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私营企业中的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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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工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09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私营企业中的工会
分类号: D412.834
页数: 4
页码: 70-73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私营企业中的工会,其中包括了建立和发展工会组织、调整劳资关系、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五反”斗争、改造私营工商业中的工会工作等。
关键词: 长春市 工会组织 私营企业

内容

从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到1956年全市实现私营企业全行业公私合营,长春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市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在私营企业中积极开展了工运工作。在工作中认真贯彻了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所制定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和对资本家“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从而对促进私营企业的恢复发展和社会主义改造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建立和发展工会组织
  长春解放后,市委非常重视工会的组建工作,1948年11月8日,在市委直接领导下,成立了长春市职工总会筹备处。任务是:
  1.结合宣传教育,了解情况,适当解决职工困难;
  2.帮助职工改变劳动态度,提高劳动地位,保证生产任务;
  3.团结职工筹建工会。
  当时工运工作的开展,是先公营后私营,整个工作的重点是以公营企业为主,兼顾私营企业。
  筹备处成立后,于1948年12月1日和12月23日,分别举办了两期工人短训班,私营企业和公营企业中的工人积极分子一道参加了学习。1949年1月22日和23日,市委工委召集市职工总会全体筹备委员、各公私营企业负责人及各区工运干部举行了全市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会议。同年1月25日正式召开市职工总会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各公营、私营企业的职工代表2000余名。会上经过讨论,决定成立长春市职工总会筹委会。
  随之,胜利,宽城、中华、头道沟、东荣、长春、和顺等区相继成立区工会办事处,各私营企业中的工会工作,统由所在区工会办事处领导。
  1950年8月,市总工会为加强对私营企业的工会工作,设立统一管理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的私营企业部。1956年长春市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后,将私营企业部改称为第二办公室。
  随着长春市私营企业的恢复和发展,工会组织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据市总工会1953年末统计,私营企业工会组织情况是:
  1949年有93个基层工会,5982名职工,工会会员4182人。
  1950年有140个基层工会
  1951年有131个基层工会,9732名职工,工会会员6257人。
  1952年有475个基层工会,13063名职工,工会会员10253人。
  1953年有173个基层工会,11111名职工,工会会员9697人。
  二、调整劳资关系
  解放初期,私营企业中的职工与资方人员经常出现一些劳资纠纷,这自然成为当时工运工作的重要内容。
  1949年7月全国工会工作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关于私营工商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了处理劳资关系的正确途径和办法。据此精神,市总工会于同年9月开始大力加强了对私营企业工人和资方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并以搞好生产经营为中心,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分别不同情况建立了工厂、行业的劳资协商会议。在劳资双方共同努力下,经过民主协商,各工厂、行业普遍签订集体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劳资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权利、义务,其中包括了容易引起劳资纠纷的工资、工时、雇用、解雇、奖罚、福利待遇、厂规等事项。劳资协商会议的建立和劳资合同的签订,不仅缓和了劳资关系,提高工人努力生产的积极性。同时,对监督资方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提高经营信心,改进经营方式,起到了推动作用。据1949年工商部门统计,长春106家机械工厂签订合同前只有8家干活,到11月有94家有活干;34家翻砂厂春季有23家没活干,到11月只有3家没活干。铁工业中最大的盛彬铁工厂,签订合同后,不再解雇工人和缩小经营。义大铁工厂还新增加了10名工人。和顺区兴东华铁工厂签订合同前,资方经营信心不大,不重视工人生活,生产效率不高,签订合同后,改善了工人待遇,并吸收工人参加工厂管理,生产效率迅速得到提高。
  三、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五反”斗争
  1952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私营工商业者违法活动日益增加。他们大肆进行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资财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为了打退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党中央号召在全国开展“三反”、“五反”运动。1月20日全总机关报《工人日报》发表了《打退资产阶级进攻》的社论,号召工人参加这一斗争。
  长春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大批干部,配合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工作组,深入各工厂、行业发动职工,积极投入“五反”运动。1月22日,长春市总工会召开有1100多人参加的大会,发动群众斗争了陷害工人的乔风林(私营裕成铁工厂工人,东大桥铁炉业工会主席)和破坏“五反”运动的私营万盛福铁匠炉经理、奸商李万山,有力地促进了职工参加“五反”的积极性。同时,还在各私营企业中,发动职工普遍采取回忆、算细帐、开大会、游行等活动,控诉资本家的不法行为,与不法资本家展开面对面的斗争。工会组织在做好职工思想发动工作的同时,还注意吸收工人、店员积极分子参加检查组,协助检查委员会做好核查事实和结论工作,做到人心安定,保证生产不受干扰。
  “五反”运动的胜利,加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为实现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条件。
  经过“五反”运动,私营企业的广大职工进一步提高了社会主义觉悟和生产的积极性,各厂在工会的领导下,职工自动组织起来,照常生产,保证国家加工订货任务的完成。长春粮食公司、中国花纱布公司长春批发站,在委托私营加工中为阻止资本家继续偷工减料,改变了过去忽视依靠私企职工的缺点,召开私企职工座谈会,向职工征求对加工订货的意见。由于职工的积极参与,大豆由过去每百斤出9.5斤油、93斤豆饼,提高到出10.2斤豆油,94.5斤豆饼,粮米加工成本由每斤29.2元降到22元(东北币)。
  四、改造私营工商业中的工会工作
  1953年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开始执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全面开展了对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个时期私营企业的工会组织按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进行工作,宣传总路线,发动职工积极搞好生产。在加工订货的行业中,深入盛彬、东泰、洪兴等工厂单位搞试点,成立增产节约委员会,在益发合、新力、建兴3个工厂中,摸索了在公私合营过程中如何进行工会工作的经验。还在各区举办了干部、会计职员的业余训练班。当时的主要工作是:
  1.向职工进行公私合营政策的教育,使公私合营政策为群众所掌握,以实际行动支持公私合营。
  2.协助政府了解企业全部财产状况,使清产估价工作“公平合理,实事求是”。
  3.发动职工搞好生产。成立质量研究组,认真解决工人技术不高,产品质量低劣,完不成任务的问题。在全市先后成立了34个质量研究组,有300多人参加,激发职工发明创造积极性,改进机器、工具76个,价值21亿多元(东北币)。有13家企业由于产品质量提高,降低消耗,节省钢料13923斤。
  4.举办私企工会干部和会计职员业余训练班。1954年共训练了1179人(会计540名,干部639名),使这些人不仅提高了业务水平,而且提高了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
  5.修订合同。在1954年签订与修订了人力纺织等4个行业的劳资集体合同和一个工厂的劳资协议书。从而降低了加工订货的成本,保证了任务的完成,促进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政策的贯彻。
  1954年全市私营企业有职工9485名,会员8052名,占职工总数的84%。有基层工会153个(包括独立和联合的基层)和8个独立小组,共划分了787个工会小组。
  随着私营企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发展,1955年后,因有些行业不适于国计民生的需要而逐步淘汰,1954年职工数比上一年减少了14.6%。
  1956年1月,全市私营企业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全市私营工业58个行业,778户,私营商业40个行业,2069户全部实行了公私合营。
  由于私营企业已全部实行公私合营,1956年市总工会撤销了私营企业部,公私合营企业中的工会工作由新的市总工会第二办公室负责管理。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工会志

《长春市志 工会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分为十章,介绍了长春工人阶级的产生与发展,工会组织,工会的群众生产工作,职工教育,职工文体活动,职工生活福利,对外交流活动、工会财务工作、工会自身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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