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登记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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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213
颗粒名称: 一、第一次登记工作
分类号: D631
页数: 2
页码: 190-191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反动党团第一次登记工作的记事,长春解放后,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出布告,限令一切反动党团及特务分子,到公安机关自首登记。
关键词: 长春市 反动党团 登记工作

内容

长春解放后,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出布告,限令一切反动党团及特务分子,到公安机关自首登记。长春市公安局从当年10月22日~11月20日,开展登记工作。在登记中,发现一般反动党团及散兵游勇分子受国民党的欺骗宣传,多有恐惧心理,抱观望态度,不敢登记;而一些职高罪重分子,或畏罪潜逃,或假登记,或讲小不讲大,讲职务不交证件,讲组织不讲关系,讲自己不检举别人。针对这种情况,反复宣传“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以街道居民组、商店、工厂和学校为单位,召开小型群众讨论会,把公开登记和个别调查结合起来。在宣传的基础上,选择典型通过报纸、广播宣传,启发未登记者打消顾虑,主动登记。对有外逃、匿居或可能发生意外的反动党团特务分子严加控制。规定已登记者必须交清罪行、交出证件材料和武器弹药,不得有任何违法活动,不经允许不得移居,还必须有两人作保。从而稳定了多数,促进反动党团分子内部分化,孤立打击少数顽固分子,为登记工作创造了条件。这次共登记反动党团骨干分子482人,特务和谍报分子65人,敌伪警宪人员1059人,散兵游勇2119人,共3725人。收缴各种反动证件445件,长短枪274支,子弹2000余发①(《长春公安工作十年简史》、《长春公安史长编》 55~56页。)。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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