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口商品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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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757
颗粒名称: 二、出口商品生产
分类号: F752.62
页数: 22
页码: 52-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出口商品生产情况,在大力发展外向型企业中,为使出口产品有稳定和优质的货源,工贸、农贸密切配合,加强了出口商品基地建设。
关键词: 长春市 出口商品生产

内容

在大力发展外向型企业中,为使出口产品有稳定和优质的货源,工贸、农贸密切配合,加强了出口商品基地建设。从50年代末开始,根据资源充足、原材料有保障、生产有潜力、国际市场容量大的原则,先后建立了一批出口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工矿产品专厂、专车间,为发展外贸出口起到重要作用。
  1959年市外贸局成立后,经吉林省外贸局批准,于当年将德惠县罐头厂划为外贸出口专厂。利用当地资源,以生产出口蘑菇、蔬菜及肉类罐头为主,保证了 60年代对蒙古、苏联、朝鲜等国家大量出口罐头的需要。
  1961年经吉林省外贸局批准,在具有悠久养鹿历史和丰富养鹿经验的双阳县建立了出口鹿茸的养鹿基地。由外贸投资扩建双阳鹿场和养鹿饲料场。建养鹿基地前,仅1957年出口鹿茸440公斤,基地建设见效后,1965—1978年连年出口,年均收购出口鹿茸及切片茸687公斤。进入80年代,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已发展国营鹿场四个,养鹿专业户5百多个,养鹿头数和鹿茸产量不断发展,质量不断提高,特别是三鹿场培育的“双阳型梅花鹿”除被国家列为标准鹿种,农牧渔业部还列为重点科研项目。1978—1988年共收购出口鹿茸和切片茸13 113公斤,年均1 311公斤,比1965—1978年平均收购量增加近一倍,成为长春市出口超百万元骨干商品。
  1962年经吉林省委批准在农安县建立养兔基地后,全县农村形成家家户户养兔的局面,1962年以前出口冻兔肉最多的1959年为132万吨,到1968年达764万吨,也是超百万元的骨干品种之一。
  1964年吉林省人民委员会为提高出口大豆和玉米的质量,在全省22个县建立出口纯品种粮豆生产基地,其中长春地区的德惠县、榆树县、九台县、农安县列为出口纯品种玉米或小金黄一号大豆的生产基地县。根据省下达的收购计划指标,由各县落实地块。为了保证品种的纯度,由外贸部门收购一吨纯品种大豆或玉米给生产者价外补贴五元,并给粮食保管部门提取一定手续费,粮库单独收购、保管和调运,不仅保证了当时出口任务,对维护长春传统名牌粮豆在国际市场的信誉起到重要作用。特别是在60年代对抵制美国为排挤中国大豆的地位,专门培养“哈罗梭”和“好克依”等纯品种与中国争夺日本市场以有力地回击。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纯品种粮豆基地受到破坏。直到“六•五”期间,国家根据长春市是全国粮食重点产区、商品率高的特点,将5县及郊区全部划为全国重点商品粮基地县。1986年国家计委又划定5县为出口玉米生产基地县。随着基地建设项目的落实,玉米种植面积扩大和科学种田技术的普及,玉米单产、总产大幅度提高,成为举国闻名的松辽平原“玉米带”,并成为长春市出口创汇的重要资源。1985年至1988年平均出口 72.3万吨,为长春市年出口上亿元的拳头商品,名列全国各城市出口玉米的前茅。
  此外,70年代形成的长春市郊区出口肉食鸡生产基地和蕃茄酱罐头原料生产基地;80年代市政府批准的双阳养貉基地、长春市郊区新立城的柳编基地等,都为出口提供了充足的货源。
  在工业产品方面,也形成了棉纱、服装、胶鞋、布鞋、人参烟、陶瓷、地毯、人造毛毯、笔记本、刺绣、工艺制品、蔬菜罐头、方糖、安乃近等出口工业品专厂或专车间。对保证增加出口货源,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出口创汇等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些品种大多数成为百万元以上的出口骨干商品。
  为加速出口商品生产的发展,加强基地建设,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大力扶持。市委于1979年7月作出了《关于加快商品粮基地建设的决定》。为建设成高产、稳产全面发展的商品粮基地和玉米出口基地,在党中央和省的关怀支持下,从1983年到1988年累计完成农业投资的6609.88万元中,商品粮基地建设投资达5116.28万元,出口玉米基地建设投资677万元。主要用于加强良种繁育体系设施、科研教育培育体系建设和农业推广体系建设,对粮食的稳产高产和扩大出口创汇起到重要作用。对22个主要出口工业品企业的技术改造进行48个项目,通过省、市财政拨款、银行信贷、企业自筹等各种途径筹集资金,从1983年到1988年已累计完成投资15984.26万元的原则予以优先解决。
  发展生产是发展外贸的前提。外贸部门把发展出口商品生产视为己任,积极进行扶持。除发挥生产参谋作用外,并在充分挖掘生产企业内部潜力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10项扶持措施:
  1.调拨进口专用化肥,扶持出口粮豆及土特产品生产。从60年代开始到80年代,先后调给各县及郊区的进口专用化肥9244吨,
  2.帮助各县修建出口粮豆烘干设备。1960年外贸投资16.6万元,在九台县、榆树县、五棵树镇、德惠县、闵家屯等的5个粮库修建5座粮豆烘干塔,日烘干能力2 100吨,不仅加快了烘干速度,并减少了大量场地晾晒损失。
  3.发放出口农副产品专项贷款,推动农村发展土特产品出口。1953年至1975年会同银行部门为各县(郊区)及11个生产大队发放出口农贷36.8万元,购买良种鹿100头,种植白瓜籽580垧、黄芪12垧,并购买一些优良种兔、种子和建造兔舍等,不仅发展了出口,也推动了农村多种经营的发展。
  4.开展“以进养出”业务,帮助生产企业进口国内奇缺的原辅材料、设备、包装物料及装配成品元件,发展出口商品生产。1976年至1988年外贸部门先后为出口生产企业生产鬃刷、塑料编织袋、人造毛毯、石棉板、镀锌铁线、晴纶衫、服装、赤血盐钾、硼砂、硼酸、球鞋、摩托车等23个出口品种所需的原辅材料、包装物料及元件等通过进口的办法发展生产。近10年来,“以进养出”品种的收购额达3亿多元,占同时期出口收购额的11%。
  5.投放出口产品技术措施费。这是国家扶持出口工业品、农副产品的加工品及为出口服务的包装产品的一项投资。重点是出口专厂和出口成品比重较大的企业以及外贸直属加工企业。用以挖潜改造项目的更新设备和填平补齐。1978年为外贸包装加工厂实行木箱改纸箱及为长春市制刷厂的扩建和技改,共投资194万元。扩建厂房3000平方米,购置了纸箱及制刷生产设备后,均收到明显效果。外贸包装加工厂以纸箱代替木箱后,推动了长春市出口外包装的一次重大改革,有效地减轻了商品包装重量,降低了出口商品生产的包装成本和运输成本,而且以纸代木,为国家节约大量木材。
  6.利用短期外汇贷款扶持出口商品生产。这是利用中国银行吸收的国外资金向重点生产出口产品并有偿还能力的企业发放的短期外汇贷款。主要供出口工业企业所需进口的国内短缺的原辅材料和某些先进设备,以及加工出口土特产品企业需要进口的某些先进设备。1977年至1984年协同中国银行长春市分行为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长春市搪瓷厂、陶瓷厂、印铁制品厂、毛纺织厂、橡胶厂、服装公司、制刷厂、有色金属材料厂、胶合板厂、石棉制品厂、榆树县五棵树镇糠醛厂等15个企业利用短期外汇贷款488.5万美元,共进口先进设备46种,174台及一些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先进器材等,推动了企业设备的更新改造,增加了出口产量,扩大搪瓷制品、鬃刷、鹿茸、铝巴、服装、人造毛毯、石棉制品、布胶鞋等出口额518.7万元。
  7.发放新产品试制费。这是外贸部门给出口企业的一种促进新产品试验和试制的专项补助性费用。 1973至1980年先后为长春市无线电一厂试制675—1型和675—2型半导体收音机;为榆树县造纸厂试制扑克原纸;为德惠木工具厂试制远红外线烘干设备和配套出口的厘米锤;为市刺绣厂试制行缝被;为市印刷机械制造厂试制1.3米液压切纸机;为市钢卷尺厂试制尺带涂漆新产品;为市外贸包装厂试制内包装小纸盒等共7个企业的8种产品,共发放试制费21.35万元。全部试制成功,年增加半导体、行缝被、液压切纸机、羊角锤、钢卷尺等出口新品种收购额308万元。外贸包装厂试制的各种异型状内包装小纸盒成功后,不仅填补了长春市出口商品内包装的空白,而且大大降低了易损商品在远途运输中的破损率,减少了对外索赔,对维护长春市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也起到重要作用。并在试制成功后外贸包装厂的小纸盒车间发展成独立的外贸小纸盒厂。
  8.发放扶持出口商品生产周转金。这是外贸部门扶持出口农副土特产品的专项资金,不计利息,有借有还,周转使用。1978年至1984年先后为德惠县外贸兔肉加工厂、双阳县养殖厂、长春市新立城柳编织加工厂、榆树县第四酒厂、长春铁路松江腐竹厂等7个企业,投放无息出口商品周转金18万元,作为发展家兔、貉皮、柳编制品、滑子蘑、腐竹等出口商品的资金周转。
  9.发放出口工业品专项贷款。这是为解决外贸企业、国营工矿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发展出口工矿产品生产,提高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改进包装装潢的专项贷款。贷款只用于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革新工艺、增添关键设备等填平补齐和改建扩建。据统计,1972年至1987年会同长春市建设银行为56个企业发放出口工业品专项贷款2156.17万元。企业用以改建扩建厂房近2万平方米,购置先进设备510台,增加50个品种的年出口收购额约7 050万元。
  通过发放出口工业品专项贷款对出口生产企业进行扶持,使绝大多数出口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有些企业摆脱了困境,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也有些濒临倒闭的企业起死回生;有些企业通过贷款扶持发展外销产品,提高了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加了名气。如乡镇企业长春市二道河子区英俊乡宏新锅炉配件厂,其前身是英俊乡宏新村办的一个小型翻砂厂,技术力量薄弱,无定型产品,经济效益差。1980年在吉林省外贸部门的扶持下,改为锅炉配件厂,发展外向型经济后,加强技术力量,积极研制出口产品。1982年研制出铸造难度较大,国内尚不能生产的“菱木风窗”,并在国际市场招标中一举中标,打入日本市场。接着又生产出盖板等公路设施、管道设施、楼房建筑用铸铁等36个系列的200多个规格品种,出口到日本、美国、新加坡、伊拉克等10几个国家和地区。由于产品公差尺寸小、表面光洁、交货及时,在国际市场上享有信誉,与外商建立了稳固的协作关系。出口到新加坡、马来西亚的产品得到免检。从1982年开始出口,出口量逐年增加,到1988年已累计出口铸铁制品6 197吨,为国家创汇400多万美元,成为全省10多个铸铁生产厂家的出口大户,占全省出口量的80%以上。1988年农牧渔业部和对外经济贸易部联合批准该厂为机电产品扩大出口企业。在此基础上,该厂又被吉林省政府批准成立了长春铸铁企业集团公司,成为吉林省第一家以乡镇企业为龙头的外向型企业集团。公司以长春市宏新锅炉配件厂为主体,以英俊乡水暖件厂、福利铸铁厂等为骨干,以省五金矿产品进出口公司为对外窗口,以省冶金研究所为技术依托,包括17个单位的科、工、贸结合的经济联合体,并被国家吸收为中国铸铁协会会员和铸铁出口网成员。集团公司成立后,生产能力增加5倍多,创汇增加4倍。使一些没有出口产品的乡镇企业也借助于宏新锅炉配件厂的技术和外销网络打入国际市场。集团公司成立不久,一些国营工厂也相继申请加入集团。长春市毛纺织厂原来是只生产内销棉毯的小生产合作社,因产品质量次,大量滞销,经营亏损,工厂濒于关闭。后在长春市外贸部门的支持和扶持下转产外销产品。于1974年试制成功了出口人造毛毯。市外贸部门共拨付出口工业品专项贷款164.18万元、短期外汇贷款25万美元,修建厂房2800平方米,增添各种机器设备52台,增加职工234人,使产品产量和质量不断提高,花色品种不断增加,产品畅销6、7个国家。几年来,共出口人造毛毯106.1万条,还清贷款外,上缴利润250多万元,缴纳税金230万元。长春市卷烟厂生产的出口向阳牌人参烟也是外贸部门一手扶持起来的。1979年研制成功后即打进国际市场,为长春市增添了一个以吉林省特产人参及延边红晒菸配制而成独具特点的名牌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曾享有盛誉。为了扶持该产品,外贸部门先后为烟厂发放33.5万元的出口工业品外贸专项贷款;帮助进口国外先进卷烟设备及辅助材料;在延边建立烟叶生产基地,由外贸部门给烟农以价外补贴。工厂还建立了出口烟生产专车间。自1971年出口以来,通过长春市外贸出口10.2亿支,为国家创汇约500多万美元,上缴利税3000多万元。对其他用出口工业品专项贷款扶持的生产企业,绝大多数都取得较好的效益。
  10.引进良种。从1950年到1975年为各县(郊区)从苏联、比利时、法国、英国、美国、丹麦、瑞典等国引进马、猪、兔、牛、鹿、水貂、鸡、白瓜籽、辣椒等优良品种,不仅扩大了出口,也推动了农村畜牧业、饲养业和种植业的发展。如1972年用外贸生产扶持费引进2000只白洛克种鸡和1000个种蛋,在郊区英俊村试养,外贸部门给以饲料补贴。试养成功并获益后,形成队队、户户养鸡的局面,并逐步扩及到全乡、全郊区。1973年郊区饲养家禽33.2万只,仅占全长春地区养禽数的8.9%,略高于双阳县,居各县区的第五位。到1988年已发展到413.2万只,比1973年增加11.4倍,占全地区养禽数的22.6%,仅略低于农安县居第二位。长春市从1957年开始对苏出口本地种的冻家禽,到1960年出口443吨。60年代后,因对苏出口中断,当地冻家禽不适应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需要,仅少量对蒙古出口。1961年至1973年的13年间仅出口135吨。郊区白洛克鸡发展起来后,从1974年大量出口,到1983年共出口1913吨,不仅扩大出口收款额达857万元,而且对全地区普及肉食鸡的发展,补充内销市场供应、增加乡队及社员收入都起到重大作用。

附注

①(《长春经技演变》(孔经纬))。 ②(市经委技改处提供)。对出口商品生产中的困难,经委、计委、工业、物资、电力、铁路等有关部门本着“五在先”(即安排任务在先;安排生产在先;原材料、动力、包装物料安排在先;收购在先;运输在先)。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记述了长春市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概况,包含对外经济贸易的兴起与演变、进出口贸易、技术引进、对外经济技术援助与合作、对外经济贸易机构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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