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次登记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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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215
颗粒名称: 三、第三次登记工作
分类号: D631
页数: 3
页码: 191-193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49年长春市反动党团第三次登记工作的记事。
关键词: 长春市 反动党团 登记工作

内容

1949年3月5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出《关于反动党团特务组织登记的布告》,勒令潜伏在各地的反动党团特务人员,一律向当地公安机关登记,交出一切证件、武器、电台、组织,停止一切反革命活动,重新做人。中共长春市委决定开展第三次反动党团登记工作。这次登记的重点是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在社会上也同时进行登记。内部单位由领导人负责,掌握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方针,防止扑风捉影,逼供信,或指名问供、诱供。为加强登记工作的领导,市委成立登记委员会,由徐慎、薛焰、向叔保、龚堪贵、赵西岳5人组成,负责对全市进行督促检查。各区和各大单位设立登记分会,负责具体登记工作,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加强指导。在登记过程中,着重查清事实,不做处理,待登记工作之后,由市委批准统一处理。第一步,从5月15日至月底为动员、学习阶段,由市委组织有关“目前形势”、“国共问题”、“对知识分子的政策和态度”、“两种前途”等专题报告,在讨论中,注意掌握思想动态,分别进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教育,促使打消顾虑,迅速弃暗投明。第二步,从6月1日到17日为登记审查阶段,由各单位领导人亲自动员,发动亲属加以劝告,选择典型现身说法。同时,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进行调查核实。当时,按照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宣布了三条规定:(一)凡坦白登记表现好的,保证他们的生活和出路;(二)对想坦白又有思想顾虑的加紧思想教育,耐心等待;(三)对个别死不悔改的顽固分子,一经查出,从严处理。在这次登记中,共挖出反动党团及特务组织267个。其中,属于军统特务组织10个,中统特务组织7个,国民党省、市、县、区4级党部95个,三青团省、市、县3级组织28个,谍报队及反动党团外围组织127个。共登记特务分子303人,反动党团分子4550人,反动武装分子595人,反动警察1527人,散兵游勇12030人,总计19005人。其中,市内党政机关、企事业41个单位,共登记各类人员3340人。缴获敌特电台18部、长短枪300支及其他反动证件①(《长春市公安工作简史》 3页和〈反动党团登记》档案。)。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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