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四次镇压反革命运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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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221
颗粒名称: 四、第四次镇压反革命运动
分类号: D631
页数: 2
页码: 206-20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第四次镇压反革命运动的记事。
关键词: 长春市 镇压 反革命运动

内容

从1959年到1961年,连续三年遭受自然灾害,苏联政府撕毁合同,撤走专家,加上“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带来的后果,长春市同全国一样,进入了严重的经济困难时期。1960年冬,中央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左”倾错误,并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国内残余反革命势力和一些新生的反革命分子,错误地估计形势,纷纷跳出来进行破坏活动。1960年1~9月,全市发生各种政治案件174起比上年同期增加37%。其中,反革命凶杀、投毒、纵火案14起,杀死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2人,杀伤7人;破坏生产建设134起,(破坏工业生产52起,破坏农业生产82起);反动会道门案6起,反革命小集团案9起。一些反革命分子秘密建立“中华革命党”、“民主社会党”、“地下游击队”等反革命组织,它们积蓄力量,封官加委,密谋获取枪支弹药,筹划武器,等待时机;还发现叛国投敌案11起、12人①(《长春市开展社会镇反运动意见》,长春市公安局档案1-13-1卷45页。)。
  在上述案件中有犯罪分子348人,可分为3种情况:漏网的历史反革命分子22人,占犯罪分子总数的6.3%;刑满释放或宽大处理后重新犯罪的四类分子②(“四类分子”指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 137人,占39.4%;新生的反坏分子189人,占54.3%。从案件发生的地域来看,一在市区,二在各县的集镇。1960年前9个月在这两个区域共发生各类案件652起,占案件总数的84%。甚至个别地方反坏分子直接或间接把持政权,无恶不作,群众恨之入骨,称这样地方为“二满洲”。
  鉴于这个时期敌人活动猖獗,中央在公安部的报告中有如下批示:“按照各地的具体情况,经过调查研究,有计划、有准备、有重点、有步骤地部署一次镇反斗争。……各地在镇反斗争中,对付敌人既要强调狠,对那些敢于进行反动活动的反坏分子给以有力地打击,又要强调稳、准、细,调查研究,要实事求是……。③(公安部《关于目前敌我斗争形势和开展社会镇反、内部肃反运动的意见》。)”长春市委决定从1960年10月到1961年6月,在全地区开展第四次镇压反革命运动,再给敌人以迎头痛击。
  这次社会镇反是和第六批内部肃反结合进行的。社会镇反的重点,是城市和农村的落后社队,交通沿线的集镇,县、区以下的社办工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各种服务行业。打击的锋芒,是指向反坏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主要是制造破坏事故,大量盗窃国家重要物资,大量套购、贪污粮食,制造或散布反革命谣言,涂写和张贴反动标语,以及抢劫、凶杀、纵火等现行破坏活动。从打击现行入手,也不放过深挖历史反革命分子。具体要求,是把隐藏在这些地区、单位和角落尚未暴露或已处理又重新犯罪,以及新生的反坏分子,全部清查出来,把他们的罪行查清,逮捕一批、管制一批、斗争一批,对其中极少数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要坚决依法杀掉,彻底改变落后地区、单位的面貌,使群众再受到一次深刻的阶级斗争教育,健全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及各项安全制度,把反坏分子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推动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
  经过8个多月的镇反运动,清查出有破坏活动的反、坏分子926人。对这些反、坏分子经过甄别、复查、验收,分别依法加以处理。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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