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宣传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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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19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宣传工作
分类号: D631
页数: 6
页码: 164-169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公安局宣传工作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编辑《长春公安》报、举办展览、新闻宣传及其他等。
关键词: 长春市 公安 宣传工作

内容

长春解放之初、市公安局由秘书室研究科编辑《长春公安》报。为此还成立了编委会。一面在内部出版公安报,一面对社会进行维护社会治安的宣传。1952年,办公室专门设立了宣传科,担负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一、编辑《长春公安》报
  《长春公安》报创刊于1949年5月19日。“文化大革命”期间停刊,1978年复刊。到1988年底,共出刊1203期。40年来,《长春公安》报始终围绕中心工作,反映中心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以此作为办报方针。
  《长春公安》报创刊时,正值号召反动党团登记。以此为内容连续印发3期。此后转入对户口调查工作的报道,共出刊8期。1951年,全国性的镇反运动开始,成为《长春公安》报的报道中心。同时,对禁烟肃毒、取缔娼妓、打击封建会道门等专项斗争也进行了集中报道。50年代末60年代初,受浮夸风影响,也刊发了一些“假、大、空”的文章。如《发扬共产主义协作精神,为全市公安工作放出更多的卫星而奋斗》、《捷报频传,卫星不断升天》等等。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公安报被诬为宣扬“资产阶级专政的吹鼓手”、“反动路线的黑工具”,因而停刊。
  1978年8月7日,《长春公安》报复刊,复刊后主要报道揭批林彪、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实行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报道重点转向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反映公安工作“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职能。在此期间,曾以较多的版面,报道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从1983年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持续3年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斗争。公安报全力投入了“严打”斗争的宣传报道。3年来,及时反映了“严打”斗争各战役、各阶段的进展、成果和经验。并编印了大批快报、宣传材料和特刊。
  《长春公安》报创刊之初,出版日期不固定,有时10天,有时半月,也有一周一期。版面也是二、四、六不等,多数为4开2版。1978年复刊后,确定为旬刊,4开4版。1956年以前,版式为自右至左竖排,全部采用繁体字。1956年以后,改为自左至右横排,并逐步使用简化字。《长春公安》 报创刊40年来,报头几经变动,起初为市委书记朱光所题。1961年以后,为市长陈钟题写。1985年以来则为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袁长华所题。
  50年代,公安报开设两个较有名的栏目,一个是“公总生活”,由公安总队政治处提供稿件,每期1版,共出刊63期。另一个是“公安信箱”,解答干警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这个栏目每月两期。《长春公安》 报创刊十几年内,版面变化不大,采用照片、图画较少,长篇文章较多。80年代后,配置了专职摄影和美术编辑,照片、图画大幅度增加,几乎每期每版都有照片或插图,做到了图文并茂。
  《长春公安》报创刊以来,几次选聘基干通讯员、通讯员,坚持大家办报的方针。在工企单位和5个县都有通讯员,专门负责工厂、农村的通讯工作。
  为改进办报工作,提高报纸质量,编辑部利用各种形式征求意见,而且注意提高通讯员的写作能力。1950年8月以来,通过《通讯园地》刊登名家名作,交流写作经验,而且出版《通讯工作专刊》,介绍通讯工作经验。
  《长春公安》作为市公安局党组的机关报,在全局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成为交流经验,推动工作,鼓励进步,批评落后,教育干警的有力武器。由于始终坚持主编、科长、办公室主任、主管局长层层审核把关制度,因而从未出现过政治性、原则性的错误。作为内部刊物,在发行、保管、回收和销毁上有一套严格的规定。1985年以后不再回收,改由各订阅单位自行销毁。从1984年起,全国部分城市公安报以召开年会的形式,交流经验,沟通信息。《长春公安》报均派代表参加。
  1951年以来,《长春公安》编委会成员、编辑部集体多次立功,荣获模范、积极分子、先进工作者称号,受到市公安局、市人民政府和中共长春市委的表彰奖励。
  二、举办展览
  举办各种展览,是公安机关对社会宣传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各个时期,都曾举办过全市性的展览。
  公安展览1951年元旦至2月15日,在市文化宫举行。展览了反革命匪特案例,反特斗争成果;反动封建会道门、政治土匪、现行反革命破坏等案例;各种刑事案件与模范公安人员事迹以及消防、交通、防空常识等。原计划展览一周,后因参观者踊跃,应群众要求,三次延展,历时40余天,参观群众达6.4万余人。
  反动封建道会门罪证展览1952年12月25日,在市文化宫举行。主要揭露反动会道门头子装神扮鬼、骗人财物和假借仙佛误病害人,特别是勾结帝国主义、国民党特务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各种罪证,以及政府坚决取缔反动封建会道门的政策。展览在市区展出后,又到郊区巡回展出。
  反盗匪、反流氓斗争事迹展览1954年12月13日,市公安局、市法院联合举办。通过展览,说明在经济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社会治安出现了复杂的形势,盗匪、流氓分子仍旧进行犯罪活动。动员人民群众协助政府肃清盗匪、流氓活动。这次展览历时24天,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228个单位及街道群众共5.2万余人参观。
  镇压反革命斗争事迹展览1955年12月7日,在市文化宫由市公安局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展览揭露了美蒋派遣的间谍特务和暗藏下来的反革命分子破坏长春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以及通过凶杀、暗害破坏人民幸福生活的罪行。要求广大群众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协助政府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
  交通安全展览1957年5月1日展出。展览说明了长春城市建设迅速发展,交通事故危害严重,交通安全工作必须相应加强。宣传遵守交通规则、保障交通安全的常识。动员广大群众互相督促勉励,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展览1957年6月12日,为配合打击盗窃、流氓分子的斗争,举办了这次展览,到6月底,参观群众达2.7万余人次。此次展览反应强烈,群众纷纷表示要协助政府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盗窃、投机倒把分子罪证展览1962年3月举办,主要展出了打击盗窃、投机倒把犯罪分子缴获的大批物资。还用具体案例揭露了盗窃、投机倒把犯罪分子活动手段。这次展览,仅半个月就接待了省、市直属机关、企业、学校副科长以上干部7千余人。
  整顿社会治安展览1980年5月15日展出,市公安局与市委宣传部、治安办、文化局、总工会、青少年教育办公室联合主办。主要内容是整顿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此次展览历时两个月,接待参观群众8.2万余人次。
  消防书画展览1988年5月25日在市工人文化宫展出,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消防协会、美术家协会主办。这次展览的作品500余件,包括书法、漫画、诗歌、印章等,均以消防工作为主题,形式新颖,反映了消防战线的精神风貌。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展览1985年7月23日展出。市公安局与市委综合治理社会治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主要揭示3年“严打”斗争和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工作取得的重大成绩,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和人们面临的任务,以及人民警察在“严打”斗争和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的贡献。展览在省革命博物馆开幕后,又到汽车厂、大屯、德惠、九台、营城、榆树、双阳等厂、区、县(镇)巡回展出,共63天,520场,参观人员达8.8万余人。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展览1988年10月6日在市工人文化宫展出。市委综合治理社会治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联合举办。展览比较详尽地介绍了全市公安保卫人员和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事迹。在市区展出后,又到农安、德惠、榆树、九台、双阳等县(市)巡回展出,历时两个月,计有4万余人参观。
  三、新闻宣传及其他
  长春解放以来,公安新闻宣传的主要形式是向报刊、电台投稿。80年代中期以前,这项工作虽未中断,但投稿的数量不大。80年代中后期,随着新闻传播媒体的增多和电视事业的发展,公安新闻发稿量大幅度增加。特别是1988年,市公安局专门配置了录像设备和专职录像人员,公安新闻宣传有了突破性发展。
  1988年,全局在各类报刊、电台、电视台共发稿2300余篇。其中,中央级报刊发稿20余篇,省、市电视台发稿120条、电视专题31部。
  除新闻宣传外,还进行了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较有影响的有:1949年,国民党长春警备司令部督察处这个杀人魔窟被揭露出来以后,与东北电影制片厂合作,拍摄扩印了一组大幅图片,在市区繁华街路和重点单位展出,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1951年,编辑出版了3期反映镇反运动、除奸反特、打击盗匪内容的《公安画报》,共印7000余册,面向公安、保卫部门和较大单位发行。1983年,配合“严打”斗争,编印了3期大型“严打”宣传材料和一套法制宣传材料,介绍“严打”意义、目的及成果,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理智地对待生活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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