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旧警察及日伪警察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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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15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旧警察及日伪警察的训练
分类号: D631
页数: 6
页码: 72-77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旧警察及日伪警察的训练,其中包括了长春巡警教练所、长春警察教练所、长春商埠巡警教练所、伪满中央警察学校、伪新京地方警察学校等。
关键词: 旧警察 训练 长春市

内容

长春历史上的旧警察机构,出于阶级统治和民族压迫的需要,无不注意对警察的训练,从举办警察教练所到各类警察学校从未间断过。
  一、长春巡警教练所
  长春自清末建立警察机构之初,警察多由军队官兵、乡勇团练改编过来充任。之后,也由社会上招募,或土匪招降后充当巡警。文化很低,甚至是文盲。不懂警务规章、法律、法令,不明职责,滥用职权。长春城乡巡警总局于1910年设立了长春城乡巡警教练所,地址在长春巡警局院内。初期,招选城乡两班在职警生152人。课程设置有:品行、警察修身,警察概论,服务要则,外事警察,违警律,卫生警察,侦察,操法,统计,必读歌等。城巡、乡巡分班上课,以3个月为期。毕业前举行考试,成绩分为优等、中等、平等和不及格等4种。成绩优秀者,派充巡记、巡长。余者升为一等巡警,并以巡长记名,遇缺额时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中等、平等的警生,有原差者,仍充旧职,无原差者,补习3个月后,发给文凭。警察教练所的考试成绩,制造表册,存查考核。长春城乡教练所曾制订《长春巡警教练所简办章程》,共8条,照章分科授课①(《代理长春府城乡警务长康栗呈请长春巡警教练所受训人数期限事宜》 宣统元年,(长春市档案馆,复印件)。)。
  二、长春警察教练所
  1915年3月,民国政府内务部颁布《地方警察传习所章程》,规定将于中央设置地方警察传习所,调取各省现任警职人员入所学习。10个月毕业,分配各县区执行警务,并可担任地方巡警教练所教官。1917年,长春警察教练所所长,由时任长春警察厅厅长田庆澜兼任。置教务主任、监学,总揽全所教学,管理事务。教员由警察厅各科长、督察长或科员担任。所授课程有:(1)违警律释义;(2)刑律释要;(3)现行法令大义;(4)地方自治要义;(5)舆图略释及测绘纲要;(6)条约须知;(7)田赋调查要义;(8)户籍调查法;(9)社会教育大意;(10)侦查心得;(11)勤务须知;(12)警察礼式及体格练习法。招收的学员为在职巡官、巡警。20~30人编成一班,受训期限为6个月,毕业后派回原岗位工作。常年轮流培训,收效甚著。
  三、长春商埠巡警教练所
  商埠巡警教练所,1910年9月成立。所长邓源(候备知府)。教务员王桢干(日本法政大学毕业);国文教员成凤韶(日本宏文普通科毕业);警学教官、政法教习徐光模(日本法政大学毕业);法学通讯教习由教务员王桢干兼;算学兼日语教习徐清(日本宏文普通科毕业);俄语教习王连贵(分省补同知);体操教习孔繁文(上海体操学校毕业);体操教习项席珍(北洋陆军学会毕业);地理及图书教习李顶忠;舍监朱金民(奉天法政毕业);舍监曾迭衍(湖北试用知县,暂代理);出纳员史董章(湖北化学院毕业)。
  四、伪满中央警察学校
  东北沦陷后,1932年6月,伪满洲国设立了中央警察学校,有本科、别科、研究科等3科和附属警察练习所。中央警察学校是日伪培训警察官吏最高教育机构,由警务司长兼任校长。首届校长为伪民政部警务司长长尾吉五郎,前朝鲜总督府警察讲习所所长山田一隆为首任主事。地址初期设在长春市长通路旧监狱厅舍,后迁到长春市南岭新校舍(现吉林工大院内)。
  12月,招考第一期本科生54人,第一期练习科生31人,开学授课。本科生(高等科),学习期限为7个月;别科生(普通科),学习期限15~20天;练习科生(讲习科)学习期限3个月。培训总目标是“培养对建国理念彻底实践的能力”,对“日满一体,民族协和,王道乐土之完成,实现道义世界,要有彻底的理解,成为信念化”。集中食宿,统一起居,使之受到“对生活规律、德育、智育及战斗力之训练”,成为“在紧急状态下,善于沉着地指挥战斗能力的人材”。练习科,主要讲授警务、特务课。为适应殖民统治的需要,讲授保甲制度、兽医、通信、无线电及日语。对日本警察官有特殊的训练。招生对象:是各省、市、县各级警察厅、局、署警尉以上的警察官或有“培养前途的警察”,毕业后委以重任。在日本关东军的驱使下,成为镇压中国人民的重要工具。该校1932年至1937年,毕业的本科生(高等科)共7届1235人,别科生(普通科)18届2300人,练习科(讲习科)3届870名,合计4405人。
  该校设置有庶务科,下设庶务股和会计股。教育科,下设教务股、企划股和图术股。训育科,下设学员股、卫生股、寄宿股和组主任。
  五、伪新京地方警察学校
  伪满首都警察厅为补充缺员警察,于1932年11月决定考试录用一批警士,经短期训练后充当警士。修业者累计531人。
  1935年10月,成立伪新京地方警察学校。将原第12届短期训练班的警士学员43名,作为该校普通科第一期生开学授课。校址初设于伪中央警察学校旧教室(长通路监狱厅舍之一部)。1937年1月迁到长通路清真寺旁伪高等法院和长通路警察署旧厅舍。先后有日本人谷口庆弘、中野四郎、田中要次、曾根忠一担任校长,有吉本胜利、岩木精一、田村胜治、宇都荣二、工藤长良、宇野音治、高木静太6人担任主事。
  伪新京地方警察学校设普通科、高等科和讲习科。普通科,进行警察官的基础教育。高等科,训练监督警尉或将来能充当监督警尉者。讲习科,训练特种勤务或将来从事特种勤务者。普通科4个月,高等科6个月,讲习科由警察总监规定修业期限。伪新京地方警察学校成立后,自1935年10月至1937年,招收普通科生4期共214人,讲习科生231人。
  六、国民党长春市警察训练所
  1946年6月16日,国民党在长春设立警察训练所。意在进行现代警察教育,适应反革命内战需要。所址在长通路伪新京地方警察学校旧址。所长由长春市警察局长许赓扬兼任,继任所长乐干,教育长杨树人(接收专员),继任刘安河。下设教务、事务两组,各置主任1人,分别掌理所内教育及庶务。设大队长1人,负责管理学警。分2个中队,各置中队长1人,每中队有3个区队、各置区队长1人,管理训练。教育方针,叫作“思想政治化,生活纪律化,行动军事化,学术科学化、实务化”。
  训练所分现职员警调训和招考新警士培训两种。第一期,1946年7月1日,调训现职员警316人。训练40天,8月10日毕业。中间淘汰20人,其余分配各局队任职。第二期,调训现职员警122人,等级仍为旧制之一等巡官。其中,有女警长10人。受训45天,10月25日毕业,分配各局队。第三期,招考社会青年121人,招考女警11人,11月13日入所受训,1947年7月1日毕业。受训期间淘汰5人。除女警归督察处外,其余以见习警士待遇,分配各局队。第四期,1947春,赴北平、天津、青岛等地招考初中毕业以上青年学警272人,入所3个月,9月12日毕业。其间淘汰18人。考试不及格者18人,继续留所训练。考试合格者236人,一律按见习警士分配,期间为一个月。9月15日期满分配各分局、队。依成绩之优劣,按警长、警士任用。
  对素质欠佳、教育程度较低的员警,集训104人。经警察训练所入学甄审考试,录取合格者43人,其余一律淘汰。9月25日举办补训班,开始编队授课①(《长春警察》第一卷第6期,长春市警察局编,1947年10月10日(吉林省档案馆D号全章772卷25 - 27页)。)。
  七、国民党中央警官学校第五分校警官班
  1946年,国民党中央警官学校,校长为蒋介石,教育长李士珍和内政部警察总署署长唐纵等,为接收东北,决定在沈阳成立中央警官学校第五分校(又称东北分校)。同年夏,在长春成立了中央警官学校第五分校警官班,地址在伪满警务总局旧址(现白求恩医大基础楼路南)。班主任袁家佩。
  警官班置总务室、教务室、训导室。主要招收伪满军校的毕业生或肄业生。因当时无学历证件可以验证,规定凡有两名同学或两名少校以上军官出具证明者均可报名投考,共录取学员300人,于1946年10月1日开学。
  学员编成1个大队、3个中队,中队下还有区队。大队长李家勋,东北人,黄埔军校11期毕业,上校军衔。3个中队的中队长和区队长,由国民党新6军调来的陆军中校、少校或上尉充当。另外每个中队设一名训导员,由中央警官学校毕业生担任。
  总务主任张溪,浙江省人,上校军衔。1947年春,因贪污办学经费,问题暴露,被学员哄下台,撤销职务。教务主任高思齐,毕业于武汉大学和中央警官学校,兼教国际法,后随袁家佩到长春市警察局任秘书主任兼人事室主任。训导主任韩在英,东北人,中央警官学校毕业,后任长春市民众自卫总队副总队长,又到60军任上校高参,1948年去台湾。
  学员入校后,看到国民党接收大员的贪污腐化,在解放战争不断胜利的形势下,纷纷觉醒,有的进步学员与中共地工人员取得联系,成立了秘密地工组织“民青警官班小组”。国民党当局为争夺青年和镇压革命力量,指令训导员要学员集体参加国民党,长春市国民党部书记长佟贵廷亲自主持入党宣誓仪式。.1947年11月15日学员毕业,警官班随之解体。由于长春周围地区陆续解放,国民党辖区缩小,毕业学员无法分配,一律分配到派出所实习。1948年春,国民党政府组成“长春市战时工作队”,把一批警官班毕业学员调去充任队员,到居民家搜查粮食,强迫居民执行“连坐法”。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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