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出口商品换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762
颗粒名称: 七、出口商品换汇
分类号: F752.62
页数: 3
页码: 145-1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出口商品换汇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出口商品 换汇

内容

长春市自1949年开始出口以来,主要承担出口收购和发运任务,不直接经营出口和收汇。出口盈亏由口岸核算,中央统一管理使用外汇与省分成。1976年吉林省外贸自营出口后,由省统一管理使用外汇,并与中央分成。
  根据吉林全省换汇成本匡算,仅1980年到1988年长春市出口收购额26.5亿元,约计为国家创汇6.2亿美元。其中:粮油食品类约3.5亿美元、土产畜产品类约6000万美元、轻工工艺品类约4500万美元、纺织品类约近亿美元、五金矿产品类约1200万美元、化工产品类约1800万美元、机械产品类约1100万美元、机械设备类约2 500万美元。
  长春市出口供货为国家所创大量外汇,虽地方不直接收取,但中央的收汇,则大都用之于地方。在国家和省的统筹安排下,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用汇需要。如“一•五”期间,长春市出口商品收购额累计1.8亿元,而同时期国家仅为长春市第一汽车制造厂的建设从苏联引进的全套技术设备、工装等用汇核人民币就达1.9亿元,已超出长春市创汇总值。加上调拨给长春市其它方面的进口物资用汇,大大超过长春市出口供货为国家所创收的外汇。60年代至70年代,国家或省用外汇为长春的一些中央、省及市属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医疗卫生系统、农机部门等也调拨大量进口设备、原材料、科研仪器、医疗器械及农用物资等。
  外贸体制改革后,从1979年开始,国家与地方外汇分成。按国务院规定的地方留成比例,10年来,长春市随着出口收购额的迅速发展,为地方分得的外汇留成额度不断增加。1979年出口收购额为7545万元,当年为地方分得留成外汇额度66万美元。到1988年出口收购额发展到6.2亿元,分得留成外汇额度已达1225万美元,比1979年增加17.5倍。10年累计为地方分得留成外汇额度5332万美元,直接为长春市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进口原辅材料及农用物资等提供了外汇资金,有力地促进了长春市的国民经济建设。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记述了长春市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概况,包含对外经济贸易的兴起与演变、进出口贸易、技术引进、对外经济技术援助与合作、对外经济贸易机构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