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影片发行放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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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668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影片发行放映
分类号: J943.3
页数: 31
页码: 165-19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影片发行放映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发行机构与管理部门、放映单位、发行放映活动。
关键词: 长春市 影片 发行放映

内容

第一节 发行机构与管理部门
  清末至民国初年,长春有少数茶园、戏院开始出现电影放映活动。但无固定的影片发行机构,只有少数片商,即影片发行人,拥有少量影片,往返于沈阳、长春、吉林、哈尔滨等城市,同兼营电影业的茶园、戏院实行租赁交易。1913年(民国2年)11月15日《盛京时报》载:“俄人在长春商埠大马路创设电影公司”,系由哈尔滨的一家俄商公司办的分公司,亦属私人经营的影片发行业务。直到1937年8月伪满洲国成立“株式会社满洲映画协会”(简称“满映”),开始出现了“官办”的电影发行机构和管理部门。
  一、东北沦陷时期的发行机构
  从东北沦陷之日起,日伪统治当局便把电影视为推行法西斯文化专制政策、奴化中国人民的重要工具,实行全面统治。“满映”成立后,声称其业务宗旨是“藉映画(电影)协力于国策之贯彻”,完全垄断了电影制片生产、影片输出输入和影片的发行放映大权。因此,“满映”既是一家电影制片企业,又是管理影片输出输入和发行放映的公司。
  “满映”建立初期,把发行放映业务纳入业务部。内设配给课,管理影片发行放映业务。1938年5月,设立配给部,下设管理系、第一配给系、第二配给系、营业系;并管理设在大连的出张所(派驻机构),还在各地派驻驻在员。1940年2月20日,在配给部内改设四课:管理课、第一配给课、第二配给课、贩卖课。1941年1月1日机构调整时,设立配给部和上映部,分别负责影片输出输入和影片发行放映业务。配给部内设日映课、国映课、检阅课、整理课;上映部内设巡映课、直营课。1943年6月1日,再次进行机构调整,配给部合并到上映部。内设8课:上映课、考查课、宣传课、配给课、经营课、巡映课、仓库课、上映技术课。各部、课(系)负责人均由日本人担任。
  1941年11月21日,伪满政府成立专门管理影院和巡回放映活动的机构一“株式会社满洲电影总社”,地址在“新京”(长春)洪熙街602号(今长影院内)。电影总社内设经理部、业务部、社长室。成立时公布的《章程》规定,该社经营的事业是:经营“全满”的电影院,组织小型的巡回放映活动。电影总社成立后,“满映”划出部分影院交该社直接掌管。
  1945年“八•一五”日本帝国主义投降,“满映”的发行机构和“满洲电影总社”随之解体。
  二、解放战争时期的发行机构
  1945年10月,东北电影公司在长春成立。因历时较短,没有全面开展影片的发行业务。1946年5月,长春市为国民党军队占领。同年8月,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派“接收大员”刘继元来长春,任“东北电影服务社长吉区分社”主任(同年10月由李凤仪继任主任)。分社编制3人,地址在上海电影院(今人民电影院)。负责接管市内各影院,并向各放映单位供片。
  1946年10月,东北电影制片厂在兴山成立后,在管理部内设发行科;在技术部内设巡演科,分别负责影片发行和巡回放映业务。1948年9月机构调整时,巡演科改称放映科,与发行科同隶属于管理处,两科分别承担影片放映与发行业务。1949年春,为迎接全东北即将解放的新形势,东北电影制片厂以驻哈尔滨办事处和发行科的成员为基础,筹建东北地区的影片发行放映机构,同年3月1日在沈阳市正式成立东北影片经理公司,经理白晞。公司内设发行股、经理股、总务股、会计股。在东北各主要城市分别设有办事处和发行站,并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派驻代表。至5月公司总人数为176人。
  东北影片经理公司成立后,旋即在长春设立代办所,编制11人,负责人潘秋,内设发行组、会计组。代办所的主要任务是:接管收回长春市凡属政府、机关、部队、团体所有之影院,以及凡属国民党、官僚资本家经营之影院,实行集中管理,并负责对吉林省所有影院的影片发行。1949年7月23日,长春代办所改为东北影片经理公司长春办事处,主任李信,后由施长奎继任。同年10月定编为19人,内设影片管理办公室、机检组、观众服务组。办事处在业务上负责全省的电影发行,并直接担负长春市电影发行的供片工作,办公地址在长春市长江路51号(今长春艺术剧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春的电影发行机构与管理部门
  (一)吉林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1951年2月1日中国影片经理公司总公司成立,东北影片经理公司划归中国影片经理公司总公司领导。1953年5月5日,中国影片经理公司东北区公司决定将长春办事处改为吉林省办事处,编制41人,主任杨柏森,办公地址在长春市珠江路3段31号。1956年7月1日,吉林省办事处改为中国电影发行公司吉林省公司。1957年1月1日,根据文化部通知,改称吉林省电影发行公司,隶属于吉林省文化局。办公地址迁至斯大林大街45号。1958年9月26日,公司编制由41人精简为16人。内设秘书科、业务科、技术科。1959年5月12日,经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吉林省文化局电影科、省电影发行公司、省电影器材公司合并,改为吉林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人员编制26人。内设秘书科、计划财务科、发行宣传科、技术器材科、放映网管理科。1966年编制增至48人。“文化大革命”中,经吉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吉林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于1969年1月27日成立革命委员会,内设政治宣传组、业务组、综合组。1978年4月12日撤销革命委员会,编制增至110人。经理室下设办公室、人事科、发行科、放管科、宣传科、片管科、计财科、器材科、幻灯制片科和电影训练班。
  1980年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吉林省文化局、财政局《关于改革全省国营电影发行放映企业管理体制的试行方案》中规定:“吉林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是吉林省文化局所属的、领导管理全省电影发行放映业务的专业公司。依据上级规定的方针、政策和任务,负责领导管理全省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在业务上,受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和省文化局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 1980年1月1日,电影训练班由公司分出,归省文化局直接领导。1985年公司增设调查研究室,后改为业务办公室。1988年实有职工89人。经理陈焕,党总支书记陈金礼;历任主要领导还有卢平南、李贵权、金树然、高明岐。
  (二)长春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1952年12月13日,成立长春市影院经理公司,工作人员15名,负责长春市内5家直营影院的经营管理工作。一年后公司撤销,市属影院划归长春市文化局电影科直接领导。1958年9月,成立长春地区电影发行公司,负责人周涤生、赵宝山,工作人员12名,同吉林省电影发行公司合署办公。1960年3月9日,李生今任副经理,定编18人(实有15人)。1962年秋,成立长春市电影系统党支部,李生今兼任支部书记。
  1965年9月,长春地区电影发行公司改称长春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编制25人。内设发行股、计划财务股、技术股、放管股、秘书股、政治处。公司直接领导全市各电影院的党政、财务和业务工作,指导全市对内和对外开放俱乐部等放映单位的电影放映业务活动。同时,在业务上领导长春市所辖的郊区以及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五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66年3月,王佐卿任支部书记。“文化大革命”中,长春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于1969年1月成立革命委员会,内设政工组、办事组、财务组、发行宣传组、技术组、业务组。1972年6月,王佐卿任革命委员会主任。1979年革命委员会撤销。同年10月29日,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任命王佐卿为经理,罗桂生为党总支书记。公司内设总支办公室、秘书科、人事科、发行科、放管科、宣传科、计财科、片管科、器材科。
  1980年7月,经中共长春市委批准,公司为县团级企业单位。1981年6月,金福山任经理。1985年6月7日,李文章继任经理。原秘书科改为办公室,增设影院管理科。1985年11月,经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批准,公司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李文章兼任书记。
  1988年公司实有职工93人。地址在长春市斯大林大街30号。
  (三)县(市、区)级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1958年5月19日,吉林省文化局下发《关于加强与调整各市、县电影放映网管理机构的通知》,决定:凡有3个以上放映单位的市、县,在不另增加编制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管理机构,即电影管理站,编制2至3人。据此,长春地区所辖的郊区及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各县,相继成立了电影管理站或电影放映网管理站。1980年6月2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文化局、财政局《关于改革全省国营电影发行放映企业管理体制的试行方案》下达后,各县(区)电影管理站相继改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为各县(区)文化局的所属单位,在业务上受上级公司和县(区)文化局的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其主要任务是:依据上级规定的方针政策和任务,负责领导、管理本县(区)的电影发行放映工作,以及对农村公社(乡)、生产大队(村)放映单位的管理,并直接经营文化系统的电影院和国办电影放映队。
  1.农安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76年10月成立。前身是1958年4月成立的农安县电影管理站。公司隶属于农安县文化局。有职工48人。地址在农安县兴华路199号。
  2.九台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78年成立。前身是1959年9月成立的九台县电影管理站。公司隶属于九台市文化局。有职工47人。地址在九台市曙光街。
  3.双阳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80年1月26日成立。前身是1959年成立的双阳县电影管理站。公司隶属于双阳县文化局。有职工31人。地址在双阳镇双阳大街。
  4.长春市郊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81年1月26日成立。前身是1960年1月成立的长春市郊区电影管理站。公司隶属于郊区文化局。有职工13人。地址在长春市胜利大街28号。
  5.德惠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83年成立。前身是1957年6月成立的德惠县电影管理站。公司隶属于德惠县文化局。有职工76人。地址在德惠县健康街。
  6.榆树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80年成立。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榆树县电影管理站。公司隶属于榆树县文化局。有职工63人。地址在榆树县榆树大街。
  (四)乡镇电影管理站
  自50年代末至70年代末,随着农村公社及生产大队办的电影放映队的不断增多,为加强领导和管理,吉林省文化局于1980年10月召开全省电影放映单位普查整顿工作总结会议。会议提出:今后凡在公社范围内有5个以上大队办的电影队,可根据实际情况,以社办电影队为基础,成立“站队结合”或“站院结合”的公社电影管理站,既承担一定区域的放映任务,又负有管理、指导队办电影队的责任。公社电影管理站由公社领导和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电影公司领导。1980年始,长春市所辖各县(区)相继成立公社电影管理站。其任务是管理本公社的电影院和电影放映队。
  1984年随着农村行政体制改革,公社电影管理站一律改称乡镇电影管理站。至1988年,长春市各县(市、区)共有乡镇电影管理站112个。
  第二节 放映单位
  一、电影院、影剧院
  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1907年4月),有俄人在长春西三道街开演“电灯影戏”,这是长春市最早出现的电影放映活动。清宣统元年(1909年)始,长春的祥乐茶园、丹桂茶园、燕春茶园,以及由日本人经营的“长春座”、“株式会社长春座”等戏剧演出场所,相继加演电影,实行影戏兼营。与此同时也开始出现专门放映电影的演出点。1929年3月5日《盛京时报》载:“本埠龙春舞台(原祥乐茶园)主人郭宪章,特由上海聘到电影技师,每晚演戏后,再演电影,以酬观者盛意”。同日报纸还载有“农安县电灯厂工人合资购到电影机器,在小东街赁屋开演”的报道。同年,长春七马路新建一座小型影院——兴华影院。建筑结构均为木质,设备简陋,设座席200~300个。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为了利用电影推行殖民主义的奴化教育,极力发展影院。据《满洲年鉴》载:伪满“建国以来,每年有10座以上的新馆(院)开馆”。1937年8月“满映”成立时,全东北有电影院86座。1939年10月,已发展到126座。1943年增加到213座,1944年为218座。其中,“新京”(长春)共新建(含少数改建)影院17座。主要有:日本人经营的“丰乐剧场”(今春城剧场)、“帝都影院”(今人民影院)、“朝日座”(今儿童影院)、“银座映画剧场”(今长江影都)、“新京剧场”(今红旗影院)、“新京纪念公会堂”(今艺术剧场)、“齿轮座”(今长春音乐厅);中国人经营的有:“国都电影院”(今红星剧场)、“国泰电影院”(今大众剧场)、“大安电影院”(今前进剧场)、“大光明影院”(今解放影院)、“平安影院”(原燕春茶园、长春影院、今长春游乐宫)、“光明影戏院”(今少年宫剧场)、“新京乐园”(原兴华影院)、“新京电影院”等。除此,还有“满映”直辖的“满映会馆”、“宝清路国民会馆”(亦称“宝清路映画馆”)。
  1945年“八•一五”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苏联军队进驻长春,接管了“丰乐剧场”、“朝日座”影院和“银座映画剧场”,并由其直接经营。1946年5月国民党占领长春后,影院没有增加。1948年始,因国民党政局不稳,城乡市场百业凋零,民不聊生,影院相继倒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春市人民政府接管了日伪时期遗留的影院,在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恢复正常营业的同时,先后对东北电影院(即艺术剧场)、朝阳电影院(原长春音乐曲艺厅,今音乐厅)、长春影院(即长春游乐宫)、红星剧场等放映单位,进行修缮、改修和扩建。’1954年,成立全省第一家儿童电影院。1958年,红旗电影院经过改建,成为全省第一家宽银幕电影院;1964年再经改建,更新设备,又成为全省第一家立体电影院。1987年,人民电影院经过改建和更新设备,成为全市第一家立体声电影院。1988年,长江电影院由中国影片经理公司、省公司、市公司联合投资,改建为全省第一家特级多功能综合性影院。从建国至1988年,由省、市、县(市、区)财政拨款,长春市及各县文化主管部门先后新建一批大型影院。其间,为扩大电影放映单位,一些专营剧场大多添置放映设备,兼营电影;一些专营影院经过改建,又兼营戏剧演出,成为影剧两用的影剧院。
  到1988年底,长春市共有影院12座,计有:红旗影院、解放影院、长江影都、前进影院、人民影院、儿童影院、东盛电影院、九台市电影院、榆树县电影院、农安县电影院、德惠县电影院、双阳县电影院。全市共有影剧院13座,计有:大众剧场、艺术剧场、红星剧场、春城剧场、长影剧场、长春音乐厅、长春游乐宫、长春少年宫剧场、凯旋宫、双阳影剧院、九台市影剧院、农安县影剧院、榆树东风影剧院。
  长春市及各县(市、区)电影院、影剧院基本情况:
  二、对外开放俱乐部与对内俱乐部
  1954年5月13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文化局以(54)东文电字第428号《复关于工会系统俱乐部拟改为对外影院问题》的函件,通知各省、市文化局:“根据中央文化部两次‘关于加强电影放映和发行工作的指示’精神,为充分发挥各放映单位的效能,如在互相不致抵消力量的情况下,应允许工会系统俱乐部对外开放,做为影院经营。”文中指出:工会系统放映单位“应接受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电影管理机构的指导和执行有关放映网经营管理的规定。”
  长春市在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各项事业获得迅速发展,相应地带来了广大职工和居民对文化生活的迫切需求。长春市文化局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文化局的指示精神,相继批准一部分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工厂、企业、机关、学校所属的礼堂和俱乐部,按统一规定的票价标准和片租结算办法,对外营业,放映电影。到1958年末,长春市内正式对外开放的礼堂、俱乐部有10个以上,加上专营电影院共有24个放映单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影院过分集中与远离城市中心的居民看电影难的矛盾。
  “文化大革命”中,长春市电影发行的正常秩序和放映管理工作遭到破坏。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外开放俱乐部在整顿中又有发展。1985年,长春市区对外开放俱乐部增至27座。到1988年底,对外开放俱乐部发展为37座,对内放映电影的俱乐部为88座,成为长春市电影放映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弥补了专营影院的不足。
  1988年长春市对外开放俱乐部:
  三、电影放映队与乡镇电影院
  1938年8月,东北沦陷期间,伪满国务院弘报处、伪协和会、伪民生部、伪治安部及“满映”等单位,联合提出在“全满”县、旗公署内设立巡回电影放映班的议案。规定:“各县、旗公署的巡回电影放映班,要同协和会、学校和机关团体等单位建立联系,负责对他们放映影片”,“在各县、旗公署内建立电影放映班本部,并由各省本部给各县、旗电影巡回放映班配备16毫米电影放映机一部”。这项议案经伪国务院通过,于1939年付诸实施。到1940年4月,伪满全境共配备了巡回放映用16毫米电影放映机51部。1941年夏,伪国务院弘报处、伪协和会和“满映”又组成了“中央巡映委员会”。同年制定了《巡回放映委员会设置要纲》,规定:“巡映工作的全国统制、组织和实施机关是中央巡映委员会,并由其决定设立省及地方巡映委员会。”《要纲》于1942年1月1日实施后,至1945年,伪满各省及县、旗均建立巡回放映班若干。“满映”共有放映队27个,在东北境内34个放映点巡回放映电影。直至日本帝国主义投降,放映班(队)全部解体。
  1946年10月东影成立后,在技术部内设有巡演科,负责巡回放映业务。1948年巡演科改称放映科。1947年至1948年初,放映科编有5个流动放映队。1948年1月东影第1期干部训练班结业,放映队增为15个,后调整为13个。其中,5个队派往前方为部队放映,8个队在后方为城市放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3年4月,在长春市文化局直接领导下,建立了第一个电影放映队。1954年又相继成立两个放映队,主要为市内各机关、学校以及配合有关会议放映电影。1954年1月,吉林省文化局发出《省电影队分别交由各县领导进行放映工作的通知》,指出:“为执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建立电影放映网与电影工业的决定》,将吉林省21个小队分别拨给各市、县,由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直接领导进行放映宣传工作”。到1954年末,长春地区各县(区)都有了自己的电影队,农村电影放映网初步形成。至1957年,全地区共有电影放映队28个。1958年6月,中央文化部发出《关于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自办电影放映队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各县陆续把电影队下交人民公社管理,性质为集体所有制。到1961年,全地区农村电影放映队发展为53个,总人数为140人。
  根据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省、市委文艺工作会议精神,长春市文化局于1961年12月15日发出《关于长春地区农村电影放映队管理办法》。明确农村电影队的性质以国营为主,集体为辅。农村电影队的任务是服务于农村,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电影队编制3人,受县电影管理站领导。
  从1962年开始,各县(区)又陆续把公社电影队收归各县(区)电影管理站直接领导和管理。到1966年,全地区共有农村电影队71个。“文化大革命”中,农村人民公社又开始出现自办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电影队。到1974年,各类电影队共发展为143个。1979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生产大队(村)办的电影队又得以迅速发展。从1980年开始,社办电影队和大队办的电影队逐年增多,文化部门电影队(国办队)逐年减少,到1985年完全为集体经营的电影队所取代。1988年,全市共有电影队911个(16毫米电影队890个,8.75毫米电影队21个)。其中:长春市郊区35个,九台市124个,榆树县246个,农安县255个,德惠县176个,双阳县75个。总人数为1131人。
  为了不断改善农民的观赏条件,1981年至1988年间,农村集镇电影院逐年增多,使部分地区的“30年一贯制”的“老三看”(站着看、室外看、撵着看)变成了“新三看”(坐着看、室内看、家门口看)。到1988年底,全市集体经营的集镇电影院共有42座。其中,长春市郊区1座,九台市7座,榆树县24座,农安县3座,双阳县7座。总座席数为15117个。
  第三节 发行放映活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的发行放映活动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电影传入长春时,称“电灯影戏”、“电光影戏”或“电光活动影戏”。最初用手摇机器,影片只有动作而无音响(即无声片)。上映的多是上海商务印书馆摄制的风景片、时事片,以及中外其他公司摄制的战争纪实片和滑稽短片。1915年11月26日《盛京时报》报道:“燕春茶园新到电影,每夜开演,影片均系欧洲大战之事实,各国交战,枪炮连声(配音),非常真切”。1927年5月,“吉长俱乐部”举办两次露天放映活动,映出中西影片《杭州风景》、《武昌起义》、《双十节》、《哈尔滨傅家甸中俄男女学生之游行》、《卡蒲林之失败》、《公理战胜者乘车》等6部。1928年,长春各演出场所开始上映中国早期无声武侠片《火烧红莲寺》、《荒江女侠》、《关东大侠》等,内容荒诞,艺术粗劣。放映商为追求盈利,一天连映十几场,轰动一时。到20年代,电影已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涌入社会,引起了行政当局的重视。1929年5月3日,当时的吉林省教育厅颁发《检查电影片规则》,共16条。规定:“凡电影片无论本国制或外国制,非依本规则经验查核准后,不得映演。”影片的检定标准是:“不违犯党义及国体者,不伤害风化及公安者,不提倡迷信邪说及封建思想者。”同年12月10日,吉林省教育厅又转发国民政府制定的《电影检查法》,共14条。申明:“违反本法之规定者,得处声请人或映演人以三百元以下之罚锾。”这一时期,因片源较少,放映单位时演时停,多以戏曲或“戏法”间杂演出。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长春的电影市场很快被日伪统治当局所控制。日本侵略者为极力宣扬所谓“建国精神”,大多放映日本人摄制的反动影片,宣传殖民侵略政策。1932年4月,报载“新京”(长春)各法团机关“鉴于一般民众尚多未明新国家之真正意义,特举行露天电影宣传大会”。伪国务院情报处也多次举办类似活动,上映影片以“满铁”映画班摄制的新闻片为主,内容多是宣传“日满协和”,歌颂日本关东军“功德”者,如《建国之春》、《满洲少女使节》、《本庄将军》、《日本正式承认满洲国》、《国际联盟调查团在满洲》、《守卫热河》,以及由伪国务院情报处同“满铁”弘报系合作拍摄的纪录片《新兴满洲国之全貌》、《黎明西部满洲》等。这一时期,还从“日本内地选择教育影片,以供学生参观”。1934年6月,伪满政府制定并发布《电影片取缔规则》,严令:凡“冒渎帝室尊严者”、“违反王道主义者”、“违反民族协和(指日满协和)者”、“有失国家及官宪之威信者”,均在被禁止之列。伪“新京”首都警察厅负责监查,违者轻则罚款,重则监禁。
  1937年“满映”成立后,完全垄断了全东北的电影摄制、影片发行及进出口影片的管理。同年9月,“满映”首先同日本各大电影公司签定了相互发行影片的协议,随后着手谋求同德国、意大利、朝鲜等国家建立影片交换关系。1937年11月输入了朝鲜影片《旅路》;翌年9月,同朝鲜建立每月交换一次影片的协作关系。1938年又同德国有关电影公司正式签定了相互交换发行影片的条约;同年又同意大利有关方面签定了交换时事影片的协议。除此,“满映”还通过伪国务院弘报处和台湾总督府,同台湾电影公司、满台电影协会、三京贸易公司等单位,结成“满成满映配给组合”,并通过这个组织向台湾全岛发行“满映”的影片。
  “满映”自投入影片摄制以后,极力扩大自己影片的发行,其中特别注意纪录片及时事片的发行放映。与此同时,尽力增加日本影片的上映数量;对美国影片的输入则采取严格的限制措施,使美国影片市场放映比例迅速下降,日本影片和“满映”生产的影片放映比例大幅度上升。据伪国务院总务厅弘报处映画班对影片上映情况的检查表明:日本影片由1936年的378本,上升到1939年的6273本,激增15倍以上;伪满自己生产的影片由1936年的281本,猛增到1939年的1240本,增加三倍半;美国影片则由1936年的2939本,陡跌到1939年的225本,下降92.4%,由原来占统治地位跌到次于日本、伪满的第三位。这一时期,“满映”及伪满各机关拍摄的所有影片,均首先在“新京”(长春)上映。与此同时,“满映”还建立了巡回放映机构,并同伪弘报处、伪协和会组成“中央巡映委员会”。巡映工作分定期巡映(定期定点的巡映)、特殊巡映(对军警、开拓地、学校和偏远边境地区的不定期巡映)、自主巡映(由各地方官厅及各机关按自己的需要组织的巡映)三种。1939年“满映”共组织巡映20次,其中,特殊巡映19次,定期巡映1次,观众31万余人次。1940年巡映94次,其中,特殊巡映78次,定期巡映16次,观众200余万人次。1941年巡映51次,其中,特殊巡映16次,定期巡映35次,观众130余万人次。1942年巡映工作又有发展,定期巡映共派出巡映班18个,巡映120次,巡映地点242处,上映影片1041本,观众达461851人次。特殊巡映共派出巡映班72个,向小学校、开拓地和勤劳奉仕队放映1280次,放映地点910处,观众972410人次。自主巡映共组织巡映班24个,放映地点387处,放映1324场。巡映携带的主要是短片,包括纪录片、宣传片及新闻片。1943年以后,由于日军在太平洋战争中节节败退,日本国内电影生产下降,加之伪满电影检查机关对美国和西欧的影片更加严格限制,致使伪满影片的发行放映量上升到第一位,中国(主要是上海)影片占第二位。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日本帝国主义投降。
  日本投降后,1945年10月1日东北电影公司成立,为满足群众观看电影的需要,组织人员为一些苏联故事片和纪录片打印中文字幕,提供影院上映。除此,还把接收“满映”库存的适合当时放映的一些影片,出租给各影院放映,以解决长春电影市场的急需。
  1946年5月,国民党占领长春后,由“东北电影服务社长吉区分社”向放映单位供片。影片来源:一是该社收缴的和“满映”库存的上海各厂家出品的故事片;二是从美国及西欧一些国家输入的影片;三是国民党“长春电影制片厂”摄制的少数影片,如故事片《松花江上》、《小白龙》等。
  这一时期,搬迁到兴山的东北电影制片厂放映科(巡映科)通过流动放映队,在东北各解放区开展巡回放映活动。影片主要是东影拍摄的新闻片《民主东北》和一些苏联影片。《民主东北》(1至7辑)在东北385个地方共放映1093场,观众达2374941人次。1947年5月至1949年5月,东北解放区各地方影院共放映东影出品新闻片9189场,观众达3632944人次。流动放映队放映2893场,观众达4013510人次。1948年还放映苏联影片132场,观众141000人次。1949年3月东北影片经理公司成立后,在沈阳、哈尔滨、长春、牡丹江、齐齐哈尔设有办事处,在吉林、佳木斯、安东、锦州设有发行站,实行区域分工,专线放映。长春办事处分担的区域是:以长春市为中心,东至九台,南至公主岭,西至扶余,北至德惠。
  1949年东北影片经理公司按合同规定,共接收并代理发行苏联影片357部、1807个拷贝。其中,黑白艺术片147部,彩色艺术片9部,黑白纪录片46部,彩色纪录片7部,短片122部,预告片26部。代理发行朝鲜影片《三八线》1部,1个拷贝。其间,还同上海昆〓、文华、国泰、大同四大公司建立发行关系,1949年共发行四大公司影片14部,26个拷贝。同大连同利公司建立交换关系,交该公司发行影片11部,13个拷贝;收同利公司港沪影片15部,15个拷贝。还与私人片商,如大中影业公司交换影片,交换出东影库存旧港沪片26部,29个拷贝,收到对方影片53部各1个拷贝。1949年在东北共发行国产片16部(其中,东影厂出品13部,北影厂出品3部),50个拷贝(其中,北影厂9个);苏联片242部,599个拷贝;港沪片123部,133个拷贝;朝鲜片1部1个拷贝。总计382部,783个拷贝。放映43282场,观众9554117人次。
  1948年10月至1949年9月,长春市各影院经常上映的影片有:东影生产的第一部故事片《桥》、短故事片《留下他打老蒋》;大型纪录片《民主东北》、木偶片《皇帝梦》、动画片《瓮中捉鳖》、科教片《预防鼠疫》;东影译制的苏联影片《普通一兵》,打印中文字幕的苏联原版片《区委书记》、《海鹰》、《第三次打击》、《巾帼英雄》、《玛丽黛》、《陆军大将》、《波兰游击队》、《宝石花》、《东行列车》、《西伯利亚交响曲》;上海出品的《一江春水向东流》、《凶手》、《万家灯火》、《夜店》、《乘龙快婿》、《小玲子》,以及歌曲片《茶花女》、《凤凰于飞》等。这一时期,因片源不足,加之对电影市场管理不善,一些私营影院为追求票房价值,经常从私人片商手中租用不健康的甚至是内容反动的美国影片和香港影片,公开放映。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的发行放映活动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0—1952)
  建国初期,长春市共有电影院、影剧院、俱乐部等9座电影放映单位。为把这些单位的放映活动逐步纳入为工农兵服务、为政治服务的轨道,长春市人民政府对其中原属日伪政权和国民党政府经营的影院,进行接管,改造为国营电影院;对民族资本家经营的影院予以保护。为了抵制私人片商向电影市场倾销、倒卖消极影片的不法活动,长春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影片检查管理委员会”,对影片的发行放映,一律实行“先审看,后发证”的办法,加强对影片的管理。1950年,长春市人民政府文教局贯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的《电影业登记暂行办法》、《电影旧片清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接管了从日伪手中直接没收的影片和流散在军政机关、企业单位中的敌伪影片,加以审理,停止发行放映。对私营影院,以及机关、团体、部队所属的礼堂、俱乐部,由公安机关审核、发放营业许可证,并据此向文教机关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正式营业。同时规定:“凡经政府批准登记开业的电影放映单位,必须由国营影片发行部门统一排片。”在具体发行工作中,对城市放映单位重点抓好节假日,采取集中编映的排片方法;对县(区)镇放映单位实行月份排片制度。为调动各放映单位抵制消极影片、上映进步影片的积极性,在经济上采取“扩大放映单位上映进步片的分帐率”、“减少放映单位上映进步片的税收率”等政策,有效地控制了消极影片的上映。
  在采取行政措施抵制消极影片的同时,长春市文化主管部门和各放映单位,积极组织进步影片的上映,占领电影市场。当时,因国产影片较少,上映的影片以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的影片居多。1950年东北电影制片厂译制的《愤怒的火焰》、《侦察员的功勋》、《斯大林格勒战役》(上下集)、《他们有祖国》、《攻克柏林》(上下集)、《真正的人》、《列宁在十月》、《宣誓》、《秘密使节》、《区委书记》、《第三次打击》、《阴谋》、《丹娘》、《库图佐夫将军》等32部苏联影片,均首先在长春市发行放映。这一时期,还上映了上海电影制片厂译制的《乡村女教师》、北京电影制片厂译制的苏联科教短片,以及东欧一些国家的进步影片。这不仅使广大观众增进了对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友好感情,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长春电影市场上片量供不应求的矛盾。1950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长春市各影院同时上映中苏合拍的大型彩色文献纪录片《中国人民的胜利》、《解放了的中国》。影片反映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胜利历史和解放后中国的新面貌,赢得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为配合抗美援朝战争,长春市继北京、天津发起举办“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电影宣传月”之后,及时映出国产故事片《中华女儿》和苏联影片《易北河会师》、《俄罗斯问题》等一批优秀影片。同时,举办各种形式的座谈会、报告会,批判和肃清美国消极影片给观众造成的毒害和影响。1950年,长春市共发行国产故事片6部,纪录片8部,苏联故事片58部。
  1951年3月8日至4月30日,在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统一部署下,长春市同全国20个大城市同时举办“国营电影制片厂出品新片展览月”。共展出影片26部,其中故事片20部,纪录片6部。故事片有《白毛女》、《钢铁战士》、《新儿女英雄传》、《胜利重逢》、《内蒙人民的胜利》、《辽远的乡村》、《红旗歌》、《高歌猛进》、《卫国保家》、《刘胡兰》、《翠岗红旗》等。长影摄制的《白毛女》上映11天,仅东北、胜利等9家影院统计,观众就达185940人次。这一时期上映的国产故事片还有长影的《赵一曼》、《无形的战线》、《白衣战士》等,亦颇受观众欢迎。1951年,长春市共发行国产故事片23部、纪录片12部;苏联故事片35部、纪录片7部;东欧国家纪录片1部。同1950年相比,国产故事片增长26%,苏联影片发行量下降60%。
  1952年长春市电影发行工作的重点,是紧密配合党的各项政治运动和节日,扩大影片的宣传教育作用。配合抗美援朝,长春市及各县普遍上映《抗美援朝》专辑。配合庆祝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2周年,长春市举办“苏联电影宣传周”,观众达10万余人次。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发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新闻特辑》,深入工厂、机关组织放映。“五•一”国际劳动节发行放映苏联影片《拖拉机手》和国产影片《光芒万丈》等;“七•一”发行放映苏联影片《斯维尔德洛夫》;“八•一”建军节发行放映国产影片《人民的战士》、苏联影片《夏伯阳》;国庆节发行放映东影故事片《保卫胜利果实》等。为庆祝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35周年,在中央文化部统一部署下,从11月2日起,在长春举办“苏联影片展览月”,展出的影片有《难忘的1919年》、《顿巴斯矿工》、《金星英雄》、《攻克柏林》、《明朗的夏天》等10余部,观众达76万余人次。展览月期间,苏联政府派出电影艺术工作者代表团来长访问,并同长春市观众见面。这一年,长春市还特别重视中小城镇的电影发行工作,经常派出人员深入工矿区及各县,协助放映单位作好电影宣传及组织观众工作,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各县电影放映场所全年平均观众率达50%以上。到1952年底,全市及各县(区)的电影市场,已完全为中外进步影片所占领,私人片商及其贩卖的消极影片基本绝迹。
  (二)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
  1952年7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影发行与放映工作的指示》,明确提出了要“贯彻电影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兵服务”的方针,并对加强电影发行与放映工作中各项管理业务,以及领导关系、机构与分工等都做了规定。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长春市于1953年把市内6个国营电影院正式划归市文化局直接领导,并按企业经营。与此同时,对各影院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整修,补充了必要的设备。同年,投资改建儿童电影院1座,于1954年1月1日正式营业。该院同市内各中、小学校的教学计划相结合,以放映适合少年儿童观赏的影片为主,为广大儿童提供了校外教育阵地。1954年6月16日,长春市文化局派员出席东北行政委员会文化局召开的东北农村电影放映工作会议之后,深入贯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的《关于建立电影放映网与电影工业的决定》精神,制定了全市及县(区)电影放映网的建设规划与活动方针。确定城市电影放映队全年的任务是面向工厂,重点服务于以“六五二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为中心的工业建设。同年派出电影教育工作队一队,赴“六五二厂”各工地巡回放映,在排片上“优先及时”,影片内容与生产密切结合。全年放映104场,观众72800人次。长春市郊农村的电影放映队,加强计划上映及配片工作,试行放映路线表制,建立放映居民点、放映站,并培养一批电影积极分子协助宣传与组织观众。这一时期,为配合婚姻法的宣传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上映了《两家春》、《小二黑结婚》、《儿女亲事》、《葡萄熟了的时候》、《伟大的土地改革》、《丰收》等影片,全年放映326场,观众357200人次。城市各影院实行划分地区,明确服务对象,实现了计划上映。
  1955年,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走上巩固与发展阶段。各影院均设立宣传组,配备专职宣传员,全市影院还聘请217名业余电影服务员,密切了影院与各区内基层单位的联系。是年3月,根据中央文化部关于“强调电影发行部门应认真做好纪录片、新闻片和科教片的发行工作”的指示,长春市文化局一度把红旗电影院改为新闻电影院,重点上映新闻纪录片与科教片,3月至8月间,共上映新闻片、科教片31部,观众116167人次。这一年举办的主要放映活动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的印度电影周,从10月11日起,各影院上映印度故事片《两亩地》、《暴风雨》、《流浪者》和纪录片《印度艺术与建设》。从11月7日至21日举办苏联电影周,上映苏联影片《忠实的朋友》、《玛丽娜的命运》等。这一时期,上映的国产影片影响较大的有《沙家店粮站》、《祖国的花朵》、《猛河的黎明》及戏曲艺术片《秦香莲》等。1955年全市共举办电影讲座6次,召开电影座谈会11次,新片预映29次,发表电影评论18篇。全年放映影片71部,上映10584场,观众3588261人次。
  1955年11月10日,吉林省文化局下发《关于全省各放映单位大力配合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高潮宣传的通知》。长春市文化局根据通知精神,于1955年12月至1956年上半年,组织市、县(区)各放映单位,有计划地放映配合党的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影片,主要有:国产故事片《春风吹到诺敏河》、《丰收》、《人往高处走》、《土地》、《农家乐》、《不能走那条路》;国产纪录片《走向幸福大道》、《伟大土地改革》;苏联故事片《幸福生活》、《收获》、《泥门河畔的黎明》、《政府委员》、《光明照到高地村》、《走向集体化道路》,以及纪录片多部。这一时期,农村电影队强化了通俗解说工作,实行定点、定线、定期的放映制度,扩大了电影对农民群众的宣传作用。
  1956年至1957年,为配合党的中心任务而举办的电影周、电影汇映等活动频繁。1956年4月,文化部主办国产“新片展览周”,在长春上映《董存瑞》、《平原游击队》、《怒海轻骑》、《南岛风云》、《水乡的春天》、《梅兰芳舞台艺术》等。同年11月,文化部和中苏友好协会总会联合举办“1956年苏联电影周”,在长春展出的苏联故事片有《母亲》、《伊凡从军记》、《没有说完的故事》、《不称心的女婿》,纪录片有《全苏农业展览会》、《库页岛》。11月17日,吉林省文化局指示各地影院配合肃反运动,可组织有关影片的专场映出。长春市各影院上映的影片有:国产影片《神秘的旅伴》、《虎穴追踪》、《天罗地网》,苏联影片《伟大的公民》(上下集)、《区委书记》、《锄奸记》、《党证》、《山中防哨》、《游击队员之子》、《斩断魔爪》。同年12月,文化部主办“南斯拉夫电影周”,在长春上映的影片有《当机立断》、《旧恨新仇》、《小勇士历险记》、《他俩》。1957年4月,文化部主办第二次“新片展览月”,长春市展出的影片有:《国庆十点钟》、《铁道游击队》、《李时珍》、《沙漠里的战斗》、《小伙伴》等。8月至9月,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中国电影工作者联谊会联合举办“亚洲电影周”,长春市从9月10日至16日间,映出影片16部,计有朝鲜影片《沙道成的故事》、越南影片《越南人民的生活》、《抗旱》、蒙古影片《现代蒙古》、印度影片《章西女皇》、缅甸影片《她的爱》、印度尼西亚影片《查雅布拉纳》、巴基斯坦影片《叛逆》、泰国影片《桑弟与维娜》、新加坡影片《阴云》、日本影片《米》、黎巴嫩影片《向何处去》、塔吉克斯坦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影片《一见钟情》、锡兰影片《锡兰的艺术和建筑》、《黄袍祭礼》、中国影片《女篮5号》。11月7日至13日,文化部、中苏友好协会总会联合举办“苏联电影周”,长春市上映的影片有《革命的前奏》、《保尔•柯察金》、《仇恨的旋风》、《天职》。
  (三)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8—1966·5)
  1958年3月20日至24日,吉林省文化局在长春召开“全省电影工作大跃进誓师大会”。长春市文化局主管电影工作的负责人、各影院经理及国办电影队队长出席会议。会议提出全省电影工作1958年的行动口号是:“大力普及化,场次加四番,克勤又克俭,成本降一半,放映质量好,场场有宣传,苦战九个月,面貌大改观”。会议还提出“要达到村村屯屯放映电影”的具体要求。与会人员以“打擂比武”的形式,对全年电影发行放映的计划指标,加码升级,争相“大放电影卫星”。这一年,受“大跃进”的浮夸风影响,各县(区)电影放映队大搞“通宵场”、“鸡鸣场”,致使放映设备不能按时检修而过分消耗,造成损坏,放映质量也随之下降。到1958年底,全市共发行影片165部,其中,国产故事片75部、纪录片18部;苏联故事片33部、纪录片12部;东欧国家故事片21部;其他国家故事片6部。长春市区人口为778058人,全年电影观众为9716697人次,平均每人一年看电影12.5次。由于过分追求放映场次,放映收入有所减少。
  1958年至1960年间,电影放映活动大多是配合各项政治任务而举办的各种电影周,如:“为钢铁而战电影周”、“农村大跃进专场”、“配合共产主义教育运动影片展览月”、“配合总路线宣传电影周”、“配合反右倾鼓干劲影片展览周”,以及为庆祝各种节日而举办的电影周。这一时期,社会效果较好、影响较大的电影周活动有:1958年3月由文化部主办的“新片展览周”,在长春上映《五更寒》、《边寨烽火》、《牧人之子》、《凤凰之歌》等21部国产新片。1959年10月由文化部主办的“庆祝建国10周年国产新片展览月”,在长春上映《林则徐》、《老兵新传》、《我们村里的年轻人》、《青春之歌》、《万水千山》、《风暴》、《回民支队》、《林家铺子》等24部影片。1960年1月,由吉林、辽宁、黑龙江三省文化局联合举办的“长影1959年新片展览周”,上映影片有《笑逐颜开》、《试航》、《朝霞》、《五朵金花》、《草原晨曲》等10部。展映外国影片的电影周有:1960年8月由文化部主办的“朝鲜电影周”,上映朝鲜艺术片《要爱未来》、《九点整》、《金刚山姑娘》、《团结之歌》,及彩色纪录片《金刚山》。同年9月,吉林省文化局举办的“越南电影周”,在长春上映越南故事片《同一条江》、纪录片《胡志明主席革命活动片断》等。同年11月,由文化部主办的“庆祝十月社会主义革命43周年电影周,”上映的苏联影片有《海军少尉巴宁》、《在荒凉的河岸上》、《火热的心》、《革命摇蓝维堡区》、《丹娘》、《列宁的故事》、《乌里扬诺夫》、《基辅姑娘》(上下集)。
  1961年12月,长春市文化局召开长春地区电影工作会议。会议下发的《长春市文化局关于改善城市电影院工作的几点意见》中指出:“电影院在放映活动的安排上,必须从提高电影映出效果出发,防止片面追求高场次及忽视质量和劳逸安排、为放映而放映的倾向”。长春地区电影发行公司在《关于贯彻影片计划发行工作几点意见》中,强调提出:“发行放映工作必须坚持执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既要结合当时当地的政治生活、生产运动,及时选择适当影片,紧密配合中心工作的宣传,也要选择能给人以生活智慧和美感享受的节目进行安排”,“要注意样式品种的搭配,力求节目多样化,以充分满足各阶层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1962年,深入贯彻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地区的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得到稳步发展。这一时期在城乡广泛发行放映的国产故事片《刘三姐》、《达吉和她的父亲》、《甲午风云》、《洪湖赤卫队》、《革命家庭》、《红旗谱》和戏曲艺术片《杨门女将》、《天仙配》、《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等,均受到观众欢迎。市、县(区)影院及电影放映队加强了电影宣传工作,长春地区电影发行公司创办《电影介绍》,全年编印40万册,发行全国。这一年,为保证农村电影放映队的正常活动,先后为农村电影队更新10台16毫米放映机和17台发电机;为农村放映队培养了38名放映员;向农村发行了新影片50余部、农业技术短片42部。全地区60个农村放映队共为农民放映电影11233场,观众达7799600人次。
  1963年4月,长春市文化局、教育局、共青团长春市委为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在儿童、东盛、朝阳、长江、解放电影院和省建俱乐部等6个放映单位,试办“少年儿童电影专场”,持续一年的时间,共映出2927场,平均每月映出40场,观众达1807107人次。7月20日至26日,为向群众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为农业生产服务,省文化局、省科学技术协会主办“国产科学教育影片汇映”,在长春市共映出科教影片17部。这一时期,为配合农村的阶级斗争和“三史”(公社史、队史、家史)教育,在农村普遍上映《槐树庄》、《李双双》、《红色宣传员》等。在长春市内,映出《燎原》389场,观众274469人次;映出《怒潮》412场,观众296195人次。长春市各影院进一步加强了宣传与组织观众的工作。放映场所设置“电影与观众”等形式的宣传画廊,介绍“电影动态”、“影片内容”、“电影技术常识”;影院增设流动售票站,或采取“送票上门”办法,提高影片的上座率。
  1964年6月,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召开农村电影普及规划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实行“全面规划,计划放映”,是开展普及放映的重要措施。会后,长春地区电影发行公司组织人力深入各县(区)普查,推广先进经验。农安县、榆树县把放映点所属屯落与放映场所之间的距离,由5华里以上缩短到3至5华里以内。长春地区电影发行公司根据农安、榆树两县的经验,针对长春地区农村地处平原的特点和实际放映能力,对全地区农村的网点布局制定出合理规划,确定放映点与放映点之间不超过4华里,个别偏僻小屯不超过5华里;并采取一点多场所的办法,轮流放映,从而使一些从未看到过电影的偏僻小屯都看到了电影。这一年,为配合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各放映点普遍映出以反映阶级斗争为主要内容的《夺印》、《农奴》、《汾水长流》、《千万不要忘记》、《冬梅》、《伤疤的故事》、《朝阳沟》等30余部故事片、艺术片和许多部短片。
  1964年4月18日至27日,长春市举办“学习解放军电影展览”,复映《万水千山》、《上甘岭》、《董存瑞》、《海鹰》等优秀影片。5月31日至6月6日,举办“儿童教育电影周”,映出长故事片《红色花朵》、《小铃铛》,短片《小选手日记》等6部。同年6月26日,吉林省文化局批转吉林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关于试办青少年电影专场的报告》,报告中对长春市儿童电影院的放映活动给予表彰。儿童电影院建院后的10年中,共上映各类影片615部,其中,适合儿童观看的影片543部,占88%;共映出19245场,观众12004212人次,其中,儿童及青年学生6668410人次,占55.6%。还通过组织电影故事报告会、映后座谈会、搜集儿童观后感和影评文章等活动,扩大放映效果的宣传。10年间共为国家上缴利润198051元。先后受到省、市及中央有关部门的奖励19次。1960年被评为全国儿童教育先进集体,受到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人民保卫少年儿童全国委员会的奖励。1961年至1962年,连续被评为长春市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先进集体。
  1965年3月1日至11日,长春市上映新片《雷锋》,放映12天,观众达614000人次,突破历年来映出故事片的最高水平。8月15日至25日,吉林省文化局举办“纪念伟大抗日战争胜利20周年电影展览”,长春为首映城市,映出影片有故事片《白毛女》、《东进序曲》、《渡江侦察记》、《铁道游击队》、《平原游击队》、《战上海》、《狼牙山五壮士》、《鸡毛信》、《苦菜花》、《粮食》、《地雷战》、《节振国》、《自有后来人》、《青春之歌》、《小兵张嘎》、《南岛风云》、《51号兵站》、《野火春风斗古城》等24部,长纪录片《百万雄师下江南》、《两种命运的决战》和短纪录片《南泥湾》。
  1966年2月5日,吉林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发出通知:为配合战备教育,放映《地道战》、《胜利在望》等32部长片,《紧握手中枪》等15部短片,以及《反空袭斗争》等4部科教片。长春市从3月开始组织上映。上述影片成为这一阶段发行放映的重点影片。
  (四)“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 ·6—1976 ·10)
  1966年4月22日,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的指示,发出批判《舞台姐妹》、《逆风千里》、《兵临城下》、《两家人》、《桃花扇》、《阿诗玛》、《球迷》等所谓“毒草影片”的通知。当即,停止发行这些影片。“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从1966年7月开始,根据上级指示,又先后停止发行《上甘岭》、《党的女儿》、《红色娘子军》、《聂耳》、《星星之火》、《中华女儿》、《祖国的花朵》等优秀影片共150余部。至同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发行的中外影片全部停映封存,各影院上映的全是“毛主席八次接见红卫兵”等纪录片。此后,全市电影发行和放映单位开始“停业闹革命”,各级电影管理部门被诬蔑为“推销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黑店”;新中国成立后17年来的各项合理的规章制度,一律被斥为“管、卡、压”而全盘否定;反映电影发行放映成果的放映场次、观众人次、放映收入、发行收入四项指标,被视为“经济挂帅”、“走资本主义道路”而遭到批判。全市发行放映工作处于无计划、无制度、无政府状态,致使放映质量下降,各种事故不断发生;发行放映不计成本,不讲核算,造成各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连年亏损。
  1968年以后,在“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下,部分影院恢复营业。放映的影片以新闻纪录片和《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杜鹃山》、《海港》、《龙江颂》、《红色娘子军》等“革命样板戏”为主,间或上映《地道战》、《地雷战》、《南征北战》等少数影片,进行“战备教育”。1973年,为“配合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大好形势的宣传”,长春市电影系统举办了24组、51部新闻短片汇映,在全市集中映出10天,上映583场,观众41万余人次。同年,针对“样板戏已经普及到顶的论调”,在全地区举办“10部革命样板戏影片汇映”,映出21天,城乡共映出1803场,观众1319000人次。1974年5月再次举办“样板戏影片汇映”,映出近2000场。1975年5月23日至6月23日,举办第三次汇映,全市城乡共映出7209场,观众5075000人次。同年7月5日至7月19日,为“配合工交战线大干快上”,全市举办“工业学大庆”影片汇映,共映出551场,观众46万余人次。这一时期举办的放映活动还有“科学教育影片展览”、“农业学大寨电影周”等。到1976年10月以前,上映的影片除“样板戏”外,还有为“四人帮”制造反革命舆论的《春苗》、《反击》、《欢腾的小凉河》等。其间,较受观众欢迎的影片有《闪闪的红星》、《青松岭》、《战洪图》、《艳阳天》、《金光大道》、《车轮滚滚》、《创业》等,其中,尤以对《创业》反响最大。
  (五)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1976 ·10—1988)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逐渐恢复正常。长期被禁锢封存的优秀影片重新出库,在城乡广泛发行放映,受到人民群众的喜爱。1978年6月15日,长春市文化局发出《关于进一步整顿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电影战线必须“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发行秩序,加强电影发行的统一管理”,强调要“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紧密配合党的中心任务,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电影发行放映工作随着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采取了必要的改革措施。1979年,长春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确定了市内集中分段的排片方法;注意国产片、外国片和香港片放映时间的交错安排;彻底清理了库存的有复映能力的影片;对重点影片采取集中拷贝、集中时间、同时放映的方法。新片《保密局的枪声》问世后,全市集中9个拷贝,上映11天,放映1188场,观众达1139900人次。受观众欢迎的日本影片《追捕》映出超千场。这一年,在农村重点抓普及规划放映。榆树县实行分线发行法,1至10月份,全县人口平均看电影39.5场,上半年便完成了年计划的84.6%。在电影宣传工作方面,恢复了业务看片和预映会;建立了电影业余宣传员和评论员队伍;《电影介绍》复刊,发行量每月达20万册。各县农村均建立了幻灯队,并逐渐向生产队发展。榆树县幻灯队制作了《春到榆树》等14套节目,放映时有说有唱,为群众喜闻乐见。同年,由省文化主管部门推荐,赴北京作汇报表演。截至10月26日,全市提前66天实现全年的发行放映计划指标。到11月末,全市城乡放映
  213055场,为年计划的121.1%,比上年同期增长33.5%;观众达151356592人次,为年计划的119.3%,比上年同期增加31.7%;放映收入10409733元,为年计划的109.2%,比上年同期增长37.7%;发行收入完成7272889元,为年计划的111.1%,比上年同期增长33.7%。上述四项指标均超过历史同期的最高水平,其中,发行收入跃居有史以来年收入的最高峰。
  1981年6月24日至7月1日,吉林省文化局、长春市文化局在长春联合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60周年电影周”,首映《南昌起义》,相继展出的影片还有《月亮湾的笑声》、《山重水复》、《先驱者之歌》、《喜盈门》等。9月9日至15日,为庆祝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成立32周年,遵照国家文委、文化部的指示,长春市举办朝鲜电影周,上映朝鲜故事片《亲骨肉》、《十四个冬春》、《检察员的起诉》。9月17日至23日,吉林省文化局在长春市举办“长影建厂35周年影片展览周”,上映优秀影片《白毛女》等20余部。展览周期间,还邀请长影部分演员,在前进影院、大众剧场、长影剧场、春城剧场、长江影院、汽车工人文化宫,同观众见面。参加见面的演员有:庞学勤、浦克、梁音、夏佩杰、赵文瑜、李英;译制片配音演员陈汝斌、孙敖、向隽殊、潘淑兰;青年演员迟志强、宋晓英、汪宝生、姜黎黎、张百爽。
  1982年3月28日,吉林省总工会、省文化局联合发出《关于举办“革命传统教育影片汇映”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长春市相继上映《六号门》、《海囚》、《牧马人》、《创业》等12部影片。其中,《牧马人》映出1056场,观众达966438人次,发行收入151430元。这一年,放映场次较多的影片还有:香港武打片《少林寺》,映出1610场,观众1406652人次,发行收入276662元。中日合拍影片《一盘没有下完的棋》,11天映出1234场,观众1035951人次,发行收入135123元。
  从1983年开始,随着电视艺术的逐渐普及,电影观众上座率受到影响。面对各种文化娱乐形式的竞争,长春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相应地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对各影院实行承包合同制,扩大影院经营管理权限;对农村的电影工作,总结推广了榆树县“队办队,社办站,放映点上办影室,集镇办影院”的普及放映经验和“电影发行放映结算一条龙”的管理方法。为适应新的形势,市、县发行部门利用电影的优势,在发行方法上打破常规,对重点影片、观众面较宽的影片,上映排期宁长勿短,排足映透;选定影片节目从严把握质量关,宁缺勿滥。对重点影片的发行放映,调动一切宣传手段,造成声势;对各放映单位按“定排期、定场次、定人次”的要求,落实放映任务。1383年至1984年,共发行影片329部,其中:国产影片244部,外国影片76部,香港影片9部。在国产影片中,重点抓好反映现实生活题材和教育意义较强的影片的发行放映,如:《不该发生的故事》、《陈奂生上城》、《飞来的仙鹤》、《月亮湾的风波》、《花园街五号》、《咱们的牛百岁》、《在被告后面》、《高山下的花环》等。1984年12月开始发行的《高山下的花环》,在长春市原计划上映1100场,观众62万人次;实际映出1900场,观众高达124万余人次,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1984年,长春市内5家影院共上缴片租705000元,超过年计划40%,超过上年10%;共放映11500场,超过年计划37%,超过上年同期7%。年内,先后有23家对内俱乐部同市公司签订合同,共上缴片租72万余元,等于年计划的126%,是上年的109%。1984年,全市农村每人平均看电影43.7次,比1983年的38.9次增长5次。
  1985年至1988年,电视、录像和其他多种文化娱乐形式的竞争日趋激烈。长春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改革,在保证重点影片发行放映的同时,又考虑到各个阶层和不同层次的观众对艺术欣赏的不同需求,在排片计划中注意了影片题材、体裁、风格、样式的多样化,实现了多元化的社会效果。4年间,共发行影片702部,其中:国产影片483部(包括台湾影片6部),香港影片40部,外国影片179部。这一时期,发行拷贝较多、观众上座率较高的国产影片有:反映现实生活题材的《黄山来的姑娘》、《街上流行红裙子》、《阿混新传》、《今夜有暴风雪》、《少年犯》、《夜行货车》、《田野又是青纱帐》、《芙蓉镇》、《嘿,哥儿们》等;反映革命历史题材的有:《黄桥决战》、《少年彭德怀》、《血战台儿庄》、《湘西剿匪记》、《彭大将军》等。除此,还有惊险样式的侦破片和武打片,如:《508疑案》、《峡江疑影》、《梅山奇案》、《峨眉飞盗》、《神鞭》、《血案疑踪》、《东陵大盗》。外国影片《智擒眼镜蛇》、《第一滴血》、《野鹅敢死队》、《少年擒寇记》等;也有适合于青年人欣赏的娱乐片《京都球侠》、香港影片《三笑》、《假少爷》、美国影片《霹雳舞》等;国产影片《原野》、外国影片《一仆二主》等中外名作,具有较高的艺术欣赏价值,亦获得观众欢迎。
  这一时期,为扩大电影的社会影响,搞活电影市场,于1987年2月成立了“长春市青少年电影爱好者协会”,多次举办电影演讲会和“祖国在我心中”影评征文活动。同年,市公司同中共长春市委高教部、宣传部联合举办“长春市第一届大学生电影艺术节”,选映中外名作改编的优秀影片87部,大学生观众达78万余人次,活跃了校园生活,开阔了大学生的视野。1988年5月,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科技立市”活动,在农村举办了“科技之春科教影片汇映”,放映科教片145部,上映25728场,观众近1千万人次。同年9月,举办“长春市第二届大学生电影艺术节”,选映17部中外优秀影片。这一年,对各县(区)实行自购影片拷贝的政策,改变过去留成核算的作法,使各县(区)获有影片自主权和经营权,农民看电影的次数明显增长。1988年,城市完成电影发行收入747.9万元,超过1987年14.7%;城乡共完成发行收入872.9万元,首次突破800万元大关,再创历史新纪录。
  1980—1988年长春市电影发行放映情况: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本志以长影的历史行程和长春的电影活动为基本线索,上溯下延,记述了长春电影事业的渊源和演变。全书分九章,包括制片生产沿革、体制机构、人员、影片、影片发行放映、设备技术、队伍培训、对外交流、电影刊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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