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产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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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92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生产计划管理
分类号: F423.1
页数: 7
页码: 194-200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66年~1988年长春市纺织工业企业生产计划管理发展情况。
关键词: 计划管理 纺织企业 长春市

内容

生产计划是企业生产的基础管理之一,各企业的生产计划均在主管厂长主持之下,由专门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管理内容、方法和形式虽因企业不同而存在差异,但大同小异,都超不出制度的制定、计划的编制、生产运行调度和生产指标的统计4个范畴。
  一、管理制度
  企业结合本厂实际编制管理制度,并且根据各阶段的变化,不断修定和完善管理制度,使其在生产中起到最有效的作用。企业生产计划管理制度主要有生产计划编制程序、统计工作制度、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制度、产成品入库制度、在制品盘存制度、储备定额管理制度等。有的企业为了加强统计工作和生产中的运作管理,还分别制定出一些适应本企业的管理规章和工作条例等。
  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强化了企业的生产计划管理。1966年到1971年,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一些企业的管理工作处于“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的混乱局面,结果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1972年以后,批判了极“左”思潮,生产管理工作得以恢复。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各企业都重点狠抓生产计划管理,不断修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到1988年,每个企业都形成自己的一套管理经验,并通过企业立法和形式,将这些规章制度、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到每个职工之中,用于指导生产计划的正常开展。
  二、生产计划的编制与下达
  各企业编制生产计划均由生产计划科负责。综合计划是根据国家计划、工厂的设备综合能力、原料供应、劳动力和全年产品品种等要素来编制的。各企业对前期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研究后制定出本单位的年、季、月生产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厂长)批准后下发工厂的各有关部门执行实施。生产计划批准下发后不得擅自更改,务需全力贯彻执行,在企业中具有权威性。
  1、生产计划的形式与内容
  1980年以前,国家执行计划经济,纺织产品实行国家统购统销,生产计划安排主要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和要求来进行编制的,其他要素作为辅助参考。
  1980年以后,国家为改革开放,开始执行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方针政策,由于市场经济尚未形成,计划经济又开始转变,加之纺织市场从1982年以后走向滞销,所以纺织产品从以前的包销一下子转变为选择收购(只占少部分),大部分靠企业自销。因此企业的生产计划开始调整为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法,逐渐向市场经济发展模式上靠拢。这一段时间,各企业的计划变成了短期多变,以市场调节计划为主适应市场的选择。
  1985年到1988年,随着纺织行业市场形势好转,上级主管部门又加强了宏观控制,计划产品又多起来。因此企业的生产计划编制又从市场调节计划转回到以指导计划为主,兼顾市场调节计划上来。这时已经改革开放多年,企业有相应的自主权,因此完全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已不可能。但企业又是社会主义企业,完成国家计划又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企业生产计划的编制是以指导性计划为主。指导性计划的部分内容是以指令性计划表现的,如对于外贸出口产品,必须以外贸要求为依据,以指令性计划去组织安排生产。
  各企业生产的产品是不同的,所以各企业生产计划的内容也不相同。但生产计划内容是以国家规定的8项经济指标来规定适合自己企业的分解指标,所以说大同小异。但是就产品而言,其经济技术指标不能一样,既使是同行业也不可能完全一样。如毛纺织企业,生产粗纺织物的市毛纺织厂下达的生产计划指标有工业总产值、产量、产品一等品率、毛条一等品率、毛纱一等品率、染色毛匹布质量、全员劳动生产率、耗煤量、耗电量、利润总额、成三降低率、设备完好率和原辅材料采购额等。而生产精纺呢绒和市第一毛纺织厂下达的生产计划内容指标有工业总产值、产量、产品质量、成品一等品率、呢绒用毛率、结办率、纺纱制成率和能源节耗指标等。
  各企业的生产计划指标根据国家规定的8项经济指标(产品产量、品种、质量、利润、产值、劳动生产率、消耗、成本)制定自己的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将指标分解成若干小指标,分别下达给车间、部门,进行严格控制和检查,以确保综合指标的完成。
  各指标体系由各企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来自行确定,但须以完成国家规定的经济指标为确定指标体系的依据。
  2、编制计划的依据和程序
  (1)依据
  企业根据厂长的方针目标,结合工厂的长远发展规划及近期国际、国内市场发展变化信息来制定中长期生产计划。
  企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指导性计划,结合本企业的各方面实际情况编制全年的生产计划。
  企业根据上月、上年同期的生产水平,参照年度、季度计划进度于每月20日~25日前编制月度计划。
  (2)程序
  长期计划由厂长定出编制原则,由计划人员进行初编,再由厂长召集有关部门人员讨论修改,然后上报审查。之后,再经主管部门提出修正意见,最后经本企业计划部门修改后由厂长最后决策。
  年度计划是于上年三季度末四季度初,厂长召集有关部门提出编制原则,由计划人员编制出分季度、分品种的年度计划,厂长审定后,上报主管局审核批示。
  月度计划在编制时要征求车间意见,同时征求主管局的意见。
  计划一经下达一般不作变动,以维护计划的严肃性。若有临时补充之处,须经主管局批准才能生效。
  3、计划综合平衡的内容
  编制计划时,要考虑如下平衡,以求计划的合理性及其在实际运行中的可行性。
  (1)生产能力的平衡:用倒推计算生产能力,决定各工序开台的多少。
  (2)原材料供应的平衡:向原料、材料供应部门提出品种、数量及到货期的计划。
  (3)能源供应平衡:电量由能源部门向电力部门申报指标,供热系统年度计划计算出用煤量,在年初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一次性申请。
  (4)产销的平衡:首先做好市场调查及预测,再根据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原料情况编制作业计划。
  (5)劳动工资的平衡:劳资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定员定额编制,并负责招工培训。
  (6)设备(机修)能力的平衡:设备部门编制出大小平车计划,不得因平车和坏车而影响生产计划的完成。
  (7)品种翻改和新产品开发的平衡:将企业生产的品种翻改的计划纳入正常的生产过程之中,同时给新产品开发和试制留有一定的生产能力,以便为下期计划的完成打下可靠的基础。
  四、生产调度
  协调和解决企业生产,保证生产计划的顺利实施是调度工作的基本职责。设置调度是企业强化生产系统的必要手段,厂部对日均衡生产计划进度的控制是由生产调度来具体协调完成的。通过每周的调度会、专题调度会和生产现场会进行平衡,对所发生的问题进行疏通和解决。
  生产调度会议由生产计划科组织,主管生产的厂长、各车间主任及有关协调部门负责人和调度员参加,设有调度工作会议纪要。企业为保证生产作业计划的完成,形成了厂部、科室(车间)和班组的三级调度网和信息反馈系统,以生产厂长为首,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协调、集中统一的生产控制系统。车间调度员根据下达的作业计划,协调完成车间和班组的作业计划,做好各工序之间生产能力平衡,接受厂部指令,厂调度的临时调度令及生产任务,向上汇报车间生产计划进度。
  厂部设有生产调度室(隶属生产计划科)及跟班调度员负责协调全厂的生产作业。
  五、统计工作
  各企业综合统计工作由生产计划科完成,科内设专职综合统计员。统计工作是生产计划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各企业的车间都设有专职统计核算员,生产工段和班组也设有专(或兼)职记录员,形成自上而下的统计网络。统计人员按国家《统计法》工作,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厂综合统计员的具体职责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规定要求,将各生产车间统计员上报的年、月、旬统计报表汇总,定期定时向上呈报。车间统计员根据车间班组的生产原始记录,及时准确地汇总各项指标报生产计划科。生产统计员根据生产计划的要求,设置各车间、各工段的生产台帐、半成品周转统计台帐等原始记录。
  原始记录随着不同企业设置不同,但设置原则是以反映国家规定的8项经济指标为基础,所以从设置上是大同小异。长春市针织厂家设置的原始记录有:①考勤薄、②材料消耗、③产品产量记录、④检斤进料单、⑤质量记录、⑥成品入库单、⑦半成品入库单、⑧染化料消耗单、⑨仓库保管帐、⑩领料单、⑪交接班记录、⑫设备固定资产帐。而像长春纺织厂那样生产车间多,工序多的企业,其原始记录和台帐就更多,仅按1988年统计,长春纺织厂就有原始计录96种,统计报表34种,全厂统计台帐10种。
  企业都有年报、月报制度。
  年报项目主要是:主要产品产量、工业总产值、产品质量、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经济技术指标、专业生产设备、工业企业产品销售、工业净产值和增产值、主要工业产品工业产值净产值分月表、主要工业产品单位成本、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成本指标、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等。
  月报项目主要有:工业净产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
  各企业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带来了企业自身素质的提高。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企业的工作重点都放在生产经营上。1980年以后,各企业都进行了企业整顿,强化了统计工作,上级主管部门也在企业之间开展了企业验收和企业升级检查等项工作,这些工作对统计工作的开展和普及起到了推动作用。统计工作越来越发挥着明显的效果,成为指导生产、改善经营和提高企业管理瞪项工作的得力助手,系统的、准确的和各种有价值的统计资料对领导决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为上级主管部门宏观调控提供了可信的依据。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出版者: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分志分别记述了长春市分水村二轻工业和纺织工业的发展史。总志与大部分分志都设《大事记》一章(不标数序),原则上采取历史编年体,记录足以反映历史进程和各历史阶段基本特征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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