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通信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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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电子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70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通信设备制造业
分类号: F407.63
页数: 7
页码: 75-81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的发展概况。
关键词: 电子工业 工业经济 长春市

内容

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有形于沦陷的日伪时期,日本帝国主义投降时夭折,国民党占领时期,残存的一点工业基础亦被破坏殆尽。
  长春解放后,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东北邮电管理总局电信机械厂迁入长春市为开端,通信设备制造业从零配件生产起步,奠定了有线通信设备工业生产的基础。1958年,邮电部长春器材厂新厂区的建设及吉林省有线电厂的成立,壮大了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1970年,四机部、沈阳军区电讯办公室给吉林省电子工业局下达任务,由长春市非金属材料试验机厂试制激光通讯机及微波通信机的试制任务,奠定了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的基础。1973年长春无线电二厂建立,成为当时长春市激光通信设备的专业生产厂。1979年由于“军转民”产品调整,长春市无线电二厂激光通讯机产品下马,中断了长春市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此期间,随着技术改造项目的相继实施,长春市有线通信设备制造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壮大。
  一、有线通信设备制造业
  长春市有线通讯设备制造业出现较早,据伪《满洲电信电话十年史》记载:1936年12月,伪“新京管理局技术科”设电信电话维修车间。当时设有修理室、事务室、材料仓库、电机仓库、冶炼、电镀等部门,使用面积为175平方米。
  在此基础上,1938年12月伪“新京维修所”成立。开业当初,有小型车床1台、研磨机1台、打孔机1台、机械修理工作台10个及一些修理工具、计量器具,为制造业的建立做了准备。
  1942年1月15日伪“新京中央工作局”成立。该局设置了设计科,负责产品设计及规范参数、修理品的试验任务;第一工作科负责电气通信及一般机器、备品的制造任务。使用建筑面积增加到1913平方米。同年8月,该局将总务室、设计室、制图室、涂装、电镀及部分仓库转移到西五马路,使用面积再次增加了493平方米。此时总使用建筑面积达3100平方米(其中仓库556平方米),共有设备44台,其中车床19台、钻床11台、铣床5台、成型机9台。设备数量是开业当初的2.5倍,设备资产扩大了8倍。同期,伪“东京电器新京工厂”成立,主要生产无线通信机。形成了当时长春通信设备制造业的两个主要部门。年底另有从事通信产品制造与经营的企业4家,资本金达1868.5万元(伪币)。其中伪“满洲通信机株式会社”600万元(伪币),伪“满洲川井电气株式会社”13.5万元(伪币),伪“满洲电话工业株式会社”5万元(伪币),伪“满洲无线株式会社新京支店”1250万元(伪币)。
  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时,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企业全部解体。国民党占领时期,由于战火摧残,国民党官兵盗卖,市民哄抢,一点残存的工业基础亦被破坏殆尽。
  长春解放后,自东北邮电管理总局电信机械厂迁入,长春市电话设备制造业得以建立,历经40余年建设与改造,已成为全国重要的定点生产基地。
  1.复工生产与扩建
  1950年2月,为接收东北邮电管理总局电信机械厂由沈阳迁入,长春市人民政府将座落在南关区东七条马路2号的原伪“道台府”(溥仪进住皇宫前的居所)划拨给电信机械厂。1951年4月,东北邮电管理局划拔24.1亿元(旧币)对电信机械厂厂房进行改造。5月16日开始修善改造,6月16日完工,全部工程用款2.57846亿元(旧币)。7月18日,电信机械修配厂全部搬迁完毕,7月25日正式复工生产。当时工厂拥有建筑面积39041平方米,其中仓库1644.7平方米,固定资产为13.6亿元(旧币)。
  1957年,为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长春器材厂决定修建装配、钳工大楼,1958年建成。共完成基建投资87.2万元,新增生产用建筑面积4058平方米,生活用建筑面积2075.8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16860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12590平方米,生活用建筑面积4270平方米,生产、生活条件均得到较
  大改善。生产能力由1956年的年产60台通信设备,提高到年产600台。
  2、新厂建设与调整
  1958年,吉林省有线电厂成立,当时工厂规模较小。1959年,经邮电部批准,长春器材厂在长春市和平大路兴建新厂区,设计规划为:新厂区占地面积21175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7007平方米,厂区道路占地面积18560平方米,绿化地带占地面职15700平方米,生活区占地面积120303平方米。同年,长春木材厂并入长春器材厂,在长春市铁北作为该厂的一个车间,生产通信线路用材。至1960年末,长春器材厂共完成基建投资210.79万元,已完成的建设项目有加工车间、热处理车间、电镀车间、喷漆车间、成品包装车间和5个生产车间的厂房及汽车库、锅炉房、变电室、食堂、俱乐部等。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12851.03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10421.03平方米,生活用建筑面积2430平方米,新厂区建设初具规模。年末工厂总建筑面积为41053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36783平方米,生活用建筑面积4270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总额为467.8万元,其中工业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为429.7万元,形成了年产通信设备775台的生产能力。
  至1961年,吉林省有线电厂共投资114万元,在长春市红旗街修建厂房,总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并购置了必要的生产设备。年底,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共有两家企业,固定资产总值为566.1万元。其中长春器材厂452.1万元,吉林省有线电厂114万元。生产用建筑总面积44783平方米,其中长春器材厂为36783平方米。
  1962年,吉林省有线电厂缩编为修机室,厂房全部转让给吉林省无线电厂。同期,长春器材厂新厂区缓建。
  1964年,长春邮电器材厂被邮电部工业局正式确定为通信设备专业生产厂,工厂新厂区继续建设。1965年,吉林省邮电管理局修机室再次扩建,成立吉林省邮电修配厂。年底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两家企业固定资产总值为743.2万元,其中长春邮电器材厂656.8万元,吉林省邮电修配厂86.4万元。
  1967年,吉林省邮电修配厂线材车间迁至公主岭,工厂固定资产总值降至49.8万元。1968年,长春邮电器材厂新厂区完工,工厂主体迁至新厂区,东七条马路原厂区及铁北木担(通信线路用)车间做该厂的分厂。工厂总建筑面积为48058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39633平方米,生活用建筑面积8425.5平方米。年底,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两个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为892.2万元,其中长春邮电器材厂943.5万元,吉林省邮电修配厂48.7万元。
  1969年,长春邮电器材厂为支援“三线”建设,调出22台生产设备至西安组建电信总局五二七厂。1970年,电信总局五一三厂为弥补因支援“三线”建设,厂内生产设备不足的问题,工厂发动群众,自力更生,自制生产设备,缓解了生产设备紧张状况。
  至1971年,吉林省有线电厂在工农大路19号建设新厂区。1975年新厂区建设完工,工厂迁入并组织生产。5年间,吉林省邮电修配厂累计投资123.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72.7万元,设备工具购置51万元。年末工厂建筑面积5560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72台,固定资产原值达153.1万元。
  1976年,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2家企业,建筑总面积为766346平方米,其中邮电五一三厂71074.6平方米(生产用52876平方米),吉林省有线电厂5560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470台,其中邮电五一三厂397台,吉林省有线电厂73台。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799.5万元,其中邮电五一三厂1645.1万元,吉林省有线电厂154.4万元。
  3、再次扩建与改造
  1977年2月16日,邮电部以“(1977)邮工字83号”文件批准邮电五一三厂《关于螺簧接线器生产线的规划》,核定扩建规模4500平方米,其中塑压车间1500平方米,宿舍3000平方米,总投资(包括生产设备)为86万元。同年9月18日,邮电五一三厂向邮电部工业局呈报《螺簧接线器半自动生产线实施方案》。11月5日,邮电部工业局批复并拨给邮电五一三厂生产线改造所需补助资金20万元,1978年扩建改造工程开始实施。因长春市东七条马路2号(原伪道台府)属长春市重点历史文物,故螺簧接线器半自动生产线在旧址扩建,当年投入使用。经两次调整,当年投资为69.3万元。1979年根据邮电部的决定,吉林省有线电厂承接生产47式步进制自动电话交换机任务。
  1980年,吉林省邮电管理局决定将吉林省有线电厂、邮电机械厂合并,成立吉林省邮电工业总厂,并迁入工农大路19号新厂区。年末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2家企业(长春市无线电二厂因产品更换,已不属于该制造业)建筑总面积114320平方米,其中邮电五一三厂79430平方米(生产用53379.6平方米),吉林省邮电工业总厂34890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602台,其中邮电五一三厂406台,吉林省邮电工业总厂196台。固定资产原值总额2527万元,其中邮电五一三厂1911万元,吉林省邮电工业总厂616万元。
  1981年,吉林省邮电工业总厂投资178万元,其中用于建筑63.4万元,用于设备更新改造114.6万元。1983年,吉林省邮电工业总厂所属的电信防
  腐分厂、线路器材分厂、邮电印刷分厂分别独立,总厂更名为吉林省邮电通信设备厂。当年工厂投资109万元,用于建筑安装93万元,用于设备更新改造16万元。年底工厂建筑总面积23023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15910平方米,生活用建筑面积7113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279台,固定资产原值887.5万元。
  1984年至1985年,吉林省邮电通信设备厂累计投资32.6万元,全部用于建筑安装设备更新改造。1985年,长春电话设备厂6099平方米的科研楼破土动工。该项目计划投资204.7万元,1987年底完工,至1988年实际投资204.723万元。年底,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2家企业建筑总面积109772.39平方米(生产用面积6420238平方米),其中长春电话设备厂建筑面积82926.39平方米(生产用面积48249.38平方米),吉林省邮电通信设备厂建筑面积26846平方米(生产用面积15953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602台(长春电话设备厂319台,吉林省邮电通信设备厂283台),固定资产原值总额2915.4万元(长春电话设备厂2004.4万元,吉林省邮电通信设备厂911万元)。
  1987年2月23日,国家经委、邮电部以“(1987)邮部联字48号”文件批准长春电话设备厂电镀生产线更新改造项目,核定总投资额为240万元,并进入实施。同年,吉林省邮电科学研究所与邮电通信设备厂合并,固定资产原值为922万元。
  1988年,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2家企业建筑总面积132443平方米(长春电话设备厂105597平方米,吉林省邮电科学研究所26846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77431平方米(长春电话设备厂61478平方米,吉林省邮电科学研究所15953平方米),生活用建筑面积50012平方米(长春电话设备厂39119平方米,吉林省邮电科学研究所10893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614台,其中长春电话设备厂324台,吉林省邮电科学研究所290台。固定资产原值总额3612.1万元,其中长春电话设备厂2450.1万元,吉林省邮电科学研究所1162万元。
  二、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
  长春市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建设始于1958年,在国民经济困难时期。1961年7月,因筹建的从业企业撤销而中断。1970年,随着微波通讯机、激光通信机产品的生产,无线通信设备再度建设。1979年因从业企业产品下马而中止。
  1、筹建与撤销
  1958年,一机部十局决定在长春市西南郊(现中共吉林省委党校一带)兴建无线电整机厂(代号国营七一三厂、计划主要生产超短波电台)。1959年进入筹备组,负责勘察设计及建设。1962年,因国民经济困难下马停建而中断。
  2、再度起步建设
  1970年2月13日,沈阳军区成立208微波干线工程建设指挥部,由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有关部门参加,以大会战的形式,组织北京—沈阳—长春—哈尔滨间微波干线工程的建设。要求在两年内实现960路微波通讯,开通电视电话传真。整个工程设23个微波站,通过吉林省有6个站,由国家投资吉林省负责建设。为此,吉林省军区宣传办公室和吉林省电子工业局对长春市非金属材料试验机厂下达60路微波通讯机和“203”公务架的研制生产任务。同年,由四机部、沈阳军区电讯办公室对长春市非金属材料试验机厂下达101激光通讯机研制生产任务,于是长春市非金属材料试验机厂成立电子车间。至1973年5月,四机部对该车间累计投资23.9万元,完善了研制与生产条件,奠定了长春市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的基础。
  1973年6月,长春市非金属材料试验机厂电子车间及101激光通讯机等电子产品移交长春市电子工业局,成立长春市无线电二厂,暂借长春市磁性材料厂空闲厂房从事生产。同年8月25日,由国务院科教组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激光规划会议上,确定长春市无线电二厂为全国试制激光通信机和红外测距仪的定点厂。
  3、扩建与中止
  1974年4月22日,经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工业交通办公室批准,长春市无线电机械厂、长春市电子仪器厂厂房与长春市无线电二厂3家合并。合并后沿用长春市无线电二厂厂名,工厂占地面积7816平方米,建筑面积4692平方米,拥有51台设备,249台仪器仪表,固定资产原值为161万元。
  1975年5月,长春市无线电二厂新建一栋四层电子生产楼,1977年竣工交付使用。同时筹建光学生产车间,购置60多万元的光学设备及测试仪表,1978年建成,工厂生产条件与装备得到完善。五年来,长春市无线电二厂由国家累计投资185.4万元(详见表2—13)。1978年底,工厂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72万元,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6260平方米,拥用各类设备仪器仪表319台,其中通用设备44台,仪器仪表275台。
  1979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因“军转民”产品变更,长春市无线电二厂无线通信设备产品下马,长春市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中止。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电子工业志

《长春市志 电子工业志》

本志包括了总序、凡例、电子工业沿革、建设与改造、队伍与教育、科研与开发、产品与生产、经营与管理、企业、人物、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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