建,领导力量薄弱,骨干甚少①(《关于开展五批肃反运动的请示报告》,长春市公安局档案1-1-13-64卷。)。
  市委决定,凡市内尚未开展肃反运动的新建扩建工厂、企业、机关、学校、合作组织、民办工业以及其他必须开展肃反运动的各行各业,都列入第五批肃反运动,已经验收的前四批肃反单位,新增加的人员,原则上不列入第五批肃反,但新增百人以上、情况复杂的单位,列入第五批肃反。前四批肃反运动,搞得不深不透,需要重新开展运动的单位,也列入第五批肃反。以1959年末作为界限,凡在此以前,招收进来的人员,均列入第五批肃反。
  为了加强第五批肃反的领导,市委调整了肃反五人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生产和肃反两不误的原则经过充分准备之后,便大力发动群众起来提供线索,深入宣传“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的宽大与镇压相结合的政策,促使反坏分子彻底交待问题。公安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反复核实。各级党委的五人小组及其办公室,注意对调查研究工作的领导,调查对象由各口和区五人小组统一控制,逐级呈批,反对工作中的粗糙、浮浅和片面性,强调在“准”字上下工夫。
  整个运动用了半年时间,到1960年6月末结束。全市共清查出444名反坏分子,各级党委及五人小组加强了甄别定案工作的领导,基本上做到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合乎法律和政策要求。
  三、第六批肃清反革命运动
  第六批肃清反革命运动,是1960年10月到1961年6月,与第四次社会镇反同时进行的。
  当时,城市建设发展,人口大量增加,加上某些单位用人制度不健全,不注意清理工作,因而不少反坏分子混入新建、扩建单位,有的甚至混进要害部位。据在县区以上所属的519个新建、扩建工厂、机关、学校等单位79902名职工中的调查,发现政治面貌没有经过审查者50554人,占总人数的63%,在已登记有各类问题的859人中,有四类分子487人,有政治历史问题333人。长春市钢厂有职工2532人,其中自由流动人口 455人,占职工总数的18%,经对其中95人审查,发现有35人登记的原住地不清。市机砖二厂有职工1134人,均系山东、河北等地盲目流入者,初步调查,发现有四类分子、假报原籍或更改姓名者257人,占总数的22%。宽城区公安分局对管内旅店、誊写、印刷等19个行业的调查发现,有敌伪军警宪人员294人,其中有反坏分子29人,有现行犯罪活动的6人。据对两个胶车社的调查,四类分子占职工总数的18%,他们利用运输机会,盗窃大量资材,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共盗窃钢材、水泥、白灰、煤等建筑材料和燃料达3400多吨,粮食1.2万多斤。南关区公安分局调查了管内294名代课教员,其中有强奸、盗窃以及反革命小集团活动的25人,占总数的8%①(《长春市开展社会镇反、内部肃反运动的意见》,长春市公安局档案1-13-1卷。)。
  针对上述情况,根据中央和公安部的部署,市委决定在长春地区开展第四次社会镇反的同时,开展第六批内部肃反运动。这次列入肃反运动的单位519个,其中新建、扩建单位38个。新增加人员较多的有481个单位,约6.5万多人。肃反运动的重点,主要在外来人口多、政治情况复杂,反坏分子多、各种案件多,未进行过肃反或肃反很不彻底的单位。在具体做法上,结合社会镇反,大张旗鼓地展开宣传,造成声势,教育职工群众提高革命警惕,擦亮眼睛,识别敌人。从打击现行入手,深挖隐藏在内部的反坏分子。对可疑的线索一查到底,查清罪恶事实,凭证据定案。经过8个多月,在内部清查出有破坏活动的反坏分子448人。对这些反坏分子,经过详细甄别,复查验收,分别依法加以处理。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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