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设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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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电子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70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建设与改造
分类号: F407.63
页数: 40
页码: 47-86
摘要: 本章记述了长春市电子工业的历史发展概况和现状。
关键词: 电子工业 工业经济 长春市

内容

解放前,长春市电子工业出现于沦陷的日伪时期,至1942年基本上形成了无线电整机与通信设备2个制造业。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长春市电子工业两个殖民地性质的制造业全部解体。国民党占领时期,残存的一点工业基础亦被破坏殆尽。解放后,在人民政府的努力下,1952年初步形成了电子器件、电子整机、通信设备3个制造业。1954年后,由于东北人民广播器材厂及电子管中间工厂的相继调迁,1956年至1957年,长春市电子工业仅有的通信设备及无线电整机2个制造业中,无线电整机制造业尚以修配为主。1958年后,长春市电子工业进入全面建设,历经调整、动乱、恢复与改革。至1988年,长春市电子工业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电子元器件、无线电整机、通信设备、雷达等4个制造业。
  第一节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长春市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出现于1942年,主要是空气电容器产品制造,1945年解体。长春解放后,随着电子管中间工厂及东北人民广播器材厂的建立,初步形成了电子元器件及电子整机制造业的基础。1954年后,随着两厂的
  调迁,1956年至1957年,长春市电子元器件制造业成为空白。1958年后,随着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长春半导体厂、长春市半导体二厂及长春市电真空器件厂相继建立。1970年,长春市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形成了以电容器、半导体器件、电真空器件三个企业构成的电子元器件制造业。1982年,虽然长春市电真空器件厂中止了电真空器件生产,但是由于国营第八二三二厂的迁入,长春市半导体器件制造业得到壮大。至1988年,长春市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在铝电解电容器及半导体器件与集成电路方面,形成了较大生产规模。
  一、电容器制造业
  长春市电容器产品生产始于1942年,但在此后的16年中,一直处于无线电整机综合厂兼业生产。作为专业化生产建设始于1958年。三十年来,历经起步建设、挫折停顿、改造发展,终于成为长春市电子工业的支柱产业。
  1、“二五”起步建设
  1958年10月,一机部以“(58)机密计远字158号”文件批准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电阻电容器元件厂)设计任务书。同年12月,一机部十局组成长春联合基建筹备处。1959年下半年,建厂方案经部审查并获批准后,开始付诸实施,由王景侠厂长负责组织厂址的勘察和选定工作。1960年上半年,工厂机构基本组成,骨干力量配齐,由王景侠厂长负责基本建设工作;党委书记吴和生负责调集职工和政治思想工作;总工程师郭大智、副厂长周伟负责生产准备、技术培训工作。当时正值国民经济困难时期,缺少粮食,实行“瓜菜代”,职工吃不饱,每天还要进行十多个小时的重体力劳动。于是工厂党委提出了“奋发图强、全力以赴、艰苦创业,建成工厂”的号召。领导以身作则,职工积极响应,主动克服困难,建设热情非常高涨。在向兄弟单位借用的房子无法容纳日益增多的人员和器材的情况下,厂领导采纳了职工们提出的“自己盖房子”的建议,并身先士卒,从设计、备料到施工仅用四十天的时间便盖起了800平方米的平房,不仅解决了临时工作的场地和单身职工的住房,而且增强了领导和职工的团结,提高了建成工厂的信心。在劳动力不足时,除了请长春的驻军给予帮助外,还发动全厂职工都参加了挖土方、平整场地的大量劳动。在挖上下水管道和热力地沟的土方中,当挖至地下一米左右时,地下水上来了,职工们就脱下鞋、光着脚、踩着泥水挖,将带水的泥土运到高达两三米的地面上。在抢修铁路专用线时,正值零下二十多度的严寒隆冬,用镐刨,用锹挖,许多职工手磨出了泡,虎口震肿了,仍坚持不停。这期间,厂长王景侠和职工一起摸爬滚打,群众身上有多少泥水,他身上也有多少泥水;群众流多少汗,他也流多少汗。在夏季施工中,他脱掉上衣,光着膀子,脊背晒起了泡,还是和大家一样干活,使工程得到顺利进展。1962年,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三机部决定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缓建。当时,大部分工厂基本建设项目已完成,主要厂房基本全部完成,一号厂房已盖起一层,三、四号厂房和锅炉房,铁路专用线很快就要完工,并建成了职工大食堂和一部分职工宿舍,技工培训进行较早,生产准备条件也已成熟。1963年,三机部将“遍地开花”的建厂方针改为“重点建设,保证重点”,经对已进行建设的新厂排队,决定续建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1964年对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设计任务书进行调整,经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国防工业办公室以“(64)计防云字0002号”文件批准,将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调整为生产电容器专业工厂(生产除纸介电容器、空气电容器以外各类电容器)。
  1965年8月2日,四机部以“(65)四元字3139号”文件批准,将国内从日本引进的第一条固体电解质烧结钽电容器成套生产线在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安装。该生产线共引进39种201台设备,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安装150台,设计规模为年产100万只固体钽电容器,使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生产设备在大多是翻版苏联、民主德国五十年代初期设备,机械水平较低,手工操作多,工艺也较为落后的基础上,增添了国际上六十年代初期水平的固体钽电容器生产装备。同年9月,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建成。12月25日,经国家验收复查核定,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建厂总投资2959.88万元,拥有固定资产2201万元,其中建筑面积5526平方米(生产用建筑面积36553平方米),形成年产六大类电容器804万只的生产能力。认定工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工程质量总评为“合格”,生产准备工作已能满足开工生产的要求,批准验收,同意开工使用。
  1966年4月,根据四机部决定,将部属第十一研究所(电子元件与材料研究所)第六研究室有机电容器部分合并到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建立工厂设计所,完善了工厂生产与科研体系。
  此期间,长春市地方电子元件制造业自1958年后,虽也有建设,除吉林省无线电厂兼业生产外,其余均属非电子企业转产,生产规模均未形成批量生产能力。1962年调整后相继下马,至1963年只有吉林省无线电厂仍兼业生产。年底,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固定资产原值2418万元,净值2374万元。
  2、挫折中的停顿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长春市电子元件工业建设受到严重干扰与破坏,致使工业建设停顿。
  1968年9月,在“文化大革命”的“无政府”状态下,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设计所由北京迁来的全部设备及大部分人员自行迁回北京,不久设备处理,人员改行分散。
  1970年,在“三线”建设中,根据四机部规划,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分走钽电容器生产线设备的三分之二,总计设备仪器171台,在河南省鹤壁市建立国营794厂,削弱了工厂的生产装备。
  1972年,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根据四机部1970年北戴河规划会议,围绕收音机配套问题,决定进行铝电解电容器半自动化生产线改造,但由于闭关自守,不能学习国外先进技术,没能发挥国内专用设备厂的作用,只靠自己独家从头摸索,至1975年共耗资120万元,除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技术队伍外,实际效果较差。
  3、“六五”改造建设
  1982年,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铝电解电容器前部工序(腐蚀赋能铝箔)项目被电子工业部列入全国为彩色电视机配套的十八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该项目计划总投资956万元,其中含外汇130万美元。
  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对项目进行了周密细致的研究,做了大量的工作,提出了以技术合作的形式,改造铝电解电容器前部工序生产线,节省下外汇,引进铝电解电容器装配线(后部工序)的方案。同年7月,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与日本ELNA公司签定技术台同。12月,中日双方国家对合同正式批准。1984年12月25日,经电子工业部验收并批准投产,该项目实际投资1256万元,其中含外汇170万美元,完成了铝电解电容器三条生产线的技术改造。
  ①、腐蚀赋能铝箔生产线(前工序),由日本ELNA公司提供腐蚀、赋能设备的制造图纸,关键是电气控制设备,药液自动供给系统及国内暂不能解决的机械电气配件,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仅用77.4万美元(原计划130万美元)就自行加工制造了低压赋能、中高压赋能等六台六型设备及其配套设备。1984年5月,一次试车成功,经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形成阳极腐蚀、赋能铝箔90吨(含55吨赋能铝箔)的生产能力,质量达到1982年日本ELNA公司技术水平,与成套引进腐蚀、赋能生产线(需用外汇410万美元)相比,节约外汇332.6万美元。
  ②、大型铝电解电容器装配线
  该生产线引进日本ELNA公司大型铝电解电容器关键生产技术和7BL大型自动卷绕机等4台(套)关键设备和仪表。工厂自行设计、改造6台专用设备(真空浸渍设备、真空干燥设备、套管热缩炉、小切管机等),国内采购配套6台设备,形成年产彩色电视机用大型铝电解电容器160万只的生产能力,产品性能达到日本ELNA公司1984年水平,满足了国内彩色电视机配套的技术要求。
  ③、低压小铝电解电容器装配线
  该生产线引进日本JCC、桑野等公司生产小型铝电解电容器主要设备33台,经验收合格后投产,形成为彩色电视机配套小型铝电解电容器6000万只的年生产能力。产品性能达到日本ELNA公司1984年水平,满足了国内彩色电视机对小型电解电容器的技术要求。
  至1985年底,长春市唯一的电容器生产企业——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固定资产原值为4833万元,净值为2221万元。
  4、“七五”改造发展
  1986年,电子工业部以“(86)电子0576号”文件,批准“关于七九三厂建设铝箔腐蚀、赋能生产基地,扩大中高压铝电解电容器生产能力的项目建议书”。同年,电子工业部以“(86)电子1081号”文件,批准“关于七九三厂为彩色电视机配套中高压铝电解电容器引进项目(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期工程以引进高水平的中高压铝电解电容器生产线(后工序)关键设备、测试仪器为主,并配套部分国产设备,计划总投资520万元,改造后形成年产2000万只中高压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能力。
  该项改造建设工程1987年1月开工。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在与外商洽谈签约的同时,首先进行大型自动卷绕机的翻版制造工作。同年3月,设计图纸、资料、技术准备工作大体完成(1985年9月开始),并进入加工制造阶段。5月,引进设备陆续到厂。6月13日至17日,日本皆腾制作所的现场技术指导福和隆先生及六棱产业株式会社雇员李秀丽来厂开始对引进设备进行调试和技术指导,同时进行质量方面的验收。7月,17台引进设备全部投入试运行,同期由美国引进第二批测试仪器。11月10日,自制大型全自动卷绕机进入总装,经三十八个昼夜的奋战,完成总装,一次试车成功,卷制出符合工艺要求的电容器芯包。这台自制设备与进口价为2440万日元的原机性能完全一样,工厂仅用26万元(其中含引进部件用外汇2.5万美元的配套人民币)。年底全部工程建设竣工,经半年试运行,通过验收。该项改造工程投资578.425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贷款250万元,吉林省工商行贷款20万元,市工商行特种贷款100万元,工厂自筹108.425万元;共引进日本KAW—7BL型自动卷绕机等设备、仪器19台(套),国内配套设备43台(套),工厂自制设备14台(套),形成了年产6000万只中高压铝电解电容器和14000万只中高压小容量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能力。
  1987年12月30日,电子工业部以“(87)电计函字777号”文件批准“关于七九三厂铝箔腐蚀赋能和中高压铝电解电容器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期改造工程)。同意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引过关键部件和配件,自行制造铝箔腐蚀赋能设备,新建腐蚀赋能等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建立年产390吨铝箔腐蚀赋能生产基地;同意引进部分装配设备和测试仪器,建立一条年产4800万只铝电解电容器(其中400伏中高压铝电解电容器600万只,160伏中高压小容量铝电解电容器4200万只)的生产线。该项目计划投资2358万元(含外汇340万美元)。其中专项贷款1000万元,企业自筹1350万元,新增工艺设备66台(进口42台、国内配套24台),测试仪器25台(进口21台、国内配套4台),新增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
  1988年底,长春市电容器制造业唯一的企业——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建筑面积135197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仪器1435台(其中金属切削机床115台、锻压设备72台、无线电专用设备868台、电子测量仪器361台、载重汽车19辆)。固定资产原值7090万元,净值4311万元,形成年产电容器5407万只的生产能力。
  二、半导体器件制造业
  1956年,由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制定的“十二年科学发展规划”中,将发展半导体技术列为国家重点科学技术项目。鉴于长春市以吉林大学、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为主体的半导体科技实力,率先在全国进行开拓性研究及取得的科研成果,考虑到东北地区电子工业发展的布局。1958年6月,一机部十局决定在长春西南郊兴建长春无线电工业区,由此拉开了长春市半导体器件制造业建设的序幕。历经三十年的建设,至1988年底,长春市半导体器件制造业已经形成年产光电显示器件7000万只、数码管200万只、半导体集成电路100万块的生产能力,成为国家半导体微波器件、光电显示器件的重要生产基地之一。
  1、起步建设的调整
  1958年10月,一机部十局决定在长春市西南郊兴建东北电子管厂(由苏联援建的半导体器件厂,代号:国营第779厂)。同期,为供应东北电子管厂半导体材料,冶金工业部决定利用长春市营城煤矿的锗资源,在长春市无线电工业区建立半导体材料厂,筹建工作分头展开。
  1960年,由于苏联单方面撕毁合同,苏联专家到北京后未到长春便撤回苏联国内。1962年7月,中央决定东北电子管厂停建,一部分技术人员调往成都970厂,余下人员与同期建设的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合并,收缩为一个半导体车间,地点设在长春市宽平大路附近(现长春市半导体厂家属宿舍小搂处)。
  1963年6月,根据中央决定,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半导体车间解体,部分人员调往锦州辽宁晶体管厂,余下人员及设备合并到吉林省无线电厂,仍为半导体车间。9月份交接完毕,当时半导体车间由东光无线电器材厂交来各类设备、仪器382台(件),其中通用设备31台、专用设备81台、仪器仪表102台(件)、其它设备168台(件)。此后,在吉林省重工业厅的支持下,吉林省无线电厂筹措22万元资金,新建了晶体管生产所必需的氢气站、空压机站和煤气管道等工程设施(其中所需设备尚未解决),并把冲锻焊车间迁出生产主楼,为砷化镓材料与器件的研制生产预留了作业场地。为尽快解决生产设备的空缺,在吉林省重工业厅洪学智厅长的支持下,吉林省重工业厅以“(63)重工机字第855号”文件,向四机部呈报“吉林省无线电厂晶体管车间生产纲领方案”,四机部以“(63)四机地字1536号”文件批准并拨款25万元,作为吉林省无线电厂晶体管车间技术改造经费。
  2、骨干企业的建立
  1963年11月29日,根据四机部关于东北地区电子工业规划,东北局在顾卓新书记的主持下召开会议并决定将吉林省无线电厂晶体管车间由吉林省无线电厂划出,与吉林省机械电机研究所半导体研究室、长春市大成仪表厂(无确定产品方向的企业)合并,利用长春市大成仪表厂厂址及厂房(现长春市电行23号),建立吉林省的半导体厂。1964年3月9日,四机部以“(64)四基字1086号”文件下达长春半导体厂基本建设计划(详见表2—1)。同年3月20日,四机部以“(64)四地字1254号”文件批准调拨17万元,加上1963年拨给吉林省无线电厂晶体管车间技术改造费25万元,总计42万元作为长春半导体厂技术改造经费,主要用于工艺管道和设备购置(详见表2—2),4月1日,中国第一个砷化镓微波器件厂——长春半导体厂正式成立。
  1966年3月3日,四机部以“(66)四机字0660号”文件于批准吉林省重工业厅关于“砷化镓材料和器件中间试验计划任务书”,批准长春半导体厂砷化镓材料和器件中间试验总费用7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16万元(含建筑中试车间1123平方米)、设备仪器仪表购置费35.01万元、中间试验费20.99万元。
  自1963年至1968年,长春半导体厂总投资136万元。其中四机部投资114万元、吉林省重工业厅投资22万元(主要是对吉林省无线电厂晶体管车间改造)。自1966年建成三个车间(晶体管车间—-锗高频三极管和锗低频三极管两条生产线,砷化镓试制车间——含一个研究组及一条中试生产线及金工辅助生产车间),形成年产4万只锗晶体管的生产能力。至1968年,工厂建筑面积6120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5520平方米,辅助生产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578台,固定资产原值323万元,净值310.3万元,形成年产60万只锗晶体管的生产能力。
  1969年5月7日,周恩来总理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半导体紧急会议(又称“五七”战备会议)。会上确定长春半导体厂为全国22个半导体骨干企业之一。同年7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改建长春半导体厂,并将吉林省商业学校和长春市二轻工业学校两校总计1224平方米的校舍全部拨给长春半导体厂作为新厂址。同时,吉林省重工业厅将长春半导体厂下放给长春市,更名为:长春市半导体厂,四机部首批拨给长春市半导体厂改建费213万元。自1969年9月开工,至1970年5月新厂区改建完成,国家共投资260余万元,其中土建费92万元,新增建筑面积1313平方米,关键气体、动力设备费100余万元,专用设备、仪器仪表费近70万元。同年底,长春市半导体厂占地面积13895平方米,建筑面积20738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是1966年的3倍;拥有各类设备512台(通用设备88台、专用设备424台),是1966年的1.65倍;仪器仪表430台(件),是1966年的1.43倍。固定资产达323万元,建立了4个生产车间,两个辅助生产车间,形成了年产70万只晶体管的生产能力。
  3、地方企业的扩充
  1970年后,在“破除电子工业神秘论”、“全民大办”的口号下①(1969年10月,在当时任全国电讯工业领导小组组长李作鹏主持召开的全国电讯工作会议上提出。),长春市地方半导体器件生产企业相继成立。至1972年长春市半导体器件制造业新增区属及校办企业10家,其中全民所有制4家,集体所有制6家(详见表2—3)在10家新增企业中,除大专院校所开办的企业尚有一定的技术力量或依托,其余各企业大多是土法上马,因陋就简的情况,或是兼业生产或是由非电子企业转产,技术力量不足,设备简陋。
  1973年3月17日,经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以“长革生(73)38号”文件批准,长春市半导体厂分为两厂:在新厂区成立长春市半导体厂,以生产砷化镓微波器件为主,保留半导体硅器件;在旧厂区成立半导体二厂,以半导体锗器件为主,保留半导体硅器件(两厂独立后的资产情况详见表2—4)。
  1975年,为研制、生产大规模集成电路,长春市半导体厂超净车间建设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至1978年初,长春市半导体厂完成超净车间建设投资55.4万元。工程进度为厂房主体封闭,风道砌砖夹层捣制完成,辅助车间、冷水机房、采暖内外管线设施等内部工程尚未完成。为保证1979年投入使用,在1978年已投资14万元的基础上,9月7日,长春市计划委员会以“(78)173号”文件向吉林省计划委员会提出增加投资的报告,至1978年长春市半导体厂超净车间建设项目完工,累计投资114万元②(1978年11月1日,长春市半导体厂“关于工厂不宜搬迁”报告。),形成了年产半导体集成电路5万块的生产能力。
  1980年10月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营第八二三二厂迁入长春,与长春市半导体二厂联营合并,为长春市半导体器件制造业增加了一个中型企业(三条半导体器件生产线:即硅高频小功率管生产线、硅高频大功率管生产线、MOS集成电路试扩制生产线)。
  4、技术改造中发展
  1981年后,长春市半导体器件制造业进入以技术改造为主的发展建设时
  期。至1988年,重点改造了三条生产线。
  ①发光管生产线改造
  1981年,全国日用机电产品工作会议以“(06)号”文件确定了长春市半导体厂至1985年形成年产半导体发光管5000万只生产能力的目标。为此决定在“六五”期间对长春市半导体厂发光二极管生产线进行一期改造。8月27日,长春市半导体厂与香港先进半导体器件公司进行洽谈。1982年3月通过方案论证,4月5日吉林省计划委员会以“(82)吉计工字15号”文件批准“长春市半导体厂发光二极管生产线任务书”并进入实施,1985年改造工程峻工。1986年3月,该项改造工程通过电子工业部验收。经验收核查,该项改造工程总投资550.576万元(国家拨款113万元、贷款427.576万元,企业自筹10万元,其中含外汇73.42万美元),共购置生产设备123台(套)(其中进口设备(6台),新增建筑面积3210平方米(投资135.3万元),形成年产发光二极管5000万只的生产能力。同年12月,该项改造工程荣获国家经济委员会颁发的“科技进步全优工程奖”。
  1985年,长春市半导体厂提出半导体发光二极管生产线扩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年11月,电子工业部以“(85)电进审器字第066号”文件批准同意该项目引进关键设备31台(套),外汇额度为110万美元。12月24日,电子工业部以“(85)电计字1839号”文件同意该项目投资所需110万美元外汇额度由国家调拨解决,相应的配套人民币由长春市财政局负责解决。1986年9月2日,吉林省机械电子工业厅以“(86)吉机电字535号”文件批准该项目技术改造方案,总投资为5000万元(含外汇110万美元)。至1987年,该项扩建工程完工,实际投资350万元(含70万美元),引进设备10台,形成了发光二极管2000万只的生产能力。其中前工序95%以上的材料实现国产化,管芯制造取得重大突破,成为全国第一个生产发光二极管管芯的企业;后工序成为中国第一条自动生产线。
  ②电视、音响集成电路生产线建设与改造。
  1982年4月,国营第八二三二总厂由邢彦文厂长、明忠臣副厂长带领四名工程师先后走访调查了辽宁、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十多个城市三十几个电子整机厂家后,经工厂领导研究决定利用引进集成电路管芯和框架,建立电视机、音响功放集成电路后部工艺生产线。同年5月,经中国电子进出口公司介绍,国营第八二三二总厂在北京与日本三洋电机有限公司进行洽谈,经过努力使日方同意出售管芯与框架,开创了国内集成电路技术引进方式的先例。此后,工厂先后与日本三洋公司、美国KS公司、荷兰ASM公司、香港永光公司、华林公司、美国亚美欧公司、加拿大宏建公司、日本卡西欧公司等国外十几家公司进行洽淡。1982年,利用吉林省委批转的40万元技术改造经费,从香港引进金丝球焊机、塑封油压机、打印机等40台(件)设备仪器,共用外汇15.9万美元。1983年1月,该生产线建成投入使用。至1984年,形成年产黑白电视机、音响功放集成电路500万块的生产能力。
  1984年,长春市微电子工厂(即原国营第八二三二总厂)根据国内电视机、音响功放集成电路的需求,提出“关于集成电路后部封装线生产500万块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由吉林省机械电子工业厅以“(84)吉字528号”文件呈报。吉林省经济委员会以“(85)吉计经改字59号”文件批准,长春市微电子工厂从美国引进金丝球焊机、全自动粘片机,从香港引进96腔包封模具等9种计34台(套),总投资350万元,其中外汇90万美元,国内配套98万元(均向中国银行长春分行申请外汇贷款解决)。该项目于1985年建成,生产线配置已达到国际同期水平,形成了年产电视机、音响功放集成电路500万块的生产能力。
  ③CMOS集成电路生产线建设
  为推进微型电子计算机生产和应用,1984年4月23日,长春市半导体厂提出“关于引进全套CMOS集成电路生产线的建议书”(项目负责人:邹德山、财务负责人:张威,技术负责人:朱和中)。同年4月18日,由长春市电子工业总公司主持,在长白山宾馆召开了关于引进美国硅谷CMOS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讨论会(参加论证的专家、领导见表2—5),并获得通过。4月25日,长春市电子工业总公司以“(1984)69号”文件呈报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同年8月20日,吉林省经济委员会以“(84)吉经改字385号”文件批准长春市半导体厂引进CMOS集成电路生产线后部工序项目建议书。同年8月30日,吉林省经济委员会以“(84)吉经改字386号”文件批准长春市半导体厂引进CMOS集成电路生产线前部工序顶目建议书。1985年7月,吉林省经济委员会以“(85)吉计经字677号”文件批准从美国开来公司引进CMOS集成电路生产线的报告。至1988年,该项目基本完成,总投资为1418万元(含外汇374.4万美元)。其中前部工序生产线投资941.9万元(含外汇247.4万美元),后部工序生产线投资476.1万元(含外汇12万美元),共引进设备94台(套),其中前部工序生产线设备60台(套),可生产4~6微米互补硅CMOS电路管芯2700~3000片(φ3寸),后部工序生产设备34台,可形成通用微机电路100万块、接口设备电路60万块、交换电路28万块、计时电路270万块,总计458万块的年生产能力。其生产技术、设备水平相当国际70的年代末80年代初水平。
  1988年,长春市半导体器件制造业两家企业建筑面积74094平方米(长春市半导体厂40811平方米、长春市电子工厂33283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28911平方米(长春市半导体厂19829平方米、长春市微电子工厂9082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仪器1733台(长春市半导体厂1294台、长春市微电子工厂439台),固定资产原值4595万元(长春市半导体厂3491万元、长春市微电工厂1104万元),净值3720万元(长春市半导体厂2699万元、长春市微电子工厂1021万元)(详见表2—6)。半导体发光二极管生产总能力8000万只(长春市半导体厂7000万只/年、长春市微电子工厂1000万只/年)。电视、音响电路后部封装500万块/年、CMOS电路458万块/年,其中长春市半导体发光二极管生产线已成为全国重要的生产基地。
  [=此处为表格表2-6(1988年长春市半导体厂、长春市微电子工厂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三、电真空器件制造业
  长春市电真空器件制造业建立较早,1956年电子管中间工厂调迁后出现空白。1970年再度建设,发展缓慢,未能形成规模,1979年后转产中止。
  1、起步建设与调迁
  1949年5月,东北工业研究所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恢复建立了电机研究室,并由电机研究室组织20余人,在室主任朱其清(研究员)、赤家夏树(日藉,原伪满大陆科学院留用人员)的带领下,利用伪满大陆科学院残留的电子管制造器材和自己动手搞起来的电真空设备、测量设备,建立起中国最早的电真空器件厂——电子管中间工厂,并开始了电真空器件的中间试验和生产。
  1954年10月后,电子管中间工厂做为中国科学院机械电机研究所电子管研究室的组成部分,生产装备得到补充,并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能力。1956年,在中国科学院对所属科研所进行专业化调整时,电子管中间工厂随电子管研究组等部门调迁到北京,扩建为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由此,长春市解放初期刚创建起的电子器件制造业的雏形群体。
  2、再度建设与中止
  1961年初,吉林省无线电厂计划建立电子管生产车间,并购置了部分专用设备,还培训了人员。同年冬,第一机械工业部十局决定调出吉林省无线电
  厂已购进的电子管生产专用设备。长春市刚刚起步创造的电真空器件生产再度中止。
  1970年,吉林省电子工业开展显像管攻关会战。1973年,吉林省科技局、吉林省电子工业局先后对长春玻璃总厂(后改称为长春市玻璃仪器厂)投资42万元,购置了 6台通用设备,上级调拨和自制专用设备21台,自制工装模具560余套,购置和自制仪器几十台,建立显像管车间,初步形成了电子枪元件制备、装枪、玻璃壳、涂屏、真空排气等试制生产线,并试制出第一批黑白电视机显像管,初步具备试生产显像管的能力。
  1975年5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长春市电真空器件厂,暂隶属长春市半导体厂,并将长春市玻璃仪器厂研制显像管人员及设备调拨到长春市半导体厂,成立电真空器件车间。1976年1月9日,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将电真空器件车间由长春市半导体厂划出,成立长春市电真器件厂。至1976年末,共完成投资104万元,拥有厂房面积4874平方米(其中将原电子仪器厂铸造大厂房1050平方米改建成投影车间和熔制车间达2214平方米),设备51台。1977年2月13日,吉林省计划委员会以“(77)吉计工字13号”文件批准长春市电真空器件厂显像管车间计划任务书,确定总投资额为250万元,形成年产5万只显像管的生产能力。至1978年先后由国家计委和第四机械工业部投资新建摄像管、投影车间生产楼2629平方米,机加车间1488平方米,锅炉房167平方米,变电室153平方米,收发室35平方米,家属宿舍17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9036平方米。共铺设煤气管道500米,上下水道500米,购置专用设备40台,通用设备54台,汽车2辆,并发动群众自建双缸和4缸玻璃圆炉各一座,退火炉两座。至1979年,长春市电真空器件厂建筑总面积6650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5450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174台,其中通用设备28台,专用设备76台,仪器仪表70台,固定资产原值239万元,净值233万元。
  1979年后,长春市电真空器件厂因资金不足、产品销路原因而转产,长春市电真空器件制造业中止生产。
  四、磁性元件制造业
  长春市磁性元件制造业筹建于1967年,至1969年初具规模。1970年后,因投资较少,发展缓慢。1987年,唯一的从业企业因与“三线”建设撤迁,工厂合并转产而解体。
  1、筹组与建立
  1967年,四机部在北京召开电子元器件配套生产计划会议。当时全国只有上海和天津两家磁性材料厂,磁性元件产品供不应求。会议期间,四机部元件处负责人向吉林省代表提出建议,能否改建一个磁性材料厂。会后,经有关部门研究,长春市计划委员会确定将长春市建筑材料厂更名为长春市宽城磁性材料厂,生产磁性元件,奠定了长春市磁性元件制造业的基础。
  2、自力更生扩建
  1969年初,长春市宽城磁性材料厂仅有3台制缸管的老设备和四台机械设备。同年,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拨款10万元,作为长春市宽城磁性材料厂设备更新改造资金。同时工厂广泛发动群众,自力更生、自制设备、改造旧厂房。至1973年6月,长春市磁性材料厂自己烧制红砖6万块,从地下挖出旧砖4万块、石头120立方米,新建厂房780平方米,维修旧厂房1574平方米,自己烧制耐火砖40余万块,建造了大小隧道窑两座;自制各种专业设备29台,电气设备34台,21组冲磁线圈,修复旧电气设备128台,制造设备附件100多件。自制设备占全厂设备总数的38.5%,价值10多万元①(长革电字(73)第7号《关于在磁性材料厂公开自力更生助俭工厂现场会情况的报告》,长春市档案馆75—4—8卷案)。年底长春市磁性材料厂固定资产原值为148万元,净值97万元。1974年长春市磁性材料厂建筑总面积6800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仪器134台(金属切削机床15台、锻压设备16台、专用设备6台、测量仪器97台),工厂初具规模。
  3、缓慢发展与解体
  1975年后,长春市磁性元件制造业的唯一从业企业——长春市磁性材料厂由于缺乏资金无法改造项目,处于缓慢发展中(资产变化情况见表2—7)。1987年,长春市磁性材料厂与吉林省胜利零件厂合并转产,长春市磁性元件制造业解体。
  [=此处为表格表2-7(1975~1987年长春市磁性材料厂资产情况变化表)=]
  [=此处为表格(续表)=]
  第二节 电子整机制造业
  解放前,长春市电子整机制造业出现于1940年,夭折于1945年。
  解放后,长春市电子整机制造业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历经40多年的建设、调整与改造,至1988年形成了以广播电视制造业为龙头,同时兼有微电子整机、汽车电子、医疗电器、安全报警器制造业构成的工业体系。
  一、广播电视制造业
  长春市广播电视制造业有形于沦陷的日伪时期。
  1940年,伪“新京无线工作局”为扩充临时广播网急需的20W短波广播发射机,由第二工作科承担了设计与装配任务,这是长春市广播设备装配的开端。经1941年的扩充,第二工作科生产条件得到改善。使用面积达742平方米,并拥有车床10台、钻床6台、铣床2台、成型机5台,总计23台,初步具备了工业生产条件。
  1942年1月15日,伪“新京中央工作局”成立,完善了设计、生产、维修部门,生产使用面积增加了1913平方米。同年8月,该局又将设计室、制图室、总务室、涂装、电镀及部分仓库转移至西五马路伪“元有道公司”,使用面积再次增加493平方米。此时,伪“新京中央工作局”全部业务分布在长春大街、西五马路、宽城子3处,总使用面积达3100平方米(其中仓库556平方米),共有设备44台,其中车床19台、钻床11台、铣床5台、成型机9台,设备数量是开业当初的2.5倍、设备资产扩大了 8倍。同年11月,以日本松下无线株式会及伪“电电”为主要股东,首次投资62.5万元(伪币),成立伪“满洲无线株式会
  社”,生产再生式四灯电子管生产收音机,是长春市广播接收机产品生产的开端。1943年,伪“满洲无线株式会社”再次投资187.5万元(伪币),进行扩建,使得工业生产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时,长春日伪时期建立的广播设备制造业从业企业全部解体。国民党占领时期,残存的一点工业基础亦全部遭到破坏。
  长春解放后,以东北人民广播器材厂迁入长春为开端,历经40年建设与改造,长春市广播电视制造业形成了以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彩色电视接收机生产为龙头的工业生产体系。
  1、起步建设与回落
  1950年11月,东北人民广播器材厂由沈阳迁入长春。东北人民政府文化部投资60亿元(旧币),在原伪国际广播电台发射台旧址(即现在523中央转换的)进行复工改建,成为长春市从事广播发射与接收设备的综合性企业。
  1952年为适应广播事业发展的需要,东北人民政府文化部对东北人民广播器材厂再次投资50亿元(旧币)进行扩建,其中厂房工程2500平方米,设备款项11亿元(旧币),工厂规模与生产能力均得到较大发展。
  1953年据长春市手工业局统计调查统计,长春市已建立13个私营无线电修理铺,总资金为8334元(旧币)。其中固定资产为2293元(旧币),流动资金6041元(详见表2—8),形成了以国营工业企业为主,以私营修配为辅的工业体系。
  1954年7月24日,由8名五级电器修理工、2名徒工和1名会计组成无线电修配合作组,当时资金为1000元(旧币)及两块仪表,几把电烙铁,修配业由私营转入集体。同年11月,因隶属关系变更,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局决定撤销东北人民广播器材厂,大部分设备调迁至北京等地,致使长春市刚刚建立起来的工业基础回落至仅有一个无线电修配合作组的状态。1956年2月,无线电修配合作组虽然更名为长春市无线电修配合作社,至1957年规模依然很小。
  [=此处为表格表2-8(1953年私营无线电修配业资产统计表 单位:元(旧币))=]
  [=此处为表格(续表)=]
  2、再度建设与调整
  1958年5月9日,吉林省广播电台器材厂成立。当时只有6名职工,在广播电台修理部的一间20平方米的房间内装配生产广播发射机全套设备。同年秋,该厂在长春市郊发射台院内(即现转发中央台节目的发射台、长春市在铁北发射台部)自建了一座250平方米的简易泥板房作为生产车间,借用广播电台修理部设备仪器,从事广播发射设备的装配生产。11月,长春市无线电修配合作社转为地方国营企业,同时更名为长春市广播器材厂,以生产电子管收音机为主。
  1959年1月24日,吉林省广播电台器材厂与省广播电台服务部合并,成立吉林省广播器材厂,生产条件有所改善。9月,长春市无线电器材厂(地方国营,厂址在西康路19号,成立时间不详)并入长春市广播器材厂(南关区大马路12号)。此时工厂分为两处,总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西康路2500平方米、大马路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40平方米(大马路1070平方米、西康路570平方米)①(长春市档案馆22—10—17卷宗,长春市机械工业局1959年5月30日《机械工业企业概况》)。
  1960年,在吉林省广播事业局的支持下,吉林省广播器材厂在红旗街修建了一处200平方米的生产车间和2000多平方米的生产办公楼①(《当代中国的广播电视》吉林省资料性文稿、吉林省广播电视厅1984年2月印刷第138页)。)。1961年1月24日,吉林省无线电厂成立。7月1日,经吉林省重工业厅、吉林省广播事业管理局商定利用原吉林省广播器材厂厂址、4200平方米厂房(其中吉林省广播电视学校占用900平方米)及两厂设备、人员,合并成立吉林省无线电一厂②(吉林省档案馆、71宗1961年16卷《关于省广播器材厂和省无线电厂合并成立吉林省无线电厂的报告》(61)吉广秘字第10号,重工机燃器224号。),并将吉林省广播事业管理局同年已拨给省广播器材厂的5万元投资,由合并后的省无线电厂继续完成。同时吉林省重工业厅投资83万元,对工厂进行改造。至年底吉林省无线电厂实收76.5万元,完成投资54.6842万元。1962年6月1日,吉林省无线电厂与长春市无线电厂合并。年底,吉林省无线电厂生产用建筑总面积5300多平方米,其中原省无线电厂3100平方米(未含由吉林省产播电视学校占用900平方米)、原市无线电厂2200平方米(厂房分为三处)。1963年10月11日,吉林省重工业厅以“(63)重工基字第936号”文件决定,利用大区机动资金12.5万元安排吉林省无线电厂扩建工程(详见表2—9)。
  [=此处为表格表2-9—1964年吉林省无线电厂基建项目情况统计表=]
  年底,吉林省无线电厂占地总面积321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1398平方米,拥有设备33台(金属切削机床14台、锻压设备19台),仪器仪表103台,固定资产原值281.7万元。
  3、企业转产与调迁
  1965年,根据四机部及吉林省重工业厅决定,吉林省无线电厂接产雷达整机装配及部分整件、零件加工制造任务。10月9日,吉林省重工业厅批准工厂扩大初步设计方案。由此,吉林省无线电厂由以广播设备制造业为主转为以雷达制造业为主(具体见第四节雷达制造业)。
  1969年7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和吉林省军区决定将吉林省无线电厂雷达生产部分调迁至吉林省桦甸县山区,组建吉林省宏伟机械厂。10月搬迁开始,年底搬迁结束。吉林省无线电厂调出约占全厂80%以上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年底,吉林省无线电厂占地总面积74000平方米,其中生产区占地5102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6732平方米,拥有金属切削机床54台、锻压设备7台、仪器仪表241台,固定资产原值由1968年的423.5万元减至317.7万元。与1965年相比,5年中基本上没有增长(详见表2—10)。
  4、缓慢恢复与建没
  1970年4月1日,吉林省广播设备厂成立。当时工厂只有几台残旧设备,以维修、配套生产为主,规模很小。
  1972年1月,吉林省无线电厂更名为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并划归长春市电子工业局。1973年,长春市无线电一厂由省电子局投资2万元,自行建立半导体收音机流水装配生产线,长春市广播电机制造业生产技术实现了流水作业装配。1973年长春市无线电厂拥有建筑面积14936平方米,各类设备70台(金属切削机床41台、锻压设备20台、专用设备9台),仪器仪表378台,固定资产原值为419万元。
  1978年1月,吉林省广播电视研究所成立,同期吉林省广播设备厂作为该所附属实验工厂并入。此期间,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已完全转入广播电视接收机产品的生产,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生产转入科研试制为主。至1979年,长春市无线电一厂拥有建筑面积17632平方米,各类设备80台(金属切削机床47台、锻压设备23台、专用设备10台),仪器仪表555台,固定资产原值为529万元。
  [=此处为表格表2-10(1965~1969年吉林省无线电厂自然状况比较表)=]
  5、大规模改造发展
  1980年8月,吉林省人民政府组织电子技术贸易考察组赴日本考察,洽谈引进电视机生产线。此后,吉林省政府投资20万美元,为长春市无线电一厂从日本夏普公司引进波峰焊机、仪器仪表和气动工具等,由长春市无线电一厂自制流水装配线线体。1981年,该项改造工程完工并投产,形成年产15万台黑白电视机的能力,成为吉林省电子工业利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改造老企业的开端,使长春市广播电视制造业生产技术登上了一个新台阶。年底长春市无线电一厂拥有建筑总面积20514平方米,仪器仪表655台,固定资产原值740万元。
  1983年,长春市无线电一厂从日本三洋公司引进关键设备,改造原夏普电视机生产线。1984年扩建改造工程完工,共投资390万元,形成年产10万台黑白电视机,6万台彩色电视机的生产能力。同年9月1日,长春市无线电一厂提出“电镀车间一期改造工程实施方案”。9月10日,长春市电子工业局以“长电工字(1984)147号”文件批准,至1986年5月完工。该项目总投资18.2万元,建成两条镀锌生产线,同时修建废水处理间,形成每年可完成20万台电视机,10万台收音机、收录机,20部“582”雷达件的镀锌及5000平方米铝金属氧化的能力。同年吉林省经济委员会以“吉经改字(84)497号”文件批准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引进飞利浦彩色电视机生产线的项目建议书”。同年12月,由省、市领导组成的代表团在香港与飞利浦国际有限公司草签了84ND/471091CK合同,由此项目进入实施。
  1984年底长春市无线电一厂拥有建筑总面积22401平方米,各类设备66台(金属切削机床42台、锻压设备15台、专用设备9台),仪器仪表801台,固定资产原值887万元。
  1985年1月30日,长春市电子工业总公司受吉林省机械电子工业厅、长春市经济委员会委托,主持召开了由21名专家及有关领导参加的“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引进塑料成品二次喷涂生产线项目技术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会并获通过。形成每年可喷涂30万至40万套14寸、17寸电视机塑料外壳的生产能力。
  1986年9月9日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引进荷兰飞利浦国际有限公司彩色电视机生产线工程一次试车成功。该项改造工程总投资1990万元(含270万美元),引进彩色电视机生产线系统设备、仪器仪表、工装卡具等147类2969台(件),生产传输线总长度875.87米(详见表2—11),新建彩电大楼12550平方米,投资509万元。国内配套工程包括:电力增容500KVA6.6立方米压缩空气系统1套,通用设备6台,专用设备3台,运行设备4台,线体上仪器仪表53台,工装设备夹具、工具等4206台(件)QC及例行试验设备17台,形成年产20万台(日产700台)14寸至26寸彩色电视机的生产能力。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同类同期水平,使长春市广播电视制造业再上一个新台阶。年底长春市无线电一厂拥有建筑总面积47482平方米(生产用建筑面积29674平方米),各类设备93台(金属切削机床38台、锻压设备23台、专用设备32台),仪器仪表626台,固定资产原值3005万元(净值2726万元)。
  1987年2月20日,吉林省电子工业局以“(87)吉电改字第013号”文件批准长春宇光电子工厂“关于钟控收音机项目建议书”(与香港佳力公司在长春合资生产),此后该项改造工程进入组织实施。年底,长春宇光电子工厂实际完成投资146万元。
  1988年,长春市微电子工厂投资40万元,建立收录机自动生产线,生产用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各种设备、仪器60台,形成年产1万台收录机的生产能力。同年,6月4日,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引进850MG—240注塑机项目建议书”获长春市经济委员会批准,并进入实施。该项目共引进850MG—240注塑机1台,附加设备10台,辅助设备6台,总投资236万元(其中含外汇66万美元)。1989年完成,形成年产12万套电视机壳体的生产能力。同年6月28日,长春市经济委员会以“长经技改字(1988)44号”文件批准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建立“开发试验中心的项目建议书”。该项目拟引进荷兰飞利浦国际有限公司电视机生产试验设备、测试设备和例行试验设备计122台(套),购置国内配套设备51台(套),土建工程5880平方米,总投资1344万元(其中外汇127.6万美元),该项目于1989年12月竣工。
  1988年,长春市广播电视制造业共有4家企业从业,其中长春市无线电一厂为专业生产企业,长春市微电子工厂及长春宇光电子工厂为兼业生产,长春市无线二厂则只是来料组装生产。年底,长春市无线电一厂拥有建筑总面积46068平方米(生产用建筑面积33908平方米),各类设备86台(金属切削机床37台、锻压设备24台、专用设备25台),仪器仪表486台,固定资产原值3478万元,净值2703万元。
  [=此处为表格表2-11(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引进彩电生产线项目分类统计表注:上述资料为1988年4月长春市无线电一厂“引进飞利浦彩电生产线竣工验收报告”。)=]
  二、电子钟表制造业
  1.引进技术、开创基业
  1982年5月,长春市8232总厂开始与外商洽谈,同年7月与日本三洋电机株式会社香港有限公司签定合同,引进电子钟表散件及以10.28万美元购
  进电子钟表关键生产设备11台;同时以4.9万元购进国内生产设备2台(详见表2—12),自制工装120套,进行组装手戴式电子计算器、收音机电子表等各种型号与功能的电子表。9月份开始铺设生产线,10月6日生产线建成正式投产,由此开创了长春市电子钟表制造业,填补了吉林省电子表工业的空白。1983年,电子工业部计划司以“(83)计经字150号”文件批准长春市8232总厂为电子钟表定点生产企业。
  2.走进特区、再求发展
  1983年6月,吉林省人民政府以“吉政函(1983)180号”文件批准长春市8232总厂及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日本三洋电机(蛇口)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深圳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合作合资办厂协议。根据中日双方协议,1983年6月至12月为合作期(中方以劳务输出形式参与,为合资公司的试办阶段)。7月12日,中日双方缔结成立“长春三洋电子有限公司”合同,英文全称为:“CHANGCHUNSANYOELFCTRONICSCO.Ltd”。公司所在地为长春市,并由合营公司在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设100%出资的分公司,名称为“长春三洋电子(蛇口)有限公司”,英文全称为:“CHANGCHUNSANYOELECTRONICS(SHEKOU)CO.Ltd”,合资期限为15年,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美元(实际投入80万美元),中日双方各出资50%,(中方长春市微电子工厂40%、吉林省国际信托公司10%)。1984年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以“外经贸经字(1984)吉府合资003号”批准成立长春三洋电子有限公司。同年12月1日,长春三洋电子(蛇口)有限公司正式转为合资办厂。拥有生产面积2000平方米,近100台较为先进的设备仪器,形成年产150万块电子表的生产能力,成为吉林省在深圳特区创建的第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988年底长春市电子钟表工业形成了两条整机生产线(一条为在蛇口的合资生产线),可生产各类电子表280万块的生产能力(合资生产线180万块)。
  [=此处为表格表2-12(1982年长春市8232总厂购置设备仪器明细表)=]
  三、汽车电子产品制造业
  1.由转产起步
  长春市作为中国汽车工业的发源地与重要的生产基地,汽车电子产品制造业的出现始于1980年。
  1979年,国家开始进行国民经济调整,长春市无线电二厂军工产品下马。同年6月,国家公安部、第四机械工业部经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电子工业局给长春市无线电二厂下达做为车载电子设备装备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现场指挥车及交通监理车等)的两用电子报警器。1980年3月建立生产线。
  为解决长春市无线电一厂为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配套生产CA—15载重汽车收音机急需的生产装备,1983年1月28日,吉林省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以“(83)吉进出口委字5号”文件批准长春市无线电一厂进口汽车收音机关键零部件及部分仪器,该项目从日本引进汽车收音机关键部件一万台及关健仪器11种13台套,形成年生产汽车收音机1万台的能力。
  2.在改造中发展
  1985年6月17日,长春市电子工业局以“长电工(1985)71号”文件将长
  春市无线电一厂为一汽配套汽车收音机生产线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报请长春市经济委员会批准,该项目于1985年6月经吉林省机械电子工业厅批准。1986年10月开工,1987年12月竣工,共投资127万元。购置各类设备仪器213台,新建库房850平方米,形成为中型汽车配套的汽车用收音机年产8万台的生产能力。
  1986年,长春市无线电二厂建立了用于汽车发动机点火控制的爆震限制器生产线。
  1987年至1988年,长春市无线电二厂利用国家贷款累计投资273万元,对爆震限制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拥有生产使用面积691平方米,各类设备仪器仪表总计423台,形成年产15万台的生产能力。
  1988年3月长春市无线电二厂与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合作,分别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法国瓦雷奥公司、英国卢斯卡斯公司就引进汽车无触点高能点火装置项目进行意向性洽谈。经综合比较论证,选定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其霍尔效应式用于奥迪、高尔夫及捷达牌小轿车,磁感式用于CA141中型载重汽车)。8月22日,长春市无线电二厂、长春第一汽车厂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就引进汽车无触点高能点火装置、电脑点火装置签定了备忘录。12月18日,美国摩托罗拉公司代表到长春市无线电二厂洽谈有关引进项目具体问题,由引进项目进入筹备实施阶段。同年,长春市电子仪器厂亦开始生产汽车爆震限制器。该项目列为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市计委及电子部批复,两期累计投资4220万元,外汇247万美元。引进设备15台(套),国内配套设备112台(套),新建厂房9652平方米,产品为一汽集团采用,被评为长春市高新技术企业,为长春市汽车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奠定了基础。
  1988年底,长春市汽车电子产品制造业有3家从业企业,其中长春市无线电一厂虽为兼业生产企业,已形成年产汽车收放机8万台的生产能力。长春市电子仪器厂虽为专业生产,但该企业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规模较小。主要从业企业——长春市无线电二厂拥有建筑总面积6557平方米(用于生产性建筑面积4648平方米),各类设备72台(金属切削机床51台,锻压设备21台未含塑料加工设备及塑料金属两用设备,计69台专用设备),仪器仪表323台,固定资产原值1158万元(含96台专用设备),形成年产汽车爆震限制器15万台的生产能力。与此同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设备项目正在进行,奠定了独具地方特色,极具潜力的汽车电子产品制造业的基础与发展方向。
  四、医疗电器产品制造业
  根据长春市电子工业生产统计报表,长春市医疗电器产品制造业出现于1978年,以长春市激光电器厂为开端。在十年的发展建设中,至1988年,4家从业企业均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规模仍然较小。
  1978年,长春市激光电器厂开始生产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氦氖激光治疗机,成为长春市医疗电器制造业最早的从业企业。1983年,长春市医疗光电仪器厂改型生产激光治疗机,成为长春市医疗电器制造业第二家从业企业。1986年,长春市医疗仪器厂成为长春市医疗电器制造业第三家从业企业。同年,长春市医疗光电仪器厂购置16台生产设备,改善了生产条件。1987年,长春市第三光学仪器厂租赁承包后,由承包人带入的激光治疗机产品投入生产,成为长春市医疗电器制造业第四家从业企业。
  第三节 通信设备制造业
  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有形于沦陷的日伪时期,日本帝国主义投降时夭折,国民党占领时期,残存的一点工业基础亦被破坏殆尽。
  长春解放后,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东北邮电管理总局电信机械厂迁入长春市为开端,通信设备制造业从零配件生产起步,奠定了有线通信设备工业生产的基础。1958年,邮电部长春器材厂新厂区的建设及吉林省有线电厂的成立,壮大了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1970年,四机部、沈阳军区电讯办公室给吉林省电子工业局下达任务,由长春市非金属材料试验机厂试制激光通讯机及微波通信机的试制任务,奠定了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的基础。1973年长春无线电二厂建立,成为当时长春市激光通信设备的专业生产厂。1979年由于“军转民”产品调整,长春市无线电二厂激光通讯机产品下马,中断了长春市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此期间,随着技术改造项目的相继实施,长春市有线通信设备制造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壮大。
  一、有线通信设备制造业
  长春市有线通讯设备制造业出现较早,据伪《满洲电信电话十年史》记载:1936年12月,伪“新京管理局技术科”设电信电话维修车间。当时设有修理室、事务室、材料仓库、电机仓库、冶炼、电镀等部门,使用面积为175平方米。
  在此基础上,1938年12月伪“新京维修所”成立。开业当初,有小型车床1台、研磨机1台、打孔机1台、机械修理工作台10个及一些修理工具、计量器具,为制造业的建立做了准备。
  1942年1月15日伪“新京中央工作局”成立。该局设置了设计科,负责产品设计及规范参数、修理品的试验任务;第一工作科负责电气通信及一般机器、备品的制造任务。使用建筑面积增加到1913平方米。同年8月,该局将总务室、设计室、制图室、涂装、电镀及部分仓库转移到西五马路,使用面积再次增加了493平方米。此时总使用建筑面积达3100平方米(其中仓库556平方米),共有设备44台,其中车床19台、钻床11台、铣床5台、成型机9台。设备数量是开业当初的2.5倍,设备资产扩大了8倍。同期,伪“东京电器新京工厂”成立,主要生产无线通信机。形成了当时长春通信设备制造业的两个主要部门。年底另有从事通信产品制造与经营的企业4家,资本金达1868.5万元(伪币)。其中伪“满洲通信机株式会社”600万元(伪币),伪“满洲川井电气株式会社”13.5万元(伪币),伪“满洲电话工业株式会社”5万元(伪币),伪“满洲无线株式会社新京支店”1250万元(伪币)。
  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时,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企业全部解体。国民党占领时期,由于战火摧残,国民党官兵盗卖,市民哄抢,一点残存的工业基础亦被破坏殆尽。
  长春解放后,自东北邮电管理总局电信机械厂迁入,长春市电话设备制造业得以建立,历经40余年建设与改造,已成为全国重要的定点生产基地。
  1.复工生产与扩建
  1950年2月,为接收东北邮电管理总局电信机械厂由沈阳迁入,长春市人民政府将座落在南关区东七条马路2号的原伪“道台府”(溥仪进住皇宫前的居所)划拨给电信机械厂。1951年4月,东北邮电管理局划拔24.1亿元(旧币)对电信机械厂厂房进行改造。5月16日开始修善改造,6月16日完工,全部工程用款2.57846亿元(旧币)。7月18日,电信机械修配厂全部搬迁完毕,7月25日正式复工生产。当时工厂拥有建筑面积39041平方米,其中仓库1644.7平方米,固定资产为13.6亿元(旧币)。
  1957年,为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长春器材厂决定修建装配、钳工大楼,1958年建成。共完成基建投资87.2万元,新增生产用建筑面积4058平方米,生活用建筑面积2075.8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16860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12590平方米,生活用建筑面积4270平方米,生产、生活条件均得到较
  大改善。生产能力由1956年的年产60台通信设备,提高到年产600台。
  2、新厂建设与调整
  1958年,吉林省有线电厂成立,当时工厂规模较小。1959年,经邮电部批准,长春器材厂在长春市和平大路兴建新厂区,设计规划为:新厂区占地面积21175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7007平方米,厂区道路占地面积18560平方米,绿化地带占地面职15700平方米,生活区占地面积120303平方米。同年,长春木材厂并入长春器材厂,在长春市铁北作为该厂的一个车间,生产通信线路用材。至1960年末,长春器材厂共完成基建投资210.79万元,已完成的建设项目有加工车间、热处理车间、电镀车间、喷漆车间、成品包装车间和5个生产车间的厂房及汽车库、锅炉房、变电室、食堂、俱乐部等。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12851.03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10421.03平方米,生活用建筑面积2430平方米,新厂区建设初具规模。年末工厂总建筑面积为41053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36783平方米,生活用建筑面积4270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总额为467.8万元,其中工业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为429.7万元,形成了年产通信设备775台的生产能力。
  至1961年,吉林省有线电厂共投资114万元,在长春市红旗街修建厂房,总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并购置了必要的生产设备。年底,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共有两家企业,固定资产总值为566.1万元。其中长春器材厂452.1万元,吉林省有线电厂114万元。生产用建筑总面积44783平方米,其中长春器材厂为36783平方米。
  1962年,吉林省有线电厂缩编为修机室,厂房全部转让给吉林省无线电厂。同期,长春器材厂新厂区缓建。
  1964年,长春邮电器材厂被邮电部工业局正式确定为通信设备专业生产厂,工厂新厂区继续建设。1965年,吉林省邮电管理局修机室再次扩建,成立吉林省邮电修配厂。年底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两家企业固定资产总值为743.2万元,其中长春邮电器材厂656.8万元,吉林省邮电修配厂86.4万元。
  1967年,吉林省邮电修配厂线材车间迁至公主岭,工厂固定资产总值降至49.8万元。1968年,长春邮电器材厂新厂区完工,工厂主体迁至新厂区,东七条马路原厂区及铁北木担(通信线路用)车间做该厂的分厂。工厂总建筑面积为48058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39633平方米,生活用建筑面积8425.5平方米。年底,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两个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为892.2万元,其中长春邮电器材厂943.5万元,吉林省邮电修配厂48.7万元。
  1969年,长春邮电器材厂为支援“三线”建设,调出22台生产设备至西安组建电信总局五二七厂。1970年,电信总局五一三厂为弥补因支援“三线”建设,厂内生产设备不足的问题,工厂发动群众,自力更生,自制生产设备,缓解了生产设备紧张状况。
  至1971年,吉林省有线电厂在工农大路19号建设新厂区。1975年新厂区建设完工,工厂迁入并组织生产。5年间,吉林省邮电修配厂累计投资123.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72.7万元,设备工具购置51万元。年末工厂建筑面积5560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72台,固定资产原值达153.1万元。
  1976年,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2家企业,建筑总面积为766346平方米,其中邮电五一三厂71074.6平方米(生产用52876平方米),吉林省有线电厂5560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470台,其中邮电五一三厂397台,吉林省有线电厂73台。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799.5万元,其中邮电五一三厂1645.1万元,吉林省有线电厂154.4万元。
  3、再次扩建与改造
  1977年2月16日,邮电部以“(1977)邮工字83号”文件批准邮电五一三厂《关于螺簧接线器生产线的规划》,核定扩建规模4500平方米,其中塑压车间1500平方米,宿舍3000平方米,总投资(包括生产设备)为86万元。同年9月18日,邮电五一三厂向邮电部工业局呈报《螺簧接线器半自动生产线实施方案》。11月5日,邮电部工业局批复并拨给邮电五一三厂生产线改造所需补助资金20万元,1978年扩建改造工程开始实施。因长春市东七条马路2号(原伪道台府)属长春市重点历史文物,故螺簧接线器半自动生产线在旧址扩建,当年投入使用。经两次调整,当年投资为69.3万元。1979年根据邮电部的决定,吉林省有线电厂承接生产47式步进制自动电话交换机任务。
  1980年,吉林省邮电管理局决定将吉林省有线电厂、邮电机械厂合并,成立吉林省邮电工业总厂,并迁入工农大路19号新厂区。年末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2家企业(长春市无线电二厂因产品更换,已不属于该制造业)建筑总面积114320平方米,其中邮电五一三厂79430平方米(生产用53379.6平方米),吉林省邮电工业总厂34890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602台,其中邮电五一三厂406台,吉林省邮电工业总厂196台。固定资产原值总额2527万元,其中邮电五一三厂1911万元,吉林省邮电工业总厂616万元。
  1981年,吉林省邮电工业总厂投资178万元,其中用于建筑63.4万元,用于设备更新改造114.6万元。1983年,吉林省邮电工业总厂所属的电信防
  腐分厂、线路器材分厂、邮电印刷分厂分别独立,总厂更名为吉林省邮电通信设备厂。当年工厂投资109万元,用于建筑安装93万元,用于设备更新改造16万元。年底工厂建筑总面积23023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15910平方米,生活用建筑面积7113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279台,固定资产原值887.5万元。
  1984年至1985年,吉林省邮电通信设备厂累计投资32.6万元,全部用于建筑安装设备更新改造。1985年,长春电话设备厂6099平方米的科研楼破土动工。该项目计划投资204.7万元,1987年底完工,至1988年实际投资204.723万元。年底,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2家企业建筑总面积109772.39平方米(生产用面积6420238平方米),其中长春电话设备厂建筑面积82926.39平方米(生产用面积48249.38平方米),吉林省邮电通信设备厂建筑面积26846平方米(生产用面积15953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602台(长春电话设备厂319台,吉林省邮电通信设备厂283台),固定资产原值总额2915.4万元(长春电话设备厂2004.4万元,吉林省邮电通信设备厂911万元)。
  1987年2月23日,国家经委、邮电部以“(1987)邮部联字48号”文件批准长春电话设备厂电镀生产线更新改造项目,核定总投资额为240万元,并进入实施。同年,吉林省邮电科学研究所与邮电通信设备厂合并,固定资产原值为922万元。
  1988年,长春市通信设备制造业2家企业建筑总面积132443平方米(长春电话设备厂105597平方米,吉林省邮电科学研究所26846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77431平方米(长春电话设备厂61478平方米,吉林省邮电科学研究所15953平方米),生活用建筑面积50012平方米(长春电话设备厂39119平方米,吉林省邮电科学研究所10893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614台,其中长春电话设备厂324台,吉林省邮电科学研究所290台。固定资产原值总额3612.1万元,其中长春电话设备厂2450.1万元,吉林省邮电科学研究所1162万元。
  二、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
  长春市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建设始于1958年,在国民经济困难时期。1961年7月,因筹建的从业企业撤销而中断。1970年,随着微波通讯机、激光通信机产品的生产,无线通信设备再度建设。1979年因从业企业产品下马而
  中止。
  1、筹建与撤销
  1958年,一机部十局决定在长春市西南郊(现中共吉林省委党校一带)兴建无线电整机厂(代号国营七一三厂、计划主要生产超短波电台)。1959年进入筹备组,负责勘察设计及建设。1962年,因国民经济困难下马停建而中断。
  2、再度起步建设
  1970年2月13日,沈阳军区成立208微波干线工程建设指挥部,由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有关部门参加,以大会战的形式,组织北京—沈阳—长春—哈尔滨间微波干线工程的建设。要求在两年内实现960路微波通讯,开通电视电话传真。整个工程设23个微波站,通过吉林省有6个站,由国家投资吉林省负责建设。为此,吉林省军区宣传办公室和吉林省电子工业局对长春市非金属材料试验机厂下达60路微波通讯机和“203”公务架的研制生产任务。同年,由四机部、沈阳军区电讯办公室对长春市非金属材料试验机厂下达101激光通讯机研制生产任务,于是长春市非金属材料试验机厂成立电子车间。至1973年5月,四机部对该车间累计投资23.9万元,完善了研制与生产条件,奠定了长春市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的基础。
  1973年6月,长春市非金属材料试验机厂电子车间及101激光通讯机等电子产品移交长春市电子工业局,成立长春市无线电二厂,暂借长春市磁性材料厂空闲厂房从事生产。同年8月25日,由国务院科教组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激光规划会议上,确定长春市无线电二厂为全国试制激光通信机和红外测距仪的定点厂。
  3、扩建与中止
  1974年4月22日,经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工业交通办公室批准,长春市无线电机械厂、长春市电子仪器厂厂房与长春市无线电二厂3家合并。合并后沿用长春市无线电二厂厂名,工厂占地面积7816平方米,建筑面积4692平方米,拥有51台设备,249台仪器仪表,固定资产原值为161万元。
  1975年5月,长春市无线电二厂新建一栋四层电子生产楼,1977年竣工交付使用。同时筹建光学生产车间,购置60多万元的光学设备及测试仪表,1978年建成,工厂生产条件与装备得到完善。五年来,长春市无线电二厂由国家累计投资185.4万元(详见表2—13)。1978年底,工厂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72万元,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6260平方米,拥用各类设备仪器仪表319台,其中通用设备44台,仪器仪表275台。
  1979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因“军转民”产品变更,长春市无线电二厂无线通信设备产品下马,长春市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中止。
  [=此处为表格表2-13(1974~1978年长春市无线电二厂投资统计表)=]
  第四节 雷达及计算机制造业
  一、雷达产品制造业
  长春市雷达产品制造业建设始于1965年。1969年,因“三线”建设,调迁至吉林省桦甸县而中断。1980年,吉林省宏伟机械厂与长春市电真空器件厂合并,成立长春市宏伟机械总厂,划归长春市电子工业局。1983年,长春市宏伟机械总厂迁回长春市,雷达产品制造业建设得以再度发展。至1988年,已形成较强机械加工,电器装配生产能力及较完备检测手段的雷达产品生产的中型企业。
  1、起步建设与调迁
  1965年,在吉林省重工业厅洪学智厅长的努力下,吉林省取得了“582”低空测高雷达的生产权,吉林省无线电厂承担了部分组件生产及总装调试任务。为此,同年10月,吉林省重工业厅以“(65)重工赵字80号”文件批准《吉林省
  无线电厂扩大初步设计方案》,按年产120部雷达的生产大纲,利用吉林省无线电厂原有厂房,建设雷达产品总装厂。同年8月30日,四机部以“(65)四基字3523号”文件下达基本建设投资60万元,并要求在一、二年内把吉林省无线电厂改造建设起来。由此开始了长春市雷达产品制造业的建设。
  1966年1月,四机部以“(66)四基字0176号”文件批准吉林省无线电厂为保证“582”雷达生产,增添设备仪器投资40万元(其中设备仪器款项39万元,设备安装款项1万元)。并已落实部管统配设备14台,投资额32.7万元(详见表2—14)①(吉林省档案71室1966年23卷)。在厂房建设上,原计划利用吉林省无线电厂已有的职工食堂改建为总装厂房,但由于该食堂檐高3.17米,而“582”雷达车在运输状态中高度为3.55米,工作车无法进出。另外,食堂柱间距为2.53米,工作车宽度为2.4米,工作车出入有很大困难。食堂天窗高度6米,而雷达天线竖起后高度为8.5米,如将防寒棚拆除,使天线竖在房架间,只能在固定地方作俯仰调试,但实际产品调试既要作俯仰动作又必须做方位转动(方位转动动作直径4.6米,现房架间距3米),因此无法利用。根据南京14所技术人员建议,2月28日,吉林省重工业厅以“(66)重工基字第12号”文件提出,吉林省无线电厂新建总装车间厂房2100平方米,包括上下水、动力、照明、采暖、通风等工程,需增加21万元;同时除四机部统配的14台设备,尚需省内配套制作10台(成型磨床5台,电火花设备5台),尚需增加20万元投资的请示报告。6月7日,四机部以“(66)四基字1735号”文件批复,同意将吉林省无线电厂1966年基本建设投资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由吉林省包干使用,以保证“582”雷达生产所需。6月16日,吉林省重工业厅以“(66)重工洪字第47号文件”向吉林省计划委员会提出《关于省无线电厂1966年投资计划的报告》,拟安排吉林省无线电厂1966年基本建设总投资57.5万元。6月24日,吉林省计划委员会以“(66)计工字302号”文件批准同意将四机部增拔的20万元对吉林省无线电厂的投资增加17.5万元(另2.5万元增加白城无线电厂投资),新建砖木结构雷达总装车间1240平方米,投资额为13.64万元;购置及安装54马力考克兰采暖锅炉1台,投资额为2万元;建设上下水管路150米,投资额为0.3万元,待安排投资1.56万元。6月25日,吉林省重工业厅以“(66)重基洪字51号”文件正式下达吉林省无线电厂执行。
  1969年9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和吉林省军区决定调迁吉林
  省无线电厂雷达生产部分至吉林省桦甸县,组建吉林省宏伟机械厂,11月份开始搬迁,使得长春市刚刚起步的雷达产品制造业建设中断。
  [=此处为表格表2-14(1966年四机部已落实给吉林省无线电厂统配设备明细表)=]
  2、“三线”建设
  吉林省宏伟机械厂迁至桦甸,面对荒废多年的油母页岩矿旧址,在吉林省军区代表及工厂领导岳大海、孙兆明、张玉安、张凤祥等同志的带领下,全厂职工坚持自力更生,提出了“搬迁不误生产”的口号,自己动手修复电气线路,改建维修旧厂房,用手推、绳拉、肩扛等土办法,把搬迁来的设备一台台安装就位。在解决水源的过程中,面对混浊而有刺激性气味的辉发河水,加之用水管道年久未修,管道阻塞,出水不畅,生产用水及生活饮用水均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为此,工厂领导紧急动员,掀起了“西大井大会战”。职工们脱掉棉衣,顶着刺骨的寒风,喝上一口酒,钻进直径只有0.8米的管道,排除污泥浊水。经过
  36小时的连续奋战,终于疏通了管道,保证了职工生活及生产用水,安定了人心。为恢复生产,吉林省第二建筑公司、吉林市第一建筑公司积极援建,1599平方米的整机厂房,842平方米的机修木工车间,1600平方米的机加车间相继建成。至1973年,工厂建成,国家累计对吉林省宏伟机械厂投资486万元,其中用于生产性建设投资377万元,非生产性建设109万元,工厂占地面积6.75万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5.3874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283万元(净值1027万元),其中建筑面积53870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26038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0804平方米,职工子弟校、医院、食堂、托儿所等建筑面积7028平方米),拥有供水设备25座,供水管线11359米,锅炉4台,热力网络1701米,变压器28台,机械设备11台,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68台,动力设备16台(不包括电动机321台),大型、重型、高精度关键设备9台,电子专用设备2台,无线电测量仪器仪表236台,绕线设备1台,高频加热设备1台,木工专用设备6台,起重设备1台,运输汽车13辆,拖拉机1台。生产车间由建厂初的3个扩建为7个,产品生产由建厂初期的两省配套协作,实现了省内配套。吉林省雷达工业生产基地年生产能力达20部,成为中国生产地面3CM波段雷达的唯一厂家。
  1974年至1978年,是吉林省宏伟机械厂完善生产条件,扩大生产能力的建设时期。五年间,国家累计投费316万元,其中用于生产性建设277万元(建筑工程152万元,更新改造94万元,新产品试制及科研费用31万元),非生产性建设39万元(主要为职工住宅建设)。至1978年底吉林省宏伟机械厂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605万元(净值1666万元),其中建筑面积达75870平方米(生产用3600多平方米),各类设备仪器959台,建成9个生产车间,形成年产两个种类雷达20部的生产能力。
  1979年至1980年,国家对吉林省宏伟机械厂累计投资102万元,其中用于生产性建设69万元(其中设备、工具、仪器仪表购置安装费46万元,新产品研制费23万元),非生产性建设33万元(主要为职工住宅建设与维修)。1980年10月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吉林省宏伟机械厂与长春市电真空器件厂联营合并,从而结束了“三线”建设的历史。
  3、返城建设与改造
  1981年8月21日,长春市人民政府组成联合接收组,对吉林省宏伟机械厂正式接收。当时工厂拥有建筑总面积53588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31193平方米。各类设备仪器仪表总计648台,其中金属切削机床125台,锻
  压设备39台,无线电专用设备14台,无线电测量仪器仪表506台,固定资产原值1734万元。
  1981年至1984年,工厂共筹集资金598万元,大部用于工厂搬迁及搬迁后职工住宅建设,至1983年,共建5栋住宅楼11894平方米,34栋简易住房6367平方米,解决了587户职工住房,并维修改建旧厂房3300平方米,为工厂搬迁、恢复生产做好准备。
  1984年9月9日至9月20日,长春市宏伟机械总厂主体搬迁结束。年底长春市宇光电子工厂(12月1日改称)拥有建筑总面积10453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32580平方米,科研用建筑面积876平方米。拥有各类设备仪器1416台,其中通用设备141台,专用设备48台,动力设备573台(包括552台电动机),仪器仪表654台,固定资产原值总额2170万元(净值1386万元)。
  1985年,长春宇光电子工厂9385平方米的7层框架结构生产主楼破土动工,1987年生产主楼基本竣工,并建成1条自动化电子整机流水装配生产线,共计投资17046.8元。至1988年,长春宇光电子工厂拥有建筑总面积87560平方米,其中生产用建筑面积37007平方米,各类设备仪器727台,其中金属切削设备167台、锻压设备22台,固定资产原值总额2229万元(净值1235万元),形成年产20部雷达产品生产能力。
  二、计算机及应用产品制造业
  长春市电子计算机制造业出现较早,规模一直较小,且三起三落断续生产,至1982年后才有所发展,至1988年三度中止。
  1、早期出现与下马
  1960年,吉林师范大学成立电子计算机工厂,从仿制苏联103型电子计算机到自行研制103改型电子计算机,成为长春市最早的电子计算机制造业的从业企业。年底达到年产25台的生产能力,1961年国民经济调整时下马。
  2、再度建设与停产
  1974年,国家计划委员会责成四机部、商业部组织力量试制商业用电子自动计价秤。同年,国营第八二三二厂与东北师范大学物理系采用厂校挂勾的办法,成立联合研制小组。1975年,国营第八二三二厂建立电子自动计价秤组装生产线,同时将该厂机加车间转为以生产电子自动计价秤机加件为主,年底形成年产300台电子自动计价秤的生产能力。由于当时国内电元器件可靠性差,失效率高,致使整机故障率较高,且商业部门又无修理能力,因而产品推广
  遇到困难,1978年停产。
  3、三度起步与中止
  1983年3月,长春市无线电六厂与长春地质学院以厂校联合的方式共同研制MCB型微型电子计算机并兼业生产,成为长春市电子计算机制造业三度起步的从业企业。年底长春市无线电六厂微型电子计算机生产线基本组成,工厂固定资产原值总额为6.7万元
  1985年,长春市微电子工厂组成PB700微型电子计算机来料组装生产线。年底长春市电子计算机制造业2家从业企业,长春市微电子厂形成来料组装PB—700型微型电子计算机1000台/年的生产能力;长春市无线电六厂形成生产MCB型微型计算机300台的生产能力。1987年后,长春市电子计算机制造业从业企业电子计算机产品生产相继收缩转产,至1988年全部中止。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电子工业志

《长春市志 电子工业志》

本志包括了总序、凡例、电子工业沿革、建设与改造、队伍与教育、科研与开发、产品与生产、经营与管理、企业、人物、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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