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皮毛制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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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840
颗粒名称: 第七节 皮毛制革业
分类号: F426.8
页数: 4
页码: 58-6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12年至1988年长春市二轻皮毛制革业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皮毛制革业 二轻工业

内容

长春的皮毛制革工业起源于1912年。当时从业人员较少,全是手工操作,生产比较落后,皮毛、制革等手工业店铺大部分是“前店后场”,即前屋销售后院进行加工生产,加工的皮革主要有马皮、狗皮、狐狸皮、貉皮、猞猁皮、牛皮等。其中牛皮的年产量为五千张,马皮三万张,狐狸皮一百余张,狗皮主要是用来制作御寒褥垫,总量约10万张左右。生产毛皮的手工业作坊除有日本人经营的安藤洋行(位于西头道街)、三顺洋行(位于北大街)、牛林洋行(位于东头道街)外,还有14户当地人开办的生产毛皮的手工业店铺,其中有6户专门从事皮毛的加工细作。
  1922~1925年,长春的皮毛制革业先后出现了熏皮铺、黑皮铺、白皮铺、狗皮铺、细皮铺等,其产量较前有了一些增长,但其生产手段仍然比较落后。
  1926年,长春皮革工业萎靡不振,大部分兽皮不经加工便直接向海外出口,而所用的鞣革皮及其它皮革制品反而又从国外进口。皮革工业之所以不发达,主要原因:一是背皮因蚊虫叮咬而百孔千疮;二是皮革制造技术不成熟;三是20世纪20年代末期日俄进一步侵入长春,各种洋货接踵而来,因而使皮毛制革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影响。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长春。由于日伪机关、会社大量设立,上层统治阶级对生活用品和奢侈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多,从而刺激了皮毛制革业的生产,鞋面革得以问世,使得皮革加工厂和从事皮毛生产的人数逐渐增多。根据1936年《满洲国工厂统计》记载:长春拥有5名工人以上的手工业革厂有6个,但是规模都较小,设备简陋,技术落后,企业资金少,基本上都是手工操作,因此产量较低。
  1940年,长春皮毛制革业的工厂有38家,从业人数达到616人。
  1941~1942年,日本帝国主义在长春先后实行了《物价及物资统制法》、《七二五物资冻结令》,对所有物资进行掠夺,使皮毛制革行业遭到了严重破坏和摧残。
  早在1938年,日本帝国主义就发布了《毛皮皮革类统制法》,从上到下建立了一整套经济统制机构,如“满洲毛皮统制组合”、“满洲猪皮统制组合”等。这些机构在成立初期就对工厂的设备能力、生产内容和生产方针等实行统制,但到了1939年以后,其统制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不仅对设备能力、生产计划加以指定,而且对工厂的资金、资材、劳务、年度计划、生产价格、销售价格等都实行了统制。统制的范围越来越大,统制的办法越来越多,统制的项目也越来越广,逼使皮毛制革行业的厂家逐渐倒闭。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被日本帝国主义侵占14年之久的长春回到了祖国的怀抱。光复当时的工厂遭到破坏,机器设备所剩无几,但部分手工业店铺却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了生产,皮革行业的生产亦得到了较快地恢复。
  1946年底至1947年初,长春市皮毛制革行业工厂发展到11个。事隔不久,国民党反动派发动了全面内战,使得长春的皮毛制革行业也和其它行业一样,走向了倒闭的境地。
  1948年10月19日长春获得解放,但人民接收过来的却是一片废墟,皮毛制革行业的生产厂家所剩无几。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扶持下,经过很短的时间,该行业就得到了复苏和发展,并在当时的86个自然行业中占据着显著位置。
  1953年,党提出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把手工业者组织起来,成立了生产合作社,变个体所有制为集体所有制。皮毛制革行业于1952年12月1日成立了第一个生产合作社——马具生产合作社,生产牛面革和马面革,人数为123人。到1956年,全行业实现了合作化,产量、产值、工资都有了增加,主要产品有马皮、牛皮等鞋面革,猪皮、牛皮等底革,还有干皮、鞭杆、大肚、三花等马具制品。合作化以后,尽管工具原始,工艺落后,但该行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还是有了较大提高,轻重革的残次品率由原来的50%降到20%。到了1957年,整个皮毛制革行业的合作社社员基本上都调整了工资,增加了劳动收入,广大社员的物质文化生活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至此,长春市的皮毛制革行业成为一个初具规模的专业化生产体系。1957年,该行业有职工551人,完成产值305.5万元。
  1958~1961年,长春市的皮毛制革行业的生产很不景气。“大跃进”时期,企业大搞升级过渡,皮革生产合作社由原来的集体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皮毛社、制帽社等5个社合并为1个厂。由于盲目的升级过渡,在生产和经营上违反了客观经济规律,因而造成了企业所有制形式与职工觉悟程度、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皮毛制革业的生产受到了一定的挫折和束缚。为了解决“大跃进”造成的经济工作比例失调的问题,1961年中央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皮毛制革业在以后五年的时间里,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努力纠正“大跃进”带来的错误,使生产逐步得以恢复和发展。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给党和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长春市的皮毛制革行业也同其它行业一样,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厄运,生产几乎停滞,产量大幅度下降。但人们在实践中很快就认识到不干活就没饭吃的问题,因而部分企业在经过短暂的混乱之后,即开始进行了生产。制革厂的职工在当时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努力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坚持生产,使生产形势逐步好转。到了1970年,长春市皮毛制革业的职工达到727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463.3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691.1万元,实现利润48.4万元。随着生产的发展,全行业不论是职工人数、固定资产原值,还是产值、利润都逐年有所增加。1975年,皮毛制革业的职工增加到1059人,固定资产增加到1026.2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954.5万元,实现利润67.2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皮毛制革行业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1980年全行业有职工1477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451.2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601万元,实现利润130.6万元。
  1982年,皮毛制革业开始贯彻党中央(1982)2号文件精神,对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逐个验收,全部达到合格标准。1984年企业实行了承包。1985年全行业有职工1410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413万元,实现利润60.5万元。1986年以后,皮毛制革业的改革工作不断深入,使企业得到了较大发展,到1987年皮毛制革业有职工1373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456万元,实现利润119.8万元。1988年,全行业职工人数为1405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359.9万元,净值为990.8万元,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702.6万元,实现利润100.5万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出版者: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分志分别记述了长春市分水村二轻工业和纺织工业的发展史。总志与大部分分志都设《大事记》一章(不标数序),原则上采取历史编年体,记录足以反映历史进程和各历史阶段基本特征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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