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电子整机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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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电子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70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电子整机制造业
分类号: F407.63
页数: 12
页码: 64-75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解放前到1988年电子整机制造业的发展概况和现状。
关键词: 电子工业 工业经济 长春市

内容

解放前,长春市电子整机制造业出现于1940年,夭折于1945年。
  解放后,长春市电子整机制造业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历经40多年的建设、调整与改造,至1988年形成了以广播电视制造业为龙头,同时兼有微电子整机、汽车电子、医疗电器、安全报警器制造业构成的工业体系。
  一、广播电视制造业
  长春市广播电视制造业有形于沦陷的日伪时期。
  1940年,伪“新京无线工作局”为扩充临时广播网急需的20W短波广播发射机,由第二工作科承担了设计与装配任务,这是长春市广播设备装配的开端。经1941年的扩充,第二工作科生产条件得到改善。使用面积达742平方米,并拥有车床10台、钻床6台、铣床2台、成型机5台,总计23台,初步具备了工业生产条件。
  1942年1月15日,伪“新京中央工作局”成立,完善了设计、生产、维修部门,生产使用面积增加了1913平方米。同年8月,该局又将设计室、制图室、总务室、涂装、电镀及部分仓库转移至西五马路伪“元有道公司”,使用面积再次增加493平方米。此时,伪“新京中央工作局”全部业务分布在长春大街、西五马路、宽城子3处,总使用面积达3100平方米(其中仓库556平方米),共有设备44台,其中车床19台、钻床11台、铣床5台、成型机9台,设备数量是开业当初的2.5倍、设备资产扩大了8倍。同年11月,以日本松下无线株式会及伪“电电”为主要股东,首次投资62.5万元(伪币),成立伪“满洲无线株式会社”,生产再生式四灯电子管生产收音机,是长春市广播接收机产品生产的开端。1943年,伪“满洲无线株式会社”再次投资187.5万元(伪币),进行扩建,使得工业生产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时,长春日伪时期建立的广播设备制造业从业企业全部解体。国民党占领时期,残存的一点工业基础亦全部遭到破坏。
  长春解放后,以东北人民广播器材厂迁入长春为开端,历经40年建设与改造,长春市广播电视制造业形成了以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彩色电视接收机生产为龙头的工业生产体系。
  1、起步建设与回落
  1950年11月,东北人民广播器材厂由沈阳迁入长春。东北人民政府文化部投资60亿元(旧币),在原伪国际广播电台发射台旧址(即现在523中央转换的)进行复工改建,成为长春市从事广播发射与接收设备的综合性企业。
  1952年为适应广播事业发展的需要,东北人民政府文化部对东北人民广播器材厂再次投资50亿元(旧币)进行扩建,其中厂房工程2500平方米,设备款项11亿元(旧币),工厂规模与生产能力均得到较大发展。
  1953年据长春市手工业局统计调查统计,长春市已建立13个私营无线电修理铺,总资金为8334元(旧币)。其中固定资产为2293元(旧币),流动资金6041元(详见表2—8),形成了以国营工业企业为主,以私营修配为辅的工业体系。
  1954年7月24日,由8名五级电器修理工、2名徒工和1名会计组成无线电修配合作组,当时资金为1000元(旧币)及两块仪表,几把电烙铁,修配业由私营转入集体。同年11月,因隶属关系变更,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局决定撤销东北人民广播器材厂,大部分设备调迁至北京等地,致使长春市刚刚建立起来的工业基础回落至仅有一个无线电修配合作组的状态。1956年2月,无线电修配合作组虽然更名为长春市无线电修配合作社,至1957年规模依然很小。
  2、再度建设与调整
  1958年5月9日,吉林省广播电台器材厂成立。当时只有6名职工,在广播电台修理部的一间20平方米的房间内装配生产广播发射机全套设备。同年秋,该厂在长春市郊发射台院内(即现转发中央台节目的发射台、长春市在铁北发射台部)自建了一座250平方米的简易泥板房作为生产车间,借用广播电台修理部设备仪器,从事广播发射设备的装配生产。11月,长春市无线电修配合作社转为地方国营企业,同时更名为长春市广播器材厂,以生产电子管收音机为主。
  1959年1月24日,吉林省广播电台器材厂与省广播电台服务部合并,成立吉林省广播器材厂,生产条件有所改善。9月,长春市无线电器材厂(地方国营,厂址在西康路19号,成立时间不详)并入长春市广播器材厂(南关区大马路12号)。此时工厂分为两处,总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西康路2500平方米、大马路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40平方米(大马路1070平方米、西康路570平方米)①(长春市档案馆22—10—17卷宗,长春市机械工业局1959年5月30日《机械工业企业概况》)。
  1960年,在吉林省广播事业局的支持下,吉林省广播器材厂在红旗街修建了一处200平方米的生产车间和2000多平方米的生产办公楼①(《当代中国的广播电视》吉林省资料性文稿、吉林省广播电视厅1984年2月印刷第138页)。)。1961年1月24日,吉林省无线电厂成立。7月1日,经吉林省重工业厅、吉林省广播事业管理局商定利用原吉林省广播器材厂厂址、4200平方米厂房(其中吉林省广播电视学校占用900平方米)及两厂设备、人员,合并成立吉林省无线电一厂②(吉林省档案馆、71宗1961年16卷《关于省广播器材厂和省无线电厂合并成立吉林省无线电厂的报告》(61)吉广秘字第10号,重工机燃器224号。),并将吉林省广播事业管理局同年已拨给省广播器材厂的5万元投资,由合并后的省无线电厂继续完成。同时吉林省重工业厅投资83万元,对工厂进行改造。至年底吉林省无线电厂实收76.5万元,完成投资54.6842万元。1962年6月1日,吉林省无线电厂与长春市无线电厂合并。年底,吉林省无线电厂生产用建筑总面积5300多平方米,其中原省无线电厂3100平方米(未含由吉林省产播电视学校占用900平方米)、原市无线电厂2200平方米(厂房分为三处)。1963年10月11日,吉林省重工业厅以“(63)重工基字第936号”文件决定,利用大区机动资金12.5万元安排吉林省无线电厂扩建工程(详见表2—9)。
  年底,吉林省无线电厂占地总面积321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1398平方米,拥有设备33台(金属切削机床14台、锻压设备19台),仪器仪表103台,固定资产原值281.7万元。
  3、企业转产与调迁
  1965年,根据四机部及吉林省重工业厅决定,吉林省无线电厂接产雷达整机装配及部分整件、零件加工制造任务。10月9日,吉林省重工业厅批准工厂扩大初步设计方案。由此,吉林省无线电厂由以广播设备制造业为主转为以雷达制造业为主(具体见第四节雷达制造业)。
  1969年7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和吉林省军区决定将吉林省无线电厂雷达生产部分调迁至吉林省桦甸县山区,组建吉林省宏伟机械厂。10月搬迁开始,年底搬迁结束。吉林省无线电厂调出约占全厂80%以上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年底,吉林省无线电厂占地总面积74000平方米,其中生产区占地5102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6732平方米,拥有金属切削机床54台、锻压设备7台、仪器仪表241台,固定资产原值由1968年的423.5万元减至317.7万元。与1965年相比,5年中基本上没有增长(详见表2—10)。
  4、缓慢恢复与建没
  1970年4月1日,吉林省广播设备厂成立。当时工厂只有几台残旧设备,以维修、配套生产为主,规模很小。
  1972年1月,吉林省无线电厂更名为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并划归长春市电子工业局。1973年,长春市无线电一厂由省电子局投资2万元,自行建立半导体收音机流水装配生产线,长春市广播电机制造业生产技术实现了流水作业装配。1973年长春市无线电厂拥有建筑面积14936平方米,各类设备70台(金属切削机床41台、锻压设备20台、专用设备9台),仪器仪表378台,固定资产原值为419万元。
  1978年1月,吉林省广播电视研究所成立,同期吉林省广播设备厂作为该所附属实验工厂并入。此期间,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已完全转入广播电视接收机产品的生产,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生产转入科研试制为主。至1979年,长春市无线电一厂拥有建筑面积17632平方米,各类设备80台(金属切削机床47台、锻压设备23台、专用设备10台),仪器仪表555台,固定资产原值为529万元。
  5、大规模改造发展
  1980年8月,吉林省人民政府组织电子技术贸易考察组赴日本考察,洽谈引进电视机生产线。此后,吉林省政府投资20万美元,为长春市无线电一厂从日本夏普公司引进波峰焊机、仪器仪表和气动工具等,由长春市无线电一厂自制流水装配线线体。1981年,该项改造工程完工并投产,形成年产15万台黑白电视机的能力,成为吉林省电子工业利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改造老企业的开端,使长春市广播电视制造业生产技术登上了一个新台阶。年底长春市无线电一厂拥有建筑总面积20514平方米,仪器仪表655台,固定资产原值740万元。
  1983年,长春市无线电一厂从日本三洋公司引进关键设备,改造原夏普电视机生产线。1984年扩建改造工程完工,共投资390万元,形成年产10万台黑白电视机,6万台彩色电视机的生产能力。同年9月1日,长春市无线电一厂提出“电镀车间一期改造工程实施方案”。9月10日,长春市电子工业局以“长电工字(1984)147号”文件批准,至1986年5月完工。该项目总投资18.2万元,建成两条镀锌生产线,同时修建废水处理间,形成每年可完成20万台电视机,10万台收音机、收录机,20部“582”雷达件的镀锌及5000平方米铝金属氧化的能力。同年吉林省经济委员会以“吉经改字(84)497号”文件批准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引进飞利浦彩色电视机生产线的项目建议书”。同年12月,由省、市领导组成的代表团在香港与飞利浦国际有限公司草签了84ND/471091CK合同,由此项目进入实施。
  1984年底长春市无线电一厂拥有建筑总面积22401平方米,各类设备66台(金属切削机床42台、锻压设备15台、专用设备9台),仪器仪表801台,固定资产原值887万元。
  1985年1月30日,长春市电子工业总公司受吉林省机械电子工业厅、长春市经济委员会委托,主持召开了由21名专家及有关领导参加的“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引进塑料成品二次喷涂生产线项目技术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会并获通过。形成每年可喷涂30万至40万套14寸、17寸电视机塑料外壳的生产能力。
  1986年9月9日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引进荷兰飞利浦国际有限公司彩色电视机生产线工程一次试车成功。该项改造工程总投资1990万元(含270万美元),引进彩色电视机生产线系统设备、仪器仪表、工装卡具等147类2969台(件),生产传输线总长度875.87米(详见表2—11),新建彩电大楼12550平方米,投资509万元。国内配套工程包括:电力增容500KVA6.6立方米压缩空气系统1套,通用设备6台,专用设备3台,运行设备4台,线体上仪器仪表53台,工装设备夹具、工具等4206台(件)QC及例行试验设备17台,形成年产20万台(日产700台)14寸至26寸彩色电视机的生产能力。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同类同期水平,使长春市广播电视制造业再上一个新台阶。年底长春市无线电一厂拥有建筑总面积47482平方米(生产用建筑面积29674平方米),各类设备93台(金属切削机床38台、锻压设备23台、专用设备32台),仪器仪表626台,固定资产原值3005万元(净值2726万元)。
  1987年2月20日,吉林省电子工业局以“(87)吉电改字第013号”文件批准长春宇光电子工厂“关于钟控收音机项目建议书”(与香港佳力公司在长春合资生产),此后该项改造工程进入组织实施。年底,长春宇光电子工厂实际完成投资146万元。
  1988年,长春市微电子工厂投资40万元,建立收录机自动生产线,生产用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各种设备、仪器60台,形成年产1万台收录机的生产能力。同年,6月4日,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引进850MG—240注塑机项目建议书”获长春市经济委员会批准,并进入实施。该项目共引进850MG—240注塑机1台,附加设备10台,辅助设备6台,总投资236万元(其中含外汇66万美元)。1989年完成,形成年产12万套电视机壳体的生产能力。同年6月28日,长春市经济委员会以“长经技改字(1988)44号”文件批准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建立“开发试验中心的项目建议书”。该项目拟引进荷兰飞利浦国际有限公司电视机生产试验设备、测试设备和例行试验设备计122台(套),购置国内配套设备51台(套),土建工程5880平方米,总投资1344万元(其中外汇127.6万美元),该项目于1989年12月竣工。
  1988年,长春市广播电视制造业共有4家企业从业,其中长春市无线电一厂为专业生产企业,长春市微电子工厂及长春宇光电子工厂为兼业生产,长春市无线二厂则只是来料组装生产。年底,长春市无线电一厂拥有建筑总面积46068平方米(生产用建筑面积33908平方米),各类设备86台(金属切削机床37台、锻压设备24台、专用设备25台),仪器仪表486台,固定资产原值3478万元,净值2703万元。
  二、电子钟表制造业
  1.引进技术、开创基业
  1982年5月,长春市8232总厂开始与外商洽谈,同年7月与日本三洋电机株式会社香港有限公司签定合同,引进电子钟表散件及以10.28万美元购
  进电子钟表关键生产设备11台;同时以4.9万元购进国内生产设备2台(详见表2—12),自制工装120套,进行组装手戴式电子计算器、收音机电子表等各种型号与功能的电子表。9月份开始铺设生产线,10月6日生产线建成正式投产,由此开创了长春市电子钟表制造业,填补了吉林省电子表工业的空白。1983年,电子工业部计划司以“(83)计经字150号”文件批准长春市8232总厂为电子钟表定点生产企业。
  2.走进特区、再求发展
  1983年6月,吉林省人民政府以“吉政函(1983)180号”文件批准长春市8232总厂及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日本三洋电机(蛇口)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深圳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合作合资办厂协议。根据中日双方协议,1983年6月至12月为合作期(中方以劳务输出形式参与,为合资公司的试办阶段)。7月12日,中日双方缔结成立“长春三洋电子有限公司”合同,英文全称为:“CHANGCHUNSANYOELFCTRONICSCO.Ltd”。公司所在地为长春市,并由合营公司在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设100%出资的分公司,名称为“长春三洋电子(蛇口)有限公司”,英文全称为:“CHANGCHUNSANYOELECTRONICS(SHEKOU)CO.Ltd”,合资期限为15年,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美元(实际投入80万美元),中日双方各出资50%,(中方长春市微电子工厂40%、吉林省国际信托公司10%)。1984年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以“外经贸经字(1984)吉府合资003号”批准成立长春三洋电子有限公司。同年12月1日,长春三洋电子(蛇口)有限公司正式转为合资办厂。拥有生产面积2000平方米,近100台较为先进的设备仪器,形成年产150万块电子表的生产能力,成为吉林省在深圳特区创建的第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988年底长春市电子钟表工业形成了两条整机生产线(一条为在蛇口的合资生产线),可生产各类电子表280万块的生产能力(合资生产线180万块)。
  三、汽车电子产品制造业
  1.由转产起步
  长春市作为中国汽车工业的发源地与重要的生产基地,汽车电子产品制造业的出现始于1980年。
  1979年,国家开始进行国民经济调整,长春市无线电二厂军工产品下马。同年6月,国家公安部、第四机械工业部经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电子工业局给长春市无线电二厂下达做为车载电子设备装备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现场指挥车及交通监理车等)的两用电子报警器。1980年3月建立生产线。
  为解决长春市无线电一厂为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配套生产CA—15载重汽车收音机急需的生产装备,1983年1月28日,吉林省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以“(83)吉进出口委字5号”文件批准长春市无线电一厂进口汽车收音机关键零部件及部分仪器,该项目从日本引进汽车收音机关键部件一万台及关健仪器11种13台套,形成年生产汽车收音机1万台的能力。
  2.在改造中发展
  1985年6月17日,长春市电子工业局以“长电工(1985)71号”文件将长春市无线电一厂为一汽配套汽车收音机生产线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报请长春市经济委员会批准,该项目于1985年6月经吉林省机械电子工业厅批准。1986年10月开工,1987年12月竣工,共投资127万元。购置各类设备仪器213台,新建库房850平方米,形成为中型汽车配套的汽车用收音机年产8万台的生产能力。
  1986年,长春市无线电二厂建立了用于汽车发动机点火控制的爆震限制器生产线。
  1987年至1988年,长春市无线电二厂利用国家贷款累计投资273万元,对爆震限制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拥有生产使用面积691平方米,各类设备仪器仪表总计423台,形成年产15万台的生产能力。
  1988年3月长春市无线电二厂与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合作,分别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法国瓦雷奥公司、英国卢斯卡斯公司就引进汽车无触点高能点火装置项目进行意向性洽谈。经综合比较论证,选定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其霍尔效应式用于奥迪、高尔夫及捷达牌小轿车,磁感式用于CA141中型载重汽车)。8月22日,长春市无线电二厂、长春第一汽车厂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就引进汽车无触点高能点火装置、电脑点火装置签定了备忘录。12月18日,美国摩托罗拉公司代表到长春市无线电二厂洽谈有关引进项目具体问题,由引进项目进入筹备实施阶段。同年,长春市电子仪器厂亦开始生产汽车爆震限制器。该项目列为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市计委及电子部批复,两期累计投资4220万元,外汇247万美元。引进设备15台(套),国内配套设备112台(套),新建厂房9652平方米,产品为一汽集团采用,被评为长春市高新技术企业,为长春市汽车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奠定了基础。
  1988年底,长春市汽车电子产品制造业有3家从业企业,其中长春市无线电一厂虽为兼业生产企业,已形成年产汽车收放机8万台的生产能力。长春市电子仪器厂虽为专业生产,但该企业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规模较小。主要从业企业——长春市无线电二厂拥有建筑总面积6557平方米(用于生产性建筑面积4648平方米),各类设备72台(金属切削机床51台,锻压设备21台未含塑料加工设备及塑料金属两用设备,计69台专用设备),仪器仪表323台,固定资产原值1158万元(含96台专用设备),形成年产汽车爆震限制器15万台的生产能力。与此同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设备项目正在进行,奠定了独具地方特色,极具潜力的汽车电子产品制造业的基础与发展方向。
  四、医疗电器产品制造业
  根据长春市电子工业生产统计报表,长春市医疗电器产品制造业出现于1978年,以长春市激光电器厂为开端。在十年的发展建设中,至1988年,4家从业企业均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规模仍然较小。
  1978年,长春市激光电器厂开始生产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氦氖激光治疗机,成为长春市医疗电器制造业最早的从业企业。1983年,长春市医疗光电仪器厂改型生产激光治疗机,成为长春市医疗电器制造业第二家从业企业。1986年,长春市医疗仪器厂成为长春市医疗电器制造业第三家从业企业。同年,长春市医疗光电仪器厂购置16台生产设备,改善了生产条件。1987年,长春市第三光学仪器厂租赁承包后,由承包人带入的激光治疗机产品投入生产,成为长春市医疗电器制造业第四家从业企业。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电子工业志

《长春市志 电子工业志》

本志包括了总序、凡例、电子工业沿革、建设与改造、队伍与教育、科研与开发、产品与生产、经营与管理、企业、人物、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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