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动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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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工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11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劳动保险
分类号: D412.66
页数: 4
页码: 181-184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工会组织劳动保险的情况,我国的劳动保险制度是随着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而建立的。它随着革命战争的胜利而发展和推广,又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待遇标准。
关键词: 长春市 工会组织 劳动保险

内容

我国的劳动保险制度是随着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而建立的。它随着革命战争的胜利而发展和推广,又随生产的发展而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待遇标准。党和国家一向主张在生产发展基础上,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生活。1948年7月,东北行政委员会依据战时可能的条件,制定了《东北公管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1950年,全市有27个单位实行劳动保险,享受劳动保险的职工有24526人,国家拨付保险金37亿元(东北币)。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3月1日正式实施。到1952年12月,已有53个工厂实行了劳动保险,职工达31468人,政府拨款用于职工劳动保险事业方面款项已达48.2亿元(东北币),已得到保险赔偿的职工有2909人,支出4.9亿多元(东北币)。全市有疗养所和业余休养所5个,休养职工已达1300余人,并有31个疗养食堂。到1953年10月末,全市实施劳动保险单位已达74个,职工63344人,国家拨付劳动保险金全年共计57亿元(东北币),领取各项劳动保险待遇的职工10027人,共支出19.5亿元(东北币)。疗养所和休养所增加到23处,享受人数1074人;营养食堂增加22个,病号室8个,享受疗养、营养的职工达4633人次。除了对工人生、老、病、死、残等均依劳动保险条例予以照顾外,许多较大的工厂企业单位都设立了医务所、食堂,还开办了托儿所、浴池、理发室、职工合作社等集体福利事业。据1953年10月末统计,全市有职工医务所77个,医务人员668人,食堂307个,浴池50个,理发室65个,托儿所81个(入托儿童2277人,其中日托儿所73个,入托儿童1762人;全托儿所8个,入托儿童515人)。
  1954年7月,市工会发出关于认真贯彻全国劳动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将劳动保险工作提高一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劳动保险工作“为生产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把防病、防伤工作放在劳动保险工作的首位,积极协同行政、技术、保安、卫生医疗等部门研究建立防病防伤制度,拟定有关防病、防伤的具体计划措施。实行劳动保险单位的工会组织,根据全国第二次工会基层工作会议的精神及全国劳动保险工作会议通过的《劳动保险组织通则》,在整顿工会秩序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劳动保险委员会组织和制度。1954年,全市有58个单位实行劳动保险,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职工有7854人,国家拨出劳保基金80.8亿元(东北币),支出各项待遇款56.7亿元(东北币)。到1956年末,全市已有113个单位,118119名职工享受劳动保险,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职工有53292人次,劳动保险金支出188741元,已有153名职工享受养老待遇。全市共有疗养所20所(包括业余、脱产),有610张床位;疗养食堂16处,床位191张;托儿所12个,幼儿园75个,托儿站24个,共容纳8000多名儿童。
  全市广大职工生活水平随着生产的发展已经有了显著的提高。生活水平提高的主要标志之一是职工工资的增长。据市统计局统计,以工业部门职工工资增长的情况为例,1952年平均工资数为100%,1953年增长为120.8%,1954年增长为133.8%,1955年再增长为141.3%,1956年工资改革后增长为163.1%。若以实际工资计算,1952年,职工每人年平均收入471元,而到1956年则增长到689.60元。生活水平提高的另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市场物价指数相对稳定。由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独特优越性,长春市物价状况和整个国家物价状况一样,一直是稳定的,虽然也有上升,但比起工资增长的速度来,却是缓慢的。1952年到1956年期间,物价指数上升6.41%,而职工工资增长363.1%;与生活水平提高有密切联系的职工福利事业,也有很大发展,全市又有10万人左右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有5.6万名职工享受了公费医疗,已成立了疗养院、业余疗养所27处(不包括铁路、邮电、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等单位)、托儿所162个、幼儿园99个。
  1958年,全市托儿组织发展很快。据统计,全市建立托儿所和幼儿园1823个,收纳入托儿童达84700多名,比解放初期增长379倍。各城区基本上实现了托儿组织化。有7万名家庭妇女参加了生产劳动,对于促进工农业生产跃进,加速社会主义建设,以及培养儿童的集体主义思想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1959年1月,市总工会等联合召开集体生活福利工作会议,交流了长建二公司3工区办好食堂、桃源街办好幼儿园、服装厂搞好保健站等5个单位的经验。4月,召开了全市工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服务部门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会上有303名先进工作者和34个集体受奖;长建二公司3工区食堂、长春铁路医院、第一食品厂托儿所等9个单位的代表在会上介绍了经验。
  1960年11月,市委工业部召开全市企业职工政治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抓好职工生活方面的政治工作经验。
  1961年5月,市有关单位共同召开了保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会议命名吉林师范大学保育院等20个单位为1961年市保教工作先进集体,张士珍等19人为1961年保教工作标兵。7月,市总工会和粮食局在第八橡胶厂召开食堂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交流了橡胶厂、客车工厂、长建二公司3工区等单位,依靠群众,发扬民主办好食堂的经验;积德泉酒厂介绍了搞好副食生产,办好食堂的经验。
  1962年1月,市委、市人委召开机关、工厂、企业、学校、副食生产会议,会议号召发扬南泥湾精神,鼓足干劲,办好配合性副食品生产事业。
  1963年8月初,卫生局、市总工会召开了长春地区厂矿企业医务人员代表会议,卷烟厂、橡胶厂等单位介绍了开展防病工作经验。
  1964年7月,市委工业部、市总工会在客车工厂召开了后勤工作现场会,交流客车工厂、兴隆山陶瓷厂改进食堂、宿舍、托儿所服务工作经验。同月,市总工会召开保教工作者代表会议。当时,全市共有托儿组织400多处,保教人员2300余名,收托儿童3.3万名。会上,“八一”幼儿园等先进集体和李树森、周秀清等7人介绍经验;奖励了“八一”幼儿园等18个先进集体、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第一托儿所保育员张士珍等85名先进工作者。
  “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工会组织被砸烂,工会干部很少有人抓职工生活。粉碎“四人帮”后,职工生活工作才有所加强。
  1980年,市总工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对职工住房建设和职工住房分配情况,职工医药费管理使用情况,退休人员管理教育情况,部分县、区单位职工生产工作及生活状况,人民生活必需品涨价情况,工厂停产放假和不发或少发工资而造成的职工生活困难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写出了若干调查报告,有的已被市委批转到基层单位。
  据《长春日报》报道,1980年6月到8月上旬,市统计局、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市银行等6个单位,对长春市经济部门的一季度职工家庭收入情况和生活水平,选择有代表性的4000余户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4000余户平均每人每月的生活费收入比1957年增加10.63%。职工生活费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几年来就业人员大量增加;其次是打倒“四人帮”以后,党和政府多次对低收入职工的工资进行了调整,加上奖金制度的恢复,使职工工资不断增加。
  1981年,各级工会关心职工生活。入冬以来,据全市工交、财贸、文教系统530个单位的统计,工会干部进行家访2万户,对1.4万户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进行了补助,帮助1100多户修了住房。通过开展家访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党与群众的关系。
  特别是在全市开展的由省建一公司工会创造的在职工中开展的“一、二、三”活动(即每个工会干部每月至少要为群众办一件好事、两次家访、找三个职工谈心),是工会代表工人阶级利益、为工人阶级办事、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一种好形式,受到职工群众的欢迎。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工会志

《长春市志 工会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分为十章,介绍了长春工人阶级的产生与发展,工会组织,工会的群众生产工作,职工教育,职工文体活动,职工生活福利,对外交流活动、工会财务工作、工会自身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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