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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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83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沿革
分类号: F426.8
页数: 28
页码: 6-33
摘要: 本章记述了公元916年至1988年长春市二轻工业的发展沿革。
关键词: 长春市 二轻工业 沿革

内容

长春市二轻工业的前身——长春市手工业,有着悠久的历史。公元916年,契丹族的耶律阿保机称帝,建立了辽朝,从此长春及其附近的契丹族即开始了从常年游牧逐渐向以农业经济为主的转化。《辽史》中记载的“始置铁冶”,就是将招徕的以及南侵中俘获的大批中原汉人,迁徙到黄龙府(今农安)及其各地,利用他们的技术发展手工业生产,生产了大量的铁制农具,有犁铧、犁镜、耥头、耘锄、手镰、铡刀、镢、锹、镐等。农安一带生产的铁犁铧铧尖圆钝,角度较小,铧身两侧较直,耕地既省时省力,又可起大垄,有利保墒保苗;生产的锄板薄而耐用,并有弯形锄钩;生产的镰刀不仅有月牙形的,而且还有直背直刃的,款式多样,大小不一,很适宜收割高矮不同的各种农作物。这些农具种类齐全,配套成龙,样式繁多,结构合理,显示出长春手工业生产的发展水平。
  南宋年间铁木真统一蒙古各部,建立起蒙古历史上第一个军事奴隶制国家,并不断南下侵犯金国和宋朝,将长春地区较为发达的农业经济改为游牧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农田变为牧场。明朝至清朝中期,即从公元13世纪末叶至18世纪中叶,在长达500多年的时间里,长春地域几乎无人定居,致使手工业倒退和瓦解。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郭尔罗斯前旗蒙古王公通过“揽头”招募汉人垦种,据(《吉林通志》卷29,食货志2,田赋上)记载,当时蒙古游牧地“地多租少,流民利之,故至者日众”。由于河北、山东一带破产农民不断流入开荒种地,并逐渐形成村落,因而使得手工业也随着农业的发展逐步得以恢复。
  嘉庆五年(1800年),清王朝在新立城设立长春厅,随着民户和人数的逐渐增多,磨房、豆腐房、锡蜡铺、铁匠铺、镟匠铺等家庭手工业作坊也逐步得以发展。
  道光三十年(1850年),长春民间开始生产杂毛地毯。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日俄战争结束后,俄国把长春至大连、旅顺的铁路转让给日本,从此日本帝国主义对长春实行经济垄断,在民族工业遭受沉重打击、得不到发展的情况下,民间手工业却趁机得到了喘息抬头的机会。据日本明治39年9月(1906年9月)《满洲地志(中卷)》记载:“彼等一千五百万人口(指东北三省),其日常用品的小部分依赖外国制品外,其余所有都依赖于土人的手工业品。这种情况,长春也不例外”。
  宣统三年(1911年),长春手工业作坊有了长足发展,皮铺、机房(纺织)、染房、纸坊、烘炉、木匠铺、铁匠铺、豆腐房、锡蜡铺等店铺星罗棋布,越来越多。有的木匠铺、纸坊雇有十多个工人。大部分皮铺、机房、染房、铁匠铺等均为半工半商性质,多是前店后场形式,即前边销售后边生产。绝大多数木匠、瓦匠、石匠、泥匠、工匠在农忙时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出卖劳动力,到场铺做工,从事手工业生产和经营。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以后,河北、山东的破产农民大量涌入长春,他们带来了各种手工业生产技术。同时,民国政府又实行了一些有利于手工业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制定了一些规则和奖励条款。
  1931年5月16日公布的《小工业及手工艺奖励规则》规定:
  第一条:本规则所称的小工业为平日使用工人在三十名以下者。
  第二条:凡本国人民经营小工业及手工艺,其制品符合于下列各款之一者,得依本规则给予奖励。
  (一)对于各种制造品有特别改良者;(二)应用外国成法制造物品确属精巧者;(三)擅长特别技能制品优良者。
  第三条:(略)
  第四条:奖励的类别如下:
  (一)奖金;(二)奖章;(三)褒状;(四)匾额。
  民国政府对小工业及手工艺生产采取的奖励办法,有效地促进了当时手工业的发展。根据《长春县志》记载,早在1913年长春的手工业铺行就已达到了671个,其中有金银匠铺20个,铜器行27个,铁器行120个,锡器行8个,木器铺101个,皮件铺44个,成衣业66个,估衣业44个,鞋帽铺109个,鞭杆铺17个,镜铺19个,洋铁铺2个,铁匠炉21个,刀剪铺9个,罗圈铺7个,筐篓铺9个,雨伞铺3个,灯笼铺3个,画匠铺19个,鞍鞯铺3个。
  到1918年,长春手工业发展到57个行业,从业户数达1700多户,原有店铺象木匠铺、铁器铺、成衣业、鞋帽铺、染房等均有发展,特别是织布作坊发展更快,当时织布作坊有700多户,到1929年发展到1000多户,其中有6户大型织布工厂。长春县旗务工厂是一家比较大的企业,它根据生产和形势的需要,设置了织科、缝纫科、木科、革科、鞋科、染科和金科,它不仅能生产提花布衣料、桌巾、床巾、线袜,制作中、西各式大氅、礼服、礼帽、军警界各季服装、女式彩裙、各种新式木器家具等,还能生产各式男女皮靴、皮鞋、枪套、刀套、战刀、马刀、指挥刀、赛金、赛银文明棍、刺马针等。当时长春生产的马具,在技术上和耐久性上都很有名,奶子皮做的扎铜束耐久坚固,遇雨水不出硝。1925年,马具生产者达40多家,工人达280多人,每年能制马具6000多套。
  20世纪20年代,长春的手工作坊如油坊、磨房、烧锅、酱醋坊、切面铺等发展的也比较快。1922年,长春城内有旧式磨房17家,日生产能力达到5000斤;旧式油房10家,日产豆饼500块。
  手工业工人劳动强度很大,每天劳动大都在11个小时以上。西头道街有个织洋袜、洋布、腰带的工厂,共有20名工人,每天从早7点工作到晚10点,全天劳动长达15个小时。手工业工人劳动时间虽长,但报酬却很少,男工最高月薪36元,最低只挣18元;女工的工资更少,同样工种,男工每月可挣25元,女工只挣18元5角,是男工的三分之二。根据1931年4月《东北年鉴》记载,工人的工资情况如下:
  到了20世纪20年代末期,日、俄洋货大量涌入,始而长春,继则乡闾,市场渐被洋货所垄断,机器产品大量倾销,手工业产品逐渐被鄙弃,布鞋多被胶鞋所代替,旧式毡鞋渐被日俄的毡疙瘩所夺,纺线、编织笠渐被洋线、草帽挤掉。帝国主义和军阀统治者对手工业者高利盘剥,苛捐杂税,有增无减,许多手工业者逐渐破产,有的沦为劳工,有的去做苦役,手工业生产日趋萎缩。
  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后,日本帝国主义强占了东北。长春于同年9月19日被日军所侵占,次年3月1日变成了傀儡政权——伪满洲国的国都。从此,随着众多日伪机关的设置、人口的骤增以及长春的开发,所需工业品和生活日用品的数量越来越多,对手工业生产产生了很大刺激作用,从而使手工业生产日渐发达。到1939年,仅缝纫业和家具木器业两个行业,业户就达到162家,从业人员发展到3254人。其中缝纫业1932年只有39家,1935年发展到82家,1939年达到99家;从业人员1935年只有968人,1939年达到2217人。家具木器业1932年全市只有18家,1935年发展到28家,到1939年达到了63家;1935年有职工699人,到1939年达到1037人。据1936年《满洲国工厂统计》记载,长春拥有5名工人以上的手工业工厂共有37家,其中生产靴鞋的12家,生产皮包的4家,生产马具的1家,生产竹柳制品的4家,生产皮革制品的6家,生产便鞋的8家,生产竹制品的2家。
  金属业、制材及木制品业、机械器具业和杂工业等,在这个时期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发展情况如下表:
  1938年,长春市手工业厂家虽得到较快增长,但一般规模都比较小,设备简陋,技术落后,手工操作,资金短缺,一半以上的企业自有资金都在5000元以下,部分行业的企业资金情况如下表:
  手工业企业不仅资金少,而且职工人数也很少。据对金属业、机械器具业、制材及木制品业、杂工业等4个行业的统计,共有企业353个,不足30人的企业就有294个,占企业总数的83.2%。
  除缝纫业、木器业得到较快发展以外,皮革业、铣铁业、皮靴业、大车业、马掌业、柳条编织业等也有了相应发展。皮革业在1932年只有5家工厂,从业人员为130人,到1939年,工厂发展到52家,从业人员增加到561人。
  1940年以后,日本帝国主义为了进一步榨取和掠夺资财,以应付侵略战争之需,日本的经济财团在长春相继成立了各种“株式会社”,用以控制经济命脉,并加紧实行了各种产业统制法,如“七二五”价格停止令和“主要物资配给制”等一系列控制经济的法令。对稍触犯法令的,轻者予以没收,重者作为经济犯惩处。由于对钢铁、棉纱、皮革、麻等实行了全面统制,规定“优先供给军需,次为民需。对于规模宏大、生产力强的各种工业优先配给物资,其次为小规模的工业……违犯者按照经济取缔规程处罚之”,致使生产力微小的手工业根本分配不到原料。因此,皮革、金属制品等行业的原料来源枯竭,企业成了无米之炊,很多工厂不得不停工倒闭。日本侵略者为了控制经济,控制手工业者,对手工业强制实行“组合制”,强迫业户并入“组合”。除此之外,还实行了所谓“献纳铜铁”运动,不仅全部停止了民用铜铁制品的供应,而且对手工业者仅存的点滴铜铁也进行彻底搜刮。实行“七二五”价格停止令以后,黑市交易日趋增多,物价飞速上涨,而手工业产品价格亦被冻结,手工业者入不敷出,光赔不挣。因此,手工业日渐没落,各个行业大都陷于衰败瘫痪境地。1936年,全市金属业、制材及木制品业、机械器具业、杂工业等4个行业共有企业190家,而到了1941年只剩下88家,减少了53.7%。
  1941年以后,手工业面临的形势更坏,特务横行,税如牛毛,统制严密,没有原料。手工业者生活贫困,收入极微,每天劳动平均12小时以上,但平均每人每月工资只有17.66元,与当时一般伪职员月均工资65元相比,为其四分之一。
  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在战场上遭到各国人民的有力反击,它们做最后的垂死挣扎,对殖民地进行残酷剥削和疯狂掠夺,长春手工业者更是身受其害,店铺倒闭,工厂停产,铁匠、木匠及其手工业者大批失业,无活可做,无饭可吃。为了糊口,只得丢弃手艺和技术去当苦力,去当茶房,去拉车拉脚。当时洋铁业流传着这样一首歌谣:“上辈子打爹骂娘,这辈子干洋铁行,吃的是残汤剩饭,穿的是带窟窿的衣裳。”在日本侵略者投降的前夕,长春手工业者的生活达到了异常悲惨的境地。
  1945年8月15日抗日战争取得了胜利,被日本帝国主义侵占达14年之久的长春回到了祖国的怀抱。光复当时,由于大工业遭到严重破坏,机器设备所剩无几,加上日伪残留了一部分工业原料,因此,有些手工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恢复了生产,特别是皮革、铁业等行业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1946~1947年,全市有手工业工厂267家,其中铁行业94家,加工工业139家,被服工业18家,制革业11家,木工厂5家。从事手工业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达到25089人,其中男职工23685人,女职工有1404人。
  1946年国民党发动了全面内战,并接收了长春的日伪遗留企业。为了满足战争所需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它们对手工业者大肆搜刮掠夺,造成商品奇缺,通货膨胀,物价一日数涨,生产原料极度困难,从而使大多数手工业工厂停产倒闭,致使手工业者有的转业经商,有的去卖破烂。特别是到了国民党的统治后期,国民党军队在强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包围下,困守孤城,无粮缺水,再加上国民党反动派又实行了“杀民养军”的政策,致使全市饿浮遍地。在此种情况下,手工业的境遇更是空前困难,手工业者纷纷逃亡,到处流浪,死里求生,手工业因此奄奄一息、濒临绝迹。光复以后全市棉织业的手工业业户曾发展到440多家,到1947年,只剩了40多家;到1948年长春解放前夕,整个棉织业全部倒闭破产。
  解放前,长春手工业者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造了很多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所欢迎的名牌产品,不仅方便了人民的生活,而且也促进了生产,对整个长春市的开发及其经济建设,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解放前的长春手工业名牌传统产品达30种之多,最主要的有:赵九德钢叉,郑发菜刀,巨丰铁锅,高文才酒篓,双鱼牌大铲,金钢牌铁卷柜,花轱辘车,地毯,擦身锄板和各种木农具等。
  解放前长春手工业生产的名牌产品见下表:
  1948年10月19日,长春获得解放,但人民接收过来的手工业却是一片废墟,国民党的倒行逆施给手工业生产的恢复留下了重重困难。
  解放后,在百业待举、百废待兴的情况下,中共长春市委、市人民政府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力量,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医治战争创伤,扶持和恢复手工业生产,其主要办法:一是免征手工业生产的税收,对手工业者1948年和1949年上半年所应交纳的税金全部免征。二是采取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等办法,平衡产销,扩大业务。仅1949年就组织了109家铁匠炉业给林务局订做铁活,其中有马掌、斧子、锹、镐等,价值达32万多元(东北币)。三是国家银行对手工业实行长期贷款,并提供生产原料。1949年全市重点扶助了300家手工业的生产,并订购了一万多元的翻砂成品,使手工业生产得以维持和发展。
  由于人民政府的积极扶持,全市手工业在解放后,仅用了4年时间,就得到了迅速恢复。手工业作坊1949年有346家,从业人员3803人;1951年发展到3571家,是1949年的10倍,从业人员增加到7944人,是1949年的2.2倍,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7207600元(东北币)。
  1953年,全市手工业户数发展到4348家,从业人员增加到10195人,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624万元(东北币)。在全市86个行业中,其中主要行业有6个:金属制品、木器制造、服装鞋帽、皮革皮毛、食品和纺织。这些行业共有业户3148家,占手工业总户数的72.4%,从业人员7811人,占总人数的76.6%,产值达到31738600元(东北币),占总产值的87.4%。全市手工业产品共有一千多种,其中为工农业生产和基建服务的占30%,为城乡人民生活服务的占70%。为工业生产服务的有铁丝编织、匠作工具、麻制品、水暖零件、机械木型和皮革等23个行业,占行业总数的26.7%;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有大车、木农具、铁匠炉、制锹、马具等13个行业,占行业总数的15.1%;为人民生活服务的有服装鞋帽、木器家具、炊事用具、印刷、食品等50个行业,占行业总数的58.2%。
  由于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蓬勃发展和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手工业中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如大车业、木农具业、马掌炉等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1952年,全市的大车业有62家,1953年发展到97家。生产的大车60%销于长春附近县镇农村,40%销往郭前旗、丹东、锦州和呼和浩特等地。木农具行业更是兴旺发达,仅据聚源盛木器铺统计,1951年的产值就比1949年提高了71%,销往省外的产品占全部产值的51.8%。长春生产的筒锹、锄板、镰刀、钢叉等铁农具,除供应周围各县外,有一半以上销往黑龙江和内蒙等地。1953年,全市共有70多个马掌炉,遍布于东大桥、民主街和二道河子一带。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一些行业也得到了迅速恢复,如服装业,1951年有370家,从业人员644人,到了1953年发展到860家,人员增加到1595人,仅两年时间,户数就增加了1.3倍,从业人员增加了1.5倍。铁匠炉业在此期间恢复得也比较快,1950年只有68家,而到了1953年则增加到182家。
  1953年,党中央提出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明确规定了要“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完成这一伟大历史转变,党和政府通过合作化的途径,逐步把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变个体私有制为集体所有制,从而使手工业生产力得到了较大解放,生产得到了迅速发展。
  根据1951年6月召开的《全国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在“重点试办、摸索前进”方针指引下,从1951年下半年开始,长春市即开展了“组织与发展生产合作社”的工作,当年试办了大车、毡毯两个合作社,共有社员55人,自有资金3636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2732元。1952年,又新建了洋铁、被服、铁丝、麻绳等6个社,加上1951年组建的两个社,时有8个生产合作社,有社员354人,自有资金136960元,完成工业总产值708940元。
  1953年,全市共有11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即洋铁、被服、大车、毡毯、铁丝、麻绳、鞋帽、马具、自行车修理、汽车修理、木家具社等,有社员602人,自有资金356607元,其中社员入股股金总额为34327元,占资金总数的9.6%,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696500元。在这11个生产合作社中,20~30人的有3个社,31~80人的有5个社,81~140人的有3个社。产品全部自产自销的有3个社,加工修理性的有2个社,自产自销和加工修理相结合的有6个社。
  1953年,全市广大手工业者学习贯彻党中央制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求组织起来的积极性日趋高涨,有5000多名手工业劳动者主动要求走合作化的道路。根据上级“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和当时手工业的特点,采取由简到繁、由低级到高级、从供销入手对生产进行改造的方法,大量发展生产小组,试办供销生产合作社和组织高级形式的生产合作社。到1954年末,3种形式的社(组)发展到60个,共有社、组员1987人。其中:生产合作社27个,有社员1330人;生产小组32个,有组员415人;供销生产合作社1个,有社员242人。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7353673元,占全市手工业总产值的28.5%,平均每人年产值为8399元,相当于个体手工业者的3.4倍。全市手工业合作社(组)的资金积累达250万元,比1951年增长了434倍。从事机械化或半机械化生产的人数占合作社总人数的18.5%,社员人数占全市手工业总人数的19.1%。
  为进一步发展手工业生产,引导手工业者走合作化的道路,1954年5月召开了全市第一次手工业代表会议。1955年3月召开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并正式成立了长春市手工业生产联社;同年5月成立了长春市手工业管理局,负责领导管理全市的手工业工作。
  经过“重点试办,摸索前进,典型示范,普遍发展”等几个阶段,到1955年底,全市组织起来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达到112个,有社(组)员5705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3607143元。
  1955年冬,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发表后,全市立即开始了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准备工作。首先在皮革、针织、毛皮等7个行业进行了全行业合作化的试点,接着于1956年1月,将点上的经验进行了全面推广,全市134个行业先后实现了全行业的合作化。截止到3月底,共组建了新社(组)106个,吸收新社员5233人,加上1955年以前成立的老社(组),全市共有213个合作社(组)及1个合作工厂(1955年底以前组建的112个合作社、组,其中的少数社、组进行了全并,到此时,合作社、组的数量为108个),社员职工总数为10938人,占全市手工业总人数的88.4%。到1956年底,除40多个社、组移交给商业、民政部门和供销社以外,手工业合作社、组尚有168个,人数为13680人。至此,全市基本实现了手工业生产合作化,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合作化之后,手工业生产形势发生了明显变化,从而显示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一是解放了生产力,发展了生产。合作化后,合作社的力量大了,资金多了,部分社、组逐步实行了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生产,提高了劳动效率,1956年手工业系统完成工业总产值481.08万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0.5%,比1955年增长了2.5倍。1957年完成工业总产值5765万元,比1956年提高了19.8%。二是提高了产品质量,增加了花色品种。1957年,手工业系统生产的手提金库、地毯、铁窗纱、刺绣工艺品等16种产品达到了出口标准,当年这些产品出口,共为国家换取外汇687180元。合作化前,全市手工业产品约有1300种,到1956年8月达到了2006种。三是消灭了生产的淡季,手工业开始转为均衡生产。合作化之前,个体手工业者处于“半年忙,半年闲”的状况,合作化以后,各社、组招活揽活,变闲为忙,利用废品、废料生产人民群众所需要的产品,同时还积极接受国家下达的加工任务,从而使手工业逐渐转为均衡生产,克服了生产淡季对手工业者的威胁。四是增加了社员的劳动收入,改善了社员的物质文化生活。1956年底,手工业系统有95.2%的社员调整了工资,增加了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到1957年上半年,有93个社、组的8338人享受了全公费或半公费医疗,产假、病假或因公负伤休假照发工资,生活困难的给予救济。部分社、组还建立了食堂、托儿所和图书室等设施,社员的物质文化生活发生了明显变化。
  1957年9月,长春市手工业联社召开了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会议对合作化运动进行了全面总结。
  1955年夏季以后,在合作化运动中出现了对手工业的改造工作过粗、要求过急、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的问题,一些合作社脱离当时的实际情况,不适宜地过分强调集中生产和统一核算,盲目办大社,致使一部分合作社供产销失调,产品品种减少,给群众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始转入大规模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8年,党中央提出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开展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手工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公社手工业更是遍地开花,发展迅速。但在轰轰烈烈的“大跃进”运动中,由于片面强调“一大二公”,大搞“升级过渡”,不顾实际情况,从上到下刮起了一股浮夸风、抬报风,使长春手工业生产也受到了严重冲击。
  长春手工业合作社“升级过渡”和“转厂并社”工作,是根据1957年末全国手工业合作社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精神进行的。从1958年第三季度开始,手工业企业开始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到11月底,全市有158个合作社、10943名社员转成了41个地方国营工厂和25个合作工厂,转制人数占手工业总人数的80.6%。属于合作社集体财产的1023.4万元资金无偿地交给了地方财政,变成了全民所有,这些资金占手工业系统自有资金的70%左右。
  由于手工业在体制上、所有制上发生了变革,搞了“提前过渡”和“合并升级”,丢掉了很多如股份制、劳动计件、无限计件等行之有效的措施,致使部分职工滋长了“铁饭碗”和“吃大锅饭”的思想,减弱了关心企业的积极性。转厂合并后,每个企业的平均人数由1957年的73人增加到203人。企业规模过大、行业混杂同手工业小而灵活的特点以及企业管理水平不相适应,忽视手工业传统经营方式,不少企业丢掉品种,质量下降,经营管理比较混乱。部分企业供销矛盾大,产不足销,产品品种比1957年明显减少,产量远远低于市场的需求。从1958年下半年开始,花色品种减少,名牌货被丢弃的现象多有发生,1959年上半年表现最为严重。据当时对手工业各行业所生产的47种主要产品的检查,有12种低于1958年上半年的质量水平,占检查总数的25.5%。名牌货也扔了很多,如日用铁工厂的名牌产品有9种,当时只生产3种,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双鱼”牌瓦刀、大铲、抹子、刨锛、钢叉和筒锹等名牌产品都先后被挤掉了。有些产品的规格大大减少,铁锅原固定生产的有5种30多个规格,当时只生产印锅、耳锅2种20个规格,分别减少了60%和33%。同时,由于企业的管理水平与企业状况不相适应,所以产品成本越来越高,有的甚至形成工厂赔累或商业部门补贴,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积累。
  在“大跃进”运动中,浮夸风、抬报风对手工业生产产生了较大的副作用。一些企业由原来以生活资料生产为主,转向以生产资料生产为主,家具、食品、小五金产品等均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为购买这些日用品,街头出现了排队抢购现象。
  1958年下半年,长春手工业管理体制由原来的按行业管理改为按区分片管理,除9个全民企业归市手工业局管理以外,其余企业下放给区、街管理。
  1958年,手工业企业开展了以“创造、自造和仿造”为主要内容的技术革新活动,全市手工业系统依靠自己的力量,共生产了各种机械设备145台,22个企业实现了机械化生产,27个企业实现了半机械化生产。1958~1960年的3年间,试制和投产的新产品有153种,自行车、缝纫机、挂钟、锁头、子母扣、指甲剪等产品就是在这个时期开发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后,公社工业也有了较大发展,到1960年底,公社共建立了200多个企业,职工达26500余人。企业人少,产品多样,生产灵活,逐步成为手工业生产中的一支新生力量。
  1959年和1960年,长春一些手工业企业继续升级过渡。到1960年底,转为地方国营的企业达到58个,职工人数的18756人。保留手工业组织形式的企业有22个,职工为2050人。市电线厂、自行车厂、钟表厂和缝纫机厂等企业都先后由手工业社过渡为地方国营工厂,并成了地方工业中的骨干,为长春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手工业企业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以后,由于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手工业出现了停滞、倒退的局面。1961年,全市手工业系统共完成工业总产值3820万元,比1957年完成的5765万元减少了三分之一。同时出现了48家亏损企业,亏损金额达100余万元,为有史以来的最高记录。
  为了解决“大跃进”运动造成的经济工作严重比例失调问题,中共中央于1961年1月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并于同年6月19日颁发了《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简称手工业35条)。长春从6月下旬开始进行手工业所有制问题调整的试点工作,11月底试点工作结束,随后立即全面铺开,先后对26个地方国营工厂、7个合作工厂、83个社办工厂的所有制和企业规模进行了调整。这些企业共调整为212个单位,其中有4个合作工厂、99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2个供销生产社、12个生产小组、94个社办工厂,同时有1个工厂上升为地方国营企业。企业规模缩小,职工人数由原来的平均每个单位188人下降到110人。全市手工业、公社工业企业由调整前的238个增加到352个,其中地方国营工厂由原来的58个减少到41个,手工业合作社由原来的22个增加到121个,供销生产社达到了2个,生产小组增加了12个,公社自负盈亏的社办企业由过去的144个减少到71个。调整前,全市没有自负盈亏的企业,调整后达到了94个。
  手工业35条的贯彻落实,提高了企业所有制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适应程度,调动了职工生产的积极性,拉链、小刀、民用锁等新产品得到了开发,钢叉、钢锹、铁镐、锄板等产品产量得到了增长,缺口较大的秋皮钉、鞋五眼、算盘、理发刀、日用锁等13种产品产量比调整前提高了一倍以上,缓和了市场供应的紧张状况。
  1962年亏损企业有10个,比1961年的48个减少了79%;亏损额为22.9万元,比1961年减少了76%。根据当时对9个行业、124种主要产品的调查,1962年1~9月份的实际成本比1961年同期平均降低了1.4%,同时还采取一些措施,恢复和加强了手工业的修配服务工作,重点抓了自行车修理、小五金制品修配、服装裁剪制作,调整增加了修理服务网点。各种服务网点由过去的734处增加到3154处。还增加了走街串巷的流动服务人员,组织制发了钟表、自行车、刻字、洗染、服装等5个行业的价格表,大大方便了群众。
  长春手工业系统在执行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过程中,认真开展了精简职工的工作。1961~1963年的3年间,共精简职工4794名,其中1961年精简了1785名,1962年精简了2228名,1963年精简了781名。精简下来的职工,回农村的有1568名,回家的有1417名,其他的有退职退休以及服兵役等。
  1963年3月10日,长春市手工业合作社联社召开了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通过了市联社主任马子英代表前届理事会所作的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以来市联社的工作和今后任务的报告,以及陈雪所作的第二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通过了市手工业联社章程试行草案和决议,并选举了市联社的领导机构。
  1963年底,中共长春市委决定调整市内手工业管理体制,成立金属制品、木竹制品、服装鞋帽和文教美术日用品等4个专业联社,改按区分片管理为按行业管理,各专业联社受市手工业联社直接领导。
  1965年1月,为加强行业管理,按行业成立了日用化学工业公司、美术文体工业公司、五金工业公司、编织工业公司、服装鞋帽工业公司、木器工业公司和修理服务工业公司等7个公司。各公司以及局直属单位的职工人数如下表:
  1962年以后,长春手工业由于贯彻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生产得到持续发展。1962年完成工业总产值6171.5万元,比1961年提高61.6%;1963年完成6584万元,比1962年提高6.7%;1964年完成7835万元,比1963年提高19%;1965年完成8527万元,比1964年提高8.8%。1965年完成的工业总产值是调整前1961年的2.23倍。1962~1965年长春市手工业系统基本情况见下表:
  在1966~1976年的“文革”期间,党和人民的事业遭受了巨大损失,手工业也是深受其害。在此期间,长春手工业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的发展过程。1966年9月15日,长春市工业管理局改为长春市第二轻工业局。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二轻系统管理体制变动频繁,企业下放、合并、转向,公司撤而又复,“停产闹革命”,“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等等,严重影响了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别是1966~1969年,部分企业纪律涣散,管理松懈,工作、生产、办公不能正常进行,致使工业总产值大幅度下降,1969年只完成工业总产值2892万元,比1965年减少了三分之二。从1970年开始,二轻工业逐步回升,发展速度逐年加快,到1976年共有企业106个,职工32010人,完成工业总产值21138万元,比1966年增长了14530万元,为1966年的3.5倍。拥有固定资产原值7539.5万元,自有资金8219.3万元。1970~1976年期间,长春二轻工业之所以能够得到较大发展,其主要原因有:一是集体经济的特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起了主导作用,不上班、不生产职工就开不出工资,二轻行业的职工从始至终没有忘记坚持生产;二是国营工厂停产,把原料让给了二轻集体企业,为企业组织生产提供了便利条件;三是市场商品供应紧缺,二轻企业生产的产品畅销无阻;四是上级管理机构撤了并,并了撤,经常变化,很不稳定,企业在客观上取得了一些自主权。
  1969年7月,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将二轻所属各行业公司全部撤销,企业下放给南关、朝阳、宽城和二道河子区管理。
  1971年2月,市红旗机床厂、市制锹厂、市冶炼厂、市电机修造厂和市锻压设备厂等5个集体所有制企业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1972年11月底,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将1969年下放到4个城区管理的164个手工业企业收归市二轻局领导。
  根据二轻工业的特点,为搞好对企业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于1973年1月又恢复了五金机械、服装鞋帽、木器编织、美术文体、塑料化学和修理服务等6个县团级行政性公司,同时将企业按行业划分,归属各公司领导。各公司以及局直属单位的职工人数见下表:
  1974年,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市二轻局集体投资250万元筹建起来的市石油化工实验厂改变隶属关系,划归市轻化工业局领导。
  1975年,长春市二轻系统共有企业167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6个,集体所有制企业151个。当年5月,根据市计委(75)54号文件精神,将纸箱厂、卫生纸厂、喷漆厂、制花工艺厂和汽车拖拉机铆钉厂等5个企业交给了市民政局,将钢管厂交给了市冶金局,将油漆厂交给了市轻化工业局,将第三光学仪器厂交给了市电子局,将食品机械厂交给了市一商局,同时,还将棉制品厂、轴线厂等23个企业交给了南关区,将电器设备厂、制碱厂等11个企业交给了宽城区,将电气修造厂、英俊印刷厂等10个企业交给了二道河子区,将电池厂、纸绳厂等8个企业交给了朝阳区。改变隶属关系的集体企业共有61个,占二轻系统集体企业总数的40.4%,职工人数为9398人,工业总产值为6621.6万元,利润为761.7万元。
  “文化大革命”结束,全国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特别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市二轻工业系统认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解放思想,开放改革,把工作重点及时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1979年,长春市二轻局增设了五金工具、皮革鞋帽两个工业公司,调整充实了8个县团级领导班子,任命了16名工程师和51名技术员,调整了25个企业的产品结构,试制了139种新产品,增加了2004种花色规格,全塑凤尾女凉鞋、“参叶”牌男衬衫等4种产品被评为轻工业部和省优质产品。6月22日~7月15日,在胜利公园举办了二轻工业产品展销会,设有服装、鞋帽、木器家具、工艺美术、塑料制品、日用五金、五金工具等7个展销馆,展销的产品达865种、1598个花色规格。展销会期间,参观购货的人数达到30万人次,销售总额33万元。同时,还实行了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给企业下放了权力,集体企业从10月份开始,由过去的统负盈亏变为自负盈亏,增加了企业的自主权,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2956.3万元,实现利润1772.7万元,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全年利润计划。1978年有亏损户24家,亏损金额达50万元,到1979年底,亏损户仅剩2家,亏损额减少到18万元,下降了64%。
  1979年10月,在17个企业开展了调整工资的试点工作。1980年全面铺开,在全局136个单位、36901名职工中,有47.6%的职工调整了工资,增加了收入。
  1980年,二轻工业系统有61个企业实行了奖励、计件、分成和利润包干分配制度,占企业总数的66%,有12种产品被评为轻工业部和省优质产品。
  从1981年开始,二轻企业注重了产品质量的提高,并抓紧了企业整顿和企业的转轨变型工作,使企业由单纯生产型逐步转变为生产经营型。
  1983年,长春市二轻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企业整顿为重点,以推行经济责任制为保证,深入落实“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使二轻工业生产出现了大好形势,产值、利润都创历史最好水平,职工普遍调整了工资,全局消灭了亏损企业。
  为进一步搞好改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二轻局于1984年5月18日制定下发了《关于扩大集体工业企业自主权的六项措施》,把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干部管理权、工人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劳保福利待遇调整权以及其他方面的一些权力,全部放给了企业。前后3次发文,共计36条,为企业松绑,从而使简政放权工作有了一个较好的开端。是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1806万元,比1983年提高14.6%;实现利润2390.2万元,比1983年提高27.3%。文具厂生产的菱珠算盘在1984年度评比中,被评为国家银质奖,为二轻系统夺得了第一块银牌。
  1984年3月3~6日,在吉林省宾馆召开了长春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联社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审议通过了新的《长春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章程》,选举了第四届联社理事会、监事会,选举李占生为联社主任。
  1985年,二轻系统有7个工业公司,1个衡器总厂,1个供销公司,1个建筑公司,1个建筑设计室,1个情报研究所,1所职工中专,1所普通中专,1所技工学校。共有工业企业112个,其中全民企业15个,集体企业97个;职工37408人,其中全民职工9296人,集体职工28112人。
  各单位从1982年开始,进行企业整顿工作,到1985年10月,整顿验收合格的达到90户,占全局企业总数的96.8%。市衬衫厂、市工业刀片厂、市洗衣机厂分别于1983年6月、1984年6月、1985年6月被省政府命名为“六好”企业。通过4年的企业整顿,不仅加强了企业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提高了企业领导班子的业务文化素质,而且还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提高了经济效益,产值利润同步增长,分别比上年提高19.6%和22.4%。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为使行政性公司尽快转轨变型,市二轻局制定了《关于进行公司体制改革试点的几点意见》,并首先在皮革鞋帽工业公司、木器家具工业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
  1984年10月至1985年7月,有71个集体企业民主选举了厂长,实行了厂长负责制。
  在开放改革过程中,企业认真开展了横向经济联合工作,1985年,二轻系统有26户企业进行了横向联合,项目达37项,增加产值1200万元,实现利润250万元。
  市二轻局、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于1985年3月联合制定了《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费用统筹暂行办法》,对集体企业固定职工的退、离休费、副食补贴、冬煤补贴、因公伤残费、护理费、丧葬费、抚恤费和医药医疗费进行统筹,以保证集体职工退休后的生活。
  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从1979年开始,二轻工业系统就针对自己的薄弱环节,重点抓了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作,很多企业不仅购买了国内设备,而且还引进了国外技术。洗衣机厂、塑料一厂、彩印厂、涤纶拉链厂、扑克厂、东方单丝厂、衡器厂、刺绣厂、地毯厂、起重工具厂、电焊条厂、钢卷尺厂、工业刀片厂、有机玻璃厂等27个企业先后从日本、美国、西德、意大利、英国等国家引进了先进技术,提高了企业的生产能力,其中有6个企业跨进了百万富翁的行列。
  “长白山”牌双屉精铝锅、“长白山”牌精铝水壶、“参叶”牌男衬衫,“健力”牌女衬衫、“春苗”牌童装、“秀秀”牌汽车座垫套6种产品,在1985年评比中荣获轻工业部优质奖。
  1986年,二轻系统的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以经济承包为主要内容,逐步完善配套。有86个企业开展了企业内部的多形式、多层次的经济承包,实行了纯利包干、综合指标承包、纯利润承包等;有69个企业同主管部门签定了全面经济承包合同;在高压电器厂、硬铝厂和刀剪厂进行了租赁制的试点;开展了集体企业职工集资入股的工作,入股金额达317万元;改革了劳动用工制度,招收了全民合同工450名。
  同时,按照轻工业部全面质量管理检查验收细则,对全局的92个企业进行了检查,达到优秀的15个,占16.3%;良好的14个,占15.2%;及格的35个,占38%。市洗衣机厂被评为全国技术进步优秀企业,市衬衫厂荣获轻工业部优秀质量管理奖。“君子兰”牌双桶洗衣机、“大力”牌黄牛正面革、“CDL”牌螺旋6.5mm拉锁等6种产品荣获轻工业部优质奖,“君子兰”牌双桶洗衣机、高档镀金金属眼镜等33种新产品投产,新增了喷绣制品、软腰胶粘皮鞋、压力锅、电水壶等637个花色品种。衡器厂生产的电子汽车衡、起重工具厂生产的HS型起重链条被评为轻工业部科技进步三等奖。
  这期间横向经济联合有了新发展,42个企业打破行业、地区界限,与98个企业开展了横向联合工作。在“自愿互利、双方受益、扬长避短、共同发展”的原则基础上,于11月25日成立了以长春市洗衣机厂为龙头、由省内14个企业组成的“吉林省洗衣机工业集团”。
  全年二轻系统完成工业总产值43251万元,比1985年增长12.3%;出口产品产值达到2462万元,比1985年增长218%;实现利润3181.7万元,比1985年增长14.7%;实现税金2613万元,比1985年增长15.6%;全员劳动生产率每人为12417元,比1985年增长14.4%;固定资产原值达到16928万元,自有资金为15122万元。亏损企业9户,比1985年增加1户;亏损额为140.8万元,比1985年增加54.8万元。
  从1987年1月1日起,服装工业公司及其所属的13个企业划归市纺织工业管理局,吉林省永安电动工具厂从辉南迁回后,划归市二轻局管理。变化后,二轻系统有企业91个,职工35094人。1987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3511.5万元,比上年提高16.9%;实现利润3401.7万元,比上年增长11.6%;实现税金2604.5万元,比上年增长9.7%;全员劳动生产率每人为13413元,比上年增长11.9%;亏损企业7户,亏损额为119.1万元,比上年减少21.7万元。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经济责任制》(40条)精神,二轻局同所属的83个企业签定了经济承包合同,承包人数占职工总数的77.5%,承包指标共有9项,即产值、利润、质量、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横向经济联合、安全生产、资金、企业升级。年末有69户企业受奖,占承包户数的83%。
  各企业还进一步改革了内部分配制度。在91个企业中,实行单位工资总量包干浮动的有1个,实行无限计件工资的有6个,实行有限计件工资的有32个,实行浮动工资的39个,实行分成工资的有3个,实行奖励或其它形式的有10个。
  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还进行了公司体制改革工作的尝试。1987年1月16日,五金电器工业公司更名为君子兰电器工业公司,所辖企业有:标牌厂、家用电器厂、洗衣机厂、塑料彩印包装厂、钢家具厂、永安电动工具厂。五金工具工业公司以冶炼厂为龙头,组建了有色金属冶炼联合公司,成员有:熔炼厂、铁合金厂、钢锹厂、制钉厂、电焊条厂、建筑五金厂和窗纱厂。6月28日,家具木器工业公司更名为家具装饰公司;皮革鞋帽工业公司更名为皮革公司。10月20日,工艺美术文体工业公司更名为工艺美术公司。
  在横向经济联合工作中,有53个企业与外地和外单位实行了联合,联合项目达到59个。
  二轻系统内部评审出各类技术职称人员971名。其中有工程师142名,助理工程师425名,技术员383名。
  “春城”牌磁性教学算盘,“金杯”牌硬质合金圆锯片等8种产品被评为轻工业部优质产品;“长白”牌变压器风扇,“金钢”牌金库等22种产品被评为吉林省优质产品。童靴、挤塑板材、双面印裁积尺等36种新产品投放市场。
  全年完成的9个技改项目,效益都比较明显。特别是地毯厂的簇绒地毯、永安电动工具厂的洗衣机电机,二布鞋厂的注塑人造革童靴、刺绣厂的行缝被等,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增添了后劲。
  在企业管理中,全面推行了计量、定额、信息、标准化等各项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了企业升级,晋级企业30户,占列入升级规划企业的43%。其中,洗衣机厂晋升为省先进企业;衡器工业公司、地毯厂晋升为省预备级一类企业;16户企业晋升为省预备级二类企业;11户企业晋升为省预备级三类企业。
  1988年,二轻工业系统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使经济承包责任制逐步完善配套。全局有44个企业实行了“工资效益”挂钩,占企业总数的49.4%,职工人数达到19579人,占职工总数的63%。44个挂钩企业1988年承包利润为2381万元,实际实现利润2710万元,比承包计划提高了23.4%,完成工业总产值35585万元,比1987年提高了6.8%;全年劳动生产率为18175元,比1987年提高了6.9%;实际支付工资总额2363万元,比1987年提高了6.6%,挂钩企业的工资和效益得到了同步增长。在推行经济承包过程中,还把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商品生产观念和法律手段引入了承包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分层次、分步骤的方法,使其所属的144家工业、商业、供销、基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承包工作得到了全面落实。
  长春二轻工业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指引下,从1979年开始改革,至1988年已经10年了。在这10年的改革开放中,二轻工业发生了很大变化,不论是在企业素质和职工素质方面,还是在生产速度和经济效益方面,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改革开放为二轻工业注入了活力,带来了动力,增添了竞争力,从而使二轻工业步入了一个振兴、进步、发展的新时期。纵观10年情况,主要有以下10个方面的变化:
  一、人们的观念有了根本转变。干部职工的思想从以前的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了现代化建设上来,用生产力标准来判断是非,衡量得失,打破了历史唯心主义的传统观念,增强了商品经济的竞争意识,为搞好经济建设、提高经济效益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生产有了较大发展。1988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8496.6万元,比1978年多完成27612.3万元,提高了1.3倍。
  三、经济效益有了明显提高。在原材料普遍涨价、各种不利因素较多的情况下,企业认真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88年实现利润3090.2万元,比1978年多完成1368.1万元,提高了80%。
  四、增加了职工收入。1978年全系统的工资总额为1452.2万元,1988年达到4908.1万元,提高幅度为238%,在国家、企业增加效益的同时,职工收入也有了明显增加。
  五、提高了产品质量。10年中荣获国家金质奖的产品有1种,银质奖的1种,被评为轻工业部优质产品的有35种,被评为吉林省优质产品的有90种。1988年,优质产品产值达到9198.5万元,比1979年提高24倍;优质品产值率为22.99%,比1979年增长21.2%。
  六、技术引进取得了优异成果。从1979年以来,技术引进项目共30项,总投资为12426万元,用汇2509.6万美元,先后从日本,西德,意大利、英国等8个国家和地区引进了先进设备,有效地改变了二轻系统落后的手工操作方式,使洗衣机厂、彩印厂、扑克厂等企业一跃成为百万富翁企业。
  七、开发了新产品。10年中共开发新产品626种,增加花色品种7871个。仅1988年就开发试制新产品55种,其中有41种投产,创产值7173.75万元,增加花色品种480个,创产值1215.5万元,利润612.5万元。
  八、提高了企业和职工队伍素质。通过企业整顿,企业的管理水平、经营水平都有了明显提高,96.8%的企业达到整顿验收合格,两个企业被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六好”企业。到1988年,晋升为省先进企业有3个,晋升为省预备级企业有9个,晋升为市一级企业有20个,职工队伍素质也有了明显提高,“双补”合格率达到93%,四级以上职工为16373人,占职工总数的48.7%。
  九、固定资产有了大幅度增加。1978年,二轻系统的固定资产原值为9674万元,到1988年增加到26558.4万元,为1978年的2.7倍。
  十、实行了多种分配形式,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改革以后,二轻系统打破了单一的分配形式,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实行了计件工资、无限计件工资、超产计件工资、分成工资、浮动工资、单项承包、奖金等灵活多样的工资分配形式,打破了“大锅饭”,较好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职工的竞争意识和劳动热情。
  改革10年中,二轻系统通过贯彻国务院(84)163号文件、吉林省委、省政府(85)2号文件精神,使改革工作步步深入,在逐步认识集体经济特点的基础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把二轻集体经济和国营经济加以区别,并按照集体经济发展规律办事,因而在发展集体工业工作中,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还存在着对集体经济的发展重视不够、政策不够开放、改革的步子迈得不大等问题,和江浙一带,苏、常、锡等地区比较,不论是在政策上,还是在发展速度上,都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出版者: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分志分别记述了长春市分水村二轻工业和纺织工业的发展史。总志与大部分分志都设《大事记》一章(不标数序),原则上采取历史编年体,记录足以反映历史进程和各历史阶段基本特征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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