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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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83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行业
分类号: F426.8
页数: 49
页码: 34-82
摘要: 本章记述了长春市的二轻行业,其中包括了日用五金制品业、五金工具制造业、建筑五金业、塑料工业、木器家具制造业、鞋帽工业、皮毛制革业、工艺美术品业、家用电器业等。
关键词: 长春市 二轻工业 行业

内容

第一节 日用五金制品业
  日用五金制品业与城乡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因而在长春兴起的时间较早。从辽王朝(公元916年)开始,就有了犁、锄、镰、镢、锹、镐、铡刀等手工业生产。清嘉庆5年(1800年),清政府在新立城设立长春厅以后,长春生产锄板、锄钩、镰刀的烘炉业就得到了发展。光绪32年(1906年)日俄战争结束以后,日本帝国主义经济逐渐侵入长春,在民族工业受到沉重打击、得不到发展的情况下,手工业中的日用五金制品生产却得到了喘息抬头的机会。特别是中华民国成立以后,地方政府对长春的手工业实行了一些奖励政策,从而刺激了日用五金制品业的生产。
  1913年(民国二年)时,长春日用五金制品业已初具规模,拥有金银匠铺20个,铜器行27个,铁器行120个,洋铁铺2个,铁匠炉21个,刀剪铺9个。这些制品业生产的产品,基本上保证了长春地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长春,并将长春定为伪满洲国的国都。随着机构和人口的增多,对日用五金品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因而使得五金制造业中的手工业得到了一些新的发展。据1904年伪满洲国工场统计数字表明,长春当时日用五金制品业中的洋铁、烘炉等11个小行业的手工业店铺,即已达到一千多户,为解放前长春日用五金制品业发展的顶峰。当时主要产品有:靰鞡钉、烟袋锅、锄钩、镰刀、民用剪子、铁制方水桶、水壶、炉子、烟筒、菜刀、铁勺、马掌、马具、铁铧子、釜(相当锅)、炉条等。
  1942年以后,为了应付战争,日本帝国主义加紧对手工业者的压迫和剥削,税收如毛,负担沉重,日用五金制品业的店铺一个接一个地倒闭,金银匠铺、铁器铺、烘炉业的手工业者大批失业,许多工人无活可做,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丢弃手艺到市场去出卖劳动力,生活相当困难。当时在长春流传着这样一首歌谣:“上辈子打爹骂娘,这辈子干洋铁行,吃的是残汤剩饭,穿的是带窟窿的衣裳。”由此可以看出,日用五金制品业的个体手工业者,在日伪的残酷统治下挣扎在饥饿死亡线上,生活是多么地艰难!
  1946年国民党反动派占领长春以后,日用五金制品业的手工业者利用日伪时期残存的生产原料,开始进行恢复性生产。后随着国民党军队的失败,反动政府对手工业者进行大肆掠夺和压榨,使得日用五金制品业日趋没落。到了1948年上半年,长春日用五金制品业全面崩溃,手工业厂家全部倒闭。
  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手工业生产发展的方针政策,采取了免征税金、委托加工、计划定货、统购包销和长期贷款等有效措施,使日用五金制品业很快就恢复了生产。仅1949年,长春市人民政府就组织了109家铁炉业给林务局订做铁活,其中有马掌、斧子、锹和镐等,价值高达32万多元,为日用五金制品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根据1949年长春市工商业名录记载,到1949年年底,机械器具制造修理业即达到了13户,有工人123人,职员26人,固定资金122550元,流动资金40950元;金属制品业达到4户,有工人5人,职员13人,固定资金19648元,流动资金14704元;铁匠炉业达到35户,有工人70人,职员38人,固定资金86300元,流动资金38940元;蹄铁业达到59户,有工人86人,固定资金12030元,流动资金10910元。
  经过一年的时间,长春市日用五金制品业生产的产品就有了明显增加,不仅保证了数量,而且也提高了质量。生产的筒锹、锄板、镰刀、钢叉等农具,除供应长春市及周围各县以外,还有一半以上销往黑龙江和内蒙古等地。
  1950年,铁炉业发展到68户,到了1953年,猛增到182户,其中有70多个马掌炉遍布于东大桥、民主街和二道河子一带。
  抗美援朝开始以后,军需生产任务大幅度增加,为五金制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仅1953年,五金制品业一次军需加工马掌就达到10万对之多,同时洋铁等产品也有较大数量的加工,并开始试制生产钣金制品——铁卷柜、手提金库、金库、圆水桶、洗衣盆等。
  在贯彻“为农业生产服务”方针的过程中,长春市铁炉业差不多全部都为农村进行加工,生产锄板、锄钩、钢叉、锹、镐等,产品供不应求,使铁炉业呈现了一派兴旺景象。
  1953年与前几年相比较,无论是生产户数、人数,还是生产资金和生产总值,都有了很大发展。但从1954年开始,又逐渐有所减少,特别是日用五金制造业中的铁炉业、细小五金业和洋铁业,1955年与1953年比较,普遍下降。1953年铁炉业有185户,生产人员为970人,生产总值达970153元,而到了1955年,生产总值为832391元,为1953年的85.8%。小五金业1953年有44户,生产人员为132人,生产总值达103629元,到1955年生产户数减少到33户,为1953年的75%;人员减少到69人,为1953年的52.3%;生产总值减少到100106元,为1953年的96.6%。洋铁业下降的幅度更大,1953年有130户,1955年只剩63户,为1953年的48.4%;人员减少到7人,为1953年150人的51.3%;生产总值由1953年的111867元减少到104036元,为1953年的9.3%。
  长春市的日用五金制品业从1953年到1955年,生产户数、生产人数、生产资金、生产总值普遍下降,有些下降的幅度甚至较大,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缺乏计划性,一些行业只图眼前利益而一轰而上,造成加工生产带有较大的盲目性以及原材料供应不足以外,其他方面的原因还存在以下几点;一是军需加工生产任务全部停止,使企业减少了生产门路;二是城市交通运输有了很大发展,汽车、电车逐渐增多,马车、胶车日益减少;三是压缩了城市基本建设,货运量减少,直接影响了马掌、马车等铁炉业的正常生产;四是外市县组织起了许多新的工业生产合作社,试制生产了很多铁器日用产品,如笊篱、钢叉、镐头、筒锹和大车铁活以及其他农具等,因而影响了长春市日用五金制品业的产品销路,造成生产力过剩、生产萎缩、产品积压,许多生产日用五金制品的企业不得不另寻生产门路。
  1953年,党中央提出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明确规定了“要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早在1952年5月,18名个体手工业劳动者就自愿组织起来,成立了长春市日用五金制造业的第一个生产合作社——洋铁生产合作社。在这18名个体劳动者中,有走街串巷打洋铁活的,有开洋铁铺的,每个社员交纳股金100元,在大马路三道街租了3间门市房,开始了集体生产。
  1954年,第一铁工业生产合作社、剪刀生产合作社等也都先后组织起来,变个体私有制为集体所有制,使企业的人员逐渐增加,资金增多,规模扩大,发展速度加快。到1956年初,整个行业即全部实现了合作化,从而在较大的范围内解放了生产力,使生产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1956年,长春市日用五金制品业共有生产合作社12个,生产小组2个,职工达到1248人。生产手段和生产设备也大有改变,虽然还多以手工操作为主,但有些企业已实现了半机械化,仅日用五金制品业中的五金机械和钣金薄铁两个小行业,就拥有各种车床43台,钻床21台,刨床7台,铣床2台,电动机5台,电铆机2台,电砂轮1台,手电钻21台,翻板机2台,压力机7台,滚床4台。生产虽然还多以加工为主,但有些企业已逐步转向制造,生产出了很多技术较高、质量较好的产品,如金库、卷柜、手提金库、水壶、水桶、烟筒、炉子、暖壶、川条、提梁耳子和喷雾器等。
  日用五金制品业实现合作化之初,领导班子比较精干,脱产人员较少,每个企业的领导干部2~3人,脱产人员5~7人,实行计件工资制,较好地贯彻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因而使社员发挥了较高的生产积极性,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都有较大地提高。
  长春市日用五金制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由于合作化高潮来势很猛,加上对手工业的复杂性估计不足,工作上有些简单从事,特别是思想教育工作未能及时跟上,因而在一部分合作社中,特别是一部分新社中,存在着一些比较普遍而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有的领导干部能力弱、生产组织安排不当、生产管理混乱、社员思想觉悟不高以及有的企业内部不团结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使新老生产合作社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高,1956年,长春市成立了日用五金和机械铁工专业联社,以加强对合作化之后的日用五金制品业的组织领导。同年第三季度,深入开展了整社工作,从生产整顿、思想整顿、组织整顿等3个方面入手,结合搞好生产和劳动竞赛,使企业普遍建立了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民主管理机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使社员进一步树立了爱社如家的思想。
  1957年8月,日用五金制品业普遍开展了工资调整工作。通过调整,全行业90%以上的职工都增加了收入。调整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1元,调整后为65.33元,提高了30.4%。特别是机械铁工业和钣金薄铁业提高的幅度更大。机械铁工业调整前月平均工资每人为49元,调整后为73.91元,增长幅度为50.8%;钣金薄铁业在调整前月工资为57.02元,调整后提高到76.12元,增长幅度为33.5%。工资的调整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调动了职工生产的积极性,从而也促进了日用五金制品业生产的发展。
  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运动,严重地冲击了日用五金制品业的正常发展。只求速度、不讲质量的“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在日用五金制品业泛滥成灾,企业盲目进行“大过渡、大升级、大合并”。洋铁生产合作社、第一铁工业生产合作社等企业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提前过渡为地方国营工厂。部分企业贪大求洋,合并转产,使生产偏离了满足市场需求、方便群众的方向。在此期间,平锅、斧子等39种五金产品被丢掉,群众日常生活经常使用的五金制品——菜刀、剪子等,产量大幅度减少,使长春市一度出现了“做衣没有扣,修鞋没有钉,贴大饼子没有锅”的紧张的局面。
  1958~1960年间,由于日用五金制品业开展了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活动,虽然丢掉了一些老产品,但也研制和生产了一些新产品,如自行车锁、民用锁、抽屉锁、铝锅、铝壶、铝盆、农用喷粉器、烘干箱、铁路邮政车信格、全套邮政车装置和指甲剪等,铁窗纱、刀锯等产品还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1961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随后又颁发了《关于城乡手工业苦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简称手工业35条)。这些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了企业所有制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程度,一些升级过渡为地方国营工厂和合作工厂的企业,如洋铁生产合作社和第一铁工业生产合作社等,又重新变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从而促进了日用五金制品生产的迅速发展。拉锁等一些日用五金制品相继得到开发,钢叉、铁锅、锄板等产品的产量逐渐得到提高,缺口较大的秋皮钉、鞋五眼、理发刀和民用锁等,其产量都比调整前提高了一倍以上。在增加产品产量的同时,还注重了挖潜节能,降低产品成本,很多产品不仅求产量多,而且要价格便宜。方锹在调整前每把出厂价格为1.68元,调整后价格减少到1.35元,下降幅度为19.6%;小锹调整前每把价格1.68元,调整后为1.30元,下降幅度为22.6%;手制筒锹调整前每把出厂价格为2.50元,调整后为1.95元,下降幅度为22%。通过贯彻手工业35条和对企业实施调整,日用五金制品业有了新的发展,不仅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而且产品增加了,质量提高了,成本下降了,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为加强对日用五金制品业的领导,1965年成立了长春市五金工业公司,所属42个企业,拥有职工4260人。
  1966年全国掀起了“文化大革命”,长春市日用五金制品业所有企业全部卷进了“文革”的漩涡。开始两年,大多数企业只闹革命,不搞生产,使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直到1968年生产才有所恢复。以后情况恶化,企业亏损,职工开不出工资,停产闹革命,企业就要崩溃,干部和职工深深感到这样下去企业没出路,干部没出路,职工也没出路,只有抓好生产,企业才能发展。因此,很多企业的重振旗鼓,坚持生产,使生产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到1976年,日用五金制品业共有企业17个,职工4449人。
  长春市五金工业公司于1968年7月撤销,1973年1月又重新组建了五金机械工业公司。
  1979年3月,长春市五金机械工业公司一分为二,划成了两个公司,即长春市日用五金工业公司和长春市五金工具工业公司。日用五金工业公司下属铝制品厂、制锁厂、二轻机械厂等17个企业,全公司有职工5606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861.5万元,净值1183.4万元。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530万元,比1978年增长21.5%;实现利润299.3万元,比1978年提高5.9%。同时,高压锅、防风打火机、拉锁、灯具和保温车等新产品相继问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日用五金制品业在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同时,全面开展了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把企业由单纯生产型逐步转变为生产经营型。对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精简了机构和人员,推行了全面质量管理、全面计划管理和全面经济核算等现代科学管理方法,使企业素质不断得到提高。1984年,日用五金制品业共有职工5841人,固定资产原值2517.5万元,净值1552.3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4153万元,实现利润438.7万元。与1979年相比较,职工增加了235人,固定资产原值增加了35.2%,净值增加了31.2%,产值提高了17.6%,利润提高了46.6%。
  长春市日用五金制品业为进一步发展生产,抓紧了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工作,第一钣金厂、铝制品厂、制锁厂、眼镜厂等很多企业都改造了设备,派人到外地学习先进技术。1983年,拉锁厂从西德、瑞士引进了注塑拉锁生产线;1984年,涤纶拉锁厂又从法国、瑞士、比利时引进了涤纶拉链生产线,提高了企业的生产能力。涤纶拉链填补了吉林省的空白,注塑拉锁畅销于13个省、市。
  1985年,日用五金制品业所属的15个集体企业中,有13个企业民主选举了厂长,刀剪厂进行了企业租赁试点。在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落实了厂长负责制,实行厂长组阁,干部选聘,优化组合。所有企业都把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和银行机制引入了自己的经营活动中,除企业与上级主管部门签定承包合同外,还在企业内部实行了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经济承包,分别不同岗位签定承包合同。企业还建立了厂内银行,实行了“全员抵押承包”。制锁厂、眼镜厂等部分企业,还与上海、河北等一些省、市的企业开展了横向经济联合,所有这些,都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的素质和经济效益。
  通过改革,日用五金制品业所属企业的产值、利润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铝制品厂1983年利润第一次超百万,达到124.4万元,比1982年提高了92.6%;1984年又提高到223.8万元。从1983年到1988年的6年间,铝制品厂的利润一直都保持在200万元左右。第一钣金厂、制锁厂和铸锅厂等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得也都十分明显。
  1986年,长春市日用五金制品业有企业16个,职工5625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3391.8万元,净值2189.5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4656万元,实现利润504.5万元。
  1987年3月,长春市标牌厂、长春市家用电器厂从日用五金工业公司划出,归属长春市君子兰电器工业公司。
  1988年,长春市铝合金制品厂被长春市制锁厂所兼并,增强了企业活力。
  在改革开放中,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日用五金制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产品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一些老、大、粗产品逐步被淘汰,为人民群众所欢迎的新产品接连打入市场。“郑发”菜刀“信义”牌薄铁剪子、压力锅相继恢复生产,M756型高档镀金眼镜架、密集书架、涤纶拉链、装饰灯具等新产品逐渐得到开发,整个行业有13种产品荣获了轻工业部和吉林省的优质产品称号。至1988年,长春市日用五金制品业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产品达到60余种。主要产品有:铁卷柜、金库、文件箱、密集书架、保温车、民用挂锁、自行车锁、汽车门锁、仪表箱锁、门暗锁、菜刀、薄铁剪子、民用剪子、铝盆、铝锅、铝大勺、铝印锅盖、铝帘、铝铲、金属眼镜架、金属拉链、注塑拉链、涤纶拉链、铸铁锅、铸铁炉具、铸铁大勺、三爪锅、炒勺、圆水桶、喂大罗、小水壶、土撮子、桶子壶、烟筒、拐脖、油桶、塑料包装桶、树脂胶桶、消泡桶、瓦铁、脊瓦、伸缩性铁拉窗、铝水壶、铝饭盒、压力锅、民用灯具、建筑灯具、工矿灯具、道路灯具、装饰灯具、特种灯具、车辆灯具和舞台灯具等。长春市日用五金制品业的行业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除一些企业因转产与其他企业组成新的行业之外,到1988年,日用五金制品业尚有12个企业、职工4921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3591.9万元,净值2323万元,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590.9万元,实现利润508.6万元,是长春市轻工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第二节 五金工具制造业
  长春市五金工具制造业起源甚早,远在辽王朝时期,民间的铁炉业就可锻造一些锤子和斧子。到1800年长春厅建立不久,民间就出现了铁炉业,锻造一些锤子、斧子、凿子、抹子、瓦刀等。
  民国时期,长春人口逐渐增多,工业、农业、建筑业有了较大发展,随之五金工具制造业亦出现了好势头。一些铁匠已不满足于一人一炉的规模,而开始招收徒弟或雇佣工人。根据《满洲工场名簿》记载,1923年5月,穆振怀创立了“同发炉”,共招收6名工人,主要生产斧子、锤子、凿子和刨刃。1931年9月,孙献廷又创立了“万盛炉”,招收4名工人,主要生产各种刃具。
  长春解放以后,五金工具制造业有了新的发展,职工增多,生产扩大。根据1949年12月《长春市工商业商业名录》记载,张至善在东大街创立的泰华铁工厂,有职工7人,固定资产5000元,流动资金2000元;华昌电焊条制造厂有职工10人,固定资产2144,流动资金1400元。
  为扶助五金工具制造业的生产,1951年,人民银行长春支行增加了对五金工具制造业的贷款,同合炉、福兴炉、泰华铁工厂等都因国家贷款的增加,较好地解决了原材料的问题,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进行。
  1954年2月,铁炉业成立了第一个合作社——第一铁工业生产合作社,共有社员24名,除生产斧子、刀具外,还生产手把镐、铁叉子,并为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加工铁房架子。到6月底,长春市第一铁工业生产合作社的积累就达到了8000元。
  1956年,长春市五金工具制造业实现了全行业的合作化,先后成立了14个铁工业生产合作社,社员总数达到864人,除生产各种刃具以外,还生产锯、大铲、圆锯片、滑车手动葫芦、轴承、铁锹、大勺、小勺、铁板笊篱和各种农具等。
  1958年的“大跃进”时期,很多集体企业开始“升级过渡”,长春市五金工具制造业的企业也有一大部分由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越并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长春市南关区机械厂(长春市起重工具厂的前身)于1958年由集体所有制过渡为全民所有制以后,立即招收了徒工200人,职工人数猛增到560人。长春市第八铁工业生产合作社(长春市钢锹厂的前身)也于1959年与第五、第六、第九、第十铁工业生产合作社以及剪刀生产合作社合并,成立了地方国营南关区日用铁工厂,规模也随之扩大。
  五金工具制造业的企业升级过渡以后,大部分转向了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具生产,丢掉了五金工具的制造,从而造成了市场上的锤子、斧子、刨刃的短缺。
  1961年9月,五金工具制造业全面贯彻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一些在“大跃进”时期过渡为地方国营的企业,又重新变为集体所有制性质。南关区日用铁工厂划为6个合作社,第八铁工业生产合作社,改名为长春市铁制品生产合作社,当时有职工117人。1958年过渡为地方国营的长春市日用铁工厂,于1962年8月划分为4个集体所有制企业,即南关区日用铁制品合作社、南关区理发刀合作社、南关区铁工业生产合作社和南关区第二铁工业生产合作社。划分后,职工人数减少,规模缩小,方便了企业经营,生产关系比较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
  企业所有制性质发生变化以后,五金工具制造业开始逐步恢复老产品,用以满足市场的需要。1962年恢复生产的老产品主要有:手推木工刨刃、木工机用刨刃、理发刀、筛底、铁筐、笊篱等。同时又开发了一些新产品,如手动葫芦、滑车、轴承、铁道螺丝等。这些产品,较好地缓解了市场供应紧张的状况。
  1965年1月,成立了长春市五金工业公司,对五金工具制造业实施领导。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长春市五金工具制造业的生产受到了冲击。开始两年,各个企业只抓“革命”,不抓生产,“停产闹革命”风靡一时,产值、产量大幅度下降。从1968年开始,企业生产逐渐得到恢复,整个行业的人员思想、生产环境、工作秩序日趋正常。1969年7月,五金工业公司被撤销,所属企业下放到各区管理。到1970年,长春市五金工具制造业共有职工1038人,全年完成工业总值798万元,实现利润106.7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41.8万元,净值89.3万元。同时增加了手推木工刨刃、木工机用刨刃、油灰刀、水箱拉链、低碳钢锹、窗纱、电焊条、理发刀、理发剪等产品的生产。
  70年代,五金工具制造业的生产逐步得到发展,职工人数逐渐增多,产品的品种也逐步增加。60年代整个行业生产的产品只有30余种,70年代则达到50多种,主要增加了电动葫芦、钢卷尺、缝皮机等产品。为进一步发展生产,经上级批准,1973年1月重新组建了五金机械工业公司,对五金工具制造业实施行业领导。1975年,五金工具制造业的职工人数达到1946人,比1970年增加了87.5%;完成工业总产值1540.2万元,比1970年提高了将近一倍;实现利润122.6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原值572.1万元,净值465.7万元,比1970年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
  1979年,为进一步搞好行业管理,经上级批准,长春市五金机械工业公司划分为两个公司,即五金工具工业公司和日用五金工业公司,五金工具制造业的12个企业划归五金工具工业公司领导。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市五金工具制造业及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努力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把企业由过去的单纯生产型逐步转变为生产经营型,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质量意识,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思想。在转轨变型过程中,工业刀片厂于1980年被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1980年,五金工具制造业的职工增加到2754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891.7万元,实现利润270.2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114.7万元,净值724.6万元。
  在改革开放中,长春市五金工具制造业按照党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首先对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推行了各种类型的经济责任制,抓紧了企业的基础工作,经过5年的企业整顿,全行业的13个企业通过检查验收,全部达到了合格标准。
  1983年,长春市五金工具制造业实行了民主办厂,11个集体企业,根据职工的意愿,充分发扬民主,选举了厂长,在企业内部实行了厂长负责制。并在企业推行了全面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和经济核算。从1984年开始,全行业逐步实行了大包干、费用包干、五项经济指标包干、单项承包、全额浮动工资多种不同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特别是开展目标管理、企业整顿复查、验收和企业升级以及将竞争机制、风险机制、银行机制引入企业的经营活动以后,有效地将职工个人利益与企业经济效益挂起钩来,这样不仅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而且还有计划地控制了企业各种费用的支出,为提高经济效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改革开放,长春市五金工具制造业的发展速度有了明显加快,企业、职工素质和产品质量有了较大提高。1984年,市工业刀片厂荣获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六好企业”光荣称号,全行业有7种产品被轻工业部和吉林省评为优质产品。
  针对企业设备落后、技术低下、生产力发展不快等问题,五金工具制造业加强了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工作,通过改造旧设备、学习新技术等途径,发展企业生产。1985年,工业刀片厂从西德引进了生产硬质合金圆锯片的成套设备;钢卷尺厂从日本引进了1-5m印字机、10-50m印字机、树脂板制版机以及部分备件;电焊条厂从西德引进了油压涂粉机、送丝机、磨尾机等先进设备;起重工具厂也从国外引进了起重编链机等。同时,冶炼厂、钢锹厂、窗纱厂等大多数企业也都进行了技术改造,购置了新设备、新机器。冶炼厂采取领导、工人和技术人员“三结合”的方法,群策群力,攻克技术难关,自行制造安装了半自动化铸板生产线,彻底改变了过去反射炉放水靠人抬的生产状况。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工作,不仅提高了五金工具制造业的产品质量,而且也开发了大批新产品。仅从1981年以后,全行业的新产品就增加了近30种,即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又较好地满足了市场的需求。
  1985年,职工人数增加到3729人,完成工业总产值3578.8万元,实现利润235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745.1万元,净值1001万元。
  长春市五金工具制造业生产的硬质合金圆锯片、胶合板刀、刨花刀、鱼型刀、指接刀、双鼓轮刀、E5051、E5016、Q408、铸238、铸208型电焊条、GPI-1型、GP2-2型缝皮机、SW温度测试仪等产品,不仅畅销于东北及全国各地,而且还销往国外。链条、电动葫芦、钢卷尺、“梅花鹿”牌窗纱等产品,远销欧洲及东南亚20个国家和地区,为国家创取了大量外汇。
  改革10年,长春市五金工具制造业有了较大发展,1988年职工人数增加到3917;完成工业总产值3327.5万,比1978年提高了70%;实现利润276.2万元,比1978年提高了7.3%;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862.6万元,比1978年增长了1.1倍;净值达到1735.8万元,比1978年增长了92.3%。
  第三节 建筑五金业
  在1958年以前,长春市没有建筑五金业。那时只有几个建筑合作社,夏忙冬闲,自负盈亏,由于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只能修补一些工程,翻盖一些简单的房屋设施。建筑合作社附属有3个企业:制材厂、铁工厂和水泥瓦厂,但不能制造建筑工程上需要的合页、插销、元钉和螺钉等。可见,长春市的建筑五金业起步较晚,力量比较薄弱。
  1958年,由于工农业的发展,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的增多,对建筑五金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所以长春市的建筑五金企业也随之诞生。开始时,只有一个公社组织的企业——新春制钉厂,设备简陋,资金短缺,共有职工20人,每月只能生产四、五吨元钉,全年产值也不过5万元左右。
  1959年,建筑五金业招收了第一批新工人,职工发展到150人。产品除元钉外,还有铆钉、菜刀、筛子、铁丝网、瓶盖、罐头盖、顶针、笊篱、秋皮钉等。并购置了一些新设备,如拔丝机、元钉机、铆钉机、秋皮钉机和剪板机等,同时,还为第一汽车制造厂、长春市汽车配件厂、沈阳铝制品厂进行一些外加工,使生产逐步得到了发展。
  1962年,建筑五金业认真开展了学习手工业35条,即《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的活动,按照党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整,建筑五金业由原来的150多人减少到48人,企业职工人数明显下降。
  为进一步发展建筑五金业,壮大建筑五金业的力量,1965年,将八一小五金厂生产的合页调整给长春市建筑五金厂,在一无设备、二无资金、三无技术力量的困难情况下,企业发扬白手起家、自力更生的精神,组织几名职工到哈尔滨建筑五金厂学习合页生产技术,回厂后利用仅有的3台旧冲床,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生产出了双袖合页、铁三角、铁丁字,1966年合页产量达到10万副。
  1966年,新发铁工业社合并到新春制钉厂,设立元钉、拔丝两个车间。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建筑五金业经历了短时间的动乱,但很快就认识到“自负盈亏”的重要性,企业不生产工人就开不出工资,生活就无保障。因此,广大干部、职工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自觉坚持生产,使企业的各项工作从倒退、徘徊逐渐转到提高发展上来,生产、效益逐年好转。
  新春制钉厂于1968年用35000元购买了厂房,新添了元钉机、拔丝机和牛头刨床等设备,扩大了生产能力。
  1968年,建筑五金业根据木螺钉在全省还是个空白、建筑部门需用多到外省、市购买的情况,及时开发了木螺钉新产品,并于当年投入批量生产。
  1968年,建筑五金业的职工增加到250人,产品有合页、三角、丁字、元钉、木螺钉,并增加了新产品——六寸元钉,从而满足了市场的需求。
  1975年,建筑五金业的利润、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都有了明显的增长。
  当年实现利润36.3万元,是1966年的6倍;流动资金增长了近5倍;固定资金增长了近4倍。
  建筑五金厂1966年有职工75人,到1976年职工人数增加到220人,是1966年的3倍;1966年完成产值28万元,1976年完成86万元,比1966年增加了2倍;人均劳动生产率1966为3733元,到1976年人均劳动生产率达到了4388元,比1966年提高了655元。
  1978年,建筑五金业的职工增加到493人,完成工业总产值240万元,实现利润43.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为117.8万元,净值77.2万元,并开发了插销、拉手等新产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建筑五金业在开展拨乱反正工作的同时,注意抓了企业的转轨变型,把企业由单纯生产型逐步变为生产经营型,把由商业包销改为企业自销,重视智力开发,加强了干部职工的文化补课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企业逐渐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建筑五金业在提高发展的过程中,也经历了一些波折。1980年,制钉厂与铁合金厂合并,成立了长春市制钉铁合金厂,职工由原来的197人一下增加到485人,且干部、职工认识不一,互相之间存在着埋怨情绪,思想混乱,工作不够协调,再加上产品滞销,当年就亏损26.1万元。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集体企业不易时并时分,集体企业为集体所有,合并之后,人员,财产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利少弊多,不利于生产的发展。1982年,两厂分开,各自的经济形势都有了好转。
  从1982年开始,建筑五金业开始贯彻中央(1982)2号文件精神,对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1983年经过检查,所属企业整顿合格,达到了验收标准。
  1984年,企业实行了民主选举厂长,建立健全了经济责任制,产值、利润逐年递增。当年全行业共有职工642人,完成工业总产值378万元,实现利润23万元,彻底扭转了亏损的被动局面。
  1986年,建筑五金业建立了经济承包责任制,实行了厂、车间、班组三级核算,抓了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新产品的开发工作,精简了机构和人员,企业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经济效益也有了较大提高,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88万元,实现利润67.2万元,比1984年提高了2倍多。
  近几年来,建筑五金业的改革工作逐步得到深化,企业有了较大发展。至1988年,全行业共有职工646人,占地面积24527平方米,建筑面积6264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363.2万元,净值231.8万元,拥有各种设备167台,完成工业总产值345.1万元,实现利润20.6万元。
  第四节 塑料工业
  长春塑料工业是个新兴的行业,起源于50年代。1954年10月,李清臣等9名同志组建了骨角塑料生产合作组,生产的产品有饺池子、刮舌、牙刷把等,从此,长春开始了骨角塑料产品的生产。
  1958年,22名家庭妇女组织起来,成立了长春市宽城区北京街军属塑胶制品厂,当时原料短缺,工人就推着小车到街上收购废旧塑料,经过挑选分类,洗净后投入生产,产品有皂盒、发卡、牙刷等。
  1958年,长春市塑料一厂的前身——长春市手工业联社制碱厂升格为地方国营企业,与弹棉厂、麻纺厂合并,改名为地方国营长春市化学制碱厂,产品除制碱外,并开始研制新产品,增加了碳酸氢钠、试剂氢氧化钠、工业氢氧化钠等。1962年,企业又改回为集体所有制性质。
  1959年初,骨角塑料生产合作社由集体所有制企业升格为地方国营企业,厂名改为长春市日用化工厂。1960年,企业开始生产塑料制品,主要产品是以酚醛为原料的小商品,共生产了11个品种。1962年,企业由全民所有制又改为集体所有制,厂名仍改为长春市骨角塑料生产合作社。
  1963年,长春市锦旗戏装生产合作社增加了塑料复制产品,用塑料薄膜印制鞋帽商标,当时生产规模较小,产值、产量也很低,而且缺乏专业技术和加工设备,生产处于简单的手工加工状态。
  塑料工业在长春的大量兴起和快速发展是在60年代中期以后。1965年3月,长春市化学制碱厂接受了生产塑料薄膜的任务,成立了新产品试验小组,并派人去天津近代化工厂学习塑料吹塑薄膜生产工艺、设备装配、机器性能及安装程序,7月18日新产品投产。1965年下半年,企业共生产聚氯乙烯农膜45吨,工膜86吨,总计131吨,产值达36万元,厂名改为“长春市塑料薄膜厂”,成为专门生产塑料产品的企业。
  1965年9月,长春市绒绢纸花生产合作社开始试制生产塑料制品——聚氯乙烯空心线。1966年2月,厂名改为长春市塑料六厂,职工由1962年的32人增加到40人。为给辽源工具厂生产配套产品,国家开始供应少部分原料,主要产品有钳把套、法丝、软管等。
  1969年,长春市骨角塑料生产合作社组织专人去上海学习,回来后即开始生产聚氯乙烯硬质板材。同年8月,长春市南关区北街化工厂经过社会调查,发现生产塑料产品是一项有发展前途的行业,于是经过组织力量,自筹资金,从湖南衡阳购进了5台挤出机,利用手搬压力生产出了塑料鞋底。
  1970年,劳改局所属的吉林省长春新生塑料厂交给地方管理,改名为长春市塑料鞋厂,主要产品有塑料凉鞋和鞋底。由于当时塑料工业还处于兴起阶段,全国生产塑料凉鞋的厂家较少,因此,企业生产的产品颇受人民群众欢迎,产品供不应求,畅销全国。
  1971年,塑料四厂开始生产聚氯乙烯塑料软管,当年创产值197.3万元。同年,长春市手工业局投资280万元,在小南筹建石油化工厂,建成后,于1974年12月无偿划归给市轻化工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塑料工业生产的领导,使塑料工业得到迅速发展。1973年1月,成立了长春市塑料化学工业公司,所属21个企业,主要有:塑料鞋厂、塑料一厂、塑料二厂、塑料三厂、塑料四厂、塑料五厂、塑料六厂、塑料七厂、塑料八厂、有机玻璃厂、玻璃纤维厂、制碱厂、油漆厂、车胎厂、玻璃制品厂、电池厂、树脂厂和袋色厂等,拥有职工4297人,固定资产原值947.6万元,净值696.5万元,产品共有62个品种,当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145万元,实现利润438.6万元,塑料工业初具规模。
  1973年,袋色厂并入塑料五厂,树脂厂划归市轻化工业局领导。
  1975年,上级决定将化工六厂等8个企业下放各区管辖。至此,塑料化学工业公司所属企业还有12个。
  70年代,塑料工业发展较快,扣除调出、下放的企业,整个塑料工业,1971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883.8万元,完成产品产量2841.2吨,而到了1976年,工业总产值则完成了3116.8万元,比1971年提高了65.5%;完成产品产量5834.6吨,比1971年翻了一番还多。
  1978年,经过调整的长春市塑料化学工业公司,拥有企业9个,职工3109人,固定资产原值1121.7万元,净值770.1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3629万元,实现利润191.3万元。
  1980年,长春市塑料化学工业公司所属企业增加到10个,有职工3312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471.2万元,比公司组建前的1972年增加了523万多元;固定资产净值达到977.5万元,比1972年增加了180多万元。
  1972~1980年,塑料工业大力开发新产品,用新产品去占领市场。在此期间,开发的新产品主要有:塑料耐酸泵、塑料军工盒、滤毒罐、塑料风机、电话听筒、有机玻璃扣、有机玻璃板材、聚氯乙烯焊条、聚氯乙烯焊接制品、高压聚乙烯托灰板、聚氯乙烯管材、枕木垫板,枕木垫片、塑料护板、塑料裁断板、聚乙烯皮辊架、聚乙烯管材、聚丙烯打包带、聚丙烯捆扎绳、电视放大屏、塑料台灯、塑料贴皮尺、过滤烟嘴、丁字尺、直尺、离子交换柱、轴测仪、椭圆仪、灯罩、NB型尿杯、药品检验盒、水位调整杆、塑料编织袋、彩色膜、小规格膜、粮食囤膜、热合袋、塑料周转箱、汽车塑料配件、电视机塑料件、洗衣机塑料件和拨水轮等,开发的新产品达50多种,较好地满足了市场需求。
  塑料工业生产的产品不仅畅销于国内,而且还部分产品出口,1980年共出口公、英制丁字尺1400支,创外汇7.9万元。塑料八厂生产的药棉棒从1985年出口,到1988年底共创外汇1.2万美元。
  为提高企业素质,迅速发展企业生产力,塑料工业抓紧了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工作,塑料彩印包装制品厂、塑料一厂、塑料三厂、塑料四厂、有机玻璃制品厂、泡沫塑料厂、东方单丝厂等企业都先后从日本、英国、西德、意大利等国家引进了先进技术和设备。1983年,塑料彩印包装制品厂从日本引进了W-600型制袋机,开始生产高密度聚乙烯手提袋,此种产品拉力强,美观耐用,携带方便,深受人们的欢迎,很快就占领了市场。这种新产品的大量投产,有效地弥补了由于塑料凉鞋滞销、停产所造成的损失。1983年,塑料一厂投资1306万元,从日本引进了生产聚氯乙烯装饰膜的技术和设备,1985年6月安装完毕,7月正式投料试车,9月新产品通过省级鉴定并投入批量生产。此种新产品是由聚氯乙烯树脂、增塑剂、稳定剂、颜料等按规定工艺配方投料,经过压延、印刷、复合、压花工序制成半硬质薄膜,产品质量精良,图案美观、色彩柔和、粘贴方便、用途广泛,是一种新颖的表面装饰材料,适用于钢铁、电子、建筑、家具等行业。该项新产品的开发,为企业的发展振兴开辟了新的途径。1984年9月,东方单丝厂从西德引进了两套单丝生产机组,当年试车投产,到年末生产出了涤纶单丝37吨,做到了当年投资、当年见效。由于新设备的引进和新产品的开发,聚酯单丝成为企业的主要产品。这种产品是一种新材料,它以聚酯切片为原料,经熔融纺制而成,广泛应用于国内外拉链、造纸、绳索、毛刷等生产,具有强度高,韧性好、耐老化、防腐蚀、尺寸稳定性好等特点。这种新产品的试制成功,填补了吉林省的空白。1984年,塑料四厂从日本引进了大型负压成型机,为使设备配套成功,1985又从意大利引进了一条塑料板材生产线,从而使这些引进项目发挥了综合性效益。1985年10月,有机玻璃制品厂从意大引进了不饱和聚脂扣全自动生产线,吸收了新工艺、新技术,从而使企业增加了不饱和聚脂扣、麻将牌等新产品,实现了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了经济效益,1985年企业实现的利润比1984年翻一番。1986年初,泡沫塑料厂引进了英国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线,当年投入生产,通过鉴定,产品几项物理性能均高于省优产品,并超过部颁标准。生产的各种规格的单、双人床垫和多种学生坐垫,由于质好价廉适用,深受用户欢迎。1986年,企业共生产泡沫143吨,产值达到171万元,企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塑料工业开展了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先后进行了由单纯生产型变为生产经营型,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选举招聘厂长,厂长组阁,精简机构、人员,落实经济责任制,企业承包责任制,企业升级等工作,使塑料工业焕发了生机。1983年,塑料工业有企业13个,职工3520人,固定资产原值2075万元,净值1340.5万元,基本建设投资105.3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3667.3万元,实现利润230.7万元。
  随着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企业素质的不断提高,塑料工业的新产品也不断得到研制和开发。1981年以后,各种新产品相继进入市场,提高了塑料工业产品的竞争能力。在此期间,开发的新产品主要有水稻育秧盘、塑料育秧大棚薄膜、聚丙烯扁丝、聚丙烯编织布、塑料彩印包装产品、各种支农产品、高密度聚乙烯手提袋、塑料喷头、塑料软管、塑料酒瓶盖、汽车配件、涤纶单丝、洗衣机配件、各种证件、封面加工、冰菓冷藏箱、塑料板材、吸塑浴盆、地板革、拖拉机方向盘、聚丙烯电表箱、不饱和聚酯扣、麻将牌、啤酒汽水周转箱、电子配套件、聚氯乙烯吹塑薄膜、聚乙烯吹塑薄膜、聚氯乙烯贴面装饰薄膜、泡沫塑料地垫等。在此期间,塑料工业的发展迅猛异常,生产塑料工业制品的企业越来越多,新型塑料产品层出不穷,塑料产品由个别到一般,由单一到多种,由低档到高档,由社会到家庭,由农业到工业,由生产到生活,这些领域所使用的塑料制品都在逐步增多,仅长春市塑料行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就达120多种。
  1987年,塑料工业系统建筑面积达到5万多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原值3254.9万元,净值2397.9万元,基本建设投资492.7万元。系统共有11个企业,3099名职工,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069万元,实现利润206.3万元,成为长春市具有发展前途的一大行业。
  1988年,塑料工业系统职工增加到3128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3509.2万元,净值2467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3843万元,实现利润260.5万元。
  第五节 木器家具制造业
  长春市家具制造业的历史不甚久远。19世纪中叶,人们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也兴办起了一些家庭木匠铺。但家具制造业的发展甚为缓慢,直到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才建立起了“福发源”木局,生产棺材、大车、箱柜等产品。清朝末年东清铁路通车后,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家具制造业也有了发展。在这时期,木制品行业中的木器铺(包括家具、大车、农具等)、镜铺、箩圈铺等发展较快。宣统元年(1909年)“聚发源”木器店成立,主要生产棺材、大车和箱柜。
  民国初年,全市有家具厂、店10家。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东北后,伪满洲国定都长春,随着城市建设的扩大,家具行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到1933年,全市有45家家具厂(不包括其它木制品),从业人员588人。木器行业的制材、制镜、箩圈、农具等也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发动了内战,致使原材料断绝,迫使家具制造厂不断倒闭,造成手工业劳动者和工人大量失业,生活十分悲惨,到长春解放前夕,市内家具制造企业一家无存。
  1948年长春解放,广大的手工业劳动者迎来了光明,在党的关怀下,家具制造业得到了新生。1949年,从事木器制品的店铺达到293户,从业人员943人,有资金911311万元(东北币)。其中,大车业134户,从业人员313人,资金131770万元(东北币);制材业39户,从业人员284人,资金542689万元(东北币);棺材业45户,从业人员216人,资金129202万元(东北币);家具制造业75户,从业人员216人,资金107650万元(东北币)。1953年,家具制造业加快了发展速度,从事家具木器制造业的户数比1949年增加了7.5%,从业人员增加了14.4%。
  解放后,党和各级政府对家具制造业采取了“扶持发展,积极引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将个体手工业者相继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1951年组建了长春市木器行业第一家生产合作组织——大车生产合作社。当时有社员157人,全部是手工操作,主要生产大车,年生产能力600台,创产值9亿元(东北币)。1953年,家具制造业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纷纷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到1955年末,木器家具行业组织起了一大批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
  为了加强对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领导,1955年成立了长春市木器编织专业联社,按行业进行管理,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相继还建立了长春市、区手工业劳动者协会,加强了对个体手工业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走合作化道路。
  1956年春,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达到了高潮,通过合作化途径把家具制造业的手工业者组织起来,从而使木器家具行业实现了全行业合作化,变个体私有制为集体所有制。在所有制发生重大变革以后,木器家具行业生产力较之前期得到了更大的解放,生产得到相应发展。据1956年末统计,木器家具行业有18个社(组),其中有10个生产合作社,8个生产合作组。有社员职工916人,年产值2095521元,年利润394653元。主要产品有箱子、柜子、桌子、椅子、凳子、木床、大车、镐把、锹把、黑板、棺材、骨灰盒、笼屉、象棋、木制玩具、镜台、箱柜、鞋楦等。1957年末,手工业劳动者协会完成了历史使命,撤销了市、区木器编织专业联社,同时把企业下放到各区手工业处领导。
  1958年的“大跃进”时期,工业战线执行“重工业优先发展,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在“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等“左”的错误影响下,盲目大搞“过渡、升级、合并”,严重地冲击了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生产。在这种情况下,长春市木器家具行业也不例外,在政治、思想、经济基础和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尚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盲目的进行了大改组、大合并,大搞转厂过渡,把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社、组,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国营工厂和大集体所有制的联社合作工厂。到1958年末,有17个社、组,共1398人,过渡为9个地方国营工厂和联社合作工厂。其中:地方国营工厂5个863人,联社合作工厂4个535人。还有3个小组升级为生产合作社。木器家具行业过渡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85%,过渡的职工人数占总数的93.5%。
  由于盲目“过渡、升级、合并”再加上在“以钢为纲”的口号下,企业生产与经营不讲因时因地制宜,破坏了手工业传统经营方式和“四为”方针,违反了经济规律,加上当时自然灾害的影响,使正常健康发展的手工业,遭到了严重破坏。在这种情况下,原为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转为统负盈亏的全民所有制国营工厂和联社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工厂,以后大都朝着贪大求公的方向发展。为了求得高产值、高利润,结果使部分手工业产品被挤掉了,产品产量减少了,质量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传统经营方式丢掉了。
  转厂过渡的问题,集中起来反映在:一是手工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职工普遍存在着“铁饭碗”的思想,大大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二是企业规模过大,行业混杂,同手工业小而灵的特点和企业管理水平不相适应。长春家具工厂是二家具社、木桶社、日用木器社3家合并过渡组成的地方国营工厂,由于企业规模大,行业混杂,产品品种过多,不仅丢掉了一些小商品,而且造成产品质量下降。三是供、产、销统得过死,同手工业生产不相适应。过去原材料供应的6条渠道中断了3条,缩短了2条,仅靠国拨供料1条。销售方面原有的“前门设店”、“后屋生产”的方式也丢掉了,不仅影响了生产,而且也减少了销售。据对1959年下半年的家具制造业的统计,其产品主要有方凳、菜板、洗衣板、板凳、洗脸盆架、黑板架、书架、碗厨、衣帽挂、鞋楦、锅盖、木盆、衣厨、木桶、锄杠、镐把、推土车、黑板、学生桌椅等。这些产品多属人民生活日用品,其中锄杠、镐把、推土车、黑板、学生桌椅等产品的产量大幅度下降,给群众生活带来很大不便。
  从1959年上半年开始,市场供应呈现紧张,下半年家具制造业执行了中共中央上海会议精神,采取一些措施,生产有些好转,市场供应有所缓和,但是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仍未充分调动起来。
  鉴于“大跃进”时期的严重比例失调,中共中央于1961年上半年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并于同年6月颁发了《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为了迅速恢复和发展家具制造业生产,积极贯彻党中央八字方针和“手工业三十五条”,结合木器家具行业的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发展生产的原则,对转厂、过渡不当的企业,进行了所有制和组织规模的调整,到1962年,木器家具行业转厂过渡为地方国营和联社合作工厂的企业,又全部变为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社,当时有生产合作社16个,社员1419人。同时在“大跃进”中新兴的人民公社工业的木器家具行业,又新组建了8个企业,职工321人,归手工业系统管理,转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这时期全市家具制造业共有24个生产合作社,社员职工1740人。
  调整后的生产合作社,又恢复了过去行之有效的经营办法,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企业出现了生机。一是出现了人人关心企业,社社勤俭经营,改变了过去工人“四不耽心”,即不耽心生产,不耽心损失浪费,不耽心盈亏,不耽心拿不到工资的状况。调整后,职工不仅关心企业生产,关心产品质量,而且关心盈亏,关心工资收入。二是生产效率提高了,产品品种增加了,产品质量提高了。木器制造厂改为4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后,在79种产品中就有60种产品提高了质量。木桶社生产的木桶正品率提高到98%。三是节约了原材料,降低了成本。人人精打细算,注重原材料节约,木材利用率年均提高10%,管理费平均12%,大大降低了产品成本。四是企业利润不断提高,社员收入不断增加。木家具社、木桶社、楦木社等4个企业,调整前7个月积累了9千元,调整后4个月积累了3万元。为加强对家具制造业的领导,1965年,手工业管理体制进行了第二次调整,把下放各区的手工业企业和条件较好的社办工业,从区又上调到市里直接领导,成立了木器工业公司。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社会局势异常混乱,家具制造业也同其它行业一样受到了严重冲击,陷入半瘫痪状态,打乱了手工业指挥系统,各企业均受到了干扰。1969年末,长春手工业管理体制进行了第三次调整,撤销了木器工业公司,企业归属各区领导。1972年底,长春手工业管理体制又进行了第四次调整。为了解决木器行业点多、面广、分散、部分企业厂房作业面积不足、设备落后和原材料不能有效地综合利用等问题,企业由区属上调为市属,成立了长春市木器编织工业公司,公司开始对木器家具行业实施组织领导。
  1973年初,根据行业的具体情况,对企业进行适当合并,将三家具厂、四家具厂和五家具厂的家具车间工人、设备,合并到家具厂。调整后的家具厂,职工达到867人,以生产有色家具为主,并综合利用边角余料生产刨花板。同时将八家具厂、大车木器厂合并到长春木器厂,改名为长春市第一木器厂,职工人数达到604人,主要生产木农具、大车、拼接木制品、包装箱子,并设家具车间,生产有色家具。箩屉厂、木容器厂、五家具厂生产包装箱子的车间,合并到长春市第二木器厂,职工达到469人,主要生产白茬家具和包装箱子、骨灰盒等。这些企业合并后,长春市木器家具行业的企业有家具厂、一木器厂、二木器厂、纺织器材厂、软木厂、制镜厂等6个企业。同年4月,部分企业开展了“升级过渡”工作,这次升级过渡的企业有长春市家具厂、第一木器厂、第二木器厂、纺织器材厂等4个企业,过渡为联社合作工厂,过渡的职工共有2324人,年产值1112万元,自有资金493万元。主要产品产量:家具12万件,木制农具120万件,拼接木制品16万件,木制日用品20万件,箩屉炊具15万件、大车500台、鞋楦5万双、纺织器材210万支。
  1976年10月“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全国政治、经济形势逐渐趋于正常,家具制造业也随之出现了安定团结的新局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木器家具行业认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通过企业整顿,所属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了责、权、利相结合,使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企业整顿工作经过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全部达到了一类企业标准。
  1978年,全行业共有10家企业,职工总数达到4237人,完成工业总产值2141万元,实现利润150.2万元。1979年,职工总数为3906人,比1978年减少331人,下降8%;完成产值1875万元,比1978年减少266万元,下降12.5%;完成利润158.6万元,比1978年增加7.4万元,提高5.1%。从上述数据来看,1979年和1978年比较,产值有所下降,职工人数有所减少,但利润却增加了。产值下降是由于在企业整顿中增加了市场民需产品的生产,致使产值发生了变化,利润则是由于降低了企业管理费,提高了原材料的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这说明了十年动乱以后,企业管理水平逐步有所提高。
  企业从单纯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以后,生产经营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不仅学会了掌握利用国内外信息、市场动态,而且还能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组织生产。企业在技术上重视了智力开发,加强了工人、干部的文化补课和技术培训,使职工在技术方面有了很大进步。家具制造业还抓紧了技术改造工作,增强了企业素质和后劲,促进了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提高了产品竞争能力。1981年,一木器厂贷款60万元,兴建了一条年产2万件的曲木家具生产线,1982年试产了2千件,生产了单、双人床,单、双人沙发,茶几等十多个花色品种,创产值2万元。在这个时期,家具厂从日本引进了切皮机单板一台,二木器厂从日本引进家具生产线一套。此外,家具厂还从大连购进龙门吊一台,上了一套刨花板生产线。这些大型设备,对企业生产发展都起了很大作用。几年中,家具制造业重视新产品的开发,设计出组合家具、套装家具、席梦思床、穿衣镜、酒柜、书柜、电视柜、碗柜、墙角柜、高低柜、三柱椅、京凳、方凳、写字台、包布椅、各种新式沙发、各种新式沙发床等新产品150种。其中“君子兰”牌双柜桌、泡沫单人沙发、泡沫三人全包沙发、民用镜等被评为吉林省优质产品;普及大衣柜、普及双柜桌在吉林省木家具评比中荣获第一名;“君子兰”牌沙发被吉林省二轻厅评为名牌产品。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全行业普遍实行了厂长负责制,落实了各项经济承包责任制,实行了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各科室、车间经济承包制,较好地贯彻了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克服了吃“大锅饭”的弊病,调动了各部门的积极性。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1988年,全行业实行全员抵押承包制,把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直接联系在一起,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推动了企业生产不断向前发展。
  第六节 鞋帽工业
  长春的鞋帽行业出现甚早,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就已基本形成。到了1913年(民国二年),长春随着人口的逐渐增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国货的需求,进一步促进了鞋帽行业的发展,当时鞋帽店铺达到109个,它们依靠手工操作,生产出各种皮靴、皮鞋、毡鞋、礼帽和手工编制的斗笠等,基本上满足了市场的需要。但到了20世纪20年代末期,日俄进一步入侵长春,各种机制的鞋帽大批涌入,从而使长春市手工鞋帽业遭到了排挤,布鞋多被日产胶鞋所代替,一向为人民所喜用的冬季御寒良品——旧式毡鞋也被日俄工厂所制的毡疙瘩所排挤,各种手工编制的斗笠等也被机制草帽代替。广大鞋帽业的手工业者被迫失业,生活到了极端困苦的境地,致使整个鞋帽业逐渐衰败。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了长春,建立了伪政权,鞋帽业又受到了一些刺激,基本上恢复了1913年的状况。
  1935年,伪满政府为了发展日伪的经济,制定了一些政策,统一了货币,使鞋帽行业有了一些发展。据1936年《满洲国工厂统计》记载,长春市拥有5名以上工人的手工业靴鞋工厂有12家,生产便鞋的有8家,从业人员156名。
  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日本帝国主义为了进一步适应侵华战争的需要,大幅度修改了伪满时期的政策,大量侵吞劳动人民的资财,使整个东北的经济完全控制在日本帝国主义的手中,为他们的侵略战争服务。鞋帽手工业者被迫为日本帝国主义生产产品,劳动时间长,所得工资低,但为了养家糊口,迫于生计,仍不得不继续从事自己的行业。
  1940年以后,鞋帽行业的原材料发生了短缺,使得一些鞋厂相继倒闭。鞋厂逐渐减少,购买做鞋原料的人也被说成是“经济犯”,致使当时的鞋帽业出现了萧条局面。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鞋帽工业得到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到1946年,鞋帽工厂达到60多家,主要产品是皮鞋和各种帽子。但好景不长,到1948年,由于国民党反动派的残酷统治,鞋帽业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从事鞋帽生产的工厂一个接着一个倒闭,从业人员大量外逃谋生。
  长春解放以后,鞋帽业和其它行业一样回到了人民的手中,在人民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国家的、个体的鞋厂逐渐增多。1949年10月长春市制靴厂(后改为市皮鞋一厂)成立,这是鞋帽行业的第一个全民所有制企业,当时有职工73人,当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6万元。1950年,职工增加到758人,为了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作战,全年生产棉大头鞋10万双,有力地支援了抗美援朝战争。同时,个体手工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这些个体鞋厂开始多给军队加工军鞋,后来随着民需产品急剧增加,产品品种越来越多,质量也较过去大有提高。1951年,长春市鞋帽业组建了第一个鞋帽生产合作社,同年4月又建成了靴鞋生产合作社。这些合作社建成以后,壮大了生产力量,扩大了生产规模,但由于底子空、资金少,加之领导力量不强,生产的产品虽较前期有些发展,但进步比较迟缓。
  1954年,随着合作社的建立,全市的个体鞋店减少到9户。1955年,长春市制靴厂生产的“烈马”牌猪皮鞋进入市场,销路甚好。1956年,长春市有鞋帽工厂(户)71家,职工2316人。
  1958年,部分企业升级过渡,皮鞋二厂、三厂相继转为全民企业。当时鞋帽行业所属的企业有长春市皮鞋一厂、二厂、三厂、桃源公社鞋厂(二布鞋厂的前身)、卫星鞋厂(童鞋厂的前身)、帽厂等6家,全行业有职工1900多人。1962年,鞋帽行业的职工认真开展了学习“手工业三十五条”的活动,按照党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本行业的所属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此后,全行业生产逐年上升,新产品大量增加,童鞋、布鞋、各种帽子相继上市,网鞋和男三接头皮鞋出口苏联。到1965年,鞋帽行业呈现出从未有过的好势头。
  1966年开始了“文化大革命”,严重地冲击着鞋帽行业。此时,有的企业停产了,有的虽未停产但也无新的发展。到1968年,工人认识到不做工是没有出路的,所属企业相继恢复了生产。长春市皮鞋一厂在1968年的动乱年代生产出硫化鞋6000双。1971年是该厂有史以来形势最好的一年,年产各种皮鞋83.7万双,工业总产值达到1139万元,实现利润101.5万元。1969年,新春制帽社、全安第三毛皮社、南关笤帚社等几家企业合并,成立了长春市制帽厂,主要产品有帽子和熟皮,第二年就创工业总产值66.8万元,实现利润0.8万元。从1968年至1975年,鞋帽行业不仅职工的人数有了增加,而且产值、利润也都有了提高。1970年全行业有职工1184人,拥有固定资产150.5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703.2万元,实现利润45万元。而到了1975年有职工1970人,比1970年增加了786人;固定资产增加到321.1万元,比1970年提高了一倍多;完成工业总产值1297万元,比1970年提高了84.5%;实现利润95.3万元,比1970年提高了1.1倍。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会以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了经济建设上来,鞋帽行业有了较大的发展。1980年,全行业有职工2947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644.8万元,与1975年相比翻了一番,完成工业总产值2264万元,实现利润187.5万元。在改革中,该行业注重抓了企业的转轨变型工作,把企业由单纯生产型逐步转变为生产经营型,给企业下放了权力,使其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同时还重视了人才的开发及职工的培训,多次派技术人员到外地及出国参观学习,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引进,逐个调整了企业领导班子,把懂技术、有能力的人才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1984年,企业普遍实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打破了“大锅饭”、“铁饭碗”,克服了平均主义,做到奖惩分明,妥善处理了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把工厂和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1985年,鞋帽行业有职工3039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113.5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2370万元。
  1986年,鞋帽行业对企业实行了优化组合和集体风险抵押承包,精简了机构和人员,并开展了横向经济联合,使企业的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完成得较好,全年生产皮鞋99万双,布鞋和童鞋180万双,完成工业总产值2606万元,实现利润101.7万元。
  通过深化改革,整个鞋帽行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到1988年末,有职工3138人,占地面积65842平方米,建筑面积35662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190.5万元,净值729.9万元,皮鞋、布鞋、童鞋的花色品种达到450多种,完成工业总产值3189.3万元,实现利润183.5万元,成为长春市二轻工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第七节 皮毛制革业
  长春的皮毛制革工业起源于1912年。当时从业人员较少,全是手工操作,生产比较落后,皮毛、制革等手工业店铺大部分是“前店后场”,即前屋销售后院进行加工生产,加工的皮革主要有马皮、狗皮、狐狸皮、貉皮、猞猁皮、牛皮等。其中牛皮的年产量为五千张,马皮三万张,狐狸皮一百余张,狗皮主要是用来制作御寒褥垫,总量约10万张左右。生产毛皮的手工业作坊除有日本人经营的安藤洋行(位于西头道街)、三顺洋行(位于北大街)、牛林洋行(位于东头道街)外,还有14户当地人开办的生产毛皮的手工业店铺,其中有6户专门从事皮毛的加工细作。
  1922~1925年,长春的皮毛制革业先后出现了熏皮铺、黑皮铺、白皮铺、狗皮铺、细皮铺等,其产量较前有了一些增长,但其生产手段仍然比较落后。
  1926年,长春皮革工业萎靡不振,大部分兽皮不经加工便直接向海外出口,而所用的鞣革皮及其它皮革制品反而又从国外进口。皮革工业之所以不发达,主要原因:一是背皮因蚊虫叮咬而百孔千疮;二是皮革制造技术不成熟;三是20世纪20年代末期日俄进一步侵入长春,各种洋货接踵而来,因而使皮毛制革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影响。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长春。由于日伪机关、会社大量设立,上层统治阶级对生活用品和奢侈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多,从而刺激了皮毛制革业的生产,鞋面革得以问世,使得皮革加工厂和从事皮毛生产的人数逐渐增多。根据1936年《满洲国工厂统计》记载:长春拥有5名工人以上的手工业革厂有6个,但是规模都较小,设备简陋,技术落后,企业资金少,基本上都是手工操作,因此产量较低。
  1940年,长春皮毛制革业的工厂有38家,从业人数达到616人。
  1941~1942年,日本帝国主义在长春先后实行了《物价及物资统制法》、《七二五物资冻结令》,对所有物资进行掠夺,使皮毛制革行业遭到了严重破坏和摧残。
  早在1938年,日本帝国主义就发布了《毛皮皮革类统制法》,从上到下建立了一整套经济统制机构,如“满洲毛皮统制组合”、“满洲猪皮统制组合”等。这些机构在成立初期就对工厂的设备能力、生产内容和生产方针等实行统制,但到了1939年以后,其统制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不仅对设备能力、生产计划加以指定,而且对工厂的资金、资材、劳务、年度计划、生产价格、销售价格等都实行了统制。统制的范围越来越大,统制的办法越来越多,统制的项目也越来越广,逼使皮毛制革行业的厂家逐渐倒闭。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被日本帝国主义侵占14年之久的长春回到了祖国的怀抱。光复当时的工厂遭到破坏,机器设备所剩无几,但部分手工业店铺却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了生产,皮革行业的生产亦得到了较快地恢复。
  1946年底至1947年初,长春市皮毛制革行业工厂发展到11个。事隔不久,国民党反动派发动了全面内战,使得长春的皮毛制革行业也和其它行业一样,走向了倒闭的境地。
  1948年10月19日长春获得解放,但人民接收过来的却是一片废墟,皮毛制革行业的生产厂家所剩无几。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扶持下,经过很短的时间,该行业就得到了复苏和发展,并在当时的86个自然行业中占据着显著位置。
  1953年,党提出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把手工业者组织起来,成立了生产合作社,变个体所有制为集体所有制。皮毛制革行业于1952年12月1日成立了第一个生产合作社——马具生产合作社,生产牛面革和马面革,人数为123人。到1956年,全行业实现了合作化,产量、产值、工资都有了增加,主要产品有马皮、牛皮等鞋面革,猪皮、牛皮等底革,还有干皮、鞭杆、大肚、三花等马具制品。合作化以后,尽管工具原始,工艺落后,但该行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还是有了较大提高,轻重革的残次品率由原来的50%降到20%。到了1957年,整个皮毛制革行业的合作社社员基本上都调整了工资,增加了劳动收入,广大社员的物质文化生活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至此,长春市的皮毛制革行业成为一个初具规模的专业化生产体系。1957年,该行业有职工551人,完成产值305.5万元。
  1958~1961年,长春市的皮毛制革行业的生产很不景气。“大跃进”时期,企业大搞升级过渡,皮革生产合作社由原来的集体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皮毛社、制帽社等5个社合并为1个厂。由于盲目的升级过渡,在生产和经营上违反了客观经济规律,因而造成了企业所有制形式与职工觉悟程度、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皮毛制革业的生产受到了一定的挫折和束缚。为了解决“大跃进”造成的经济工作比例失调的问题,1961年中央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皮毛制革业在以后五年的时间里,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努力纠正“大跃进”带来的错误,使生产逐步得以恢复和发展。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给党和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长春市的皮毛制革行业也同其它行业一样,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厄运,生产几乎停滞,产量大幅度下降。但人们在实践中很快就认识到不干活就没饭吃的问题,因而部分企业在经过短暂的混乱之后,即开始进行了生产。制革厂的职工在当时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努力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坚持生产,使生产形势逐步好转。到了1970年,长春市皮毛制革业的职工达到727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463.3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691.1万元,实现利润48.4万元。随着生产的发展,全行业不论是职工人数、固定资产原值,还是产值、利润都逐年有所增加。1975年,皮毛制革业的职工增加到1059人,固定资产增加到1026.2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954.5万元,实现利润67.2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皮毛制革行业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1980年全行业有职工1477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451.2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601万元,实现利润130.6万元。
  1982年,皮毛制革业开始贯彻党中央(1982)2号文件精神,对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逐个验收,全部达到合格标准。1984年企业实行了承包。1985年全行业有职工1410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413万元,实现利润60.5万元。1986年以后,皮毛制革业的改革工作不断深入,使企业得到了较大发展,到1987年皮毛制革业有职工1373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456万元,实现利润119.8万元。1988年,全行业职工人数为1405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359.9万元,净值为990.8万元,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702.6万元,实现利润100.5万元。
  第八节 工艺美术品业
  工艺美术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珍贵遗产,是一门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生产和文化事业。与其他行业不同,它既是商品生产又是艺术创作,不仅同人民的经济文化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在美化生活、扩大出口、进行经济建设和促进国际文化交流等方面也起着重要作用。
  长春的工艺美术品业兴起在19世纪中叶,距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早在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左右,地毯艺术(杂毛地毯)就在民间流传。
  20世纪30年代,又从河北、山东等地移植了景泰蓝、美术玻璃、金银首饰、泥塑、面塑等艺术,并随之迁来了一部分艺人,从而使长春的工艺美术品业得到了发展。特别是刺绣、剪纸等艺术在民间广为流传,为家庭手工业的兴起奠定了基础。
  由于工艺美术所需原材料和资金都比较少,还可根据季节、气候以及其他情况,可干可停,可产可销,机动灵活性较大,比较适合于一家一户独立生产和经营,因此,从清朝后期到国民党统治时期,长春基本上没有工艺美术品专业生产工厂。再加上反动统治者对美术行业的手工业者实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致使这一行业发展甚为缓慢,生产极为萧条。在国民党反动派统治后期,许多艺人为饥饿所迫而改行转业,人称“泥人宋”的著名的泥塑老人宋德林,就不得不放下心爱的艺术去摆饮食小摊,用以维持生活。生产地毯的一些艺人也都因生活无路而被迫扔下手艺,去卖豆腐、卖切糕、做零工,成年累月挣扎在死亡线上。到了1948年,工艺美术品业面临着全部破产的境地,不仅技术失传,而且几乎绝迹。
  长春解放以后,党和政府对工艺美术品业采取了“保护、扶持和发展”的方针,大力开展了发掘和恢复工作,从而使这一行业得到了新生,并一步一步地发展壮大。根据1949年《长春市工商业名录》记载,当时生产地毯的企业有一家,即“义盛公”地毯厂,地址在胜利区西二道街14号,有生产工人6名,主要产品是毛毯。从事金银首饰贩卖业的有15家,且大都是前店后场的形式,即前边是店铺,销售自己生产的金银首饰,后边是作坊,进行金银首饰的制造。从事油漆牌匾业的有58家,最大的一家是“天昌”牌匾店,有从业人员8人;5人以下的牌匾店有44家。1951年,全市工艺美术从业人员有100人,产品共有10种。到了1957年,从业人员发展到682人,比1951年增加将近6倍,产品的品种、数量也大有增加,主要产品有:领袖画像、浮雕、图表、广告、布景、纱灯、宣传画、牌匾、商标、图案、塑像、炭画、油画、水彩画、国画、手绣、机绣和印花等。仅刺绣社在1955年生产的产品就有31种,而到了1956年则发展到51种,比1955年增加了64.5%。
  在此期间,工艺美术品业的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坚决走合作化的道路,成为长春市最早组织合作社的行业之一。早在1951年1月即合作化运动初期,20名织毯工人就组织起来,成立了市手工业系统第一个合作社——长春市毛织毡毯生产合作社,当时只有生产资金270元,3架织毯木机梁和2口染毛线的铁锅,年生产能力为150平方米。1952年初,由市妇联组织4名家庭妇女试办绣花组(刺绣工艺厂的前身),开始是家庭副业,进行分散生产,主要产品是枕头和少量小罩衣。到1954年绣花组扩大,成立了刺绣供销生产合作社,共有社员308名,民主选举了2名主任和5名委员,每个社员缴纳股金10元,全社自有资金达到1200元,实行民主办社、民主管理。之后,又陆续成立了工艺美术、金属工艺、锦旗戏装等生产合作社(组),使工艺美术品业于1955年全部实现了合作化。合作社(组)成立之后大力发展生产力,改造生产设备,提高产品质量,研制新产品,不仅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而且社员的收入也有了大幅度增长。毛织毡毯生产合作社为发展生产,在1956年上半年增设了1个棉毯车间,并于7月份从哈尔滨购进了1套旧设备,先后多次组织职工对设备进行改造,把起毛机上的棕尾刷改成钢丝刷,提高工作效率达11倍之多;又将梳棉机上的绳索轮带改为牙轮,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从9月份开始正式生产,每天棉毯产量由原来的120条增加到240条,产品质量多次获得好评,达到绒长、色艳、质好、价廉。到1956年底,毛织毡毯生产合作社的职工发展到248名,分为地毯、毡片、棉毯、弹毛、染线、机修6个车间,共有各种机器16台,生产的产品大至舞台上五彩缤纷的地毯,小至民用的防寒毡帽、毡袜子。随着生产的发展,社员们的收入也增加了,1955年平均每人每月工资50元,全社一年共积累了26000元,1956年平均每人每月工资62元,全年积累5万元,并建立了食堂、职工宿舍、澡塘和托儿所,实行了半费医疗和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刺绣、玩具等其他产品的质量也大有提高,不仅畅销于国内,而且还远销苏联、英国、印度、日本和西德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仅1957年和1958年的两年间,出口总额就达到730多万元,为国家换回了大量外汇。1958年,地毯厂的工人不仅掌握了京式、彩花、素古、敦煌、美术等地毯编织艺术,而且还能够为天津外贸生产档次较高的十级地毯,使长春地毯厂成为东北地区在天津口岸产量最大、信誉最高的厂家。
  1957年,工艺美术品业完成产值154.1万元,比1956年提高了2倍。
  在合作化时期,一些老艺人为长春市的工艺美术品业的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党和人民授予了他们各种荣誉。1957年,金继良等4名艺人出席了全国艺人代表大会,刺绣厂的刘秀颖被选为市人民代表,充分体现了对老艺人的尊重和关怀。
  1958年,毛织毡毯生产合作社在升级过渡过程中,变为3个地方国营工厂,即毛毡厂、棉毛纺织厂和地毯厂;刺绣生产合作社和工艺美术生产合作社升级为合作工厂;其他企业也都由分散向集中过渡,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的小厂变成了统一管理和统负盈亏的大厂。但由于部分企业缺乏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管理经验,因此给工艺美术行业生产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新产品开发缓慢,造成品种单调,花色陈旧,造型不美,尤其是缺少具有地方特色和传统风格的工艺品。有些受群众欢迎的,如面人、美术、玻璃、剪纸等老产品也被丢掉,工艺美术行业从1958年到1960年,就有谱盒、金银首饰等14种产品被丢弃。
  从1958年“大跃进”开始,到1960年前后,工艺美术品业普遍开展了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活动。1959年第一季度,地毯厂试制成功了平活用的电剪子,工作效率提高了5倍,全厂14道生产工序,有7道工序实现了半机械化生产。刺绣厂从1958年开始采用电动缝纫机进行生产,到1960年,全厂的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程度达到60%以上。1959年上半年,金属工艺厂共研制了6台设备,其中仅自动吐料机一项就提高了生产效率25倍。
  1957年到1960年,工艺美术品业共开发新产品12种,其中有木雕、石雕、工艺陶瓷、软木画、绒绢花、电动灯等。1959年,市工艺美术厂派青年艺徒去北京玉器厂学习玉雕技术,从此,长春开始有了玉雕产品,并于1964年从工艺美术厂分出,独立组成了长春市玉雕厂。
  为庆祝建国十周年,全国在北京举办了工艺美术品展览会,长春有地毯、工艺陶瓷和金属工艺等7件工艺品参加了展出,这是长春工艺美术品业有史以来第一次参加的全国性展览,它充分显示了长春工艺美术品业的新生和兴旺。
  1960年,又开发了木画、羽毛画、扑克等新产品。
  1959年,刺绣厂老艺人刘秀颖和其他8名艺人合作,生产出了“第一汽车制造厂全景”巨幅刺绣,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将此刺绣工艺品作为珍贵礼物,赠给苏联李哈乔夫汽车厂。
  1961年6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即手工业35条,开始纠正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规定中关于“我国的手工业应以集体所有制为主,它最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手工业工人的觉悟程度”和“凡原来手工业合作社已转为国营的工厂,如不利于调动手工业工人积极性,可以采取适当步骤改回来”的精神,工艺美术品业从1961年下半年开始,全面纠正升级过渡中存在的问题。刺绣厂、工艺美术厂等合作工厂重新变成了合作社,从而使生产关系比较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
  为加强对工艺美术和文教体育用品行业的领导,经上级批准,于1965年1月成立了长春市美术文体用品工业公司,负责管理工艺美术和文教体育用品两个行业,下属31个厂、社,共有职工2860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该行业受到前所未有冲击,工艺美术产品被视为“封、资、修”黑货,部分企业相继出现了产品滞销和亏损。原锦旗戏装合作社生产的戏装降价处理,价值450元的蟒袍只卖14元,十多元一双的绣花鞋只售一元,使企业蒙受了重大损失。工艺美术厂、玉雕厂、地毯厂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
  1969年,美术文体用品工业公司被撤销,玉雕厂和工艺美术厂相继解散,地毯厂划归轻化工革委会管理,其余厂家下放到各城区工业处。
  “文化大革命”后期,根据中央关于“大力发展工艺美术事业”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工艺美术行业的领导,长春市美术文体工业公司于1973年重新恢复,下放到各城区工业处的企业回归公司领导,玉雕厂随之恢复生产。1972年至1974年的三年间,该行业共招收了400多名新工人。为了培养工艺美术的专业人材,1974年公司成立了“七·二一”工人大学,“文革”后改为职工大学,1978年又改为电视大学专业班,1988年建立了电视职业高中工艺美术分校.前后共培养各种专业人才200多名。从而使工艺美术行业做到了后继有人,并充实了一批技术骨干力量,使玉雕、木雕、石雕、玻璃画、石膏浮雕、木画、羽毛画等很快就恢复了生产,同时还开发了首饰和牛角雕等新产品,使得工艺美术行业逐步得到了发展。
  工艺美术品业注重产品开发和质量,对产品精益求精,用优质产品占领市场。从1972年开始,刺绣厂连续5年实现出口产品免检,对直接发往17个国家和地区的产品,从没有发生退货、索赔和罚款的现象,在国外享有很高的声誉。该厂还自行设计制造了电脑数控行缝机,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填补了国家空白。1973年,公司集中部分技术力量开发了木雕产品,并组织筹建了长春市木雕工艺厂。该厂就地取材,因材制宜,利用各种树根、树包等,生产出了笔筒、茶筒、台灯、梅花鹿、长白熊、东北虎等多种具有地方风格的工艺品,该厂创作的《红鹰展翅》、《公社小社员》、《庆丰收》等现实题材的工艺品,以造型大方、雕刻逼真、技术精细等特点,参加了1974年广州秋季出口商品交易会。
  为发展生产,搞好内销,市美术文体工业公司于1975年5月成立了工艺美术研究所,先后研制和帮助企业开发了一批新产品,如人参包装盒、蝴蝶工艺画、旅游扇、传统民间布玩具、蜡染工艺品、景泰兰、抽纱、十字绣画等。还抽调全系统14名技术人员,于1975年10月,用一个月的时间,先后到珲春、汪清、安图县进行了五次产品展销,共接待观众两万余人次。展销会上展出了玉雕、石雕、木雕、羽毛画、木画、各种绣品、石膏工艺品、玻璃画、平贴木画等产品二百多件,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1983年因经费不足,工艺美术研究所撤销,大部分技术人员被调出。
  1976年,工艺美术品业共有职工2600人,是1957年职工人数的3倍,完成工业总产值1842万元,是1957年的12倍。
  1979年,国民经济进入调整时期,工艺美术品业根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开始着力整顿企业,建立规章制度,使企业逐步走上了正轨。同时还认真开展了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首先抓了企业的转轨变型,使企业由单纯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其次是落实了经济责任制,开展了企业升级工作,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第三是集体企业民主选举了厂长,实行了厂长招聘、承包和厂长组阁。
  1979年,地毯厂、金属工艺厂相继扭亏为盈。当时该行业共有8个企业,职工2454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179.1万元,实现利润67.4万元。
  工艺美术品业重视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工作,所属的8个企业中,有5个企业从日本、英国等国家引进了先进设备,并卓见成效。1982年,彩印厂引进了日本全自动不干胶标签印刷机和西德的对开、四开海德堡印刷机、照像制版设备等共8台(套),更新购置了国内先进印刷设备14台,提高了包装装璜产品的档次,产量和质量都有了大幅度地提高,经济效益一年比一年好。1982年,该厂实现利润20.2万元,到1985年实现利润115,2万元,是1982年的5.5倍,第一次突破了百万元利润大关,跨入了一类企业的行列。
  工艺美术厂、金属工艺厂和刺绣工艺厂,都先后从国外引进了技术和设备,有效地提高了企业再生产能力。1985年,金属工艺厂利润首次突破百万元,刺绣厂利润首次突破50万元,工艺美术厂扭亏为盈。
  1987年,地毯厂从英国引进了一套簇绒地毯生产线,生产出来的产品物美价廉,供不应求,深受用户欢迎。1988年,完成工业产值1357万元,比1983年提高了2倍;实现利润180万元,比1986年提高了4.5倍。
  近几年来,工艺美术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用于满足市场和用户的需求。开发的新产品主要有:行缝被、喷绣产品、不干胶商标、各种彩色商标、羽毛国画、立体羽毛制品、银芝、紫芝工艺挂件、圆雕、根雕工艺品、汽车座垫套、枪刺地毯、簇绒地毯等。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撤销行政性管理公司的指示精神,长春市美术文体工业公司于1987年12月转轨变型,组成了经济实体。为加强对工艺美术的行业管理,1988年4月,抽调部分同志成立了工艺美术文体行业管理办公室,对工艺美术行业实施领导。
  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解放40年来,工艺美术品业得到了较大发展,特别是改革10年来,该行业的发展更为迅速,已颇具规模。到1988年底,全行业有地毯厂、地毯二厂、工艺美术厂、彩印厂、刺绣工艺厂、金属工艺厂和广告装璜厂等7个企业,共有职工2121人,占地面积32123.2平方米,建筑面积达22120.7平方米,拥有各种专业设备888台(套),固定资产原值798.2万元,净值540.8万元。1988年,全行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625万元,为1978年的3.6倍;实现利润493.5万元,为1978年的4.6倍。不仅为美化人民生活做出了较大贡献,而且还为国家换取了大量外汇,成为长春市创取外汇的主要行业之一。
  第九节 文教体育用品业
  长春市的文教体育用品业发展历史较短。1924年以后纸制品业才得以出现,且只能生产一些简单的笔记本和学生用本,生产数量微乎其微,直到1932年纸制品业才发展到7家,从业人员共计28人。其它文教用品的生产更是不多,几乎全靠外运和进口。根据1928年长春商业会议所编的《调查录报》记载,当时长春所需要的文教用品中墨水、钢笔、钢笔尖、钢笔杆、粉笔、浆糊、墨汁等大都是日本产品。其中百分之九十的墨水是日本东京生产的“丸善”和“优胜”牌;钢笔则全是东京和大阪生产的“普拉登”牌、“天鹅”牌、“S三”牌和“凳子”牌;钢笔尖有百分之七十是英国产品,百分之三十是日本产品;钢笔杆几乎全是日本产品;其它如浆糊、墨汁、粉笔等大都从日本进口。从这一记载中可以看出,当时长春市文教用品的生产是寥寥无几的。
  1932年,日本帝国主义把长春定为伪满洲国国都后,长春的印刷业得到了发展。根据1934年满洲情况介绍所编写的《新京的状况》记载:“新京被定为国都后,由于军部迁移至此地,满洲国各官署设置于此地等原因,使得一向不景气的新京各印刷厂异常兴旺起来。过去各印刷厂的设备几乎都不完备,而现在许多工厂都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完善了生产设备,甚至还出现了一些需向大连、沈阳或内地订货的高级印刷厂。由此看来,新京的印刷业前途无量。现有工厂数为:日本人经营的七家,满洲人经营的四家。”
  从上述记载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印刷业虽然得到了发展,但日本人经营的是多数,地方手工业受排斥的现象比较明显。
  1946年以后,国民党反动派实行掠夺政策,使得文教体育用品业更是止步不前,到了1948年企业全部停产。
  1948年10月19日长春获得解放。人民政府立即根据党的保护工商业政策,从事恢复与发展工作。由于印刷业和文具业有了一些基础,因此发展较快。根据1949年长春市政府编印的《长春市工商业名录》记载,当时全市共有印刷企业69家,最大的是东文印书局,有36人,动力机器4台;其次是东北印书局,从业者为12人。其余的印刷厂规模都不大,没有超过10人的,5人以下的厂家有42个,且近三分之一的厂家没有动力机器,全靠手工操作。当时全市生产文具的个体户有39家,10人以上、16人以下的有4家,5人以下的有25家,且生产规模小、产品种类少,仅有钢笔水、文具盒、粉笔、墨汁、毛笔、铅笔、墨和油墨等8种产品。1952年,算盘、蜡笔正式投入生产。
  1956年文体行业实现了合作化,全行业组成了文具社、体育乐器社、第一、第二、第三纸盒社、印刷组、色纸组和文具组。体育乐器社于1956年1月成立,由14家个体户、42人组成,以修理体育器材和乐器为主,有资金657元,到当年三季度末,人员就增加到172名,是建社时的4倍。
  文教体育用品业组织起来以后,生产有了较大发展,不仅扩大了产销关系,而且增加了产品产量和花色品种。过去不能生产的现在生产了;过去因人员、资金、原料等问题,生产时材料不齐,缺东少西,影响了生产的正常进行,现在组织起来后,这些问题就都解决了。体育乐器社的乒乓球案子、篮球架子、双杠以及文具组的黑色墨水片等产品,在合作化前均受技术设备的限制不能生产,组织起来后用了不长时间就制出了产品。单干时,做墨汁用的墨炭、盐酸、石炭酸、樟脑、冰糖等准备不齐,数量不多,直接影响了产品质量,合作社(组)成立后,原料齐备,数量充足,冰糖、墨炭加的多,色泽黑而光亮,扩大了销路。
  1956年,合作社(组)大多数实行的是计件工资,按劳分配的政策体现比较明显。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有力地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体育乐器社跳绳车间实行月工资制,4个人每天只能生产50根跳绳,实行计件工资后,还是原来的4个人,每天则能生产70~80根。生产发展了,职工的收入也增加了,大家对计件工资普遍感到满意。
  1958年,文教体育用品业进入转厂过渡的高潮,体育乐器生产合作社升级为地方国营工厂,文具社升级为合作工厂,其他社(组)也都升级为合作社。由于当时开展的工农业生产“大跃进”,使企业遭受了严重损失,浮夸风、吹牛风盛行,企业不得不脱离自己的具体情况,追形势,赶时髦,不顾实际地盲目蛮干,从而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在1958年转厂过渡的高潮中,文教体育用品业随之转制并社,由于准备不够充分,操之过急,结果使得一些手工业传统经营方式中断了,部分产品被挤掉了,出现了手工业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当的状况。
  196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即手工业35条公布后,文教体育用品业开始进行调整,将地方国营的体育乐器厂调整为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工厂,其他企业也都调整为合作社。调整前,文教体育用品业共有6个企业,职工1263人;调整后,拥有11个企业,职工1593人。经过调整,比较适应了手工业生产的特点。
  从1961年起,各企业注重了产品质量的提高,市文具厂生产的科学墨水,在全国第五次墨水经验交流会上,被评定为第一流产品;白粉笔、色粉笔软硬度不均匀的问题,也得到了较好的解决;27位花梨木框算盘于1964年第四季度达到了一级品标准,其他产品质量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在重视产品质量的同时,还注意抓了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生产,毛笔社突破了毛笔生产的手工传统方式,改为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生产,生产效率提高了3~8倍,并且消灭了手工操作造成的质量毛病,每千支毛笔的成本降低了3元多钱。
  1963年,宽城区第二印刷厂和南关区扑克社合并,成立了长春扑克生产合作社,这是长春市专门生产扑克的唯一厂家。
  1965年1月26日,经过上级批准,成立了长春市工艺美术文体工业公司,加强了对文教体育用品和工艺美术两个行业的组织领导。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刚一开始,文教体育用品业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学生停课闹革命,造成文教用品滞销,导致企业亏损。之后,部分企业停产的停产,转产的转产。扑克被称为“四旧”,禁止生产和销售,扑克社不得不改印标语、传单、印刷“红宝书”;体育器材厂生产的各种体育用品销售无路,严重积压,不得不转为生产电瓶。这些企业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原因,使企业的生产、管理、纪律、秩序乃至人与人的关系,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部分企业生产出现了被动局面。
  在“文化大革命”中,虽然有部分企业受到冲击,造成停产或转产,但也有一部分企业却借“文化大革命”之机得到了发展,如乐器厂生产的各种乐器供不应求,销售情况极好,可谓乐器厂自建厂以来的黄金时代。
  1969年,长春市工艺美术文体工业公司被撤销,文具厂归属于轻化工革委会,其余厂家下放到各城区工业处。
  “文化大革命”后期,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文教体育用品业也逐步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70年,根据省外贸部门的安排和要求,首先恢复了扑克生产。1972年11月,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发出了“二轻局下放到城区的企业收归二轻局领导”的通知,原属工艺美术文体工业公司领导的企业,如纸制品厂、乐器厂、二文具厂、扑克厂、体育器材厂等重新收回。1973年1月,长春市工艺美术文体工业公司重新恢复,并将“文革”前原印刷公司的东风、英俊、人民、四新、宏伟、二印等7个小印刷厂划归公司领导,进而加强了行业管理。公司成立后不久,即对企业进行了调整和充实。鉴于铅印能力过剩,故将8个印刷厂调整为5个印刷厂,并同时把东风印刷厂的92名职工合并给扑克厂,从而提高了扑克厂的生产能力,使得当年就取得了生产644万副扑克的好成绩,其产量比1972年提高了39%。乐器厂调整前兼业生产台钻,调整后停止了台钻生产,全力以赴抓乐器,仅小提琴一项,1973年的产量就比1972年提高了6倍。
  为充实文教体育用品业的后备力量,1972年至1974年,连续三年陆续招收了200名新工人。随着职工队伍的扩大和生产的专业化,不仅使原有的产品如扑克、大头针、曲别针等得到了恢复,而且还相继开发了一些新产品,如圆珠笔、圆珠笔芯、水浒扑克、小提琴、手铃鼓、大军鼓、小军鼓、图钉、学生圆规、冰杖、木枪、木折尺等,整个文体行业的生产出现了一个新局面。
  在发展生产的同时,文体行业为尽快实现产品的优质高产低耗,赶上或超过国内产品的先进水平,还重视了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工作。在1973年和1974年的两年里,乐器厂就自行研制了仿型机、雕头机、小带锯和煨圈机等17台设备,原来一个人一天只能铣5件小提琴壳,设备革新后,一个人10分钟就能铣2件。文具厂1974年试制成功了拉伸模具和压珠模具,又于1976年试制成功了4台打眼机和磨球机,并改装了石膏粉碎机和笔卡自动排料机等。这些设备的改造,为文体工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粉碎“四人帮”以后,国民经济于1978年进入调整时期,文教体育用品业在进行调整的同时,公司从全行业出发,注重抓了产品质量,制订了统一的企业整顿标准,建立了各种质量检查办法和创优规划,特别是对出口产品,如扑克厂的“金凤凰”牌扑克、文具厂的“牡丹”牌粉笔,更是集中力量狠抓不放,使得这些产品的质量都有了明显提高。文具厂生产的“牡丹”牌粉笔不仅色泽鲜艳,不褪颜色,而且写起字来细腻柔和,深受新加坡、伊拉克、苏丹、坦桑尼亚和中东一些国家的欢迎。
  1979年,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建立规章制度,重视经济核算,大多数企业都加强了管理,划小了核算单位,由过去的厂一级核算变为厂、车间二级核算或厂、车间、班组三级核算,使企业由单纯生产型逐渐变为生产经营型。当年全行业共有职工1801人,完成产值907万元,实现利润63.4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原值495万元、净值328.6万元,基本建设投资103.4万元。
  在转轨变型过程中,文教体育用品业一面抓生产,一面抓销售,坚持生产经营一起抓,做到“以销定产”,注意了市场信息和产销衔接。为使产品占领市场,满足用户的需求,还认真抓了新产品的开发工作。1980年,市体育器材厂在深入学校、工厂、商店调查的基础上,先后开发了升降双杠、木马、木哑铃、儿童转塔、课桌、便椅、响铃体操棒和儿童算盘等十几种产品,供应市场。该厂的产品由低档到高档,由单一到组合,由普通到电动,由固定到分解,由室外到室内,由大型到小型,由体育器材到智力玩具,不断开发,不断创新,不断向前发展,已生产出93种新型儿童体育器材,深受用户的好评。在开发新产品的同时,产品质量也有明显提高,在1980年创优活动中,文具厂的“春城”牌算盘,乐器厂的“快乐”牌手铃鼓,体育器材厂的“雪山”牌跳箱,在长春市二轻系统中首批(共6种产品)被轻工业部评为优质产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文教体育用品业的干部职工逐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1980年,扑克厂根据自己的薄弱环节,实行了科学管理,建立了定额制、检查制、领料制,严格了各项规章制度,不仅有效地提高了产品质量,而且还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全国扑克评比中,首次取得一类二等品的好成绩,同时扭转了多年的亏损局面。
  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文教体育用品业在1983年实行了多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从而使企业、车间、班组和个人都明确了自己的经济责任。1985年,又进一步落实了目标经济责任制,把经济指标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和职工个人身上,以保证经济指标的完成。
  为提高经济效益,文教体育用品业在抓企业管理、降低产品成本的同时,还加快了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步伐,从而使一些设备得到了更新,扩大了企业的再生产能力。1978~1982年,文具厂为形成百万架算盘的生产能力,重点抓了技术改造工作,先后购进了算盘铣头锯、打眼机、磨珠机等29台专用设备,并依靠自己的力量,勤俭节约,自力更生,自行制造了中梁平底机、木框元背机、全木制算盘刮框机、平底机、划槽机、方孔机、单头磨珠机和卷边机等26台设备,节约价值达36848元。他们还经过努力,试制成功了多刃滚裁机,提高切裁效率近30倍,有效地扩大了算盘的再生产。
  扑克厂于80年代后,分期引进了日本的照相机、连晒机,西德的海德堡,捷克的四色印刷机等,并自行改造了自动裱纸机,使扑克的合格率由82%提高到95%。1983年,扑克厂采用尿醛树脂上光新工艺,代替了有机硅树脂上光,使每副扑克的成本降低了5分钱,全年为企业节约资金17万元。同年,“金凤凰”扑克在全国评比中被评为轻工业部优质产品。
  从1979年至1986年,文教体育用品业密切注意市场动向,根据市场需要及时开发新产品,开发的新产品有:春城牌钢琴、旅游麻将、帝后士扑克、哪咤彩背扑克、封神演义扑克、国际时装扑克、六弦琴、734转动双色圆珠笔、组合三色笔、全木制上一珠下四珠算盘、二型、三型磁性教学算盘、清盘器算盘和多种儿童体育、游艺器材等。
  从1980年开始,文教体育用品业就开展了产品创优活动,深入开展了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企业建立了质量检查科,车间设立了专职质量检查员,班组实行了产品质量自检,同时还建立了奖优罚劣制度。通过全质管工作的开展,使产品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从而增强了产品的竞争能力。1984年,文具厂生产的“春城”牌菱珠算盘被评为国家银质奖,这是长春市轻工产品获得的国家评比的第一块银牌。
  1985年,文教体育用品业共有8个企业,即文具厂、二文具厂、扑克厂、体育器材厂、乐器厂、文化用品厂、工艺纸制品厂和纸制品二厂,职工总数为2443人,年产值达到1698万元,实现利润133.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828.1万元,净值556.4万元,基本建设投资75.8万元。
  1985年,文教体育用品业根据集体经济的特点,对厂长实行了民主选举。1987年,全行业又实行了厂长承包和厂长招聘。
  扑克厂于1985年盈利101万元,首次跨入百万富翁行列。
  为了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商品经济发展。1986年以来,该行业对行政性公司转轨变型进行了探索,公司精简了机构,下放了企业自主权,大大减少了企业负担。1988年4月,经上级决定,成立了美术文体行业管理办公室,对文体行业实施领导。
  1988年,文教体育用品业所属的6个企业,共有职工2036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959.3万元,实现利润108.4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原值987.4万元,净值569.5万元。
  第十节 家用电器业
  长春市的家用电器行业是二轻工业中的一支新兴力量。虽然早在60年代,长春市第二电机厂、长春市家用电器厂就生产出了家用电器产品,如吹风机、电熨斗、电热线、电暖炉和交流异步电动机等,但家用电器行业真正起步、发展还是在长春市洗衣机厂成立之时。
  1981年6月,长春市二轻机械厂更名为长春市洗衣机厂,在资金、厂房、设备相当困难,技术资料和技术力量十分短缺的情况下,于当年6月14日生产出了第一台“君子兰”牌单桶洗衣机。经专家鉴定,整机各项技术指标全部达到同行业的先进水平。9月份,洗衣机正式投产,到1981年底,长春市洗衣机厂共生产出“君子兰”牌单桶洗衣机1万台,顺利进入国家洗衣机生产予选点之列。
  1982年,家用电器行业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努力提高自己的生产能力、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长春市洗衣机厂抓紧第一期技术改造,相继建成了冲压生产线、烤漆生产线和总装生产线,并和全国127家企业开展了业务协作配套生产,使企业生产能力有了大幅度提高。全年生产洗衣机45000台,完成产值865万元。
  1982年,家用电器行业共有职工1304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623.2万元,净值394.4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192万元,家用电器业粗具规模。
  1983年,家用电器行业推行了一整套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方法,在加强“质量就是生命”教育的基础上,推行了全面质量管理,开展了质量分析和QC小组活动,经常走访用户,征求用户意见,从信息反馈和市场行情变化中找出问题,制订措施,把质量指标、质量责任全部纳入整个目标管理和经济责任制中。不仅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而且还制定了各类人员的工作标准,使干部职工做到了有规可守、有章可循。长春市洗衣机厂为保证产品质量,共建立质量管理制度146项,制定各类人员工作标准204条。通过加强基础工作,产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1983年,在全国举行的第一次洗衣机行检中,“君子兰”牌单桶洗衣机以洗净度高、磨损率低、噪音小而名列榜首,被评为吉林省和轻工业部的优质产品。当年改造更新设备43台,生产能力提高1倍多,生产洗衣机10万零50台,完成产值1839万元,实现利润27.2万元,被国家列为洗衣机生产的重点企业。1984年,洗衣机年产量达到208330台,比1983年提高1倍多;完成产值3753万元,比1983年翻了一番;实现利润189.5万元,是1983年利润的7倍,一跃成了长春市的“百万富翁企业”。
  家用电器行业,1984年共有职工2282人,比1983年增加了876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045.7万元,比1983年增加了419.4万元;净值达到684.2万元,比1983年增加了315.8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4283万元,比1983年多完成了2021万元;实现利润255万元,是1983年的4倍;其主要产品有:Ⅰ型、Ⅱ型、Ⅲ型洗衣机,60W、IOOW、180W、750W吹风机,电熨斗,电热线和电暖炉等。
  家用电器行业,坚持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大力开发新产品,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得到了明显提高。
  1985年,长春市洗衣机厂从日本引进了1条半自动化洗衣机生产线和3台大型注塑设备,只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就在新建的厂房里全部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了“运输快、安装快、调试快、投产快”的“四快”目标。11月正式投产,这种具有当代最新水平的高波轮、新水流、多功能的双桶洗衣机刚一问世,立即就得到了广大用户的青睐。“君子兰”牌双桶洗衣机当年投产,当年见效,为企业的发展增添了后劲。1985年,洗衣机厂共生产洗衣机241975台,完成产值4681万元,获利润220万元,并被吉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六好企业”。
  家用电器行业认真开展了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在不断深化改革的基础上,全面地抓紧了企业整顿、创六好以及企业的升级工作;推行了全面质量管理、全面计划管理、全面经济核算等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从而不断地提高了企业的素质。工厂经常邀请高等院校讲师及企业管理权威讲课,对职工进行现代科学管理基础知识的全员培训。企业从三个方面着手挖掘潜力,努力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一是在人才开发、智力投资上下功夫。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提高干部和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选派人员到大专院校以及电大、业大等进行学习;经常组织业务和技术培训,并广招各种人才,以保证企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二是大力控制生产成本,在挖掘企业内部潜力上下功夫。三是集中全力抓好企业改革,普遍实行承包经营,推行经济责任制,对厂内各个科室、行政人员、车间班组职工实行优化组合,对干部实行选聘,将竞争机制、风险机制、银行机制引入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中,在企业内部实行多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分别不同岗位,同各部门签订了独立、非独立核算费用大包干、包产包利承包、质量管理专项奖、包费保标承包等各种形式的承包合同。各企业还实行了“全员抵押承包”,将企业的经济效益与职工个人利益挂起钩来,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为了有效地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各企业建立了厂内银行,划小了核算单位;制定各部门费用开支计划,企业两费有了明显降低。1988年,仅洗衣机厂的两费就比上年降低了100万元。
  在抓紧企业改革的同时,长春市洗衣机厂还认真抓了新产品的开发和产品质量的提高,他们派人外出学习,改革工艺,增强了洗衣机外壳的光洁度;由1个洗涤档次改为强、中、弱3个洗涤档次,增设了操纵台;并借鉴家具流行款式,将洗衣机上框一块板式的结构变成四块组合的流线体,机体外壳也增加了冰花、喷花等新花色;先后生产了“君子兰”牌一型、二型、三型单桶洗衣机;在2.5kg双桶洗衣机的基础上,又生产出了2.8kg、3.3kg和3.6kg双桶洗衣机,从而使“君子兰”牌单、双桶洗衣机形成了系列化,增强了产品的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1986年,洗衣机年产增到342500台(其中单桶洗衣机为84557台,双桶洗衣机为257943台),完成产值11902万元,实现利润1004万元,为企业前十年的总和。长春市洗衣机厂被吉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先进企业”。同时,“君子兰”牌单、双桶洗衣机在1986年的全国第二次行检中,其9项质量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再次被评为吉林省和轻工业部的优质产品,赢得了市场信誉。
  1986年,家用电器行业在改革的新形势下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全行业共完成产值12505万元,实现利润1112.4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894.1万元,净值2312万元,职工人数达到2537人。与1983年相比,1986年完成的工业总产值是1983年的5.5倍,利润是17.3倍,固定资产原值是4.6倍,净值是6.3倍,职工人数比1983年的1406人增加了80%。
  为了使家用电器行业在竞争中得到更快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86年11月成立了吉林省洗衣机工业集团,这是吉林省内第一家横向联合的企业集团组织。
  为适应新形势对家电行业发展所提出的要求,1987年3月,成立了以洗衣机厂为主体的长春市君子兰电器工业公司,下辖6个企业,有长春洗衣机厂、长春市塑料彩印包装厂、长春市家用电器厂、长春市钢家具厂、长春市标牌厂和吉林省永安电动工具厂,共有职工5137人。这个公司的建立,为长春市家电产品的生产和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87年,长春市洗衣机厂生产的洗衣机达到390480台(其中单桶洗衣机为47578台,双桶洗衣机为343202台),完成工业总产值14664万元,获得利润1018万元,被轻工业部评为“全国轻工业先进集体”。1988年,在资金、原材料、能源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又生产了270100台单、双桶洗衣机,完成产值9495.4万元,实现利润774万元。
  1987~1988年,长春市洗衣机厂生产的“君子兰”牌洗衣机接连获得众多荣誉。1987年,荣获了东北三省一区轻工名牌产品群评“金杯奖”和全国家用电器产品评比“消费者信誉奖”,还荣获了轻工业部颁发的“优秀质量管理奖企业”证书、铜匾和吉林省“优秀管理奖”称号;1988年,又喜获长春市十佳产品“金鹰奖”。这些荣誉的获得说明长春市家电电器行业的发展速度是很快的。1988年,长春市家用电器行业有职工6143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6742.7万元,净值5065.4万元,完成工业13232.7万元,实现利润783.9万元。
  长春市家用电器行业的崛起和发展,受到吉林省、长春市领导机关的重视和支持,省、市领导多次深入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国家领导人也多次给予关怀和鼓励。1987年6月15日,国家经委主任吕东同志到厂视察,题词“更上一层楼”,勉励企业百尺竿头,再进一步。1987年6月23日,李鹏副总理又莅临该厂视察,签名留念。1987年8月25日,胡启立同志到厂指导工作。这些都极大地鼓舞了洗衣机厂的干部和职工,为洗衣机厂的发展、腾飞提供了精神力量。
  第十一节 衡器工业
  1932年,长春市的衡器工业仅有王家制秤铺、邢家制秤铺等几家私人手工业作坊。当时日本帝国主义为了垄断东北的经济,在度量衡方面开始推行“度政统一”,将几家私人制秤铺合拢在一起,成立了“满洲计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衡器工业公司的前身——“满洲计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支店”就在这时诞生了。当时了的厂址在铁北,共有5间小瓦房,面积为60平方米,全店职工20人,设备仅有1个砂轮机、1把手摇钻和4把老虎钳子,承担由日本东京、大坂等地发来的地中衡、台秤的修理和装配。
  1936年,日本帝国主义为在东北发展度量衡的工业生产,将“满洲计器股份有限公司”收归伪满国有,并改名为“满洲计器株式会社”,厂址由铁北迁到三马路电车站西侧,并派中国资本家张亚东为理事长,日本人为副理事长。以长春为中心,在沈阳、哈尔滨等地设立了分社和支店。工厂人员逐年增加,到1941年,已由原来20人增加到120人,并增添了六尺皮带车床等设备,生产以修理为主,装配为辅,主要修理50~500kg的七、八种规格的台秤、地中衡产品。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工厂每况愈下,职工人数最少减至60人。
  1946年东北民主联军解放长春期间,人民政府派工作人员进驻工厂,帮助恢复发展生产。国民党占领长春以后,派长春市工业局秘书张士春为厂长,工程师潘宝树协助组织生产,因经营不善不久工厂便倒闭。
  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工厂工人在一片废墟上进行恢复建设。到1951年,开始生产大型衡器。1952年生产出了第一台轨道衡。1954年生产的精密天平经国家科委检测,定为二级高级天平。1956年开始为越南生产轨道衡,第一次向国外出口。1957年,职工人数由1949年的58人增加到310人,产量由600台增加到8400台,其中大型衡器400台。产值由6.6万元,增长到343.4万元。
  在生产不断发展的同时,根据国民经济的需要,1958年,该企业分成了两个厂——长春市工程机械厂和长春衡器厂。长春衡器厂迁到二道河子区吉林大路55号。分迁过来的职工人数为210人,机械设备17台,大都是伪满时期遗留下来的旧设备。厂房是原水泥瓦厂的3栋地房,共400平方米,条件极为简陋。1958年企业开始从事传感器的研制和电子秤的生产。当时在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思想指导下,企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生产出许多不配套的半成品零件,利润指标逐年下降。1960年的实际利润为169.4万元,1961年减少到78.6万元,1962年又减少到17万元。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以后,产品质量有了提高,电子秤的精度由百分之一提高到二百分之一。到1965年,企业已形成生产各种大型衡器、专用衡器、日用衡器等53个规格的23个品种、生产能力,成为年生产大型衡器350台、日用衡器4000台、种类齐全的专业化衡器制造企业。当时企业拥有主要设备47台,厂房作业面积7,000平方米,其中简易棚4900平方米。同年,长春衡器厂将日用衡器、台秤、案秤、盘秤移交给轻型衡器厂生产。
  1966年,国家为加快衡器工业的发展,以适应现代化生产的需要,决定投资450万元对长春衡器厂进行扩建和改造。从2月份开始动工到1970年基本完工,先后改造了铸锻、机加、装配等主要车间,添置了比较先进的设备,改善了工人作业环境。这样,企业形成了具有年产大型专用衡器1200台的生产能力。在此期间,电子衡器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先后为本溪钢铁公司、攀枝花钢厂等大型企业设计制造了250吨电子轨道衡等产品,企业经济效益有所回升。1975年,工厂占地面积7.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500平方米;职工人数为802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83人;机械设备531台;固定资产原值586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503万元,实现利润161.7万元。1966年,长春衡器厂接受了由中央军委第十四次会议确定的“158”军事工程的研制任务,9月28日由轻工业部直接下达布署,企业开始了液体定量秤、粉液减量定量秤的2个品种、6个规格,共20台的研制工作。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努力,排除了“文革”的干扰,经过近三个月的艰苦奋战,于1966年末完成了总体方案和样机的设计,并于1967年春在北京通过了“158”工程联合设计组的审核、批准;年末召开了有“158”工程联合设计组、轻工业部、吉林省和长春市领导及用户单位参加的验收会议,会上对液体自动定量秤的总体设计方案、样机180小时的可靠性试验等一系列工作做了充分肯定。样机验收后,按修改后的设计任务书,进行了2个品种、6个规格的全面设计与生产。经过近4年的努力于1970年全部完成。
  “158”工程液体自动定量秤的试制以及批量生产,是我国衡器工业生产的一大进步,对机械衡器向机电结合,最后向电子衡器的发展起了积极促进作用,为加强国防、发展战术导弹及空间技术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为企业的前进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78年,衡器厂职工人数增加到867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657万元,净值490万元,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801万元,实现利润262万元。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企业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在企业内部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尊重知识,爱护人才,因而从1979年至1982年的四年间,共取得了科研成果79项。为加快发展速度,企业对设计人员实行了承包,落实了经济责任制,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期完成设计任务。新产品、新品种、新规格不断增加。建国初期全厂只有3种规格的产品,到1982年,增加到17个品种、48个规格,先后为国家研制成功了2~3吨高精度测重仪4台,其中一台经中国计量科学院和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精度达到国内最高水平,为我国高精度衡器填补了空白。同时还研制成功了我国第一台百吨标准轨道衡,它是大型检衡车的标准秤量设备,能自动计量、自动选码、数字显示,秤头部分由偏心轮带动光栅进行静态计量,台面起落采用液压、休止装置,配有自动控制的工作台,自动化程度较高,精度为两万分之一,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科技人员研制成功的“801”型打包秤量机是专为化纤厂化纤产品打包前进行秤量的专用设备,经纺织部设计院等有关部门审定,达到了设计要求,可与国外同类产品媲美。这种产品的生产,不仅结束了依靠国外进口的局面,而且也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以后,又相继研制成功了5吨粮秤、50吨油秤、煤塔枰、电子钢材秤以及在东南亚市场打开销路的2吨地上衡等。
  在此期间,为了使科技人员开发的新产品尽快地转变为生产力,企业抽掉了部分工程技术人员和经验丰富的工人充实了新产品车间,负责特殊品种、特殊规格以及难度较大的新产品研制工作,在短短的几年中,为黑龙江焦化厂设计制造了急需的焦炉煤塔用衡器;采用最新显示控制器技术的机电结合方法,为首都钢铁公司设计制造并安装了两台350吨轨道衡,使该用户既节省了时间,又节约了几十万元的外汇。
  进入八十年代以来,国家有关部门非常重视衡器产品的更新换代。国家经委和吉林省于1981年决定对长春衡器厂进行技术改造,并列为“六五”期间国家550项重点改造项目之一。该厂组成了以李长库厂长、梁祖荃总工程师为主的筹建小组,并建立了引进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全面负责基建施工和设备引进工作。企业承担的称重传感器技改项目总投资近两千万元,引进了美国利维尔公司的称重传感制造技术和日本大和制衡株式会社的电子汽车衡制造技术,突破了国内在衡器主要配件称重传感器、称重显示控制和箔式电阻应变计制造技术上长期徘徊的困境。为逐步实现“手动变自动,机械变电子”的目标,该厂确立了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方向,采取“以老养新”的措施,走研制与引进相结合的产品开发道路。同时开展了横向技术协作,先后与全国28家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了协作关系。为解决原材料由进口变为国产的问题,该厂与吉林工学院、吉林工业大学、本溪冶金研究院、航空工业部101厂等单位共同研究攻关,经一年时间,这一难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在消化引进技术过程中,该厂重视人才培训工作,先后派遣48人次赴美国、日本等国学习,在企业内部还举办了日语、英语、微机、计量、测试等专科学习班,为全面完成技改任务奠定了基础。
  新建的传感器车间1981年破土动工,到1986年底全面峻工。
  1985年,中国轻工机械总公司与长春市政府合资经营长春市衡器厂,从此企业更名为长春衡器工业公司。全公司共有职工1016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200万元,实现利润263.4万元。
  1987年7月,轻工业部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对长春衡器工业公司引进的称重传感器、显示器、应变计以及电子汽车衡的制造技术进行了全面验收,一致认为,公司引进的日本电子汽车衡技术材料已全部实行了国产化,赶上国外同类产品的水平,传感器制造具备了批量生产能力。至此,长春衡器工业公司的两项引进技术项目全部通过国家的验收,企业开始走上振兴发展的道路。
  1988年,公司共有全民职工1027人,其中男职工756人,女职工271人,平均技术等级五级;工程技术人员112人,其中工程师40人,技师7人,技术员42人;占地面积7.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为1694.1万元,净值为1259.1万元,主要生产设备198台,仪器仪表113台,设备完好率达到90.5%。
  1988年,在受到政策调整和原辅材料价格上涨等减利因素的影响下,公司完成产值1362.3万元,实现利润204.9万元。产量达到1156台,传感器1318支。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3377元,主件项次合格率为97.3%,铸件废品率为7.48%,万元产值耗电量为626度,熔吨金属耗焦165公斤,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16%。
  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企业实行了党政分开,经理负责制,由经理组阁,形成了以经理为中心的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将竞争机制引入企业内部,狠抓分配制度的改革,采取浮动工资、岗位工资、联产、联利、联销计酬、百分考核、设立厂内银行等措施,用经济杠杆调节生产,极大地调动了全体职工的生产热情,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1987年,根据形势需要,在企业内部对经营科实行了销售大包干;对仪表车间、新产品车间、汽车队实行了独立核算、单独承包;对铸锻、机加、装配车间实行联合承包的办法,有力地强化了企业经营机制,使生产得到了发展。
  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公司还注重提高企业素质,从基础建设抓起,狠抓定额、档案、标准化、核算、物资管理、能源设备管理、安全文明生产、质量保证体系等项工作,取得了档案工作四级,标准化管理四级,计量检定二级等成果。1988年,公司跨入了省级先进企业行列。
  在产品质量方面,公司大力开发名优产品,赢得了广大用户的信誉。到1988年为止,荣获国家、省、市科技成果奖32项,一批产品获国、部、省优质产品称号。其中百吨标准轨道衡填补了国家空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其自动化控制技术居世界领先地位,荣获国家经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科技协作成果奖”和国家科委“科技进步二等奖”;GGT静态轨道衡获国家标准局“科技四等奖”;电子汽车衡、无基坑拉杆秤、标准轨道衡获轻工业部“优秀新产品奖”;称重显示控制器、称重传感器、350吨轨道衡获吉林省“优秀新产品奖”;“方向”牌SGT—3型地上衡获轻工业部优质产品称号;EGT—30B地中衡获轻工业部优质产品称号;EGT—15型地中衡获吉林省优质产品称号;JSCS—30型系列无基坑电子汽车衡获轻工业部优质产品称号,并于1988年荣获了国家金牌奖。
  至1988年,公司的生产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已能制造各种规格、用途的工业用机械及电子大型专用衡器,其中包括:轨道衡、地中衡、地上衡、钢材秤、电子汽车衡、配料定量秤、化纤打包秤量机、工艺专用秤、高精秤等12个品种、159个规格的产品,同时还能生产3个品种、6个规格的称重显示控制器和多种结构规格的称重传感器,以及不同结构和用途的箔式电阻应变计,并承担小批量直至单台份的具有多种特殊功能衡器产品的设计制造业务。产品不仅畅销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而且还远销国外。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出版者: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分志分别记述了长春市分水村二轻工业和纺织工业的发展史。总志与大部分分志都设《大事记》一章(不标数序),原则上采取历史编年体,记录足以反映历史进程和各历史阶段基本特征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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