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安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932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安全管理
分类号: F425
页数: 5
页码: 245-24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66年~1988年长春市长春市纺织系统内的各企业安全管理发展情况。
关键词: 安全管理 纺织企业 长春市

内容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各企业在建厂时都设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1981年后,纺织系统内的中型以上企业都成立了安全科,或与其它部门联合设科,如劳资安全科、生产安全科和安全保卫科等。职能力度加大,管理形成制度化。
  一、管理制度及管理实施
  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与修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完善程度和实施条件不相同,大体上可分为3个阶段。
  在“文化大革命”以前,安全管理与执行文明生产一起抓,起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如《安全操作规程》、《五三保全工作法》等制度都体现了安全为生产服务,而生产也必须以安全作为前提的原则。各企业都根据本企业实际,结合上级有关文件制订出企业的《安全管理条例》,并在贯彻执行中有专、兼人员负责督促检查。
  在“文化大革命”中,特别是在1966年到1970年这一时期,安全管理受到冲击,一些有关安全的制度、条例被废止。当时革命委员会由军代表主持,只注重生产,忽视安全,使安全制度得不到贯彻落实,一些企业的安全员都改为它用。
  1974年以后,安全管理工作又开始重视。一些被废止的安全管理制度开始重新使用,并开始修订和完善。企业内部相继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安全教育制度》、《事故分析制度》等。1978年后,结合企业恢复整顿工作的开展,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受到进一步的重视。企业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及保护装置管理制度》等,并开始建立安全三级检查制度。1981年,3年企业整顿基本结束,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等也基本完善,但制度的落实比制定和完善更重要,各企业把安全管理的实施放在了重要位置。为强化贯彻实施,一些企业相继成立安全科,也有的部门与经济责任挂起钩来。长春纺织厂在经济承包过程中,都把安全指标当做经济指标一样落实承包责任。并重新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修订了全厂216个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装订成《安全管理手册》,发给各基层单位。
  各企业相继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人员安全责任》、《安全检查制》、《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压力容器管理制度》、《防火防暴管理制度》、《动火及临时用电审批制度》、《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等。
  纺织系统内的企业绝大多数是一级防火单位,所以“消防”意识在纺织企业中尤为重要。企业从严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国务院“(1981)160号”文件下发后,各企业都成立防火委员会,企业厂长兼任防火委员会主任,各车间(分厂)都成立以车间主任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全厂性的三级防火组织网络。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出企业自身的重点部位,针对要害部门分别制定防火制度和防范措施,并落实责任。长春纺织厂是大二型企业,从1973年开始成立专职消防队。到1988年末有消防人员30人,消防设备有消防车3台、消火栓46个、地下消火栓23个、干粉灭火机30个、二氧化碳灭火机500多个,除保证本厂的消防需要外,还多次参加市内大型火灾的扑救,多次被评为市先进集体。在其它企业里建立起义务消防组织,配有必要的灭火器材。长春市第一毛纺厂根据本厂实际也建立起专业消防队,配备了消防水车和泡沫灭火车等器材。由于各企业“消防”意识加强,重视防火,所以长春市纺织系统内企业到1988年末尚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一些企业的火情、火险被及时发现而排除,小火灾及时扑灭,没有给国家造成过多的经济损失。
  在执行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上,各企业均由劳资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授课,宣传国家安全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企业所属徒工在上岗前,都经过一定课时的安全技术教育,并由车间组织签定师徒合同后,方能上岗操作。企业对职工定期开展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教育。对特殊工种还经常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发给“上岗证”方可上岗。
  企业对安全工作做到了年检、季检和月检,同时注重每日生产的安全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生产实际来落实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改善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条件。在生产现场都基本做到“传动轮有护罩,转动轴有护套,沟槽有盖板,生产现场有隔断”,将事故隐患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安全生产检查中,一经发现安全隐患就下达“隐患通知单”,限期整改。一些企业结合本厂的情况开展多种多样的安全活动。如长春纺织厂在1980年后,年年开展“百日安全活动”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工厂在安全检查上做到5坚持,即坚持以领导为主,有群众参加的安全大检查;坚持节前节后全厂性大检查;坚持对待特殊工种的重点检查;坚持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坚持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同时,生产车间坚持安全生产日检查制度、安全科日巡视、月检查制度,此外,根据自然情况进行春秋两季全面大检查。对已发生的事故严格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后没有改进和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劳动保护工作
  各企业根据本单位的条件和工种的设置,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对那些有毒、有害、高温工种按上级规定发放保健津贴。每年夏季为生产车间的一线工人发放茶叶、食糖或清凉饮料。针对纺织行业女工多的特点,每年对女工进行妇科病检查,做到及时普查、及时治疗。对接触尘毒、噪音和高温的病人,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或不定期普查,发现职业病及时给予治疗和适当合理地调动工作。有的企业根据单位与职工身体情况及其工作岗位的年限有重点地组织疗养,使这部分工人的身体得以恢复。
  三、环境保护与工业卫生
  环境保护工作是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一环,在工业高速发展的今天,环保工作越来越引起重视。纺织系统内的一些企业对环保要求较高,如印染厂的污水处理,棉纺和毛纺的粉尘排放,都直接影响环境。而各企业普遍重视环保工作,特别是1980年改革开放以后,在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上都加大了投入,并取得很好的效果。
  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如长春印染厂和长春市第一毛纺织厂都设立环卫科(后与安全科合并),专门负责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管理工作。印染厂、市毛纺厂和第一毛纺厂在企业建立时,就配套建有污水处理站。第一毛纺厂1984年建厂时,投资45万元新建了650平方米的污水处理站,日处理污水720吨。到1986年经过改造后,达到日处理污水943吨,达到了国家颁布的“三废”排放允许标准。长春纺织厂投资百万元对清花降尘进行全部改造,加装了7套XLD型复合式除尘装置,对梳棉粉尘改造为仿罗瓦除尘。投资9万元,对锅炉加装CAJ型消烟除尘。经过这些改造,使粉尘含量低于国家标准。为降低夏季车间高温高湿影响工人生产作业,投资120万元安装了两套澳化锂空调制冷设备。1980年到1988年间,工厂建设了4个女工保健室,使用面积80平方米,提高了女工卫生保健的条件。为强化环保和工业卫生的科学管理,一些企业建立了环保监测站。
  由于各企业遍普重视和加强环保工作,使企业的生产作业环境大有改善,一些企业正向花园式工厂的目标努力。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出版者: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分志分别记述了长春市分水村二轻工业和纺织工业的发展史。总志与大部分分志都设《大事记》一章(不标数序),原则上采取历史编年体,记录足以反映历史进程和各历史阶段基本特征的大事。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