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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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136
颗粒名称: 概述
分类号: D631
页数: 13
页码: 1-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至1988年长春市人民公安机关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人民公安 长春市

内容

长春人民公安机关,是1948年人民解放战争进入夺取全国胜利的决定性阶段,在推翻长春国民党反动政权,砸碎旧的警察机构的同时,从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崭新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为历史上长春是一座灾难重重的城市,她饱罹封建专制下的苛政,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而且在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中又是一个前哨阵地,所以各种反革命残余势力沉淀很深,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也多。长春公安机关在党的领导下,一面展开了长期而又复杂的斗争,一面跨过了曲折而又坎坷的历程,执行了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治安,保护人民,保卫国家安全的任务。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国工作重点的转移,长春公安机关拨乱反正,也迅速转移到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把维护社会稳定置于公安工作的首位,积极预防和坚决粉碎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捣乱和颠覆阴谋;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犯罪活动;及时同各种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保卫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充分发挥专政与民主两个方面的职能,正确区分与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纠正与防止“左”或右的两种错误,严格依法办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使长春人民公安工作得到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一)
  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清政府在长春这块土地上置长春厅,设通判、巡检。当时并没有警察,通判与巡检含有警察的职能。光绪十五年(1889年),长春厅升为府治。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在清政府推行新政中,长春府设巡警局。从此,长春有了专门的警察机构。
  1861年,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营口被迫开港,帝国主义势力相继侵入,东北开始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在清政府设立长春巡警局前后,居然有了超越中国行政系统和法律范围的俄日警察机构。在长春,出现了三国警察并存的局面,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特有的现象。这三国警察各有其产生与灭亡的演变过程。
  沙俄在长春设立警察机构,是从逼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中俄密约》,攫取中东铁路及其南满支线的特权开始。1899年,沙俄在长春二道沟修建宽城子车站,并吞噬大片土地,划为“中东铁路附属地”,在其中兴建商店、住宅、堆栈、军营,而且设立了警察机构。1905年日俄战争之后,沙俄被迫将长春以南中东铁路的一切权益转让给日本,长春成了日俄两个帝国主义势力的交汇点。1917年,俄国爆发十月革命,中国军民为收回中东铁路展开斗争,尤其是中东铁路的中俄工人,举行驱逐中东铁路总办霍尔瓦特大罢工。终于1920年收回了中东铁路的管理权,沙俄在宽城子车站的警察机构也随之垮台。
  日本警察机构,在日俄战争后设立。1907年,日本在长春头道沟兴建南满铁路的长春站,占据了670公顷土地作为“满铁附属地”。日本关东都督府在“满铁附属地”设立警察机构,开始叫“长春警察官出张所”,后改为“长春警察署”。此外,还在日本驻长春领事馆设“日本领事馆警察署”,在农安分领事馆设“农安分领事馆警察事务所”。长春这块土地上,日本帝国主义竟拥有三个警察机构。它们利用“治外法权”,在长春肆无忌惮地欺压民众。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的这些警察机构充当了侵略东北的别动队。日本侵占东北以后,制造了一个伪满洲国,把长春作为伪满首都,改名“新京”。为了加强对东北人民的殖民统治,首先在伪满民政部内设警务司,这是统管警察的中枢机关。1932年5月,制定了《满洲国警察建设纲要》,据此在东北各地建立了一整套警察机构。在伪都“新京”设立“首都警察厅”。1936年,伪满设立警务统制委员会,中央警务统制委员会设在“新京”,关东宪兵队司令官为其委员长。在地方组成地方委员会,均设在各宪兵队本部所在地,各宪兵队长为地方委员长。关东宪兵队司令部及其下属各地宪兵队直接统制伪满警察的活动。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对伪满实施所谓“治外法权撤废”,来欺骗世界舆论,将“满铁附属地”和领事馆警察署合并到伪满首都警察厅。这个警察厅的实权完全掌握在日本人手中。其上层有治安部警务司,日本帝国主义把首都警察厅完全控制在手里,成为彻头彻尾迫害长春人民的凶手。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这个伪首都警察厅随之灭亡。
  旧中国警察机构,在长春历史的演变中也不断发生变化。1906年清朝长春府设巡警局,后改为巡警总局。由于管辖范围的调整,还曾改为长春城乡巡警总局。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1912年袁世凯窃据临时大总统职位,延续了清末警察机构。奉系军阀控制东北,警察机构成为军阀统治的工具。1928年张学良主政,东北易帜,长春的警察机构成为国民政府警察的组成部分,改称公安局。1931年长春沦陷,旧中国的警察机构中断。1945年8月,日本投降。9月,苏联军事管制下的长春市,成立公安总局,开始时留用伪首都警察厅总监赵万斌为局长。以后经周保中推荐,中共情报人员张庆和接任局长,八路军120师锄奸部长李成功为副局长。12月,国民党接管长春市,设立警察局,局长为张炯,副局长刘志格。1946年4月18日,东北民主联军攻克长春。19日,成立长春特别市公安总局,局长汪金祥,副局长张化东。5月23日,东北民主联军撤出长春。国民党进入长春,重新建立长春市警察局,局长依次为许赓扬、桂洵、乐干,最后一任为袁家佩,副局长为李贺民。在市内设立8个分局、72个派出所,共有警察2000多人,统治长春二年多,被人民解放战争摧垮。
  从1899年沙俄从长春划定“中东铁路附属地”开始,到1948年长春解放,前后50年时间,长春人民经受了沙俄警察、清朝警察、日本警察、民国警察、伪满警察和国民党警察的血腥统治和残酷镇压,这是一段充满血泪和屈辱的历史。
  沙俄从建成中东路及其南满支线以后,长春宽城子车站的警察机构为其推行殖民统治,成为“国中之国”一种特权的代表。日俄战争,沙俄败仗,日本夺去长春以南南满铁路及其附属的一切权益之后,沙俄为了加强对北满的统治,图谋攫取中东铁路界内的行政权。在长春要以包括宽城子车站整个附属地在内的地盘,建立“民政基础”。沙俄警察机构成为建立“民政基础”的工具,向中国居民收税,中国军警押解犯人过境,必须申请许可证。后来,沙俄势力趋弱,沙俄警察未得大的伸展。
  日本帝国主义在长春“满铁附属地”和日本领事馆设置警察伊始,就随着侵略政策的推行而凶相毕露。在“附属地”内,包庇日商开设赌场、妓院,走私贩毒,贩卖枪支。在“附属地”外,为非作歹,横行霸道,甚至在长春府管辖区巡警局殴打、揪走中国警察。与长春府、长春县警察狼狈为奸,追捕革命志士,镇压革命。1931年7月,制造“万宝山事件”,日本领事馆警察以“保护侨民”为名,镇压中国农民。在朝鲜掀起全面的排华反华浪潮不久,便发生了“九•一八”事变,日本“附属地”、领事馆的警察成为推行殖民政策的急先锋。
  清末,借推行新政之机,清政府横征暴敛,搜刮民财。长春巡警一出现,便针对人民寻求生路的斗争,镇压抗捐、抗粮的风潮。当同盟会派蒋大同、熊成基在长春办报纸,宣传革命思想,筹建革命根据地,策动新军起义的时候,又成为清政府镇压革命党人的刽子手。民国时期的长春警察,既为军阀统治效力,又听命于帝国主义,它们镇压人民反帝爱国运动,追捕共产党人、国民党人,破坏工人罢工、学生游行。
  东北沦陷期间,日本帝国主义建立了庞大的警察网,在长春进行法西斯统治,制造白色恐怖。伪首都警察厅从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各个领域对长春人民加以严密控制,监视所谓“要视察人”、“战时有害分子”,并随时加以逮捕、监禁和屠杀。大批地抓劳工,抓“浮浪”,投入煤矿做苦工,赶到边沿地带修筑军事要塞,最后秘密杀害。围剿具有民族意识的文化界人士,实行严密的文化统治。逼迫农民交出荷粮,压缩城乡民食,管制战略物资。抓“思想犯”、“经济犯”。实行“治安肃正”、清乡归屯,大逮捕、大屠杀,在长春制造了大量惨案,许多爱国志士被迫害致死。
  国民党长春市警察局,是1946年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占据长春时建立的。为了使长春成为进攻松北解放区的前哨基地,这个警察局成了国民党消灭人民革命的工具。时间虽然不长,但是罪行累累。它们把触角伸向各个角落,多次清查户口,搜查所谓“八路探子”。推行“保甲制度”,强迫“联保连坐”。长春特务机关最高机构特秘处,在长春大学进行大逮捕,镇压学生运动,都是由警察打头阵。人民解放军包围长春之后,国民党警察又成为“杀民养军”的凶手。在城市四周遍设卡哨,警察担任副哨长,盘查进出人员,抓“共党嫌疑”。国民党当局为减少粮耗,苟延残喘,进行所谓“疏散人口”,警察又担当把居民赶出卡哨的罪恶角色,以致饿殍处处,惨不忍睹。
  (二)
  长春在人民解放军“久围重困”之后,于1948年10月19日解放。为了解放长春,松江省公安处驻九台情工组做了很多准备。派出情工人员进入长春,在国民党警察局内争取倾向革命的人士,控制武器,保护设备,掌握档案。与此同时,由吉林省公安处、松江省公安处和负责长春市情报工作的一批干部组成长春特别市公安局。进入市内后,在情工人员协助下顺利完成接管任务,迅速揭开人民公安工作的新篇章。
  解放当时,长春残垣断壁,饿殍遍地,一片凄惨景象。而敌伪军政警宪特首要和骨干分子各处逃窜,窥伺风向。公安局当务之急,是搜捕敌特首要分子,摧毁敌特组织,打击敌人现行破坏活动,安定社会秩序。经过深入细致地工作,很快将国民党保密局长春站中校秘书李秉一、督察处督察长陈牧、中统长春区科长张伯桥、国防部二厅长春站长史祚炎、市警察局长袁家佩、副局长李贺民、国民党长春市长尚传道、省市国民党三青团首要岳希文、佟贵廷、王焕彬以及在哈尔滨参加杀害李兆麟将军的军统特务夏芳庭等一百多名首要分子搜捕归案。接着,在市委领导下,各区、各单位领导人负责,勒令反动党团特务分子进行登记。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孤立拒不登记的顽固分子,教育一般人员。成立感化所,集训一般骨干,顺藤摸瓜,查清组织,追查隐蔽逃窜的首要分子。结合登记收缴大批敌伪档案、证件、电台、密码、枪支、子弹。翌年3月,在原国民党督察处院内挖出解放前夕惨遭特务杀害的死难者尸体117具,经审讯已捕在押的陈牧、翟丕翕、印匡时、郭子襄,他们不得不供认杀人经过。根据他们口供,又在南岭等地挖出被杀害者的尸体100多具。死难者多为中共地工人员、爱国青年和无辜群众。市政府召开大会追悼死难烈士。应群众要求在南岭召开3万多人参加的宣判大会,依法将国民党特务、刽子手陈牧、印匡时、郭子襄、张逸民、苏安人五犯判处死刑。群情振奋,人心大快。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在广大群众支持下,搜捕敌特的斗争深入开展。在长春的国民党特务组织,除四大特务头子项迺光、马绍周、袁晓轩、张思明于长春解放前夕逃跑外,其余绝大部分落网,潜伏下来的特务大部被歼灭。后来查明袁晓轩逃往北京藏匿,不久捕获归案。但仍有一批残留下来敌伪警宪特、建军土匪乘社会秩序不稳定,进行破坏,或阴谋暴乱,或持械行抢。市公安局组织专门力量挖查潜特,打击现行破坏活动。破获了中统潜伏特务于志洋一伙阴谋爆炸毛泽东主席专列的现行反革命集团案。与周边各县联合作战,打掉大小匪帮20多伙,捕获号称“东北敌后自卫总队”匪首魏连城以下66人,使社会治安获得了安定。
  1950年,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志愿军入朝参战。残余的反革命势力认为复辟有望,欣喜若狂,纷纷蠢动。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周铁航组成“国民党地下工作队”,拉人凑枪,企图与美蒋里应外合,“接收长春”。遵照党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在市委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经过充分准备,从1951年4月开始,全党动员,全民动员,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打击的主要对象是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在将近两年的时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全面撒网,搜捕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第二阶段是追捕漏网外逃的反革命分子,打击隐藏在宗教内部敌视革命进行破坏的帝国主义分子。第三阶段是追捕外逃隐蔽较深的反革命分子,重点打击反动会道门头子,彻底摧毁反动会道门组织。到1953年,基本上肃清了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支援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争,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创造了安定的社会环境。借助于镇压反革命的强大声势,又扫荡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禁烟肃毒,严惩了制毒、贩毒的首犯、要犯,捣毁了制贩窝点,促使吸毒者戒毒,流毒百年的祸患得以禁绝。同时,取缔妓馆,依法惩办罪行严重的业主,配合民政部门收容、改造妓女,使之学会生产技艺,成家立业,从而净化了社会环境。
  1953年,进入有计划地经济建设时期,按照国家的生产力布局,第一汽车制造厂、机车工厂、客车工厂等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在长春动工兴建。随着重点建设项目的增加,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也陆续建立。根据形势的变化,长春市公安机关以保卫大规模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了经济文化保卫工作。抽调力量充实经济文化保卫战线,在重要厂矿、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建立内部保卫组织,开展了基建工地保卫,尖端要害部位保卫,科研、设计、安装、生产等重要环节保卫,从而为经济、文化建设的安全打下了基础。1955年,按照中央指示,在内部单位分批进行肃反工作,清查出一批反革命、坏分子,纯洁了职工队伍,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推进了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此时,美帝国主义被逐出中国,国民党统治集团又孤悬于台湾,可它们不甘心失败,处心积虑的派遣特务进入大陆,妄图颠覆人民政权。市公安机关在市委领导下,以高度的警惕,灵活的策略,同美蒋特务间谍机关进行了反派遣、反情报、反颠覆的斗争。1954年,捕获了美国“自由中国运动”派遣潜入长春自任“东北工作委员会主席”的郭长升。捕获了国民党内调局派遣来长春企图建立情报据点架设电台的朱见芳。1955年,捕获了国民党保密局香港特别站派遣来长春发展特务组织、搜集情报的孙继敏。1957年,捕获了国民党国防部二厅香港办事处派遣的特务张祖良。1958年,捕获了国民党“中委会大陆铁路党务工作委员会”派遣的李金纶,等等。美蒋特务一经入境,即被发现,有来无回,没有喘息之机。长春市对美蒋特务间谍案件的侦察是主动的、成功的。特别是对郭长升案,把侦察力量深入到敌特机关的心脏,受到公安部长罗瑞卿的表扬。
  1957年至1966年上半年,社会主义建设在探索中曲折发展。1958年,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以安全运动为纲,大搞破案、社会改造、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由于忽视客观条件,提出了“几无”的口号,希望有个纯而又纯的社会,结果超越实际,加上方法简单,以致发生一些问题,后在调整中逐步纠正。1959年到1961年,国民经济发生严重困难,社会治安出现复杂情况。台湾国民党乘大陆出现经济困难,不断派遣武装特务,在沿海地区搞所谓“登陆”,并利用广播、投寄反动信件,煽动破坏,企图制造骚乱。长春的敌对分子也抬头活动。此时,刑事犯罪分子构成有了变化,老的惯匪惯盗基本绝迹,新的惯犯大批出现。由于生产关系大变动,加上国民经济发生严重困难,流窜犯罪大量增加,抢劫、强奸、侵害公共和个人财产大案急剧回升,这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由于严重困难波及到社会各个角落,受敌对势力煽动,个别人政治上迷失方向,做了些错事。在农村哄抢粮食、拿摸集体和个人财物现象时有发生。面对如此错综复杂情况,市公安机关按照中央关于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总政策,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具体要求,区别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工作。对与国民党反动派叫嚣反攻大陆互相呼应的案件,全力侦破,坚决打击。破获了寄发市内与其它城市叫嚷“迎接反攻大陆”的反革命传单案。对破坏治安的抢劫犯、杀人犯、强奸犯、盗窃犯坚决捕办,并多次进行堵截打击流窜犯的斗争。而对因一时一事不理解,书写反动词句,发泄不满的,则不予立案,进行思想教育,引导提高认识,端正立场。对因一时困难,拿摸粮食,参加哄抢的群众,主要是进行教育疏导,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困难,不予追究,团结一致,共渡难关。同时,大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由流动人口的收容遣返工作。由于执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政策,缓和了社会矛盾,渡过了三年困难,为国民经济调整创造了有利条件。1964年和1965年,社会治安显著好转。市公安局在继续注视社会治安形势,随时打击现行破坏的同时,腾出手来加强公安业务建设,深挖敌伪特务组织取得显著成果。派出所户口管理加强,民警更加熟悉人口状况,治安管理向规范化发展。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监督也都有所强化。
  “文化大革命”前,长春公安队伍在各项斗争和业务建设中不断成长壮大。解放当时,只有30几名干部搭起公安局的架子,陆续从各方面调进一批干部之后,市公安局本身也不过150多人。后来,公安干校培训一批,户口调查登记后吸收一批,才加强了派出所力量,达到一个户籍区一警。1950年,东北公安部批准市公安局内设机构改为一室三处。1957年又扩大到12个室处。到“文化大革命”前,全市公安干警为2000人。由于始终抓住公安干警的教育工作,学习了《中共党史》、《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等马列主义基本知识,结合斗争实践,学习对敌斗争的方针、政策和策略,部分干警学习了文化知识,整体素质在逐步提高。在各个时期还不断地进行队伍整顿,通过“三反”清除个别贪赃枉法分子,教育干警廉洁自持。通过整顿纪律作风,反对特权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观念。在不间断地开展立功创模运动中,表扬大批模范和立功干警,发扬正气,鼓励先进。从1959年开始,按照公安部的指示,每年新年春节期间组织一次爱民月活动,引导干警树立群众观点,把爱民月活动渗入日常工作中,从而涌现一批爱民模范单位。东盛路派出所是其中一个杰出代表,1964年3月第十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上树立为全国公安战线十面红旗之一。
  (三)
  “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长春公安机关遭到一场浩劫,公安干警受到严重迫害。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出于篡夺党和国家权力的野心,把公安机关视为其达到罪恶目的一大障碍,阴谋“彻底砸烂公检法”。长春公安机关经历了一个受冲击、被砸烂、遭遣散的过程。1967年1月,上海刮起了一月风暴。13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成员、窃据公安部长职务的谢富治,以公安部名义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坚决支持左派的一切革命行动(包括夺权‘接管’)”。从此,谢富治割断跟省、市公安机关的联系,把地方公安机关和广大干警推进浊流。18日,长春社会上的造反派和公安局的造反派夺了公安局的权,公安局开始瘫痪。4月,对公安局实行军事管制,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在吉林省的代理人王淮湘通过军管会把手伸进公安局。
  6月,社会上造反派几千人轮番围攻公安局近两昼夜,一楼严重破坏,二楼窗户全部砸碎。接着,王淮湘等人以“斗批改”为名,开始迫害公安干警。他们否定长春市公安局十七年工作是毛主席路线占统治地位,污蔑为彭真、罗瑞卿“黑线”占统治地位。否定市公安局绝大多数干警是好的比较好的,污蔑公安干警是“帝修反的别动队”、“地富反坏代理人”,狂喊要“砸烂公检法”。长春市公安局成立以来,在市委、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在一批有卓越才智的领导干部指挥下,同美蒋特务间谍进行了多次较量,取得了重大胜利,对国家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这本是辉煌的历史,竟被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把长春市公安局侦破美蒋特务案件说成是“资敌通敌”。对参加侦察的干部诬为“叛国特务集团”,并称“上头有根子”,“是一条又黑又粗的黑线”。1968年5月3日,将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绝大多数干警集中于学习班,逼着揭公安局的“阶级斗争盖子”,先把陷害矛头对准主管政治侦察工作的副局长安彬,诬安彬“里通外国”、“资敌通敌”,组织大会批判,小会围攻,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安彬据理驳斥,又加以“顽固不化”的罪名,因而被逼致死。继而把全体干警移往公主岭,实行封闭审查,要全体干警交待十七年来“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的“罪行”。进而把矛头对准担任过长春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当时又任市革委会主任的任青远,成立“019专案组”,炮制任青远“资敌通敌,里通美蒋反革命集团”案,开始大逮捕,大审查,凡参加过侦察美蒋特务案件的干部,上至公安厅长,下至侦察干事,尽数收进“019”专案组监狱。他们认为的要犯,专号看押,一人一号,武装监管。1969年1月,召开全省数十万人收听的广播大会,撤销任青远的长春市革委会主任职务,并宣布为“资敌通敌首犯”,加以逮捕。宣称长春市公安局十七年“干尽了坏事”。“学习班”和019专案组的迫害行动达到了高峰,全局有480名干警被揪斗、隔离审查,有35名干警被加上莫须有的罪名逮捕关押,拉到长春市的大街小巷游街示众,以致先后有15名干警被逼死。8月,“学习班”结束,又将93%以上的干警逐出公安机关,一部分送到工厂当工人,一部分送到前郭旗农场劳动改造,一部分派往农村当“宣传队”。1970年初,又将后两部分人赶到农村插队落户当农民。
  王淮湘等人置宪法与法律于不顾,取消长春市检察院和法院,完全并入市公安机关,废除公检法三机关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改为“办案一条龙”,否定和破坏了公安专业工作,实行所谓“群众专政”,按照上海的作法,成立“民兵指挥部”,授以“群众专政”职权,推行“治保、消防、民兵三位一体”。以谢富治炮制的“公安六条”为依据,把专政矛头指向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倒行逆施不满和反抗的干部、群众。
  1971年2月,公安部召开第15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周恩来到会做了重要讲话,严厉批判所谓“十七年来毛主席路线在公安工作上没占统治地位”的说法,肯定了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的功绩。但是,林彪、江青还在上头,王淮湘等人仍然把持着吉林省,周总理提出的问题,在长春阻力很大,未得落实。1971年9月,林彪叛国出逃摔死。开始,批林批“极左”,没有批下去,还是要批“极右”。1974年,江青鼓吹“批林批孔”,实际上不“批林”,只“批孔”,“批孔”是虚,批“回潮”是实。1976年1月,周总理逝世。长春的干部和群众与全国各地一样,怀念周总理,憎恨“四人帮”,为国家前途担忧。清明节期间,北京群众在天安门广场集会。王淮湘在长春追查所谓政治谣言,追查去北京天安门参加“四五”运动的职工群众,没收拍照底片、抄来的诗词,追查传播“政治谣言”者,加以审问和拘押,禁锢人们的思想,镇压群众的反抗。 1974年10月26日,长春市发现有人向14个单位投递25张手写的传单。传单号召:“必须给刘少奇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恢复名誉”,指责“文化大革命,社会愈加混乱,一切倒行逆施”,痛斥江青,呼喊“还我八亿人口的文艺生活”。王淮湘将此定为大案,王洪文下令派人到长春督导破案。12月24日破案,将书写传单的史云峰关进监狱仍不罢手,认为史云峰有后台,后台肯定是“正在走的走资派”。随后,以“反革命教唆犯”罪名逮捕了吉林省二轻厅副处长傅长春、市教育局人事科长贾文会。1976年12月1日,尽管“四人帮”已被粉碎,但王淮湘等人悍然下令判处史云峰死刑,制造了一起冤杀案,一个敢于挺身而出批判“四人帮”的先进青年惨遭毒手。
  在“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中,王淮湘等人控制长春市公安机关军管会,行使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号令,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但是,公安机关的广大干警,包括从其他单位调进和招收的知识青年,在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形势下,没有忘记党的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对王淮湘等人的倒行逆施进行抵制和斗争。在困难的条件下,做了不少对国家对人民有益、对社会发展有利的好事。
  (四)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长春市公安机关出现转机,走向恢复发展之路。按照中央的部署,揭批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全面清查了本地、本单位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清理了文化大革命中的“三种人”问题,调整了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1978年3月,市公安机关军管会撤消,军代表撤出,恢复了长春市公安局。接着,传达第17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和第19次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两个会议文件,分清了公安工作的大是大非。对两个会议关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对公安工作的否定予以推翻,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得以恢复和发扬,遭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在吉林省代理人王淮湘迫害的公安干警给予平反昭雪的决定,全局欢欣鼓舞。1978年10月28日,吉林省委为王淮湘制造的任青远“资敌通敌,里通美蒋反革命集团”案彻底平反。市公安局先后召开大会为安彬等15名被迫害致死的公安干警平反昭雪,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拘、错捕、错判的31名干警平反。并陆续对以不实之词制造罪名而隔离审查、关押以及送往农村劳动改造的公安干警复查平反,调回市内安排工作。并且按市委指示,给1957年错划为右派的干警加以改正。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一定要加强公安专业工作”的指示,进行了公安专业工作的拨乱反正。为“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的侦察人员和治安积极分子恢复名誉,落实政策。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批判林彪、江青和王淮湘等人在公安专业工作方面散布的谬论,解放思想,恢复和加强侦察保卫等公安专业的业务建设,适应新形势,进行全面工作部署,为迎接复杂的对敌斗争,打击敌对势力破坏颠覆活动,做了必要的准备。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是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的伟大转折。广大公安干警深入学习全会文件,坚决拥护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指导思想上实行拨乱反正,把工作重点转到保卫经济建设上来。首先,按中央有关指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反、纠正冤假错案。根据《第三次全国治安工作会议纪要》,对地富反坏四类分子评审摘帽,对原来的地富子女按本人职业确定本人成份。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处理的反革命案件和刑事案件进行复查,有错必纠,妥善处理。特别是对所谓传播谣言和1976年清明节在北京悼念周总理受到审讯扣押的人予以平反。1980年3月24日省市联合召开大会,为被王淮湘等人以“反革命罪”杀害的史云峰平反昭雪,并授予烈士称号,追认为中共党员。
  按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长春市公安局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由于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十年动乱,败坏了社会风气,滋长了大批犯罪分子,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当时最迫切的任务就是整顿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1979年,根据全国整顿城市治安会议的部署,市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活动,刹住破坏城市秩序、危害人民安全的歪风,取得一定成果。1981年6月,遵照中央政法委召开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关于治安形势没有根本好转,要把坏人、邪气压下去,进行综合治理的指示,市公安机关继续整顿社会治安,狠刹社会歪风。1983年8月25日,中央做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长春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和省公安厅的部署,前后用了三年的时间,打了三个战役十一仗。头六仗是按全省统一时间行动的,后五仗是根据长春市的需要,自行确定时间进行的。三个战役总的打击目标是流氓团伙分子、流窜作案分子、杀人犯、放火犯、强奸犯、抢劫犯等七个方面的犯罪分子。长春市在开始阶段集中打击七个方面对象,之后每仗都有所侧重,侧重了打击流氓团伙、打流窜犯、挖内部盗窃、打社会上扒窃等。实行集中统一搜捕、大会成批宣判、广泛宣传动员群众。战役中贯彻了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打击为首要环节,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工作力度空前,覆盖面广,声势浩大,有威力,有震动。三年共逮捕犯罪分子11000人,摧毁犯罪团伙2300多个,分批召开宣判大会300多次,宣判11000多名罪犯。规模和声势可与镇反相比,有的方面还有所超过,目标集中,时间紧凑,节奏分明,措施有力。到1986年结束,犯罪分子在社会上的猖獗活动收敛,犯罪案件下降,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三个战役之后,针对改革开放以来,犯罪活动出现的新势头、新锋芒,进行了打团伙、打流窜、打贩毒、打诈骗等专项斗争。几年“严打”看出,团伙类犯罪有发展趋势,少数地方出现村霸、镇霸,逐渐向黑社会性质演变,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已成为犯罪势力的先锋。市公安机关始终注视这种动向,加强同团伙犯罪的斗争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西方腐朽没落的文化垃圾通过各种渠道渗透进来,社会上灭绝多年的丑恶现象沉渣泛起,突出表现在毒、黄、嫖、赌几个方面,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市公安机关采取多种措施,遏制这些歪风。对贩毒,加强侦察,发现线索,坚决破案,依法处理。对淫秽物品、黄色书刊,从1981年到1985年反复多次组织查禁,加强管理和教育,收缴大批黄色书刊、淫秽物品,追查来源,打击了一批制造、复制、贩卖的犯罪分子。对卖淫嫖娼和赌博也不断加以查禁,处罚并惩办违法犯罪人员。经过一个时期的工作,公开的歪风有所遏制,但隐蔽的暗流仍在涌动,斗争是长期的。
  “文化大革命”以后,敌对势力的构成和破坏手法的运用有了很大变化。在西方反华势力不断进行“和平演变”的攻势下,境内反社会主义势力以民主、自由、人权做招牌,实行细微的思想渗透,拼凑非法组织,伺机制造动乱事件,争夺群众,争夺思想阵地,腐蚀和破坏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在这种状况下,市公安机关以高度的警惕,正确的策略,运用法律武器,同反革命、反社会主义势力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1980年和1981年取缔非法刊物和非法组织,并惩办了头头。侦破了“东北人民自治共和国筹委会”反革命集团。这个反革命集团,秘密出刊非法刊物,进行秘密串连,攻击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妄图颠覆人民政权。在查明实据之后,将其首犯徐东平及其骨干缉捕归案。坚决地依法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各种渗透活动,及时挫败反华、反社会主义势力制造的阴谋,维护社会稳定。
  1982年,党的十二大推动了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面对社会大变革、治安新态势,市公安机关决定从严治警,加强了队伍建设。首先抓了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随着任务加重,扩大了刑侦、治安、交通等几大警种的队伍。新建了巡警机构,加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应急的防暴力量,使之成为集打击、防范、管理于一身的主力警种。1985年,为加强同暴力犯罪斗争和重大治安事件处置,成立了公安局指挥中心,提高了统一指挥各警种协同作战、快速反应能力,全局的武警、交警、治安、巡警、刑警和分局的警力随时听命执行紧急任务。与此相适应,将大批车辆配备到破案、反暴力、维护治安的第一线。1982年架设短波无线通讯网,1985年建成全地区无线通讯网络。1988年有线通讯设备更新,通讯网络逐步完善。科技设备大量增加,广泛使用了微机。公安队伍迅速扩大,由解放初的几百人,“文化大革命”前2000人,到现在已有6000多人。为提高战斗力,实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纪律,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创办警察学校招收新民警,进行系统培养。吸收在职民警,进行专业培训。组织全体民警,紧跟党的工作部署,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提高执法水平。建立监督机制,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按照公安部关于人民警察奖惩条例的规定,奖励先进,树立模范,惩诫违法乱纪者。经过不断的整顿、教育和提高,在市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一支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胜任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障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有坚强战斗力的公安队伍正在成长。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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