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长春宇光电子工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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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电子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728
颗粒名称: 四、长春宇光电子工厂
分类号: F426.6
页数: 15
页码: 356-3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宇光电子工厂的历史发展概况。
关键词: 工业经济 企业 长春

内容

长春宇光电子工厂地处长春市建设中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座落在朝阳区延安大街11号。厂区临街的7层框架结构生产主楼座西朝东,与风景秀丽的南湖公园隔路相望,北邻中国科学院长春物理研究所,南与长春市半导体厂、吉林工学院相连。长春宇光电子工厂是中国唯一定点生产地面3cm波段低空测高雷达和中程气象雷达的中型企业,是吉林省电子工业骨干企业之一,隶属于长春市电子工业局总公司。
  长春宇光电子工厂的前身为吉林省无线电厂军工生产部分,始建于1965年。23年来,历经筹组创建、三线建设、整顿发展三个时期。至1988年,长春宇光电子工厂已拥有一支技术精良的队伍,形成了配套的生产装备和完善的管理体系,成为军用雷达整机制造、民用电子整机产品生产的综合性电子工业企业。
  1、筹组创建时期
  1965年,在吉林省重工业厅洪学智厅长的努力争取下,吉林省取得了“582”低空测高雷达的生产权。吉林省无线电厂承担了部分组件制造和整机装配任务,为雷达整机专业生产厂的建立奠定了基础。10月,吉林省重工业厅批准《吉林省无线电厂扩大初步设计方案》。11月,第四机械工业部正式下达试生产任务。吉林省无线电厂经调整,调入技术人员,组织队伍,整修厂房,进入边试制边扩建阶段。在四机部十院十四所的协助及协作厂的共同努力下,于1966年底完成2部“582”雷达的试制任务。
  1967年,吉林省无线电厂生产的“582”雷达列入国家计划(总计30部,其中国家计划10部,四机部十四所协作20部),并于当年投产20部制作件。至6月中旬,吉林省无线电厂生产的接收、发射、反干扰等分机自制件前10台分机已经完成,后20台分机自制件已经完成三分之一,正抓紧进行30部整机总装前的准备工作。但是,由于外协件、外供件不能及时供应,加上“文化大革命”干扰,生产秩序混乱,至1969年3年间无1部雷达整机总装调试完成。
  1969年,为适应“备战”形势的需要,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和吉林省军区决定在吉林省建立雷达生产“小三线”工厂。自6月起,派人先后在吉林省舒兰县、辉南县、桦甸县、永吉县等地踏查踩点,最后确定厂址为距桦甸县城9公里的半山区孙家屯,原吉林省油母页岩矿旧址。8月,成立由吉林省军区代表范子华、吉林省无线电厂岳大海、郭家店模具厂张玉安、白城无线电厂张凤浑等13人组成的建厂领导小组。9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和吉林省军区决定将吉林省无线电厂军工生产部分由长春市迁至桦甸;同时调迁郭店模具厂、白城无线电厂,共同组建吉林省宏伟机械厂。10月,先遣组上山。11月,吉林省无线电厂第一批调迁职工开始搬迁。在广大职工的积极努力下,克服了缺车少油、天寒地冻的重重困难,仅用3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职工及设备的搬迁工作。
  2、“三线”建设时期
  1970年2月,吉林省无线电厂生产部分及郭家店模具厂、白城无线电厂搬迁工作基本结束,吉林省宏伟机械厂成立,并由此开始了长达15年的“三线”建设历程。这期间共分3个阶段。
  ①艰苦创业,恢复生产阶段。
  1970年吉林省宏伟机械厂成立之初共有职工1072人(详见表7—28)。工厂组成了临时革命领导小组,下设政工组、生产组、后勤组,六个连队(生产车间),一个汽车队。当时面对荒废多年的油母页岩矿旧址,来报到的职工有的落泪感叹,有的干脆第二天就卷起铺盖回城了,工厂面临着严竣的考验。在工厂领导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广大职工坚定了信心,挺起腰杆,坚定地留了下来。工厂在一片荒凉的残留工业旧址上扎住了阵脚,用辛勤的汗水,勤劳的双手,开始了吉林省雷达工业生产基地的创建工作。全厂职工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响亮地提出了“搬迁不误生产”的口号。经过奋力抢修,原有6600平方米的破旧厂房除去了往日的灰尘、垃圾而焕然一新。为解决设备安装运输困难,掀起了“爬犁架上闹革命”的热潮,以绳拉、手推、肩杠把一台台机器安装就位,车间井然有序;在自己动手维修水电气设施过程中,面对年久失修、严重堵塞的供水管线,职工生活、恢复生产成了极大难题;在“挑水搞电镀”的同时,再次掀起了轰轰烈烈的“西大井大战”,为疏通管线,职工们顶着刺骨的寒风,脱下棉衣,喝上一口酒,钻进泥水交融直径只有0.8米的管道,排污泥、清脏水,经过36小时的连续奋战,管道终于疏通了。稍带混浊的挥发河水流进了工厂、车间,流进了职工家家户户。在这一系列艰苦创业的同时,工厂积极地开展了恢复生产,科研攻关,新产品试制工作。1970年,完成了搬迁前投产的20部“582”雷达的总装调试工作,经检验合格出厂,并着手“712”中程测雨雷达的试制。1972年,完成了10部“582”雷达生产任务。为培训人才工厂开办了职工七二一大专班。1973年,3部“712”雷达样机试制成功,并相继攻克了一直由辽宁省承担协作的“582”雷达关键整件预选器、回波箱、同步轮系列项目,实现了雷达整机生产以吉林省宏伟机械厂为主体的省内协作配套。至1973年底,吉林省宏伟机械厂共完成国家投资486万元。用于生产建设377万元(基本建设275万元,设备更新改选27万元,新产品试制及科研费75万元),用于非生产性建设109万元,4041平方米(整机厂房1599平方米,机修、木工车间842平方米,机加车间1600平方米)新厂房拔地而起,生产车间扩充为7个,24栋(8448平方米)新建住宅成为职工温暖的新居,职工子弟学校、托儿所、医院(总计7028平方米)相继落成,为职工提供了良好的后勤保证;在企业管理方面,建立了完整的职能管理机构。昔日荒凉的旧工业残址,变成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298万元,净值1627万元,较为完善的雷达整机制造厂。
  这期间工厂管理机构及企业自然概况(详见附7—29、7—30)。
  ②增加建设,曲折发展阶段
  1974年,吉林省宏伟机械厂挑起了雷达整机生产的大梁,为适应生产需要,增加了工业建设投入,至1978年累计完成国家投资316万元。用于生产建设277万元,其中用于更新改造94万元,新增各类设备、仪器、仪表396台,设备、仪器、仪表总数664台(详见表7—31),基建投资152万元,新增生产用建筑面积10000多平方米,新产品试制及科研费31万元,用于非生产建设39万元,新增职工住宅面积12000平方米,生产条件得到了相应的改善。但是“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五年间共生产雷达整机36部,雷达整机正弦电位器20只,共完成工业总产值2045万元,总成本达2759万元,工厂亏损五年累计达714万元,主要靠国家贷款维持开支。
  经过五年徘徊,1979年吉林省宏伟机械厂认真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了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调整了工厂两级领导班子,建立健全了各级岗位责任制,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注意了职工生活的改善,调动了全厂职工的积极性,工厂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当年完成“712”雷达31部(包括上年结转的16部),“582”改进雷达2部,8部雷达天线,9套雷达备件。在对越南自卫反击战中,因工厂供应备件及时,受到中央军委颁发的嘉奖令。一年生产产量相当于前五年的总和,产品质量也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全年实现工业生产总值1932万元,商品产值1531万元,不仅扭转了年初计划亏损60万元的经营指标,而且盈利15.1万元,一举摘下了工厂自建立以来连年亏损的“帽子”。
  1980年,吉林省宏伟机械厂贯彻了“军民结合”的方针,在坚持军工产品生产的同时,积极开发民用电子产品,全年共生产“712”雷达20部(交验出厂10部),完成上年结转6部和5套备件;在新产品开发方面,完成“582甲”雷达产品定型,并交验出厂。712雷达经改进,获吉林省优质产品。首次开发了民用电子产品,试制成功了电视机用高频头350只,电子琴样机2台,全年共实现工业生产总值772.8万元,实现利润90余万元。
  1979至1980两年间,吉林省宏伟机械厂累计完成国家投资102万元,用于生产建设69万元,其中用于设备、工具、仪器仪表46万元,新产品研制23万元,用于非生产性建设33万元(这一阶段工厂管理机构及自然状况详见表7—32,7—33)。
  ③坚持生产,筹组搬迁阶段
  1980年10月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吉林省宏伟机械厂搬迁至长春市,与长春市电真空器件厂合并。1981年8月21日,长春市人民政府组成联合接收小组,去桦甸对吉林省宏伟机械厂正式接收。同年10月,长春市经济委员会、长春市计划委员会正式批准吉林省宏伟机械厂与长春市电真空器件厂合并。成立长春市宏伟机械总厂,隶属于长春市电子工业局。
  自1981年起,国家对宏伟机械厂未再投资,工厂靠自筹资金在坚持生产的同时,开始筹组搬迁工作。
  1981年完成雷达生产15部、大修改3部及生产备件2686件,生产电视机用高频头4699只,实现工业生产总值937万元,比1980年提高11.2%,实现利润59万元,首次上缴利润30万元。
  1982年是工厂取得历史性好转后接受考验的一年。按主管局下达的计划,生产任务不饱合,难度较大,工厂召开各种专业会议,经反复研究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确定“保军品,抢民品”的主攻方向,扭转了生产被动局面。二是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调动工程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快老产品改型,新产品研制进度。三是进行企业整顿,加强经营管理,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年共完成雷达生产7部,大修2部及两套备件,生产三型高频头27226只,电视机320台,电子琴55台。实现工业产值817万元,获得利润54.9万元,超年度利润指标35%,受到长春市电子工业局通报表扬。经上级批准,全厂职工第一次享受平均工资两个半月的奖金。
  1983年,市局下达的经营目标是:确保利润20万元,争取30万元,奔向40万元。厂党委针对全年任务多次召开会议,把工厂目标转向了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科研、生产、管理一起抓;采取老产品减少新产品补,产品降价损失增产补,军工产品损失民用产品补的方针;抓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实现利润与产值同步增长;抓产品更新换代,落实新产品试制定型计划,抓产品转向,加大民用产品生产措施,扩大产品品种,成立民用品生产领导小组;抽调得力人员,走出去,请进来,与重要厂家及科研单位建立情报网;抓经济效益,将工厂目标分解,落实到车间科室,签定经济承包合同,形成以“包、保、核”为中心内容的经济责任制,实现各项经济政策的况现;抓领导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提倡“两多两少”(即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多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减少大型会议和减少文件)。由于采取了有效措施,全年共完成7部雷达整机生产,8部雷达大修改型及雷达备件一套,582乙新型雷达2部,实现了当年试制,当年试用定型,当年产品出厂。经费使用比原计划节约10余万元,并生产电视机408台,三型高频头3767只,实现工业生产总值839.6万元,利润55.5万元。
  1984年是长春宇光电子工厂由桦甸迁回长春市付诸实施的一年。按照年初市电子工业总公司下达的10万元利润指标,还要完成工厂主体搬迁工作。工厂经反复研究,一是做出了一年生产任务按九个月安排,留出三个月搞搬迁的计划。二是为实现目标,强化调度手段,从零件、部件、整件加工制作到总装,采取一条龙的调度方法,保证生产计划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三是加强物资供应保证。四是加强搬迁工作与生产计划的衔接,山上山下统筹安排,按咬合进度执行,所有自制件力求在山上完成配套,在山下总装调试。经全厂职工拼搏努力,1984年9月9日至20日,工厂主体搬迁结束,并完成工业产值900万元,实现利润1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5600元/人,保持了历史最好水平。同时完成了建筑面积10000多平方米,新建5栋职工住宅楼,34栋平房,389户职工在长春市迁入新居,维修面积2400多平方米,并妥善地解决了职工子弟入学、入托等问题。
  同年11月10日,长春市电子工业局以“长电工字(1984)181号”文件批准,长春市宏伟机械总厂更名为长春宇光电子工厂(这一阶段工厂管理机构自然状况详见表7—34,7—35)。
  3、整顿发展时期
  1985年是长春宇光电子工厂在长春市组织生产的第一年。实际面对的问题是,生产作业面积小,生产资金紧张,军工产品生产计划减少,尚有一部分职工住房未得到解决,要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经营指标,相当困难。为此,工厂党委及厂部、厂工会经反复研究,做出了相应决策。3月14日,厂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工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实施方案,实行了生产指挥、生产调度、政治工作,生活服务四到现场。4月25日,新建七层框架结构主厂房破土动工,5月厂科研所和技术科合并成立厂设计所,9月26日至27日,工厂企业整顿工作经长春市电子工业局全面验收合格,成为二类企业。在全厂职工的努力拼搏下,全年共完成20部雷达军品生产任务,试制成功电视机用YG851型全频道室内天线,当年投产11915台;并引进吉林工业大学YE203气敏元件。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905.2万元,比计划低9.5%,实现销售收入106.6万元(包括上年结转6部雷达),比计划提高47.8%,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首次跨入长春市百万利润企业行列。
  1986年是长春宇光电子工厂实现军工产品生产向民用产品重点转移的一年。7月份工厂派人去广州开发收录机产品,并与中国电子技术进出口公司海南工贸联营公司签定组装AP—900型收录机5000台合同。8月20日散件到货开始组装,当年共生产4781台。在生产9部雷达的同时完成“712”雷达大修定型,并通过国家级鉴定(5月15—17日)。完成YG851型全频道室内天线试制,并通过国家省级鉴定。与香港仰光电器厂合资,在长春市成立兴光无线电厂,计划生产391型、34型全频道室内外天线和NP—604型全频道室内天线以及3C2V同轴电榄;与省外贸签定了联合生产销售20万台钟控收音机合同。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928.5万元,超计划指标3.2%,实现利润40.8万元。
  1986年12月23日,张清祥厂长与主管局签定经济承包责任书,确定1987年工厂实行“定额包干”经济责任制。经济承包指标为:实现利润100万元,弥补处理财产损失12万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2000万元。在一年的生产经营中,实行了浮动工资制度及多种单项奖励方案,生产车间在奖金上打破了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全年共生产军工产品如下:4部“582乙”雷达,3部“582”雷达大修改甲,20只正弦电位器,1套“712”雷达备件。民用产品:AP—900收录机9508台,引进部件组装VD—900放像机8683台,试制成功并生产谐波减速器32台,静扭机5台,试制成功FEO3气敏元件(气敏报警用)并生产10000只。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318万元(军工产品产值314万元),虽超过经济承包指标,但由于在组装生产AP—900收录机过程中,由于进厂元器件未经严格的质量检查,致使部分不合格的零部件投入组装,在生产中又忙于赶进度,放松了质量管理,导致在由吉林省计划委员会组织的产品质量检查中质量不合格,受到通报批评。6月1日,长春市电子工业局以“长电工字(1987)43号”文件提出AP—900停产整顿处理意见。经工厂全体职工努力,6月12日,工厂在新建主厂房重新铺设了流水组装线,加强了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设14个质量控制点,对进厂的元器件进行100%筛选,做到不合格零件不上机,不合格机板不组装,不合格产品不下线;完善了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健全了产品质量检查手段,对生产线全体职工进行集中培训教育;明确岗位责任,设置用户服务机构,对已售出产品实行“三包”。经长春市电子工业局审查,吉林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抽样测试报告达到整顿要求。10月31日,吉林省电子工业局以“(87)吉电质字154号”文件批准AP—900收录机恢复生产。11月2日《长春时报》一版报导了长春宇光电子工厂AP—900收录机经过停产整顿,恢复正常生产,重新赢得用户消息。但由于当年生产产品积压较多,销售收入为1018万元,工厂全年亏损47万元。
  1988年,根据市政府批准对长春市电子局所属企业实行公开招标。以长春市财政局、电子工业局为发包方,长春宇光电子工厂曹锦阳中标。2月14日,双方签定为期三年的承包合同,实行利润包干(实现利润60万元,处理财产损失10万元,还贷款10万元)。为实现工厂总目标,3月工厂对设计所扩充,成立设计一所、设计二所、工艺科;对生产车间实行了独立核算上交利润承包、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承包、超额奖励提成等;对销售部门实行销售大包,及30种单项奖励;对职能科室实行费用与工作质量承包,使职工收益和经济效益挂勾,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工厂成立经济责任制考评委员会,对全厂各部门实行定期考核,工资奖金采用月考核,累计结算,隔月兑现的办法。全年完成军工产品如下:“582乙”雷达整机生产6部,雷达整机大修1部,大修改型12部,雷达整机备件2套。民用产品:收录机540台,放像机10014台,全频道天线3382台,谐波减速器167台,并销售出上年结转的AP—900收录机8656台,VP—900放像机8419台。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053万元,(按80年不变价),产品销售收入3370万元,实现利润65万元,超额完成当年承包指标8.3%(这一时期工厂管理机构的自然状况见表7—36,表7—37)。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电子工业志

《长春市志 电子工业志》

本志包括了总序、凡例、电子工业沿革、建设与改造、队伍与教育、科研与开发、产品与生产、经营与管理、企业、人物、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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