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沦陷时期日伪警察的罪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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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146
颗粒名称: 三、沦陷时期日伪警察的罪恶活动
分类号: D631
页数: 14
页码: 43-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沦陷时期日伪警察的罪恶活动,其中包括了监视李顿调查团及与之接触的人、抓所谓“经济犯”、劫掠金店、杀害狙击伪满皇帝的爱国者、收买与迫害作家李季风等。
关键词: 日伪警察 罪恶活动 长春市

内容

东北沦陷期间,日伪警察在日本关东军和伪警务总局的指挥下,在长春实行法西斯统治,从政治、经济直至思想文化领域,对中国人民进行残酷地镇压、奴役和控制。抓政治犯、经济犯、思想犯,抓劳工、抓“浮浪”,制造一起又一起惨案,犯下了滔天的罪行。
  监视李顿调查团及与之接触的人 1932年,日本侵占中国东北以后,国际联盟派李顿调查团前来长春调查日本侵略东北的原因及伪满洲国的真象。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根据伪民政部警务司的指示,对李顿调查团采用种种伎俩:(1)警护这些人的人身安全,注意避免伤害其感情,同时调查这些人的行动;(2)对他们调查的人员要将其姓名、住所、职业、所调查的内容、回答状况以及与这些人接触活动的场合、地点随时向上级报告;(3)在铁路沿线以外的地区,以治安情况不佳为由,拒绝其前往调查;(4)对要求直接会见调查团的人,首先予以拒绝。如通过某种手段或利用某种机会已经会见者,则将其姓名、住所、会谈内容等情况,调查清楚上报;(5)有人要提交书面材料给调查团,则予以拒绝。如采取某种手段已经提交时,要将此人的姓名、住所、职业及材料内容调查上报;(6)尽力搜集调查团成员在调查或视察过程中的意见或感想,同时要汇集有助于判断其看法或意见的报告资料。可是,东北各界爱国人士,包括许多知识分子和工农群众,仍冒着杀头的风险,向国联调查团呈交了1500余件信函和请愿书等。事后,不少爱国人士因此遭到迫害。
  控制城乡居民1933年12月22日,伪满政府公布了《暂行保甲法》。规定10户为一牌,在农村一村或相当区域内之牌为一甲,以警察署管辖区域内之甲编为一保。在市区凡10牌为1甲。保置保长、副保长,甲置甲长、副甲长,牌置牌长。牌长、甲长须经警察署长认可。保长、副保长须经警察署长呈请地方行政官署长认可。牌之居民中有犯下列各“罪”之一者,警察署长可追究各户责任,一律给予处罚,课以“连坐金”。即(1)内乱罪;(2)外患罪;(3)公共危险罪;(4)暂行惩治叛徒法所规定之罪;(5)暂行惩治盗匪法所规定之罪;(6)暂行枪械取缔规则所规定之罪。1934年12月,在伪警务司和各省市警务厅内增设了司法科,主管一切保甲事务。为了强化保甲制度,日伪当局还搞了什么“保甲日”,“保甲歌”,“保甲五训”,“保甲十训”等等,强迫中国民众遵守。1937年12月,日伪当局又搞了《市、街、村自卫法》代替《保甲法》。到了1941年,又推行“国民邻保组织”,把城乡都纳入“战时体制”,对中国人民更加严密控制。
  抓所谓“经济犯” 1937年,伪满洲国在警察机构中设立了经济警察组织,对违犯经济统制法令进行取缔和处罚。1939年,又公布了《主要粮谷统制法》、《主要特产品专卖法》、《家畜调整法》、《小麦及制粉业统制法》、《面粉专卖法》和《时局物价政策大纲》等等。伪首都警察厅按照伪治安部警务司的指令,增设了经济保安科,由这个专门机构,组织警察用暴力确保经济统制法的实施。当时经济统制法名目繁多,每一项法令公布后,警察都去检查督促实施,如遇反抗,即以“经济犯”镇压。在推行《粮谷出荷法》,每年秋收季节,经济警察下乡强制农民“出荷”粮食,挨家搜查,以罚、打直至逮捕、判刑,来搜刮农民口粮。实行配给制度,不准中国人吃大米、白面,更不准贩运经营。警察一旦发现,以“经济犯”罪名,轻者挨打受罚,重者送做劳工或抓进监狱。日本侵略者为加强经济警察力量,从日本国内调来124名日本警官,派到伪满各级警察机构充任要职。还选派“优秀”警官到中央警察学校学习经济统制办法。
  劫掠金店1938年10月,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警察,对长春市的金店进行大搜查。将天宝、洪兴等大金店经理及店员20人抓去,没收黄金一批,并对天宝金店罚款30万元。致使长春金价上涨,金银首饰工匠600余人失业。
  杀害狙击伪满皇帝的爱国者1939年7月,“新京”白菊町派出所日本警长从一名青年身上搜查出一支手枪和一些子弹。原来这位青年准备利用伪满皇帝溥仪去牡丹江狩猎之机,同家住昌图的另一名青年,联络驻牡丹江伪军中的爱国者,狙击伪满皇帝。伪新京市敷岛警察署日人特务系主任龙泽清率警特去昌图逮捕那位青年爱国者,用枪击伤了他的腿部,在押解途中,那位青年爱国者在火车的便所里,撞破头部,壮烈殉难。驻牡丹江的17名爱国军人,也被日本宪兵队全部杀害。
  “一二•三〇”事件大逮捕1941年12月30日,在伪治安部警务司的统一策划下,伪首都警务厅及各省警察厅对自发组织起来的秘密反满抗日组织进行了一次大逮捕。1936年6月,“新京财务职员养成所”第二期学员陈树满等人,组织同学阅读进步书刊,启发民族觉悟,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秘密抗日团体“读书会”。学员毕业后,在东北各地宣传抗日,发展组织。1941年,伪首都警察厅司法科以贪污渎职罪,将“读书会”主要成员“新京税捐局”职员王国贤逮捕,搜查中发现有《启蒙组织参考资料》等书刊,遂将此案移送该厅特务科。由刑事案件变成了政治案件。在刑讯中,王国贤供出了“读书会”的组织和活动。日伪特务在逮捕“读书会”的主成员时,发现陈树满、李金山已离开长春,李逢春也乘机脱身。“读书会”的其他成员异常震惊,纷纷躲藏起来。
  9月,“读书会”暴露后,其中的骨干马成龙、刘荣久(均系伪经济部属官)重整旗鼓,成立了“东北铁血同盟”,吸收爱国青年参加。其宗旨是“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推翻满洲傀儡政府,解放东北大众,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积极与共产党取得联系,接受共产党领导。” “新京高等检察厅”夫役朱朝英(又名朱冠军,原为齐齐哈尔伪军上士)混入“东北铁血同盟”,向敌人告密。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利用这批青年急于寻觅共产党的心理,将伪哈尔滨市警察局特务王富装扮成共产党联络员,打入“东北铁血同盟”内部。又以派遣“东北铁血同盟”成员刘荣久、杨文阁去延安入抗日军政大学为诱饵,将他们骗去哈尔滨,秘密逮捕。12月30日,敌特以召开“东北联络会议”的名义,将“东北铁血同盟”的主要领导人和各地代表骗去哈尔滨。在南岗曲线街2号一幢俄式住宅里,宋一夫(化名刘玉廷,原为抗联第三路军政治部主任、中共吉东省委书记,叛变后充当伪哈尔滨市警察局特务科特务)冒充中共中央特派员,在会上作了“国内外形势和当前任务”的政治报告。在下午休会时,将参加会议的各地代表马成龙、崔立福、常吉、徐连汉和临时代表徐鸿昌等5人逮捕,关押在哈市秘密监狱。几天后,将徐连汉押回齐齐哈尔市判无期徒刑,其余解回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关押审讯,遭受人间罕见的酷刑。接着,日伪警特在东北各地追捕铁血同盟成员,到1942年上半年,先后有355名爱国青年遭到逮捕、监禁。刘荣久被判死刑,1943年11月,于“新京监狱”英勇就义。马成龙被判无期徒刑,他数次绝食抗议敌人的虐待,1943年病死狱中。徐鸿昌经家人出钱打通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特高股长黑岩三郎得以获释,其他人均判有期徒刑,直至1945年抗战胜利后出狱。
  1939年春,在“新京”各大学里,因生活待遇不平等,中国学生与日本学生多次发生冲突。“新京工大”中国新生入学遭到日本学生的打骂,引起中国学生强烈不满,认为是国破带来之苦,于是纷纷集会,控诉日本侵略者的种种暴行,发誓不当亡国奴,要起来抗日救国。不久,经刘元春介绍,贾乃廷、唐允武与伪新京财务职员养成所“读书会”领导人陈树满取得联系,在陈的帮助下,在“新京工大”建立了“读书小组”,有张文芳(张世诚)、牛景和、董连毅、祖世徵、高述文、张东人、韩福慧等人参加,秘密进行反满抗日活动。1940年秋,张东人、高述文和韩硕等研制成简易定时引火器。“东北铁血同盟”领导人刘荣久等人在长春市吉野町(今长江路)日商开办的金泰洋行二楼货架上放了一枚,在伪大陆科学院炼油厂内放了一枚。均因威力小,被发现后排除,未获成功。在此期间,“新京法大”学生刘青臣、贾裕临,“新京医大”学生杜清政等人,相继在本校吸收具有民族意识、爱国思想的同学参加“读书会”。1941年12月30日,“新京工大”学生贾乃廷、牛景和、高述文、张东人、董连毅、祖世徵等人,遭伪首都警察厅逮捕,高述文被判刑15年,张东人13年,其他有的被判刑,有的关押很长时间才释放。
  1940年5月,伪新京陆军军官学校第一期学生吕殿元(现名吕天)、崔立福(现名崔黎夫)、孙景寅等7人发起,在伪军校建立反满抗日秘密组织“恢复会”。到1941年11月,发展会员36人,占伪军校第一期中国学生的五分之一。他们要寻找共产党,领导他们进行抗日斗争。后来,崔立福以个人身份参加了“东北铁血同盟”,并成为核心人物,导致“恢复会”暴露。崔立福在哈尔滨参加“东北联络会议”时被捕。由于“恢复会”成员按伪满军人待遇,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将他们移交伪国都宪兵团特高课。吕殿元、章全科等十数人遭传讯,有的被开除学籍,有的被长期监视审查。崔立福被伪军法会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1945年抗战胜利后出狱。
  收买与迫害作家李季风 作家李季风,利用文艺这个阵地,以笔作刀枪,揭露、抨击日本的殖民统治,宣传反满抗日思想,深受东北青年称颂,誉为“东北小鲁迅”。1941年8月,日伪当局聘他为伪治安部主办的《干城》杂志名誉嘱托,月薪伪币250元,意在收买他,而他不为所动。李季风经常向周围的编辑、记者和青年读者介绍国内外进步文学作品,启发他们的民族意识,先后吸收伪《大同报》编辑张景浩(张纳亨)、海关职员韩文达、新京税捐局职员段式斌、中央银行职员贾永芝、新京邮局职员于长春、社会青年周云侠(女)、新京医大学生高守义、张国臣、白光飞等人,参加由他发起的秘密反日团体“青年读书会”。1941年12月31日夜,李季风及其妻子被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逮捕,李季风拒不承认组织“青年读书会”。敌特知道他在东北文艺界的地位和影响,又变换手法来收买利用他。1942年1月,将他转移到头道沟中村旅馆(特务据点)羁押,优待其生活,而李季风却乘机逃脱,躲避在吉林市,不幸在一家书店被捕,解回伪首都警察厅。1943年11月,李季风乘日本看守不备,又一次越狱,隐藏在抚顺、盖县和本溪等地。敌人惊恐不安,在交通要道、繁华场所设卡立哨,盘查行人。伪治安部警务司向东北各地发出通缉令,“全满10万警员”一齐出动追捕,并重金悬赏缉拿李季风。在长春把五六十与李季风接触的或交往的人关进监狱,追问李的下落。后来,李季风到沈阳进行地下反满抗日宣传活动。1945年4月,李季风又一次被日伪警察逮捕,关押在沈阳市北陵监狱。8月15日,日本投降。李季风获得自由。不料,8月25日①(也有记载为26日。)遭国民党东北党专派人暗杀,时仅28岁。
  逮捕以关沫南为首的爱国人士 关沫南,哈尔滨《大北新报》记者,经常在报刊上发表含有反满抗日思想的作品,鼓动东北青年同日本侵略者作针锋相对地斗争,因而在他周围形成了一个爱国团体。1941年12月30日深夜,伪哈尔滨市警察局特务科特高股长泉屋寅吉率领警特多人,闯入关沫南家中,将他逮捕。同时被捕的还有王光逖、刘国兴、刘洪云、温成钧、韩道城、王孝慈等记者、编辑和作家。其中2人被酷刑折磨致死。关沫南、王光逖2人被押解来“新京”,关押在伪首都警察厅特设的政治犯留置场,直到1945年日本投降。
  关押、迫害电影编导王则 王则,原为“满洲映画协会”编剧兼导演。1942年去天津参加“华北作家协会”,其妻张敏系“满映”演员,王经常往返于天津长春两地。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认为,王则编导《新生》影片有“宣传新生活运动之嫌疑”,又“经常往返于满华之间”,其妻张敏还经常出入汪伪驻满大使馆,“与该大使馆的情报网有联络”,遂由特务科特高股长田中贞夫指挥,对王则进行监视。1944年春,在王离开长春返回天津的火车上将王密捕,关进伪首都警察厅政治犯留置场。受到6个多月的酷刑,身患重病,不久逝世。
  秘密杀害记者、编辑王天穆等人 王天穆,为伪满协和会中央本部《青年文化》、《协和青年》等刊物主编。宣传反满抗日,谴责日伪当局的“文化专制”和“思想禁锢”政策。作家李季风第二次越狱后,王不顾个人安危,帮助李季风逃离长春。1944年5月,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长平岗修治率领30多特务将王天穆等11名编辑、记者逮捕。眼蒙黑布,带上手铐,装进汽车,关进伪中央保安局秘密监禁所,并将他们全部用毒物秘密杀害。
  逮捕、关押大同、初光两个剧团演员和“满映”话剧团编导张辛实1940年,伪满协和会中央本部文化宣传部,设一个文艺演出机构“大同剧团”。团长赵刚,导演并登台演出具有进步思想内容的话剧。日伪警察认为,演出时与原脚本的台词不一致,宣传了反满抗日思想。1942年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将赵刚及部分演员逮捕,关押审讯,赵刚不堪折磨死于狱中。1944年夏,伪首都警察厅治安分室认为,初光剧团编演的剧目,有反满抗日内容,遂将团长初光及演员30多人逮捕,关押审讯。1943年冬“满映”话剧团张辛实编导的话剧《沙沉》在纪念公会堂(今艺术剧场)演出,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认为有反满抗日内容,于1944年秋,将张辛实及其妻、妹等人逮捕,关押审讯,释放后又长期监视。
  迫害男女歌手红郎、白波 “新京”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的男歌手红郎和女歌手白波,是一对新婚夫妇,因为演唱进步歌曲,被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逮捕,红郎刑死狱中,白波患重病,保释后不久病故。
  迫害大批文艺工作者1941~1944年,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以文艺出版编辑有反满抗日思想等“罪名”,将进步作家、记者、编辑、画家和出版印刷业者100多人逮捕,大部分人关进精神病院或判刑,部分人被送进司法矫正局“矫正思想”或押送中苏边境修筑工事,劳累致死,不得生还。
  大肆逮捕“嫌疑者” 1943年10月10日,在伪满国务院、司法部大门口,在伪“法政大学”、“工业大学”院内和一些街道上,出现了传单和漫画。传单为“告东北同胞书”,号召“东北同胞起来与日本鬼子作斗争”;漫画画着狗脖子上有日本国旗,旁边写“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漫画署名铁丁。伪首都警察厅、新京日本宪兵队、保安局等警宪特务机关,出动大批人马跑上街头,拦劫车辆、检查行人。并到街道、商店和学校进行搜查,大肆逮捕“嫌疑者”。被捕者有伪建大、法大及中小学师生,还有文化界人士共100多人。有些人被送进思想矫正局和劳工大队。伪满首都警察厅和日本宪兵队大动干戈,然而一无所获。原来这是伪满建国大学第4期学生聂长林、白振铎、丁汉章、康祥春、张宗贤、杜锡光等6人,于1943年春组织“读书会”,4期学生有1/3参加进来,聂长林被推为主席。以聂长林为首的一些学生决心离开学校,投身到抗日斗争第一线。聂长林等6人组成了“东北青年抗日救国团”。出走前,印刷和散发了上述反满抗日传单和漫画①(《东北沦陷史研究》59~64页(1998年1期吉林省社科院等编)。)。
  任意杀害店员、木工和菜农1943年12月初,日商开办的三中井百货店二楼货架内发现报纸裹着烟卷点燃了引火物,因发现早,没烧起来。伪顺天警察署特务系主任西田逸夫,以“放火谋略事件”将一名19岁的店员逮捕,刑讯逼供,并活活打死。日特西田假造死亡诊断书,通知卫生队埋葬了尸体,无人敢追究。
  1944年冬,伪顺天警察署一名日本外勤监督警尉,夜间在牡丹公园附近巡逻,被人用扁凿子杀死。伪首都警察厅竟从陶赖昭抓来一名年轻的木匠,在重刑审问下致死。又从宋家洼子抓来数名木匠,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可是,不久又有一名日本警察在南关永安桥头,夜间被人勒死,绑在电线杆上,伪首都警察厅又造成多人冤狱。
  1944年夏,日本把头垄断东大桥菜市场,欺行霸市,非打即骂,欺压菜农。菜农忍无可忍,当场打死一个日本把头,打伤了几个日本人。伪首都警察厅及长通、和顺两个警察署以“反日罪”,大肆逮捕郊区菜农,受刑讯者达100多人,又造成一起多人冤狱。
  “三省党部”事件大逮捕1944年2月,国民党吉林省党部交通站站长王友忱在哈尔滨市从事秘密抗日活动被逮捕,供出吉林省国民党部书记长张兴波(张滔)。张在哈尔滨市被捕后,从其住处搜出辽、吉、黑三省党部的重要文件和人员名册。在日伪警特的威逼利诱下,张叛变投敌,并将三省党部和蒙旗党部决定3月召开联席会议的时间、地点全盘供出。从3月12日起,在伪警务总局特务处的指挥下,在整个东北进行了一次大逮捕。几天内,伪哈尔滨市警察局特务科逮捕了国民党黑龙江省党部主任委员肖达三和蒙旗党部书记长李宗周等70余人。4月,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在长春开往沈阳的火车上,逮捕了国民党吉林省党部主任委员石坚(石墨堂)和国民党长春县党部督导员袁树芳等100余人。5~8月,伪奉天市警察厅特务科逮捕了辽宁省党部主任委员李光忱,委员王育文、侯天民等。在沈阳、本溪、海城、盖县、营口等地大逮捕中,有200余国民党地下党员和涉嫌人员,惨遭逮捕、刑讯。
  吉林省党部主任委员石坚等人被捕后,关押在伪首都警察厅拘留所。石坚、张兴波、谭学融、张麟生、冯恕、张春海、吴箴等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在判决前,张兴波、冯恕、张春海等不堪折磨死于狱中。1945年,日本败局已定,顾不得对他们执行死刑刑罚,于投降前夕将这批人转移吉林市监狱,途中被解救,幸免于难。
  “五·二三”事件大逮捕1935年,受国民党中央组织部派遣,赴日本留学的罗大愚,成立了秘密抗日组织“东京读书会”。“七•七事变”之后,发展为秘密抗日团体,名为“抗战大联合”。在日本各地的留学生有50多人参加。1938年8月,罗大愚毕业,从日本回国,经国民党中央党政训练班学习,委任为辽宁省党务专员,总揽东北及日本方面地下抗日工作。翌年,罗大愚返回沈阳,委唐公孚为吉林省党务专员(未到职由何正卓代理)、王鸿恩为黑龙江省党务专员、王宏文为长春市党务专员、刘世恒为哈尔滨市党务专员、贾桂林为驻日党务专员。“抗战大联合”改为“东北抗战机构”,吸收各界爱国人士,进行反满抗日活动。1941年,“一二•三〇”事件之后,“东北抗战机构”中有17人被捕。其中王鸿恩、刘世恒、伊作衡、阎幼文被判死刑。张辅三、王觉、贾桂林受酷刑死于狱中。其他人被判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在这次事件中,罗大愚、张宝慈、高士嘉和王守正等人乘机脱逃得以幸免。1942年3月,罗大愚决定“化整为零”,只有纵的联系,没有横的互识,制定《抗战建国时期东北党务工作大纲》,继续进行抗日活动。1944年春发生了“三省党部事件”,李光忱、石坚、肖达三被捕入狱。1944年5月以后,“党专”与“三省党部”合并,罗成为东北地下国民党的主要领导人。日伪警特搜捕不到罗大愚,极为气恼和不安,悬赏伪币1万元缉拿罗大愚、张宝慈和高士嘉等人,后来赏金增至10万元。10月,“东北党专”总部由沈阳迁来长春。1945年5月23日,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特高股长田中贞夫,率警特在东天街市营住宅的一栋小红楼内将罗大愚逮捕,关押于伪首都警察厅拘留所。在伪警务总局和保安局的策划下,这天夜间,在整个东北进行一次大逮捕,国民党的地下组织全被破坏,千余名地下党员和涉嫌者被捕入狱,遭酷刑摧残,有的刑死狱中。1945年8月13日,日伪当局将关押在“新京监狱”和伪首都警察厅拘留所的“政治犯”以转移吉林市监狱为名,企图在途中杀害。当行至长春市东郊,伪军官学校爱国青年刘凤卓等击毙日本狱头,解救了罗大愚、石坚在内的70余名“政治犯”。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的疯狂镇压1943年10月,伪满警务总局根据关东军的旨意,制定了《战时有害分子处理政策》。伪首都警察厅策划对“(1)在政治、经济、思想上进行反日谋略或有谋略危险的人;(2)有煽动他人进行扰乱可能的人;(3)有敌方利用的从事谍报谋略工作嫌疑的人。”均可立即逮捕以至屠杀。平时注意登记名簿,规定逮捕计划,进行监视侦察,并设置收容所。日伪警宪特务机关所掌握的“战时有害分子”,已由1940年秋的1195人增至3万余人。由于苏联红军进军迅速,首都警察特务机关未得动手。而有的省、市,列入“战时有害分子”名单的爱国人士和无辜群众遭到集体屠杀。在此之前,日本侵略者已将镇压范围扩大到思想领域,有所谓“要视察人”、“要注意人”的规定。
  “要视察人”,就是具有民族意识、爱国思想的人,就是他们规定的“思想犯”。因此,经常掌握思想动态、言论行动,并载入“要视察人”名簿,如有迁移,交迁入地警察机构继续监视。所谓“要注意人”就是可能有爱国思想和爱国行动的人。当然也要掌握控制。1941年12月有《治安维持法》,1943年9月又有《保安矫正法》和《思想矫正法》。这一年以“净化首都”为名,成立了“新京更生训练所”,又称“浮浪营”。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长平岗修治委该科嘱托王相如为所长,伪首都地方保安局特谍班长川原一郎为顾问。这个“训练所”,就是“集中营”,在朝阳桥西侧一片空地上,搭起10栋双排芦苇制成的简易工棚,夏不遮雨、冬不防寒,阴暗潮湿,污浊不堪。四周架起了铁丝网,多处设立瞭望台,有伪首都警察厅警备队派出的警察看守,如同一座人间地狱。1943年11月,在抓来的人员中,编成“新京采炭报国队”,共计5000余人,押送到密山、营城子煤矿,鞍山弓长岭铁矿和大连大房身造船厂等处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过着非人的生活。
  被抓进“训练所”的人,便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外出劳动甚至上厕所,也要三五人一起,有自卫队员手持木棒看管,为防止逃跑,甚至用绳子串起来栓在一起。夜间睡觉,不准说话,不准翻身,如有违犯,轻则斥骂,重则毒打。对有逃跑可能的人,睡觉时两个人戴上一付手铐。家住八里堡的马车夫高玉林,在市场买菜时,被伪东荣警察署抓去,第二天押进“训练所”,家中托人给所长王相如伪币1000元才赎了出来。高说:被押29天,每天干重活,挨了4次毒打。亲眼看到死了20几个人,每天因为无故遭毒打、吃不下饭或者生病,都要死人。类似高玉林花钱赎身,每月有3~5件,多者3000元,少者500元(伪币)。送至铁矿、煤矿之后,按每人每月30元交给“训练所”,该所每年收入180余万元(伪币)。除上交“新京特别市公署”及伪首都警察厅40%外,其余均被该所所长及日本顾问川原一郎,还有大小工头所分。1945年日本投降,这个“训练所”随之瓦解。
  大规模的抓“浮浪”、抓劳工 日伪当局把大批失业或无业平民诬为“浮浪者”。1942年6月至10月,伪首都警察厅调动警察在“新京”及其周围大肆逮捕、拘禁,仅伪长通路警察署就抓了1000多人。1943年4月19日,伪首都警察厅出动全部警察,于当天在长春市内两次抓劳工3160人。7月,伪首都警察厅又出动大批警察,进行大规模的搜捕,然后关押在二道沟鼠疫病人收容所内,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次日凌晨3时,有200余人破窗逃跑。担当警戒的日伪警察,奉伪首都警察厅副总监三田正夫命令开枪射击,对未逃走或追捕回来的200余人,将双手捆绑,用绳索拴在一起,于当日8时,押送到伪兴安南省扎赍特旗工地强制服劳役。送到煤矿的,一天两顿高粮米粥、一个棒子面掺豆腐渣窝窝头,繁重的劳役,无尽的折磨。特别是这些人不懂采煤技术,以致放炮崩死、木头砸死、冒顶埋死的,不计其数。有些人实在忍不下去,或在巷道悬梁自缢,或逃跑时爬天井滑下来摔死。
  群众痛恨的“三张二栗” 在伪都“新京”残害革命人士,欺压人民群众,罪恶昭彰,民怨盈涂,尤为群众痛恨的有5个人。他们是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和外事科的特务张效九、张永捷、张跃先、栗宗元和卫生科监督警尉栗宗泰。群众称之为“三张二栗”。
  张效九 别名张云鹏,辽宁金县人。在旅顺当过日本巡捕,“满铁附属地”新京警察署司法系翻译。1937年调入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由警长晋升至监督警尉。张效九充当警特期间,参加逮捕“政治犯”、“思想犯”及“经济犯”达50余人,参与审讯的案件300余起,均施以毒刑,然后送交日本宪兵队、伪检察厅和伪法院,判处死刑或有期徒刑。张效九亲自召募和使用密侦(特务腿子)50余人,分布于市内大菜馆、舞厅、旅社等处,搜集各类情报,监视各界人士。曾以“八路嫌疑”,将煤气厂守卫郑汝霖逮捕,“上大挂”、灌凉水,又将郑妻抓来,用子弹夹手指,还将郑的表叔于秀青及家属于洪辰逮捕,用木棒毒打,遍体鳞伤。郑被关押两个多月,肺部过度灌进凉水,感染腐烂,直至生命垂危,才得释放,未几日死去。郑未满周岁的孩子,因母亲被捕断乳而饿死。其妻生活无依,不得不返回老家。郑汝霖就这样人亡家破!张效九将勒索来的面粉,有时寄存于四马路四海春饭店。取面时诬称被调换了。店伙王喜春表示绝不敢这样做,张操起铁锹便将王打的头破血流,直至经人劝解,答应赔偿两袋上等面粉,方才罢休。张效九以查旅店为名,强奸妇女,无法计数。有九妹、来顺两名年轻妇女,被张长期霸占,最后典押到妓馆,从中获取巨额身价钱。张打人成癖,到戏园看戏,见演员演唱不顺眼,便施以毒打,以致多日卧床不起。因此,群众送绰号“张扒皮”。张效九充当伪警特期间,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累计达伪币百余万元,面粉400余袋,金银首饰、衣料及其它贵重物品不计其数。1945年,日本投降,张效九逃至北京匿居。解放后,长春市公安局将其逮捕归案。1952年9月27日,由长春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张永捷 别名张胜三,1910年生,辽宁大连人。曾在大连市日本消防署充消防警,1938年入旅顺警察训练所,后来长春“满铁附属地”新京警察署当巡捕,后又调到伪首都警察厅外事科,由警长升为监督警尉。张永捷能说一口流利的日本话,深受日本警察头目赏识。充当警特期间,经其侦察逮捕的“政治犯”、“经济犯”及“八路嫌疑”有80余人。经过严刑拷问之后,多送交日本宪兵队、伪法院,惨遭迫害。1939年,张永捷将住在四马路老市场收购啤酒瓶的刘姓商贩,以“八路嫌疑犯”逮捕。刘说明在关里家与八路军有过接触,并未参加工作。因那里生活太苦,才到东北谋生。张明知抓错了人,仍然严刑拷问,致伤及肺部,奄奄一息,不得不释放。大连码头出现“中共放火团事件”被捕者有叫王鸿盛的,押解回长春。张永捷充当翻译,与日本警特一起对王进行两个多月的严刑拷问。王受刑不住,胡乱说了一些假话,张永捷据此,将王带到大连,去抓放火团的中共负责人及其成员,一无所获。而王伤势日益严重。1941年,张永捷参加“一二•三〇”事件大逮捕,反日组织“读书会”主要成员李逢春乘机逃脱后,竟将李的胞妹抓来刑讯。张永捷参与逮捕和审讯“东北铁血同盟”领导人刘荣久、进步作家李季风和抗日游击队员等多人,多被伪法院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大马路天宝金店经理许恩芳,因向天津、上海等地贩运黄金,被伪首都警察厅发现,张随同日警鸠川去辽宁省盖县将许逮捕,审讯后送伪法院。日本关东军制造“诺门汗事件”,将伪军开赴前线与苏军作战。因为日军与伪军生活待遇不平等,愤怒的伪军连长打死日本军官铃木中尉,率队起义投奔苏联。后伪军顾海泉、田宝庆、李向阳等回国返乡被逮捕,由张永捷对顾、田等人严刑审讯,然后送交伪法院。凡经张永捷逮捕、审讯的人,都逃不了他的毒刑。他常使用竹剑和木棒,将受刑人打的满地翻滚,伤痕累累;有时灌凉水,几次昏死过去。被捕的抗日救国军战士,在审讯时常被他活活打死。张永捷为其上司日警河野在悦来栈租用客房,长期不给租金。经理祖宪庭稍有不满,张串通河野将其关押。张永捷奸淫妇女多人,在旅馆里污辱妇女无法计算。在街上见谁不顺眼,就找岔儿毒打。在火车站前,用鞭子毒打马车夫的事,司空见惯。张永捷全家住在日升客栈,长达8年之久,从来不给房租。全家人整天大吃二喝,全靠敲诈勒索。被其勒索者不下百余家,大至百货商店,小到烧饼铺,甚至是小摊贩;多的千百元,少则三、五元,甚至几斤蔬菜、几盒烟卷、几个烧饼。日本投降后,张永捷畏罪潜逃大连,隐瞒历史,混入庙儿沟区人民政府。1951年11月,长春市公安局将其逮捕归案,1952年9月,被长春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张跃先 又名张逸民,1918年生,河北省东光县人。1940年于伪新京市地方警察学校毕业后,在伪首都警察厅外事科当内勤警士、勤务警尉。在外事科办理旅行证时,极尽勒索之能事。给新市场开茶馆的梁富办理回关里的旅行证,勒索伪币600元。在全满取缔贩运黄金行动中,将李彦行、侯某逮捕审讯,因同案人刘某逃跑,将其妻抓来关押在旅馆里,没收金戒指7只、金表一块并罚款。他用罚来的款物捐给“国防献金”,为日本的侵略战争效忠。1945年,参加“五•二三”事件的大逮捕。对于庆春、曹玉勋、柳玉林、吴凤琴(女)等人的审讯,施以毒刑。令吴凤琴举棍子、跪板凳,百般折磨。新民戏院一女演员,系有夫之妇,他长期霸占。看戏时,对演员唱腔、动作横加挑剔,动辄打人。查旅馆、妓院,施展淫威,从辱骂到殴打,群众称之为张大棒子。日本投降后,摇身一变,参加了国民党中统特务组织,充任中统长春区第二分区主任兼王爷庙情报据点主任。侦察并检举中共地工人员于经五、李真凡等多人,遭国民党长春督察处杀害。1948年12月15日,长春市公安局将其逮捕。1949年10月17日,被长春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栗宗元1912年生,吉林省双阳县人。“九•一八”事变前,曾在吉长镇守使公署副官处任职。东北沦陷后,在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外事科,从警士当到监督警尉。栗宗元充当警特10年,经常出入各报馆、书店,检查书刊,查禁有爱国思想的作品、破坏民族文化。遭其逮捕的爱国进步人士达70多人。敲诈勒索,打骂群众,奸淫妇女,是其一贯所为。商人李子翼被其勒索大量财物。大马路立昌洋服店经理、孔雀理发社理发师等人,均遭其无故殴打。在参加“一二·三〇”事件大逮捕时,去伪新京工业大学逮捕学生韩福慧,因韩逃脱,将与韩相识的中学生王书云(女)逮捕,并押在满洲旅社内,逼供、诱供,软硬兼施,最后竟将王长期霸占。栗的邻居夏姓女子,是伪中央银行打字员。栗以她经常打印会道门宣传品为由,下传票传讯,致夏因惊吓患精神病,全家搬到吉林市躲避。栗宗元以八路军嫌疑,将家住八里堡的张某逮捕。在审讯时,用木剑毒打,用手摇发电机上电刑。1945年,日本投降,栗匿居北京,参加红帮,继续与人民为敌。1951年5月15日,因汉奸、特务罪,被长春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栗宗泰 又名栗海峰、栗福,1918年生,吉林省双阳县人。1939年于伪新京地方警察学校毕业,调伪首都警察厅卫生科畜务系,从警士,警长一直晋升至监督警尉。栗充任伪职期间,一贯吸吮民脂民膏。他向皮革商索取牛、马皮革做皮鞋,长期喝牛奶、买猪油、烟酒,从不给钱。日本投降后,1945年参加国民党军队任上尉副官、连指导员,进行反革命宣传活动。1950年7月24日,长春市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1951年5月在狱中病死。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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