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包装储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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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768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包装储运
分类号: TB489;TB498
页数: 16
页码: 220-262
摘要: 本章记述了长春市对出口商品包装物料实行统一计划和进出口商品储运管理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包装 储运 长春市

内容

第一节 包装
  一、包装物料
  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春市出口商品包装物料供应,经历了出口生产企业自行解决到统一经营的发展变化过程。
  建国初期百业待兴,各种物资的供应比较紧张,包装物料也比较缺乏,当时省、市尚没有外贸包装职能部门,所以国家规定,对外出口所需包装物料原则上由各出口生产或供货单位就地取材,自行解决。外贸部门基本上只管商品不管包装,致使出口商品包装工作跟不上出口商品发展的需要。从1958年开始,对外贸易部每年都通过进口协助解决一部分马口铁、黑铁皮、麻袋、麻布、木材、铁钉、铁丝、铁腰子、包装纸等包装材料,按外贸系统分配指标,由外贸部门直接分配到厂。但包装物资供应部门与出口商品生产的包装工作脱节的状况并没有彻底解决。1958年在市商业局设外贸科,负责组织协调工作。1961年以前,长春市出口所需包装木箱,系由商业部门组织市内七家木工厂加工生产,数量、质量经常无法保证。
  1961年10月,全国出口商品包装工作会议决定,改革出口商品包装物料供应体制与管理,对出口商品主要包装物料实行统一计划,分口管理。从1962年起,主要包装物料,由外贸部统一申请和分配,各进出口总公司分类管理,按系统调拨。其余由各主管部管,三类物资仍由地方就地解决。吉林省依据新的供应管理体制,制定了本省的几种主要出口商品包装物料的管理办法,省外贸部门负责计划内用于中央商品的包装物料有木材、麻袋、铁制品(铁丝、铁腰子、铁桶)、各种纸张、棉布等5类。由省各进出口分公司分口管理,系统调拨。地方商品和计划外商品,由地方外贸部门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解决。长春市1959年成立外贸局,在全国出口商品包装物料管理体制改革后,改变了既往只管商品,不管包装的状况,参与了省对地区包装物料的分配和管理,保证了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当地所需的包装物料。1962年市外贸局撤销,在商业局设外贸处,仅掌握和汇总出口商品收购计划执行情况,主要包装物料的调拨、分配和管理由省外贸包装运输公司统一计划安排,省各进出口公司直接对长春市的出口商品生产企业。
  “文化大革命”中,对外贸易工作遭到破坏,省对外贸易包装运输公司及其他各专业进出口公司于1970年一并撤销,出口商品包装物料的供应工作,改由吉林省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储运组负责,人员少,处于应付局面,长春市出口商品包装物料的供应受到影响。
  1972年省恢复了外贸包装运输公司和工业品与农副产品两个专业进出口公司,长春也恢复建立了外贸局,内设包装运输科,对外挂包装运输公司牌子。1976年又行企分开,成为独立核算的包装运输公司后,直接承担了全地区的外贸部管和省管的主要出口商品包装物料的计划申请、调拨、分配、供应与管理。具体程序是,每年初由市包装运输公司召开市各专业进出口公司会议,由各专业公司根据国家下达的出口商品收购计划,提报包装物料申请计划,然后由市包装运输公司,依据包装物料消耗定额进行审核、汇总后报省,待省批准并下达计划指标,进行调入并按计划供应有关出口生产企业,实行专料专用,并监督出口厂家包装物料的使用情况。
  长春市包装运输公司供应出口商品生产厂的包装物料,有纸类、木类、麻类、塑料类、铁类近30种,基本是国家调拨的,其中外贸部管的进口通用包装物料有三纸(牛皮卡纸、瓦楞原纸、白板纸)、三塑(高压聚乙烯、低压聚乙烯、聚丙烯)、三铁(马口铁、黑铁皮、镀锌铁皮)等3类9种,其余从省市调入,少量由公司自行采购。据统计仅1976年至1981年调拨和供应给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包装容器生产加工企业的主要包装物料,有各种纸张7431.4吨、麻袋106.2万条、木材10885.9立方米、铁腰子296.4吨、镀锌铁线15吨、元钉38.6吨、塑料8.2吨、钢材6.1吨。此外,还少量自行采购并供应一些玻璃纸、铁腰子等。各年调拨供应的包装物料详见(表79)。仅供应各种纸张的主要出口生产企业有50多家,详见(表80):
  在调拨与供应包装物料同时,加强了包装容器生产基地建设。除积极扶持市工业部门所属的印铁厂、彩印厂、塑料制品厂等有关出口商品生产包装企业,还积极建立外贸自有包装容器生产企业。1973年2月,市批准将原由市轻化工局所属的木箱加工厂划归市外贸局领导,作为出口商品木箱包装专业加工厂。为适应长春市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内外包装的不断改进,市外贸包装厂在原有木箱生产车间的基础上又增设了纸箱生产车间,1975年又增设了小纸盒生产车间,并增设了彩印车间。1979年小纸盒车间独立,扩大为小纸盒厂。市外贸包装厂由于不断扩大包装容器的生产能力,由承担长春市出口商品的纸、木箱生产加工任务,发展为能承担全省出口所需主要的纸木箱生产任务,并承揽部分外省的纸木箱加工任务。1982年省外贸根据全省需要将长春市外贸包装厂和小纸盒厂一并划为省外贸包装运输公司领导。
  1985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以及包装物料市场货源日趋充足,出口厂家对包装物料的选择性越来越大,对市包装公司的依附性逐年减少,市包装公司与出口厂家的调拨关系已变成了纯买卖关系。
  二、包装与装潢
  新中国成立前的各个历史时期,不大讲究出口商品包装,尤其是当时出口的商品比较单一,70%以上是豆谷及大豆加工品,所需的包装主要是麻袋,少量装豆油用的铁桶和装面粉用的面袋,其他像豆饼、兽骨、木材等商品都是散装出口。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出口商品品种不断增多,特别是出口工业制成品的不断发展,为适应国际市场对商品包装与装潢的需求变化而不断改进。
  (一)包装种类
  到1988年底,长春市出口商品包装,分为两大类。一类为运输包装,亦称外包装或大包装;一类为销售包装,亦称内包装或小包装或携带式包装。按其性能、质地特点采用不同形式的包装,分为:
  木箱包装:如空压机、切纸机、石棉制品、机械设备等比较沉重商品的外包装,系用木箱包装,并有托盘,便于机械装卸。
  金属包装:如蜂蜜的外包装用铁桶,高级糖果的小包装用彩印铁盒包装,香烟听装用彩印小铁筒包装。
  纸箱包装:主要用于各种罐头、糖果、酒类、中成药、针纺织品、服装、劳保手套、各种球鞋、布鞋、木雕制品、扑克牌、日记本、铃鼓、钢卷尺等的外包装。
  纸袋包装:主要用于膨润土粉、电木粉等的粉沫商品。
  麻袋包装:主要用于粮谷、饲料、黑白瓜籽等。
  塑料包装:硬质塑料桶主要用于山野菜、肠衣等湿性商品包装;软塑料袋则用于食品、糖果、服装等的内包装。
  小盒包装:是根据不同商品形状、大小特殊设计的小纸盒,有些是异型盒,主要用于陶瓷器、搪瓷、雕塑等易损商品的内包装,并在盒内配有不同衬垫、隔垫或充填物。
  (二)包装装潢
  出口商品包装装潢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出口商品能否打进和占领国际市场,提高商品档次和售价的重要一环。
  长春市出口商品包装长期处于一等质量,二等包装,三等售价的落后状态。从1972年恢复建立外贸局并设立包装管理、设计、生产等职能部门以后,十几年来出口商品包装、装潢工作本着“经济、牢固、科学、美观、适销”的方针和包装装潢要为出口商品服务的原则,工贸密切配合,不断进行材质更新,改进包装箱质量和包装装潢的设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在材质更新方面,推行了以纸代木,以纸代塑包装。
  以纸代木有:方糖、罐头、冰糖、笔记本、别针、钢卷尺、羊角锤、鹿茸精、鬃刷等品种的纸箱包装取代了木箱包装,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节约了木材,降低了包装费用。1975年仅方糖一项出口2000吨,计6万箱,降低生产成本55800元,节约木材684立方米。钢卷尺、羊角锤、鹿茸精、鬃刷4个品种,1981年共用3500个纸箱,为国家节约木材222立方米,降低包装成本39万元。且由于减轻重量,还降低了运输成本。
  以纸代塑的有赤血盐钾,原用塑料编织袋包装,红粉沫经常渗出,污染严重,虽是畅销商品,但外商却不愿要。1985年改为纸板桶包装,完全消除了渗出污染,客户满意,每吨多卖90美元,使当年赤血盐钾出口多创外汇9万美元。
  除上述外,还采用木笼托盘包装,降低了包装破损率。出口木钟的包装,无论是木箱包装,还是纸箱包装,在运输过程中包装箱破损情况相当严重,有的破损率高达80%以上,严重影响木钟出口。1977、1978连续两年出口木钟均在50000台以上,由于包装严重破损,从1979年开始出口量下降,到1983年降至年出口8000台。1983年根据全国外贸系统闹钟、木钟包装会议精神,经省市轻工进出口公司与外贸包装厂共同深入厂家寻求解决办法。针对木钟出口品种多、数量少的特点,除采取增强小包装盒的挺力,以缓冲和减少外部对木钟的挤压冲击外,并取消外包装的大木箱,改为木笼托盘包装,用叉车装卸。改进后,基本消灭了木钟包装破损,木钟出口随之增加,并节约包装费用人民币8万元。
  以塑代木的有:各种水渍山野菜、肠衣等,原都用木桶包装,后改塑料桶包装,节约了木材,减轻了运输重量。
  在改进包装箱质量方面,突出的是改进纸箱的挺力。纸箱是由外贸自有企业包装厂生产,过去该厂生产纸箱的粘合剂是用水玻璃,这种水玻璃粘合剂氧化纳含量较高,碱性强,易吸收空气中的水份,粘合后的纸箱,在远洋运输中极易吸潮,造成文字图案抹糊,纸箱变形,以至塌垛,商品遭到破损。在阳光照射下,纸箱容易变脆开胶,使抗压强度降低,耐折效果差,纸箱断裂。1979年该厂研制成功了玉米粘合剂,克服了水玻璃粘合剂的弊病,使箱体平整坚挺,不吸潮气,不易变形破损,而且这种粘合剂的原材料充足,成本低。在同样条件下,使用水玻璃180—200克,而玉米淀粉粘合剂仅用130—150克,每平方米减少50克。一吨玉米粘合剂顶1.2吨水玻璃使用;玉米粘合剂每吨仅105元,水玻璃每吨140元。生产玉米粘合剂设备投资少,操作简单,反应时间短,提高了纸箱强度,产品质量稳定,符合国家出口商品包装质量标准要求,不但用户满意,还为国家节约了大量材料,是纸箱工业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此项创新,该厂参加了1975年长春市科技大会。
  在装潢设计方面,根据国际市场需求变化,改进了人参烟、鹿茸糖、田鸡油糖、德惠大曲酒、三鞭酒等的包装装潢设计。有些商品改进包装装潢设计后,扩大了成交量,提高了售价。如1973年德惠大曲酒由普通玻璃瓶改为仿古工艺瓷瓶包装。瓷瓶的图案设计新颖,在春季广交会上展出受到外商青睐,首次展销就成交了1320箱,每瓶(一斤装)最高售价人民币13.30元,仅次于名酒茅台的价格。1982年市春城酿酒厂出口的三鞭酒,由于改进了包装装潢,并同时提高了酒的质量,从而打开了销路,很受客商欢迎。三鞭酒装潢在外贸部召开的包装装潢评比会上被评为二等奖。当年春交会成交8050箱,名列全国同类产品出口数量前茅,比上年秋交会成交额增加一倍多,远销到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改进包装装潢后的红人参酒在秋交会上,第一次就成交了2400箱。扑克牌改进了6081、6082规格的包装质量,增强了挺力,图案设计新颖,在1973年春交会客商订货踊跃。
  北芪、灵芝两种糖盒,文字图案凸起,色彩鲜艳,醒目大方,产品畅销。玉雕制品的小包装,按商品的档次增加了锦缎盒、金丝绒盒和布盒,提高了身价,增强了高贵感。木画的包装盒面,设计了新颖的图案,配印了彩印标笺,起到了美化和保护商品的作用。
  第二节 储运
  一、仓储设施
  建国前,长春的进出口贸易商无自有附属仓储设施,仓库是做为独立行业存在,即仓库业(又称堆栈业)。但仓库业又是伴随进出口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并随着进出口贸易的衰退而衰退。
  营口开港后,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具有东北“旱码头”之称的长春集散市场的地位日益显赫,进出口商品吞吐量不断增加,大车店、粮栈或货栈也应运而生。光绪十八年(1892年)益发合大车店就是伴随营口开港后,长春进出口贸易的发生而开办的。该大车店经常住有百、八十辆大车,备有客房、马房和仓库。在没有诞生专门的仓库业之前,这些大车店、粮栈或货找内都设有库房,除办理交易上的业务外,还为货主代保管、待成交或待发运的进出口商品业务。长春开埠前,有货栈或粮栈30多户。
  长春开埠后,随着大批进出口贸易商的进入,特别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大豆进入欧洲市场,以大豆为中心的对外贸易日趋发展,长春成为南满铁路沿线的最大集散中心,登市待运的大豆,大量在长春火车站的站沟内露天堆放。“满铁”长春火车站,随于宣统三年(1911年)九月建成3栋仓库,并开始营业,面积为1550平方米,主要存放待发和到达的进出口商品。1912年站内仓库入库量达6.1万吨,平均日入库量4779吨,但仍满足不了急剧发展的进出口商品量增长的需要。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长春大豆出口的迅猛增长,仓储问题日益紧张,除“满铁”长春火车站继续增设库房,扩大仓储容量外,从1917年到1919年,一些日商借机兴办了5个大型仓库企业,见(表81):
  上述除“满铁”长春站仓库外,其他仓库企业的容量不清。仅就长春站仓库一处来看,到1922年已由开始时的3栋库房发展到10栋,面积已发展到5476平方米。1919年入库量达14.9万吨,比1912年增加1.5倍,平均日在库量1.7万吨。①尚不包括其他5个仓库业的入库商品量。同时于1919年12月1日,开始在“满铁”长春站实行混保制度,凭混保证券就可按数量等级付货,缩短了付货时间。但是自本世纪20年代以后,随着进出口贸易的衰退,仓库业也出现了不景气。一些成立不久的仓库业解散。长春站仓库的入库量也大大减少。1930年入库量只有4018吨,仅为1919年的2.6%,日均在库量仅551吨。沦陷后出口贸易继续萎缩,只是以建材为主的进口贸易兴旺一时,因此仓储业没有发展。但于1937年12月,随着长春设立税关,又设立官办的保税仓库。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极为重视加强外贸自有仓储建设。各地外贸部门均有外贸仓库。1972年长春市重新成立外贸局后,于1974年正式成立长春市外贸局仓库,修建了3栋砖瓦结构永久性库房和简易露天货场3500平方米。随着外贸体制改革,市外贸仑库于1981年起由报帐制改为独立核算,调动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变过去只对市外贸专业公司承担保管业务为对外也承担仓库保管业务,既保证了外贸系统内的仓储业务,也解决了有关单位产品无地储存的困难。增加了经济效益,当年收入人民币7700多元。
  1983年8月吉林省对外经济贸易厅在长春市外贸局仓库建立长春集装箱装运站。保留市外贸局仓库,长春集装箱站实行单独核算,一个牌子,两本帐。集装箱站的业务活动、财务计划、经济核算归省外运公司统一安排,财务与省公司挂钩,盈亏由省公司负责,人事、保卫、职工教育和基本建设、简易建筑、财产损失报批归市外贸局管理,并在业务活动、财经纪律等方面实行监督。集装箱站的建立,是适应国际商品运输的一项重大改革。1984年开始兴建混凝土水泥地面15000平方米,到1988年止省外运公司直接拨款人民币756万元,修建了永久性仓库6栋(6000平方米),同时修建铁路专用线762延长米,可接纳14节车皮同时作业。并购进大小叉车7台,汽车吊1辆,形成年运输2000个集装箱的能力(包括装卸车、拆装箱)。
  集装箱的运输,架起了一条门对门的运输线。经海关总署长春海关确定为专管区,为省市开辟了陆路运输、陆海联运的新途径。为进出口货物争得了时间,赢得了效益。一是减少了中间环节,使货物直接到达客户手中,在当地海关验质提货;二是为客户节省了费用,避免了去沿海城市验收货物,报请车皮等事项;三是减少了因商品装卸造成的损耗。
  几年来,集装箱站出口的集装箱货物运输量以14.5%的速度递增,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量以10.5%的速度递增。1984年至1988年出口商品集装箱运输6247箱,其中经海运5242箱,经大陆桥运输1005箱。进口商品集装箱到货1089箱。详见(表82)、(表83):
  多年来,仓库本着“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认真地做好仓库管理,物资保管,仓库检查,消防警戒,没有发生任何灾害和事故,多次被评为四防安全单位,为外贸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二、商品运输
  新中国成立前,长春进出口商品运输的方式及径路,随着海关的发展和铁路线路的扩充而不断变化和扩大。到长春沦陷后,进出口商品有海运、铁路运输、江运3种方式和以下5条径路:
  1.长春——通江口(水路)——营口港径路,由营口港海运进出口商品。这是1861年营口开港后,直到东清路通车前唯一的进出口商品外运方式及径路。
  2.长春—哈尔滨—西伯利亚径路,由哈尔滨铁路中转外运。这是1903年东清铁路南部线通车后,开辟的一条对外贸易径路。但这条径路出口商品运输量在清末和民国时期不到1%。
  3.长春—大连径路,由大连海港进出口商品。这是日俄战后,日本取代俄国在南满的一切特权,于1907年大连开港、“满铁”营业后又开辟的一条新径路,也是东北对外贸易的一条主要径路。自从大连铁路通车后,长春经大连港进出口商品不断增加,经营口港进出口商品逐渐减少。
  4.长春一丹东港径路,由丹东采用国际铁路联运进出口商品,这是1914年丹东铁路通车后,用铁路运输对朝鲜或经朝鲜对日进出口商品的一条径路。
  5.长春—图门再经朝鲜三港(清津、罗津、会宁)进出口商品的径路。这是东北沦陷后,1934年4月,京图线通车并开通朝鲜三港后,开辟的一条对朝鲜或经朝鲜对日本进出口商品的径路。也是对日本进出口商品距离最短的线路。但因开通时间短,港口管理经验不足,经这条径路进出口商品量不大。
  由长春至各港口之间的国内运输,随着现代化运输工具的出现而不断发展变化。营口开港后至东清路通车前,由长春至营口间往来运输进出口商品是单一的马车运输,长春的骡马大车队曾在营口港驰名中外。东清路通车后,由宽城子站至哈尔滨之间的运输是铁路和马车并用,由哈尔滨转送西伯利亚则全部采用铁路运输。南满铁路通车后,长春至南满三港之间,则以铁路运输为主,但长春至营口之间仍有相当数量的马车往来运输。本世纪20年代后,长春至大连港之间尚有“满铁”的汽车运输队用汽车运输进出口商品。
  豆谷产区至长春之间集散进出口商品,以马车运输为主,少量通过铁路运输。就是苏联十月革命前后,日商曾大量由长春向俄境复输出洋杂货,也都是采用马车运输。所以马车一直是短途运输进出口商品的主要运输工具。因此,马车运送业也是伴随进出口贸易的发展而发展。到1922年长春的马车运送业就有60户,其中民族运送业45户,日人运送业14户,欧洲人运送业1户①。长春沦陷以后,随着进出口贸易的衰退,进出口商品集散区域的缩小,特别是汽车运送业的兴起,马车运送业有所减少。到1940年长春的运送业有38户,其中民族运送业15户,日本人运送业23户,另有日人开设的久保山货物自动车运输部、中国人开办的工商汽车行、永顺汽车行等多处。但由于经济统制日趋强化,汽油短缺,集进出口商品仍以马车运输为主。
  新中国成立后,出口商品外运以铁路运输为主要方式。具体有以下4种运输形式:
  1.国际联运:国际铁路联运方式适用于运往苏联、朝鲜、日本及东欧一些国家的各种出口物资,主要经由的口岸是满洲里、绥芬河、丹东、图门等。
  2.集中港区:是由长春经铁路集运大连、秦皇岛等港口后,再经由海运到世界各地港口的出口物资。
  3.供应港澳:由长春经由广州、深圳,运往香港、澳门的出口物资。
  4.省间调拨:出口商品经铁路运往口岸放仓,由沿海口岸外贸机构统一组织出口发运。
  由于长春市对外贸易主要是组织出口货源,故省间调拨占多数。根据“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为保证出口商品按时出运,加强车、船、货的计划衔接。市外运公司根据省下达的出口商品收购计划,按上述4种形式编报出口运输计划,上报省外运公司,再由省外运公司报总公司平衡后下达执行。具体做法是:每月6日召开编制月度计划例会。会议由各市、县专业公司运输员参加。在会上总结上月发运情况和问题,同时对下月运输计划进行审查,核实货源情况,包装情况和信用证等情况,并与铁路、口岸运输计划接轨,最后由市公司汇总编制下月运输计划并上报,待上级平衡后再下达执行。
  十几年来,长春市外运公司为外贸出口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1972年至1977年发运出口商品59.96万吨。年均9.99万吨。改革开放后10年,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发运出口商品410.45万吨,年均41万吨,为前7年平均发运量的4.1倍。其中1986年发运103万吨,仅玉米一项发运95.8万吨,超过前7年出口商品量总和的59.8%。尤其1984年开展集装箱站业务后,国际大陆桥运输量显著增加。在1972年至1983年的出口商品发运总量中,海陆运输量占64.3%,国际大陆桥运输量占35.7%,而1984年至1988年,经海陆运输量占29%,国际大陆桥运输量占71%。1972—1988年出口商品发运量详见(表84):
  为确保出口商品短途集运,加强了外贸自有车队建设。1973年5月重新组建了长春市外贸汽车队,以服务于市外贸各专业公司出口货物运输为宗旨。
  建队初期,有各种汽车车辆10台,其中日野4吨的5台,布切其5吨的4台,丰田两吨的1台。1980年购进日野9吨1台。1981年购进8.5吨日野1台。1982年购进五十铃2台。1986年至1987年购进6吨、5吨的五十铃2台。去掉这些年淘汰车辆,到1988年,共有各种汽车16台。
  为确保车辆的正常行驶,修建了汽车库房1栋5000平方米,可同时贮存大型货车15台。并修建了上、下两层油库60平方米,可贮存油料20吨。油库上边为加油设备和机械库房,并有相应的汽车维修队伍。大、中、小修自行解决,始终保持良好的车况。汽车队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已小有规模,基本上满足了市外贸各专业公司短途运输的需要,而且还有余力承担社会运输需求。1973年至1988年共运输各种货物59000吨。其中1973年至1978年货运量1万吨,年均1666.7吨;改革开放后的10年货运量为61250吨,年均6125吨,为前6年平均货运量的3.67倍。1973—1988年汽车货运量详见(表85):

附注

①《新京驿史》(满铁新京驿) ①《长春商工人名录》(清岛长作)大正十一年版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记述了长春市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概况,包含对外经济贸易的兴起与演变、进出口贸易、技术引进、对外经济技术援助与合作、对外经济贸易机构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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