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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节 沦陷时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74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沦陷时期
分类号:
F752.834.1
页数:
4
页码:
15-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沦陷时期对外贸易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进出口商品
沦陷时期
内容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原东北政权的公有财产都落入日本帝国主义手中,随后是压价收兑原有的东北货币。日本帝国主义利用攫取东北的大量财产,由杀鸡取卵变养鸡生蛋的策略,大量投入到产业开发性企业。打着“日满经济溶合一体”的招牌,支使伪傀儡政权先后在全东北成立90多个以“特殊会社”和“准特殊会社”为名的日伪公有垄断企业(包括少数文化统治企业)。其中竟有65个“特殊会社”和“准特殊会社”设在伪满首都“新京”。到1944年在长春的这些日伪公有企业总投资额达39.79亿元,其中日本帝国资本竟达26.47亿元,占总投资额的68.2%。伪政权通过从日本政府借款、大量发行内外公债等办法投资12.32亿元,占总投资额的31.8%。就是伪满政权投资的企业实权也操纵在日本手中,成为日本帝国的殖民企业。
长春的经济命脉乃至全东北的经济命脉已由过去受日本私人垄断财团控制而被日本的国家资本控制所取代。虽然这些公有企业都是管理机构,其经济实体多不在长春,特别是重工业的经济实体都不在长春,但正是通过这些管理机构使伪首都“新京”成为对全东北进行经济统治的中心。
这时期,除日本控制的日伪公有企业外,日本人也继续在长春大量投资兴办股份公司或个体工商业。据有关资料记载,到1941年,日本人个体工商业已分布在长春各个领域的197个业种,共1921户,此数尚不包括为数不少的各种股份公司和金融保险业,已占同时期民族个体工商业2162户的89.5%。虽然日本人商工业户稍占劣势,但其资本实力却大大超过民族工商业户。
“九•一八”事变后,其他国家的工商业资本则先后退出长春,仅有28户原俄国资产阶级开设的店铺,资本金仅130多万元。
对外贸易由过去的自由贸易被步步强化的统制贸易所取代。沦陷后最初的5年,以大豆为大宗的出口贸易继续萎缩,一向与出口贸易共兴衰的进口贸易却背离出口贸易而大量增加。这是由于事变后伪满政权虽名义上接收了各海关,但在日本的指使下,从1933年至1935年连续3次降低关税税率,均赐惠于日本。日商则借机大肆向我东北倾销日货,又涌入一批贸易商,民族贸易商也开始发展。由于长春成为伪满首都,统治机构集中于此,人口急剧膨胀,以及第一个五年“国都”建设的大兴土木,促使进口贸易迅速发展。1936年比1931年增长一倍多。但同时,随着1935年接收中东铁路,哈大铁路直通,以及京白线、京图线、拉滨线、吉敦线等新铁路线相继建成通车,有的线路与北鲜三港开通,长春登市豆谷产区被新线路所吸收,以铁路为中心的长春经济势力圈比事变前缩小三分之二。加上伪满政权除与日本、德国外,与其他国家没有协定贸易,以致出口贸易量大大减少1936年比1931年减少70%。随着进口贸易的急剧增加和出口贸易的萎缩,进出口贸易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从1934年开始由过去一向出超变为入超。进出口结构的历史性变化说明,长春一向以特产市场为优势的地位在沦陷后不复存在,而其他产业又十分薄弱,在长春市场上的商品量中80%以上靠进口,至此长春仅仅成为伪满政权统治全东北发挥中心作用的纯消费城市。
1937年爆发芦沟桥事变后,日本侵华战争全面展开,中国各族人民也全面开展抗日运动。伪傀儡政权为服务于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的需要,在强化经济和物资统制的同时,对外贸易也由过去自由贸易变为统制贸易。在1935年实行《汇兑管理法》和1936年按照日本国的《通商保护法》对个别国家限制输出入贸易而实施的《贸易紧急统制法》的基础上,于1937年10月又公布了除日本国外对第三国采取输出入许可证制度;同年12月又重新公布和实施了《贸易统制法》和与之相适应的“输出入限制案”。通过调整税率、价格及外汇管理等方式全面限制或禁止第三国输出入商品和外汇流出入。对输出入受限的品种也完全与日本国贸易统制的范围相适应。开始时限制的输入品只有米、小麦、面粉、砂糖、烟叶、卷烟和火硷7种,受限的输出品只有蓖麻和玉米两种;1937年“七•七”事变后,受限的输出入品追加到20种;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伪满政权则把日本方面颁布的对“满”、华输出调整令内所规定的品种一概列入限制输入范围,这时输入受限的品种达7百种,输出受限的也达3百种。除盐、石油、火柴、酒精、面粉、烟草等属专卖品另有专卖品统制管理法外,几乎所有物资均纳入输出入统制范围。
根据《贸易统制法》,还设置各类物资的贸易统制机构。在统制机构下按行业成立联盟或组合,只指定少数的日伪大商社按贸易统制计划进出口商品。对外贸易经营权由事变前被日本人大贸易商所垄断又进一步被日本殖民统治集团所取代。长春市场也基本被日货占领,对第三国贸易日趋减少。至此长春的进出口贸易全面萎缩。1937年至1938年年均进出口贸易同前5年平均相比,出口量减少11.7%,进口量减17.5%。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随着统制贸易的日益强化,以及德国海面被英美封索,运输受阻,仅有的《满德贸易协定》也不得不中止,从此对第三国贸易基本中断,对外贸易基本被日本独占。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和第三国贸易完全绝缘。就是仅有的对日贸易也因日本的战争消耗过大,物资日益枯竭,无力向东北出口。日本军国主义者为应付战时物资的需要,高唱其所谓“日满华经济溶合一体”及“大东亚共荣圈”的滥调,1942年2月宣布以日本为中心,包括朝鲜、台湾、伪蒙疆、东北全部及日本在中国关内的占领区等在内,划为日本帝国主义的资源圈,实际是对东亚的全面经济掠夺。与日本军国主义亦步亦趋的伪傀儡政权随推行《战时经济紧急法案》,一切纳入战时经济轨道。贸易政策则以调整对日战时关系为准则,遂一反过去依靠进口日货的常态,不仅尽量减少日货进口,以减轻日本的负担,而且把东北做为日本的主要军事补给基地,把铁、煤、非铁金属、粮食作为产业开发的重点,尽量补给日本战时需要。同时极力加强与日本控制下的朝鲜、中国汪伪政权及台湾、蒙古之间的经济联系,推行所谓的园域贸易政策,以图振兴对外贸易,增加对日战时经济的补给。但一切措施均未收到实效,遂后又打着“支援盟邦圣战完遂”、“共存共荣”的旗号,从压缩消费,强令居民节约代用,加强经济警察,强制搜刮战略物资等手段,以增进对日出口。在农业生产下降的情况下,特别强化征收环节,以求扩大对日补给。由农产公社指定并经伪兴农部认可的15个大商社为特产收买人,在全东北109个市县(旗)强化增收,并不断压缩居民配给量,公开号召居民消费“甘于最低限度,支援大东亚圣战”。虽然通过贸易大量补给日本粮食,但输往日本内地很少,主要是直接供给日本在东北的关东军。所谓战时经济体制下的出口贸易,实际是做为对日输送战略物资的工具。
自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长春因受战时经济体制和战争的影响,经济全面崩溃,工商业纷纷倒闭,物资匮乏,物价飞涨,民不聊生,对外贸易也随之进一步萎缩。1942年进口贸易额比沦陷后最初5年平均下降46.3%,出口额更是微乎其微,几乎下降94%。1942年以后,对日贸易也基本停顿。
附注
④(《东北经济小丛书》(东北物资调节委员会)1948年)。 ①(《新京商工名录》(新京商工公会))。 ②(《新京商工名录》(新京商工公会))。 ③(《南满铁道运输统计年报》(南满铁道株式会社))。 ④(《新京经济的概况》(“满铁”新京地方事务所京地劝调查资料第1号))。 ①(《新京经济的概况》(“满铁”新京地方事务所京地劝调查资料第1号))。 ②(《东北的贸易》(张含之))。 ③(《南满铁道运输统计年报》(南满铁道株式会社))。 ①(《满洲国经济统计年报》(满洲国经济部))。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记述了长春市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概况,包含对外经济贸易的兴起与演变、进出口贸易、技术引进、对外经济技术援助与合作、对外经济贸易机构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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