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党组、党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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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177
颗粒名称: 一、分党组、党组
分类号: D631.1
页数: 2
页码: 143-1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49年至1978年长春市公安党团组织分党组、党组的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公安机关 党组

内容

1949年7月12日,东北行政委员会任命薛焰、龚堪贵为市公安局正、副局长,并参加市政府党组。1950年,任青远任公安局副局长、局长。1952年12月30日,市公安局设分党组,隶属市政府党组。1957年3月12日,程光烈任市公安局长和分党组书记。
  为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1959年12月22日,成立长春市政法党组,市公安局设分党组。1963年政法党组撤销,市公安局分党组改为党组,程光烈任党组书记。1965年10月增补宋玉良为党组副书记。“文化大革命”发生后,党组解体。1967年4月17日,对市公安局实行军事管制,成立长春市公安局军事管制委员会,设有军管会党委。1969年7月1日,成立长春市人民保卫部党的核心小组。1973年,恢复市公安局名称,设立市公安局党委。1978年市委批准成立长春市公安局党组。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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