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毛皮革制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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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852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毛皮革制品
分类号: F426.8
页数: 1
页码: 116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二轻工业的毛皮革制品,其中包括了“大力”牌黄牛正面革、“双宝”’牌人造革衣箱等。
关键词: 长春市 工业产品 毛皮革制品

内容

1.“大力”牌黄牛正面革
  该产品是长春市制革厂生产的名牌产品,1980年被评为吉林省优质产品。此产品主要是用于鞋面革。由于其不裂面,不松面,革身平整,厚薄均匀,丰满,弹性好,理化性能又全部达到国家级标准,故1983年被评为轻工业部优质产品。该产品销售广泛,供不应求,远销全国十几个省、市。
  2.“双宝”’牌人造革衣箱
  该产品是长春市皮件厂生产的名牌产品。生产过程中执行省级企业标准和内控标准。产品采用国内优质面料,高档箱板,纸热压成型,表面人造革用明胶粘合而成,镶有镀铬铁角,箱体镶有铝条装饰带,款式新颖,衬托大方,箱体饱满,富有弹性,1983年被评为吉林省二轻名牌产品。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出版者: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分志分别记述了长春市分水村二轻工业和纺织工业的发展史。总志与大部分分志都设《大事记》一章(不标数序),原则上采取历史编年体,记录足以反映历史进程和各历史阶段基本特征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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