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长春解放前的警察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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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142
颗粒名称: 四、长春解放前的警察机构
分类号: D631
页数: 4
页码: 33-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解放前的警察机构,其中包括了苏军军管时期长春市公安总局、长春特别市公安总局、国民党长春市警察局、国民党长春县警察局等。
关键词: 长春市 警察机构 解放时期

内容

1945年8月8日,苏联对日宣战。10日,伪满皇帝溥仪和各部大臣随关东军司令部逃往通化大栗子沟。经伪国务总理大臣张景惠提名,11日于镜涛任伪新京特别市长,代理国务总理。经于镜涛提名,伪首都警察厅保安科长赵万斌任伪首都警察总监①(一辰:《有关“八•一五”前后一些史料的辨正》《长春史志》 1989年5期。)。15日,日本投降,伪满洲国傀儡政权及其警察机构也随之土崩瓦解。
  苏军军管时期长春市公安总局1945年8月20日,苏联红军进驻长春,成立长春城防卫戍司令部。加尔洛夫少将任卫戍司令,东北抗联将领周保中任副司令,对长春实行军事管制。伪首都警察厅改为长春市公安总局,伪警察总监赵万斌担任局长。伪满警察,多留在原来岗位上。苏军委派一起进驻长春的抗联干部范德林中尉、孙少义少尉为苏军代表,进入公安总局负责监督与联络。同时,苏军城防卫戍司令部向市内8个公安分局派出了红军代表。他们是:一分局白萍、二分局王秉厚、三分局张华南、四分局李广学、五分局石斌、六分局王玉成、七分局宋焕然、八分局张恩。9月,苏军为改变公安总局尚在伪警察总监赵万斌控制之下的状态,由八路军冀东军区司令员李运昌介绍,周保中推荐,经苏军同意,委任中共情工人员张庆和(公开身份为伪满军事部少校)任长春市公安总局局长,免去赵万斌的局长职务。鉴于长春市的战略地位,中共中央派八路军一二0师锄奸部长李成功(李剑珠)从延安来长春,任中共长春市委社会部长。10月初,经周保中与苏军商议,任命李成功为长春市公安总局副局长。
  10月12日,国民党政府在长春设立东北行营。国民党借口履行《中苏友好条约》,挑起外交纠纷,苏军被迫同意将沈阳、长春、哈尔滨等大城市移交国民党政府。12月14日,根据东北局的指示,在城市已经暴露的中共干部撤出长春。国民党市长赵君迈进入长春,随之成立长春市警察局,张炯为局长、刘志格为副局长。
  长春特别市公安总局1946年4月14日,苏联红军离长回国。下午2时,东北民主联军对长春市发起进攻。长春市警察局以警察大队为主,加上各分局的警察,编成2个警察大队,与国民党军队一起守城。经过四天三夜的激战,守城军警溃败。东北民主联军进入长春,成立民主政府,组建长春特别市公安总局①(这个期间建立起来的是人民公安机关,为了方便阅读,故夹在本节内记述。),由东北局社会部长汪金祥任局长,长春特别市公安总局,由东北局社会部部分干部和从延安、山东来的干部为骨干。地址设在今长春饭店,后迁入长春市警察局旧址。局内设秘书室、总务处、一处(督察处)、二处(警备处)、司法科、侦缉队。全市8个公安分局,共设70个分驻所。5月23日,东北民主联军撤离长春。汪金祥率市公安局干部30余人转赴哈尔滨。
  国民党长春市警察局5月23日,国民党占领长春后,因原警察局长张炯在“四•一四战役”中被东北民主联军俘虏、副局长刘志格被击毙,东北行营派军事科长许赓扬为长春市警察局长。许调新一军53师,由桂洵任长春市警察局代理局长。1946年8月,桂洵调任国民党长春市政府参议,南京市警察厅副厅长乐干调任长春市警察局长,原国民党沈阳警备司令部督察处督察长李贺民调任长春市警察局副局长。
  乐干到任后,进行人事调整,重要职务均由南京带来的亲信或重庆特警班、北平特警班毕业的军统特务充当,并强化特务职能,在督察处中增设了调查股和情报网络,专门搜集中共情报,逮捕中共地下工作人员。还提出“警察军事化”的口号,改组刑事警官队,组建女子警察队,加强保安警察大队(骑巡队、车巡队)。1947年12月,乐干调回南京。国民党中央警官学校第5分校(在长春市)警官班主任袁家佩任长春市警察局局长。
  1948年春,东北人民解放军对长春久困重围。国民党当局加强长春城防,限制物资外流,严禁壮丁逃离,查处可疑人员。在市区周边西安桥、西道口、南关大桥、东大桥、红旗街、南岭等地,设立军警宪特联合卡哨,哨长由长春警备司令部督察处或宪兵队派人充任,副哨长由警察局派人充任。长春市警察局还将女子警察队分派各卡哨,检查过往的妇女。
  长春市警察局设秘书室、人事室、会计室、督察处、总务科、行政科、司法科、卫生科、外事科、消防队、刑事警官队、保安警察大队、警察训练所及8个警察分局。
  1946年,军统局改组,主要部分划入国防部保密局。6月以后,陆续将重庆特警班、北平特警班毕业的特务人员,派到长春市警察局充任要职。1948年2月,东北行辕二处将长春市警察局内64名军统特务编为保密局东北公开第八组,组长由副局长李贺民担任,副组长由督察处长牛凤翔和警察第一分局长李海涛充任,孙兴洲担任秘书,并按区域划分9个小组。
  国民党长春县警察局1945年,抗战胜利,伪长春县公署警务科长王士洪以维持地方治安为名,搜罗了伪满警察残余继续活动,等待国民党接收。1946年1月6日,国民党长春县警察局成立,地址在长春市大经路四道街口北侧。局长由曾充伪禁卫军上尉的王述增担任。局内设总务股、行政股、司法股、督察室和警察大队,并在开安、米沙子、卡伦、大屯、小双城堡、太平山等地设6个警察所,共有警察100余人。1946年“四•一四”战役,东北民主联军进入长春时,该局一度瓦解。5月23日,国民党军队占据长春,又恢复活动,王述增仍任局长。6月,王述增调吉林省警务处,于海涛任局长。于到任后,设警察训练班,并将局内的股改为科。此后,李中居任局长,又将局内各科均增设两个股,警察所也扩大,改为分局。为搜集解放区军事、政治、经济情报,设立了侦缉队、情报组。各分局设情报小组,各区、乡、村设谍报员。6月初,奉吉林省警务处电令,县警察局增设督察室。开办警察训练班,培训专职情报员50人。受训后,以贩马为掩护,潜入小合隆北解放区搜集情报,呈报长春国民党特务机关。
  1948年春,长春县所辖的双城堡、开安、米沙子、卡伦等地相继解放。警察大部分退缩到长春市内,拼凑一个长春县警察局侦缉队,长春县长邹树春率侦缉队长赵学吉等人,去小合隆一带活动时,被解放军围城部队击溃,邹树春被俘,赵学吉逃回长春。1948年10月,长春解放,该局瓦解①(《长春市郊区公安史》 1985年编。)。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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