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镇压反革命运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218
颗粒名称: 一、第一次镇压反革命运动
分类号: D631
页数: 10
页码: 194-2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第一次镇压反革命运动的记事。
关键词: 长春市 镇压 反革命运动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春人民同全国人民一样,紧张地投入国民经济恢复工作,为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创造必要条件。但是,美帝国主义不甘心在中国的失败,于1950年6月25日悍然发动侵略朝鲜战争,妄图以朝鲜为跳板进一步侵略新中国,妄图把新中国扼杀在摇篮之中。盘踞在台湾的国民党,也蠢蠢欲动,梦想反攻大陆,实现反革命复辟。大陆的残余反革命势力错误地估计形势,认为第三次世界大战快打起来了,得意忘形,加紧反革命活动。在长春的残余反革命分子也猖狂起来,有的造谣、贴反动标语、散发反动传单,有的制造破坏事故,有的向党、政、军主要领导干部家里投掷铁块、石块,更有的网罗敌伪残余,密谋抢夺军警枪支,组织别动队、地下军,企图与美国侵略军里应外合。潜伏在长春的中统特务、国民党“地下工作队”首领周铁航等一伙,秘密把“接管长春市政府”的班底都准备好了,并策动市政府个别工作人员作内应。新中国成立后,在司法工作上,对反革命分子的处理一度有偏宽的现象。面对美帝国主义侵略,残余反革命分子又疯狂反扑,广大群众强烈要求镇压反革命。在这种形势下,中共中央认为,必须动员全国人民,在进行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的同时,开展一次坚决、彻底、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运动。这三大革命运动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而镇压反革命运动又是关键,只有坚决、彻底镇压反革命分子,才能保卫土地改革运动顺利进行,保证抗美援朝战争有巩固安定的后方。
  1950年10月 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史称《双十指示》。16日,公安部召开第二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具体部署了镇压反革命运动。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使镇压反革命运动有了法律武器。长春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经过充分准备,从1951年4月26日开始,与全国同步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也称“四•二六”大镇反。这次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特点是:全党、全民动员,实行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和策略,打击目标集中,时间比较长,打击的稳、准、狠,主要对象是土匪、恶霸、特务、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等5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整个运动为时近两年,经历了三个阶段,把反革命的主要力量基本消灭。
  第一阶段,从1951年4月26日到10月,主要是通过集中搜捕、处理一批反革命分子,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放手发动群众,充分揭露敌人。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于4月26日夜,一个晚上逮捕了569名反革命分子。其中,特务分子77人,土匪72人,恶霸43人,反动党团骨干67人,反动会道门头子51人,敌伪军政警宪、谍报分子246人,其他反革命分子13人。然后,向长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报告,并运用报纸、广播、黑板报以及召开各界群众报告会、座谈会、控诉会、展览会等形式,在全市大张旗鼓地揭露敌人的罪行,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号召反革命分子坦白自首。为了进一步发动群众,暴露和打击敌人,市公安局和市法院5月15日在南岭体育场召开了全市公审反革命分子大会。到会的各界群众达5万余人,会外还组织了30多万群众收听大会的实况广播。在大会上,被害人亲属对反革命分子进行了血泪控诉,经公审依法判处14名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死刑。市长申力生在大会上讲话,要求进一步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在5月中旬,先后处决了54名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反革命分子。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人民政府坚决镇压反革命分子,为民除害,无不欢欣鼓舞,拍手称快。“为死难烈士报仇!” “血债要用血来还!”“政府杀得对!杀得好!” “坚决镇压反革命!”“中国共产党万岁!” “毛主席万岁!”等口号响彻了长春上空。人民群众纷纷起来揭发、检举反革命分子。公审大会的当天,就收到了2200多封检举反革命分子的信件,并有400多人到公安机关揭发、检举反革命分子。广大人民群众把镇压反革命运动说成是“第二次解放”。
  通过这次集中逮捕、镇压反革命分子,打击了反革命分子的嚣张气焰。反革命分子慑于群众运动的威力,在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感召下,开始分化瓦解。同时,在审理中暴露出来大批敌特线索。在这个关键时刻,中央明察秋毫,5月10日,公安部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提出目前镇压反革命运动要采取“适当收缩”的方针,决定从6月1日至9月末,4个月时间,除现行犯外,镇压反革命运动转入清理积案、清理“中内层”、训练干部、总结经验的休整阶段。
  长春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第三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从6月1日开始,在打击敌人现行破坏活动的同时,主要做了4项工作。
  1、贯彻执行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严格控制捕人、杀人。“凡介在可捕可不捕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捕,如果捕了就是犯错误;凡介在可杀可不杀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杀,如果杀了就是犯错误。”除了追捕外逃的和证据确凿、必须逮捕的重大反革命分子以及现行反革命分子外,停止集中大批搜捕,组织公、检、法三机关大批干警转入清理积案工作。2、在全市较大的企业、机关、学校等90个单位,先后开展了清理“中内层”工作①(“中层”指革命队伍内部;“内层”指中国共产党内部。)。全国解放后,革命队伍迅速扩大,既有大批青年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参加革命工作,又留用一批原在国民党各种机构中工作的人员,确有反革命分子混进革命队伍,又有许多背着各种政治历史包袱的人员。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有些案件线索已经涉及到革命队伍内部,有些不纯人员很想说清楚自己的问题以轻装投入革命工作;有的虽做过对不起革命和人民的事情,但想重新做人,立功赎罪;也有少数混进革命队伍的反革命分子,坚持反动立场,负隅顽抗。长春市共查出隐藏在内部的反革命和美蒋特务嫌疑分子227人,一般反动党团分子4305人,有一般政治历史问题的1262人。经过查实证据确凿而必须捕办的重大反革命分子3人,清洗了34人,调离要害部位43人,列为专案侦察的7人,列为重点线索调查的28人。经过这次清理,进一步纯洁了内部单位和弄清了内部人员的政治面貌,做到了心中有数,加强了内部的保卫工作,有效地保卫了生产建设的安全。同时,还查清了一大批人的政治历史问题,使他们放下了包袱,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从而更加靠近共产党,投身到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中来①(《长春市公安工作10年简史》7页。)。3、自上而下地发动干部和群众,总结经验,找出工作中的缺点,批判了部分干警头脑发热,盲目要多捕的“左”的情绪,把思想认识纳入党的政策轨道。4、在运动中暴露出来的反革命活动线索,立即组织力量,开展调查。
  通过这一阶段集中逮捕、追捕逃犯和侦察破案、打击现行破坏活动,共逮捕了各类反革命分子803人。其中,特务222人,土匪275人,恶霸56人,反动党团骨干101人,反动会道门头子65人,敌伪军政警宪分子61人,现行反革命分子23人。依法判处死刑144人,其中特务40人,土匪61人,恶霸10人,反动会道门头子13人,反动党团骨干7人,敌伪警宪分子13人②(《长春市公安工作10年简史》7页。)。
  1951年9月11日,公安部召开了第四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把镇压反革命一切不彻底的方面都进行彻底”,“把一切应该捕而必须捕的,但现在尚未捕的反革命分子捕起来;把一切应该杀而必须杀,但现在尚未杀的反革命分子坚决杀掉。据此确定了下一阶段的任务。
  第二阶段,从1951年11月到1952年8月,经过前个阶段的运动,又暴露出一大批敌人线索。经过调查证明,大部分是应该处理而必须处理的。除了少数已投案自首外,下余大多数,一部分仍企图逃跑或藏匿下来;一部分还在坚决与人民为敌,拒不坦白自首,甚至制造谣言破坏镇压反革命运动。
  也还有一部分隐蔽较深的敌人,尚未暴露出来。在群众中,有的知情人没有充分发动起来,他们还有不少顾虑,仍在观望。因此,需要进一步发动群众。
  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调查研究,追捕漏网在逃的反革命分子,坚决肃清残敌,继续清理积案及结合宗教革新,肃清宗教界内部的帝国主义分子和隐藏的反革命分子。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零星逮捕。经过充分查证,又缉捕了漏网、外逃和现行反革命分子398人。其中,匪首和惯匪155人,恶霸109人,特务94人,反动会道门头子24人,反动党团骨干6人,其他反革命分子10人。依法判处死刑40人。其中,土匪14人,特务9人,恶霸10人,反动会道门头子3人,敌伪警宪人员4人①(《长春公安工作10年简史》 7~8页。)。结合逮捕和处理案犯,进一步开展镇压反革命的宣传活动,镇压反革命运动又深入了一步。
  清理积案。镇压反革命运动以来,在押人犯达1400多人,为了迅速地清理这批积案,从公、检、法三机关抽调大批干警,统一行动,突击清理积案。分清先后主次,把政策交给群众。将群众熟悉的案犯,交给群众讨论,征求群众意见。因而揭发检举出许多公安司法机关不掌握的反革命罪犯、罪行,同时也全面具体地宣传了政策,调动了群众的政治积极性,分化瓦解了敌人。经过半年的清理积案,把遗留下来的大批案件基本清理完毕。
  肃清宗教界内的帝国主义分子。潜藏在天主教吉林教区的法籍主教高德惠系帝国主义分子。东北沦陷时期,他依附于日本帝国主义,破坏抗战;国民党统治时期,又与美国、国民党勾结,疯狂破坏中国人民解放战争。长春解放后,他们组织了反动的“圣母军”,散布反动言论,破坏宗教革新运动,妄图配合国内外反动势力,推翻人民政权。长春市公安机关经过长时间的侦察和调查,掌握了其反革命活动的确凿证据。1951年12月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明令取缔“圣母军”,号召“圣母军”分子登记,停止活动,并逮捕了高德惠、柏林、皮士秋、纪怀德和路道尔等5名帝国主义分子,于12月21日,依法将他们永远驱逐出中国,从而清除了潜藏在教会里的帝国主义间谍分子,有力地推动了长春市宗教三自革新运动。这是长春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斗争的一次重大胜利①(《长春市公安工作10年简史》 8页。)。
  第三阶段,是从1952年8月开始到1953年3月,经过前两个阶段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使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受到了沉重地打击。然而仍有些外逃和隐蔽较深的重大反革命分子尚未追捕归案。就打击程度看,对反动会道门头子的打击还不够,其反革命组织尚未彻底摧毁。这个时期,反动会道门的活动也比较猖狂。“皈依道”头子吴焕章秘密发展组织,梦想当皇帝,诱骗18名女道徒做“三宫”、“六院”的娘娘和妃子,并“点将”“封侯”,设了“四大部”,封了4名“大臣”和“先锋官”,准备打造刀枪,妄想依附美国和国民党反革命残余势力组织暴乱。
  根据以上情况,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搜捕残余漏网的重大反革命分子,进一步摧毁反动会道门组织,并进行镇反判定工作。对外逃反革命分子,制定了追捕计划。对那些罪恶较大需要捕办处理者,一般的将材料交当地公安机关就地处理;对那些罪恶很大非捕回处理不足以平民愤者则捕回惩办。这个阶段共缉捕了应该捕办的重大反革命分子和现行反革命分子116人。其中,特务9人,土匪19人,恶霸3人,反动会道门头子76人,反动党团骨干4人,敌伪军政警宪反革命分子5人。依法判处死刑18人。其中,土匪3人,特务8人,恶霸2人,反动会道门头子4人,汉奸1人①(《长春公安工作10年简史》 8~9页。)。
  在大张旗鼓地取缔反动会道门斗争中,逮捕了“一贯道”和“皈依道”等76名反动会道门头子,还举办了反动会道门罪证展览,以活人“现身说法”来揭露其骗人的花招和罪恶活动。经过宣传教育,许多群众认清了反动会道门的罪行,一致要求政府严惩反动会道门头子。仅10天时间,声明退道的道徒即达2.5万多人。同时,为了争取改造反动会道门的小道首,瓦解其封建迷信思想,对103名小道首组织集训。经过教育,他们纷纷坦白交待自己的问题,声明退道,表示悔改决心,并检举了反动会道门头子的罪行,交出了各种反动证件。经过这个阶段,该捕的绝大部分捕起来了,一般小道首大多数也登记悔过,基本上摧毁了长春的反动会道门组织,制止了反动会道门的活动。
  长春郊区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包括1952年10月划入长春市管辖的原长春县的区、镇,共12个区、196个行政村,是结合土地改革,巩固村政权进行的。1951年6月开始,成立郊区镇反工作委员会,发动广大群众,历时1年零9个月,到1953年3月结束。共逮捕各种反革命分子688人。其中,土匪355人,恶霸163人,特务21人,反动会道门头子15人,反动党团骨干6人,敌伪军政警宪反革命分子8人,现行反革命分子120人。依法判处死刑137人。其中,土匪79人,恶霸29人,特务3人,反动会道门头子4人,现行反革命分子21人,敌伪警宪分子1人①(《长春市公安工作10年简史》 9~10页。)。经调查,除了8名外逃犯需要追捕外,已基本扫清了残敌,保卫了土地改革和农村政权建设。
  为了检查镇压反革命运动是否达到目的,巩固镇反成果,从1953年2月开始,对长春市的镇压反革命运动,进行了细致的复查判定工作。公安、司法机关对已处理和尚未处理的反革命分子算了细帐,发动群众,分片包干,检验反革命分子是否已经挖干净了,还有什么问题?然后综合分析,做出总的判定。
  长春市(包括郊区在内)自1948年解放后,到镇反运动前捕获的各类反革命分子934人,此次镇反捕获的各类反革命分子2005人,共计为2939人。其中,特务681人,建军土匪1041人,反动党团骨干184人,恶霸344人,反动会道门头子270人,罪恶重大的敌伪反动官吏207人,汉奸7人,其他反革命分子205人。依法判处死刑440人,其中特务108人,反动党团骨干分子9人,土匪196人,恶霸53人,反动会道门头子27人,其他反革命分子47人。经复查判定,应该杀的五个方面反革命分子都杀掉了(当时未结案的112名案犯未包括在内)。其余,除已关押、判刑投入劳改的1343人(包括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36人在内)外,依法由公安机关和群众管制的反革命分子226人,其中市区155人,农村71人,该关、管的各类反革命分子,都关押(判刑)和管制起来了。在捕获的2939名反革命分子中,建军土匪占35.4%,特务23.2%,恶霸11.7%,反动会道门头子9.2%,反动党团骨干分子6.2%,罪恶严重的敌伪警宪官吏7.3%,其他反革命分子7%。显然,土匪、特务所占的比例最高;反动党团骨干分子比例虽低,但在捕处的敌伪警宪官吏和特务分子中,不少有反动党团身份。经复查判定,当时该捕而必须捕的,都逮捕起来了;应该杀而必须杀的都杀掉了。
  长春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贯彻执行中央制定的镇反工作路线,广泛而深入地发动了群众。人民群众拥护党和政府所采取的措施,感谢党和政府为民除害,在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建立了血肉联系。各级公安机关通过街道居民组,对反革命分子的家属进行政策教育,使他们提高了认识,许多人认为他们的亲人受到政府的处理是罪有应得,决心与反革命分子划清界限,出现了不少妻子检举丈夫、子女检举父亲等大义灭亲的动人事例。通过镇压反革命运动,人民群众主人翁责任感增强了,公安机关及时把这种责任感引导到生产建设上来,引导到经常性的防奸、防特、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上来。进而制订“爱国公约”,在基层单位和街道组织成立了286个治安保卫委员会,选举产生了治保员11233人,使公安机关有了联系群众的纽带,派出所能够带领群众加强治安防范工作。这种在运动中创造的群众性治安保卫委员会组织,经公安部加以总结,将其法律化了,制定出《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于1952年8月11日公布实施。镇压反革命之后,社会秩序空前安定。可以说,当时长春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是彻底的,残余反革命的主要力量,即五个方面的敌人打击任务已经基本解决。整个运动是正常的、健康的,胜利地完成了任务,有力地保卫了国民经济的恢复,配合了土地改革,支持了抗美援朝斗争。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